第232章 地下之旅

“哎哟!”

张天坐过紫烟的“车”,知道女司机不好惹,因此在启动之前就已做好身心准备,然而这一脚油门之狠远超预想,他瞬间被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林郁、紫烟和狼孩却纹丝不动,黄石的力量令她们始终与这处地下空间保持相对静止,就连惯性也不对她们起作用。

洞穴正在朝紫烟面对的方向移动,也就是北方。

身处地底,没有参照物,无法判断移动速度,但从加速的过程推测,应该要比紫烟单独掌舵时快上许多!

可惜夜光石的磷光太过黯淡,不然,张天就能看到紫烟和狼孩大惊失色的表情。

她俩的能力在伯仲之间,单独使用黄石能够感知到直径数百米内的路况,搭配各自的移动速度正合适,如果前方出现非石质的拦路虎,如地下暗河、老树根之类,她们可以提前十几秒发现并及时避让。

但现在,两人的感知范围并未大幅增长,洞穴的移动速度却暴增了好几倍,原本十几秒的反应时间跌至不足五秒!

两人均是心惊肉跳,仿佛在迷雾中的飙车,既刺激又恐慌。

如此快的速度,已经超出紫烟的掌控,她不再发出指令,主导权过渡到林郁手中。

“地铁”进入平稳运行阶段,“车厢里”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张天百无聊赖,见三个女娲后人仿佛团建时加油打气般手搭着手,愣是站成雕塑纹丝不动,忍不住吐槽:“我说,你们必须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吗?不累吗?”

“确实有点累,我们坐下吧。”

坐下后更好笑了,搞得跟传功现场似的。

又过了一会儿,兴许是手臂开始发酸了,女人们逐渐拉近彼此的距离,最终几乎贴在一起,手臂自然垂落地面,在这个过程中,三人的手始终没有离开黄石。接触五色石是发挥其功能的必要条件。

干坐着属实有点无趣,即便如此,张天仍然尽量不吭声。

现在,他们位于至少十米深的地下,氧气的初始含量完全取决于出发时构筑了多大的空间,旅途中没有额外的氧气补充,保持沉默是为了减少氧气的消耗。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天感到呼吸开始不受控制地变得急促,这是氧气浓度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升高至安全限度的征兆。

他提醒道:“该回地面换气了。”

话音未落,三个女司机便猛踩急刹,张天猝不及防,顿时像个皮球一样滚滚向前,嘭一声撞上岩壁,疼得嗷嗷直叫!

他正要爬起,突如其来的强烈的超重感立刻将他无情地压回地面。

洞穴快速上升!

大地如自动门一样向两侧缓缓打开,明媚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如潮水涌入,随之掉落的还有惊叫的土拨鼠家族、多到恐怖的蠕虫、来历不明的粪球,以及如雨点般簌簌落下的丰沛草甸。

非石质的东西全部掉落下来,三个女人飞快地戴上草帽,唯独仍然趴倒在地的张天反应不及,被淋了个满头满身。

草!好多草!

张天触电般跳起,骂骂咧咧地拍打身体。

女人们瞧见他的狼狈样,都哈哈笑起来。

“林博士……你驾考一定没过吧?”张天咬牙切齿。

林郁笑得更大声了,走过来帮他清理头发里的杂物。

张天抬眼望去,满眼青翠之色,一望无际的草海在风中荡起波浪。

他们又回到了草原上,放眼望去,四周都不见森林,显然已经驶出很远一段距离。

烈日当空,太阳所处的位置只比和出发时略微西沉了些,这一趟应该没有花费太多时间。

好快!

张天估计了下,发觉速度比紫烟独自驾驶时快非常多!

林博士还是厉害,她这一加入直接单车变摩托,不,这几乎变成跑车了!

就是驾驶技术实在不敢恭维,搁这儿开暴力摩托呢……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回到地面后,狼孩还是吃了一惊。

她经常往返森林与草原之间,对这一带相当熟悉,能大致判断出自己现在身在何处,距离森林多远,因此对林郁的力量有更清晰的了解。

紫烟也暗暗吃惊,心想怪不得她可以平息我无法平息的怒火,她的力量比我和狼孩加起来还要强大!

