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劫道

马车停在路边的马帮店后头,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又是马帮走货的一个要地,马帮店,也就是专为这些人所开设的。

走江湖,混南北的,吃得过山珍海味,自然也就能入得了这山野小店。

有客房,搭着草棚子的房间,自己裹个席子或者衣服凑合着就睡一觉;

有吃食,而且还有肉,闻起来喷喷香。

此时此刻,

瞎子正坐在这一大锅“荤菜”面前,手里拿着两个馍。

丁横和崔林凤拿着店家给的勺子,正从锅里吃得不亦乐乎,俩人手里还都拿着大馍,两口菜一大口馍,吃得那叫一个真香。

这是马帮菜,但这个马帮菜和瞎子所知道的那种完全不是一个菜式……

“怎么,吃不惯?”

剑圣在大锅旁坐了下来,从店家那里要了一把勺子,手里也拿着一个馍;

剑圣不愧是练剑的,手法很快,也很精准,“哗”的一下,就从大锅里舀出一个大肉丸儿,送入嘴里后,又顺了一口馍。

“呼………”

剑圣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叹,显得很是满意。

这感觉,和四川人在外地很久没吃到正宗火锅回到家终于吃到了一样。

瞎子咽了口唾沫,这勺子在手里,可就是下不去啊。

倒不是嫌弃大家围坐在一起不用公筷吃饭,瞎子也没那么讲究,毕竟是在赶路途中,能有一口热乎乎的吃食那真是极为不错的待遇了。

想着急赶路,就不可能算到今儿个在哪儿歇脚明儿个在哪儿吃饭。

但问题是这大锅菜有问题啊,是店主人特意从十多里外的小城酒楼客栈里收来的剩菜,运回来后自己再混合在一起吃,煮成了一个大杂烩,这就是晋地的马帮菜,因为靠脚力吃饭的人,一般生活条件有限,却又想吃点儿油水儿,就专门指着这个来吃。

有时候饭菜难免会馊掉一些,店家也有办法,跟后世卖羊肉串儿一样,往里头多搁一些大料,嗖味儿也就盖下去了,只剩下香味儿。

这卖钱的算法,也有意思,是按勺子在那儿算,你下了多少勺,最后就按这个收钱,跟后世的串串香数竹差不多。

所以这一勺下去,可真的有讲究,捞着肉就觉得自己赚,要是捞出来几根菜叶子,啧啧……

剑圣吃得不亦乐乎,让瞎子不禁有些怀疑剑圣小时候其师傅是不是就专门带他来这里练剑的。

万变不离其宗,一通百通,也是很有道理的嘛,谁说拿勺子就不能练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即可。

脑子里想得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瞎子可没敢吃这玩意儿,自己跟店家要了碗热水,蹲在边上慢慢啃着吃馍。

终于,

那边丁横、崔林凤二人先吃好了,剑圣还在继续战斗着,店家的小儿子就在旁边使劲瞪大眼睛盯着剑圣的动作。

剑圣的勺子开始越来越过分,已经不满足只捞一勺了,而是连横再勾,这一勺子下去,提拉出来的可是人家满勺子的七八倍。

小儿子看着看着都要急哭了,这一大锅的马帮菜,被眼前这人这般捞下去,可赚不回来本了,后头来的人一眼瞅过去连点儿荤肉都见不着,谁愿意坐下来接着捞啊。

店主人是个上了年纪却精神抖擞的老者,瞧着这个,却不生气,只是默默地又端送来一碗米酒。

“我可没点酒。”剑圣说道。

“送的,您抬手接一下。”

剑圣点点头,接过酒碗,喝了一口酒,也就放下了勺子,摇摇头,感慨道:

“好多年没吃上这个味儿了,还真想得慌。”

“可不是。”老店主笑着应了一声。

剑圣伸手摸了摸店主小儿子的脑袋,问道:

“多少勺?”

“二十。”

“明明是十八。”剑圣纠正道。

店主小儿子嘟着嘴,看着剑圣。

剑圣摸了摸口袋,道:

“另外俩的,一起算了,对了,那个瞎子可是一勺都没下。”

“您拿好。”老店主送上来一根竹签。

剑圣给了钱,接过竹签,一边剔牙一边走回了马车旁。

马车后头躺着一个人,满脸是血,右臂被打断,人没死,却已经奄奄一息了。

“大人,这狗贼想趁着咱们进店的功夫到咱马车上下摸子。”

丁横禀报道。

马车就在店旁,在这里吃饭的,莫说丁横崔林凤都是老江湖了,瞎子更是自带雷达,还有一位堂堂剑圣坐在这里,打算偷这辆马车,这贼,也是够走背字儿的。

马车里,孩子又哭了起来。

丁横忙将孩子抱起来,他一抱,孩子就不哭了。

“嘿嘿。”

剑圣笑了,看着瞎子,道:

“你说说那位侯爷的儿子,确实怪啊,别人再抱都哭个不停,偏偏这一身臭汗满脸横肉的大老粗抱着,他反而就不哭了,还会笑笑。”

瞎子则道:

“侯爷的儿子,喜欢杀气。”

“我呢?我杀的人,不比他姓丁的多多了?”