打道回府。

这次林郁开得比较稳,张天也吸取了教训,返回时没再出洋相。

这一切都落在狼蛛和蝰蛇眼里,见大地裂开将天空巫女等人吞噬,两人吓得滋哇乱叫,抓住虎头粗壮的胳膊慌乱呼救。

不必懂森林语,虎头能猜到两人在鬼叫什么,因为他也目睹了那一幕。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拍拍狼蛛和蝰蛇的肩头,竖起大拇指。

事实上,天空氏族的众人都显得很淡定,他们早就从天空祭司嘴里得知了黄石的存在,见识过白石、青石和赤石的力量,黄石已经无法再让他们感到惊讶,相反,要是黄石平平无奇,他们才会惊讶呢!

这时见大地再度张开血盆大口,将之前吞噬掉的四人尽数吐了出来,狼蛛和蝰蛇只觉得两股战战,直如见鬼了一般。

“明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山上部落吗?”紫烟发出邀请,“你在的话,当天去,当天就能回!”

“好啊!”

考虑到穿越森林需要狼孩引路,她们早一天回来,就能早一天出发,林郁便答应下来。

张天忽然问:“你最多能维持多大的空间?”

如果空间足够大,他们完全可以走地下通道,穿越森林也就一两天的事。

林郁明白他的意思,摇摇头说:“四百号人呢,不仅要容纳所有人,还要预留出足够的空气,起码需要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空间!”

“在森林里穿行也不比草原,如果随意浮上地面,砸落下来的就不是草了,而是成片的树木,你想想会砸死多少人?”

“分批次运送或许可行,但那样就太麻烦了,而且黄石不是咱们的,狼孩未必愿意配合。”

张天叹口气,林郁说的在理,看来捷径是走不通了,只能效法唐僧老老实实历劫。

“明天你跟我们一起去吗?”林郁问。

“我就不去了,让乌鸦跟你们去吧,他本来就有这个意愿,还可以给你当翻译。”

在密闭的地下空间待上一整天,张天可受不了,何况他还有另外的事要做。

……

“扑通!”

“扑通!”

男人们相继扎进河里,溅起一朵朵水花。

这几天闲来无事,男人们纷纷下水练习泳姿,不能总让枭那小子出风头不是?他们也想享受女人们的注目礼,也想手把手教妹妹们游泳。

要他们放下自尊心向枭请教是万万做不到的,在男人们看来,枭不过是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年轻罢了,于是阿巴便成了炙手可热的金牌教练兼救生员。

倒把河畔人看呆了,这群大老爷们在水里扑腾得比初学游泳的小孩还厉害,鱼都被吓跑光了!

其他人蜂拥入水后,枭反倒不游了,夹在一群大汉之中,显不出他的本事。

他开始研究新的东西。

渔网,这是他从未见过的工具。

用渔网捕鱼虽然不如钓鱼那么有趣,胜在效率高,先打窝再撒网,一网撒下去,少说也能捞起一两条鱼。

河畔人逃走后,枭便从对方的营地里捡来一张渔网,这两天效仿河畔人的操作撒网捕鱼,起初总也撒不开网,后来慢慢掌握诀窍,渐渐有几分渔夫的样子了。

渔网的编织很有讲究,河畔人的麻绳不知道是用哪种树皮搓的,又细又结实,编织技艺更是高超,几乎每条绳都是等距排列,每个孔都是一般大小……他到现在还没有琢磨明白究竟是怎么编出来的。

好在河畔人回来了,枭立刻拿着渔网向黄鳝请教,他一向好学,即便语言不通,也丝毫不影响他对新事物的热情。

黄鳝和这群远道而来的客人接触最多,看枭指着渔网比划,倒也能明白他的意思。

解释起来就比较麻烦了,他比划着说:“我们要准备迁徙路上的食物,每个渔夫都必须捕够和绳结一样多的鱼,等我完成任务再来教你编织渔网。”

“我帮你!我现在也会用渔网了!”

枭捡来的渔网大概属于某个死去的渔夫,因为至今还没有人找到他要他归还。

两人抱着渔网朝岸边走去,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蹲岸边挖泥巴。

“天!在干嘛?”

不等张天回答,枭已经猜到了:“你打算烧制陶器?”

“准确地说,是打算教河畔人烧制陶器。”

开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张天引导河畔人走上了这条路,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提供一些帮助,陶器和农业是绝配,既然教了谷物的种植,当然也要教陶器的制作。

河畔部落的营地里一派忙碌的景象,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迁徙做准备,趁着雨季尚未结束,越早踏上迁徙之路越好,早一天抵达新家园,便可早一天储备冷天的食物。

瞧见天空巫女,众人无不恭敬问好,多亏他从中斡旋,才使得他们和狼孩达成和解,还有神奇的种出来的食物……河畔人都心怀感激。

张天回以微笑,询问巫女铃兰的所在。

找到铃兰的时候,她正和几个女人编织背篓,得知天空巫女的来意,她们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呼朋唤友,顷刻间,女人们便三层外三层地围聚在一起。就连巫婆堇也闻风赶来了。

张天先展示了下成品:一只橘红色的陶碗。

“这是一只陶碗,我想你们应该已经听说了。现在,我来教你们怎么制作陶碗。”

女人们兴奋极了,这种又耐烧又漂亮的碗,她们眼馋很久了。谁要是送这么一只碗给她们,她们愿意和那人交配一整天,天空巫女竟然说要教给她们制作方法!她们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才好!

张天倒没指望得到回报,他很乐意传授先民技术,往大了说,他这是在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往小了说,这些人中说不定就有他的祖先呢!

他从袋子里抓出一坨湿润的土,递给铃兰。

“这种土叫黏土,它是制作陶器的原材料。”

众人依次传阅,既惊讶又疑惑,无法将手里这坨黏糊糊软趴趴的土和坚硬光滑的陶碗联系在一起。

“先清除掉黏土里的碎石和树叶,将土里多余的水分挤出,然后捏成你们想要的形状……”

张天说着,随手捏了个小碗。

“想要将泥碗变成陶碗,需要借助火焰的力量。将捏好的陶坯晒干后,用木柴埋起来烧,或者挖个坑埋起来烧。”

铃兰和一众女人将天空巫女的话默默记在心里。

张天将捏好的小碗埋进火堆里,看了眼天色,说:“等太阳升到我们头顶的位置,这时候把火熄灭,因为没有晒干,可能会烧碎,不过泥土肯定变得和这只陶碗一样硬了。你们以后烧制前记得晒干,这样就可以烧出成形的陶碗了。”

听起来似乎不难,而且很有趣的样子!

“我可以试试吗?”铃兰跃跃欲试。

“当然,火焰的力量十分强大,一次可以烧制出很多陶器。”

张天把装有黏土的袋子递过去,女人们立刻一拥而上,争相捏泥巴。

他站起身,拍去屁股上的尘土,走向人群外的巫婆。

堇苍老的面孔焕发出容光,她很清楚天空巫女传授的这些知识有多么珍贵,由衷地赞美他的慷慨,同时也回赠礼物。

洁白无瑕的珍珠、形状优美的贝壳、打磨精致的蚌片饰品……满满一袋,全都是只有巫才能使用的奢侈品,但比起天空巫女馈赠的那袋黏土,这些东西便不算什么了。

张天没有拒绝,坦然收下,随口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你们呢?”

“一样。”

他顿了顿,敛起笑容,正色说:“出了森林后朝北方走,你们会经过许多有山有水有树林的地方,那些地方都适合落脚。种植谷物或许不会在一开始就很顺利,你们会遇到一些困难,但不要轻易放弃,当然,更不要忘了仰望天空。”

(本章完)

第233章 森林的尽头是

第233章 森林的尽头是……

不仅要传授技术,更要传播文化,张天仍然将一块绘有太极图的兽皮交给巫女铃兰,告诉她这是同天空沟通的重要媒介。

铃兰珍而重之地收下,赞美天空的仁慈。

最后的夜晚,河流两岸都在为明早的出行忙碌着。

大地忽然一阵剧烈的晃动,白天离去的林郁一行人乘着月色归来,长途驾驶累坏了三个女娲后人。乌鸦也吁吁喘着粗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倒是不怎么累,不过吓坏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坐女司机的车。