瞎子摇摇头,道:“大人您身上只有极为纯粹的剑气,没有杀气,杀气,早就被您炼化掉了。”

“你这厮,以前是算命的吧?”

“大人英明,这都被您给瞧出来了。”

“我行走天下也有些年头了,像你这般会说话的,确实不多。”

“大人谬赞了。”

瞎子心里也无奈,这年头,自己是真的靠拍马屁吃饭的,和自己一样悲催的,还有六个。

“都吃饱了吧,上路吧。”剑圣喊道。

马车重新上路。

依旧是丁横坐在马车里抱着孩子,崔林凤在里头随时准备喂奶,瞎子和剑圣驾车。

“一口都没吃啊。”

“小时候嘴养刁了,罪过罪过。”瞎子歉然道。

别人和你分享“童年美食”或者“地方特色美食”,结果你却一口都不吃,这确实是太不给人面子了。

“呵呵,是没饿到那份儿上。”

“是的。”

“世人无聊,喜欢评比出个四大剑客,说实话吧,四大剑客里,李良申,倒是能吃下这个,另外俩,他们也吃不了。”

“镇北侯府饮食寡淡,这是人所周知的事,据说镇北侯入京的那一天,一口气吃了四五只鸭子。”

“呵呵,是,但你可知,李良申也只是吃得寡淡了一些,这寡淡,无非是和真正权贵的山珍海味差了一些,但他自小就被侯府收为义子,这日子过得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是这个理。”

“再说那乾国的百里丰,世人都以为他是当年一身白衣行舟入上京,被那乾国官家拜为太子武师才发达的,实际上他百里家本就是江南大家,家里良田万顷是有的。”

“原来如此,我还真不知道。”

“再说那楚国的那位,本就是楚地大贵族,家里的封地可是一点都不小,所以才有闲心思数十年钻研造剑。”

瞎子马上道:

“只有大人您,是出身自草莽?”

人家要抒情,你得帮忙搭梯子。

“草莽还真谈不上,我姓虞,大晋皇姓,但虞氏的皇帝前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大家也都看得清楚,我这个旁支,说实话,小时候阿爹阿娘走得早,我和阿弟两个人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所以,大人,四大剑客之中,我一直最佩服您,实在是太励志了。”

“呵,所以世人都评价我们四个的剑,各有各的缘法,各有各的千秋,殊不知,我和他们仨的剑,走的路,根本就不一样。”

“大人,小的斗胆………”

“斗胆?你胆子可一点都不小,摘下我阿弟的脑袋,还敢追上他哥的车,还敢坐在他哥身边走了这么多天。”

“…………”瞎子。

“怕了?”

“那是战场上的事,各为其主。”瞎子脸上的阿谀之色尽褪,只剩下一抹淡然。

“这才是你本该来的样子,别说,还挺俊。”

瞎子忽然感到后背发凉,

晋地人的爱好,可真是……

“燕军撤走后,我去历天城前,回过一趟京畿之地,你是不是去过那里吃过一碗肉汤?一家老字号的店铺。”

瞎子想了想,道:“果然,嘴刁,确实会惹祸。”

那一夜,燕军平定京畿之地晋军。

瞎子等魔王是合力击杀的虞化成,梁程拿着人头去报功,瞎子则敲开了城内一家老字号的肉汤店,据说传承已有百年,喝了一碗肉汤。

身上还带着未曾散去的血腥气,再喝一口有着历史传承的美食,很符合瞎子喜欢的小资情调。

“那家店,我也经常去的。”剑圣说道,“味道如何?”

“确实好喝。”

“唉,这么着吧,我信你的各为其主,我的仇,我阿弟的死,我就算到田无镜身上了,也不想再去追究他人,否则我要一个人去杀上万靖南军,不现实。”

“多谢大人。”

“但既然你送上门来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得回答出来,我这剑,和他们仨,有什么不同,回答对了,一切安好,回答不对,把命留下。”

瞎子深吸一口气,

也没怎么思考,

缓缓开口道:

“楚国造剑师的剑,匠气太重;百里家的剑,贵气过甚;李良申的剑,戾气太深,唯有大人你………”

“我是什么气?”

“地气。”

“哦?”