“怎么样?找到山上部落了吗?”张天问。

于是林郁讲起今日的见闻。

简单来说,山上人已经找到新的家园,正忙着修建营地,紫烟远远观望了许久,最终也没有在她的族人面前现身。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这样就可以了。”紫烟说,“知道他们过得很好,足够了。”

“你的族人找你找了很久,要是知道你还活着,他们一定很高兴。”

“不,大祭司的确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紫烟。”

张天略有些意外地看向紫烟,她神情平静,看来是彻底放下了,或者说,自她出生起就束缚着她的名为责任的枷锁已经随那场大山的怒火逝去,接下来的人生,她要为自己而活。

或许她一直都很羡慕狼孩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吧。

他心里想着,嘴上问:“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森林的尽头看看吗?”

“好啊!”

紫烟一口答应,清亮的眼睛里跳动着兴奋的光。

“那你呢?”张天切换到森林语,扭头问狼孩。

“我是狼的孩子,我当然要在森林里生活。”狼孩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狼是很强大的动物,适应能力也很强。”张天送上一句马屁,“狼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甚至可以和人一起生活,成为人类最好的伙伴。”

狼孩一愣,随即捂住肚皮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满地打滚。

其他人面面相觑,他们听不懂森林语,不明白张天说了什么。

好一会儿,狼孩才忍住笑,见张天不苟言笑,一脸严肃地盯着自己,皱眉道:“你认真的?”

“我看起来像是在逗你玩吗?”

“别开玩笑了!”狼孩有点生气,“你以为我为什么要驱逐岩堡人和河畔人?难道因为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伙伴?”

“那是为了争夺地盘和猎物,如果愿意分享地盘,合作捕猎,人和狼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你应该见过和我们一起生活的猞猁吧?”

张天将黑尾从背篓里掏出来。

猞猁和狼是世仇,双方位于森林食物链的同一层,属于竞争关系,经常上演相恨相杀的戏码。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成年的猞猁凭借速度上的优势可以把狼吊起来打,小家伙虽然已经长得膘肥体壮,但还万万不敢招惹恶狼。

这附近狼的气息之浓郁,简直到了堪比恐怖片的程度,这几日,三只小猞猁都老实巴交地缩在窝里当宅猫,安心等着人类妈妈投喂,连头都不敢冒。

张天把黑尾抓出来营业,小家伙被狼孩的目光扫过,吓得呲呲大叫,挣扎着直往张天头上爬,基因里传承的记忆告诉它,狼不会爬树,先占据制高点再说。

“别吓坏人家!”

林郁抬手打了下张天的胳膊,像个宠溺的后妈一样抱过小猞猁,将它放回隐蔽的背篓里。

张天对狼孩说:“看林和猞猁相处得多好,她连猞猁语都不会呢!既然猞猁可以,狼为什么不行呢?”

狼孩无言以对,但她的神情表明她并不服气。

张天也不逼她接受,轻笑着岔开话题。

次日一早,众人吃过早饭,收拾好行囊,整装待发的双方在河流两岸喊话道别,然后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森林的尽头是什么呢?”

人们好奇地询问狼蛛和蝰蛇,岩堡人住在森林南部,他们见识过森林尽头的风景。

狼蛛用客人们能够听懂的简短的单词回答:“森林、草原、湖泊和沼泽。”

众人便跑去问巫师大人:“狼蛛说的那个地方是桃源吗?”

林郁给出的答案令众人摸不着头脑:“可以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可以是?

林郁笑着解释:“那里有肥沃的土地,有温暖湿润的空气,适合我们生存,但能不能成为桃源,还要看我们自己,取决于我们如何发展,如何建造家园。”

众人既恍然又茫然,巫师大人的话他们听明白了,但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巫师大人之前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眼看着迁徙的终点临近,林郁不动声色地修正说辞,之前为了忽悠族人上路,用语稍微夸张了些,现在得往回收一收。

众人跟着狼孩在密林深处穿行,森林里本无路,因为岩堡人走得多了,也就变成了路。

见狼孩对这条路线如此熟悉,狼蛛和蝰蛇的脸色都很有些难看,当初返程途中遭遇的袭击,显然便是经她授意,想起惨死的同伴,心里顿时升腾起熊熊怒火。

无人在意他俩的感受,大家的心情都很不美丽,密密层层的树冠不仅阻隔了阳光的直射,也令地面的辐射无法散逸出去,越往深处走,越是闷热潮湿,除此之外,更有无数双眼睛觊觎着这群香喷喷的没毛的两脚兽。

饥饿的雌蚊子在空气中舞动,它们被哺乳动物的气味所吸引,前赴后继地冲向众人的胳膊、大腿和胸膛,然后停下来进行穿刺。

众人赤裸的皮肤无疑进一步刺激了它们:在女士们看来,这张餐桌上居然没有覆盖厚实的皮毛垫!唾手可得的美食,若不抓紧机会饱餐一顿,简直是对生命的辜负!

一只飞蛾在张天汗湿的皮肤上移动着黄褐色的脚,它伸出六条舌头,用附着在舌头上的成千上万个化学探测器品尝着他的气味,仿佛张大嘴巴泡在美酒里游泳。

张天这壶陈年老酿显然颇合飞蛾的意,因此它展开喙,用那张皮搋子一样的嘴给了他一个湿乎乎的吻。

张天屈指一弹,将这个一言不合就强吻自己的下头蛾从肩头弹飞。

头顶忽然响起窸窣的动静,树影摇曳,猴儿吵闹的叫声由远及近。

送上门来的食物!

男人们张弓欲射,却被天空祭司制止。

张天听见猴儿喊的是:“老大!”

一团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张天肩头,随即亲昵地缠住他的脖颈。

是呜呜。

它呜呜地叫着,扒开张天的头发替他捉虱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在猕猴一族中同样适用。

“怎么的,想跟我混?”张天不顾族人惊异的目光,当众猴叫起来。

“包不包吃住?”

“可以包。”

“走着!”

呜呜高兴极了,搂着张天的脖子荡啊荡,一副要不是我没这功能,就给你生猴子了的娇羞模样。

“别扒拉我,下来自己走!”

张天把呜呜赶下地,本来就够闷了,脖子上再多个挂毛茸茸的挂件,怎受得了?

众人在地上走,呜呜便在树上飞,时不时弄点嫩芽、果实什么的,孝敬大哥。

小弟一番心意,张天没有拒绝。

他拿到手里还没捂热,就听见“兵兵兵”一阵清亮的鸣啭,一只灰头红肚皮的燕雀轻盈落到张天肩头。

鸟类的视网膜上分布着比人眼致密两倍的感应器,具有高度敏锐的视觉,能够捕捉到人眼所不能见的各种细节,同时,它们的眼睛能看到四种原色,十一种主要的组合色,精准的色彩接收器能探查到极其细微的破绽。

发现某个男妈妈手里攥着诱鸟的食物,一路尾随的小苍立刻现身,张开喙嗷嗷待哺。

张天便借花献佛,将呜呜供奉的嫩芽和果实喂食小苍。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狼群。

狼群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只是不远不近地跟在左右,张天感知得到。

这些狼是从森林各处响应狼孩的号召而来,这时打完了仗,便沿来时的路返回各自的领地。

地表蔓生的植被严重阻碍了他们行进的速度,无处不在的毒虫毒蚊子每时每刻都在发起冲锋,防不胜防。

这些嗜血的蚊虫携带着流行于暖温带的病菌,这是来自遥远北方的迁徙者不曾接触过的。

疾病是自然界里最出色的杀手,尤其是在医疗水平极端落后的蛮荒时代,虽然林郁每天都会为大家熬制增强抵抗力的汤药,但仍然有人染疾,倒下,一蹶不振。

照顾病患同样拖慢了他们的脚步,令本就漫长的迁徙之路更加举步维艰。

有人永远地长眠途中。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出发之前,所有人都已做好有可能无法抵达终点的心理准备。

但每当看到同伴掉队,还是免不了会感伤,会落泪。

他们就地挖坑,将死去的同伴埋葬。

每一次,张天都会激励大家说:“他已经回归天空的怀抱,他会在天上注视着我们,指引我们到达新的家园!我们不能让他失望,我们要带上他的那份心愿,更加坚定地前行!”

他们已经进入燕山一带的山地和丘陵,这是横亘在东北平原和华北平原之间的唯一一道屏障,翻过燕山,即是坦途。

起伏的地形十分考验体力,不过,林木逐渐变得稀疏了,气温似乎也有所下降,这令所有人都松一口气。

“哞唔!!”

“猛犸象!”

有人指着远处的庞然大物惊呼。

“不是猛犸象!”有人反驳。

它们的确和猛犸象长得很像,但它们身上没有浓密的长毛,亚洲象和人类一样,是为数不多的没毛的哺乳类动物,深受蚊虫追捧。

一群由年老的母象率领的亚洲象从峡谷东边而来,为首的母象仰起长鼻,发出响亮的警示,示意附近的动物象群临近,诸君好自为之,被踩扁了不要怪我。

狼孩立刻止步,勒令众人退到一旁,安静地为象群让路。象群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这亦是森林里的规矩。

众人望着那群姗姗而来的庞然大物,感受着脚下传来的轻微震动,心里也不禁生出几分敬畏之情。

回想起狩猎猛犸象的那些日子,猎人们只觉得手中的长矛和弓箭蠢蠢欲动。

他们立刻忍住了这股冲动。

他们曾经也只敢狩猎落单的猛犸象,这可是一群象,受到惊吓发起狂来非常可怕!而且现在食物充足,没必要冒这个险。

并非所有人都见过猛犸象。

在此之前,许多人见过最大的动物是巨猿。

大象比巨猿大了不知多少倍!

象鼻的灵巧与强健令孩子们惊奇,他们看着一头大象用象鼻下半部发达的肌肉,环绕着收拢一束生长密集的高草,猛力将草拉出地面,连根拔起,甩掉部分尘土后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拔更多的草。

幼象一会儿将象牙抵在岩壁上不断摆动脑袋,一会儿又用象鼻卷起一截断木高举着挥舞,每每伴随着咆哮、喷气、跺步和鸣叫,看起来好像在玩耍。

猎人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象群却不管不顾,就这样边吃边玩,慢慢悠悠地从众人面前走过,追逐着落日往西边去了,自始至终也没有看这群两脚兽一眼。

众人在峡谷里扎营。

傍晚惨淡的日光映照着峡谷另一边朝西的山坡,大树的树皮上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光线反射回来,给森林增添了一抹紫灰色的光辉。

落日西沉,一条光明与黑暗的交界线从山坡上扫过,这条线沿着山脊一路往上爬,直到阴影抵达顶峰时,明亮的阳光在瞬间殒灭。

就在这时,藏在东边林坡上的狼群开始放声嚎叫。它们吠叫、哀嚎了半分钟,然后陷入沉寂。狼群合唱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人和狼或许都在观望山坡上灿烂的场景,也都因太阳的消失而心潮澎湃。

小苍兵兵叫着飞到一块岩石上,它发现了一只被杀害的蜗牛,几片半透明的蜂蜜色碎壳躺在岩石表面。

这是一只鸟吃完补钙餐残留的痕迹,从气味判断,对方也是一只苍头燕雀,雌的。

这只被压碎的蜗牛,只是经由土壤流向天空的浩瀚钙质洪流中的众多支流之一。生育期的雌鸟在森林中到处搜罗蜗牛,急于得到蜗牛背上大片的碳酸钙,以便合成石灰质的蛋壳。

小苍发出有如失恋般的痛苦哀鸣,它来晚了一步,错过了一位刚补完钙正值生育期的美少女。

鸟和猴的悲喜并不相同,呜呜只觉得它吵闹。

呜呜娴熟地攀上岩壁上的一株高大松树,站在树梢上朝远处眺望。

它已经远离家乡,满眼陌生的风景,不过它敏锐的鼻子嗅到一丝微不可闻的熟悉的气息,众猴之王的气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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