“不是拍马屁,靖南侯夫人之所以敢将孩子交给大人您,这是明摆着君子可欺之以方,但这也是大人最能让人尊敬的地方,能被仇人信任,本身就是一种真实。”

“得,虽说不是拍马屁,但这话听得比拍马屁还让我受用,你闻闻。”

“嗯?闻何物?”

“没闻到么?”

“闻到什么?”

剑圣伸手向前指了指,同时停下了马车,

“贵气逼人啊。”

道路一侧,走出来一个女子,女子身穿一条暗黄色的长裙,手里拿着一把剑。

“百里香兰?”瞎子说道。

“哟,你认识的人还真不少,有意思。”

“以前见过,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

剑圣指了指前面的百里香兰,

对瞎子道:

“你瞅瞅,咱们几个为了赶路,都几天没洗澡了,人家上来劫道的,居然还能提前焚香沐浴换了一身干净的裙子再走出来。再瞅瞅那鞋子,从泥地里走出来,却没沾染多少泥泞,也是新换的。

这才是贵气逼人啊。”

百里香兰横剑身前,

开口道;

“百里香兰,见过晋国剑圣。”

剑圣身子微微后仰,

摆摆手,

道:

“姑娘,你认错人啦。”

百里香兰开口道:

“想不到晋国剑圣也会喜欢当着女人的面开玩笑。”

“没开玩笑,哪里来的晋国剑圣哟。”

“您不就是?”

“但晋国,早亡了啊。”

————

今天就一章,欠的一更明天一起补上,莫慌!

(本章完)

第284章 无耻

剑圣话语中的迷茫和怅然,谁都能听得出来,四大国,四大剑客,如今只有他一个没了国,也没了家。

剑道之途再风光,也终究显得落寞了一些。

百里香兰不是来这里和剑圣聊天的,她的目光越过了剑圣和瞎子,在马车上略微停留,

道:

“烦请剑圣大人将那孩子,交给我带回去。”

剑圣侧着身子,一条腿在马车下晃荡着,道:

“你知道我不会同意的。”

辛辛苦苦带着这娃儿走了这么远,就是为了半路交给你的?

“他是我乾国的孩子。”

剑圣听到这话,笑了,

道:

“呵呵,那么你是跟你母亲姓的?”

百里香兰点点头,道:

“我和家兄,确实是随母姓。”

“………”剑圣。

百里家那么大的一个家族,招个上门女婿,那可真是轻飘飘的事。

剑圣摇摇头,实在是被百里香兰这个回复给弄得有些语塞,只得伸手指了指后头,

道:

“成,去找孩子他爹问问,他爹要是不反对,我立马把孩子给你。”

去吧,去找田无镜问问,顺带再问问那靖南军,看看他们答不答应。

百里香兰抽出了剑。

“你要对我出剑?”剑圣有些好笑地问道。

若是她哥哥在这里,他们俩倒是有比划比划的资格,但百里香兰毕竟不是百里剑。

“是。”

“你哥哥来的话,那还差不多,这会儿我这要是把你打了,传出去,岂不是让人笑话?”

你和她哥哥齐名,却将人家小妹给收拾了,真的是有些以大欺小不害臊了。

“护送仇人子嗣,身为晋人却甘愿沦为燕人鹰犬,剑圣大人,您已经是个笑话了。”

瞎子在旁边暗戳戳地在心里比了个心,

这丫头说话扎刀子的本事,不得不让人佩服。

得亏她是百里剑的妹妹,是百里家的人,否则绝对活不了这么大肯定很小就被人打死了。

剑圣却没生气,只是点点头,道:

“是啊,我已经是个笑话了。”

百里香兰开始向前走,

剑圣则自顾自地道:

“反正已经是个笑话了,也不怕别人再多笑一点儿。”

当百里香兰走近时,

剑圣的目光忽然一凝,身前当即出现了三道剑气虚影,直接向着百里香兰疾驰而去。

百里香兰剑身飞舞,三剑之下连破三道剑气,更有余力继续向前,向着坐在马车前的剑圣刺出自己的一剑。

面对这凌厉一剑,剑圣不退反进,身形前冲,右手两根手指向前探去。

见状,百里香兰脚尖点地,整个人向后撤开,其原先所在位置地面,赫然飞掠出三道剑气破开了地面直冲而上。

若她一个不察或者稍晚半步,眼下已经被劈成三段了。

“剑圣大人对付我,也会用这种手段?”

剑圣挠了挠头,身形飘然而退,又坐回了马车上,道:

“唉,跟着田无镜学坏了。”

以前,打架是打架,比的是谁的剑更快,比的是谁的剑更锐,而自从败走田无镜手中后,剑圣开始琢磨一些超脱于剑之外的东西。

真不是剑圣本意如此,而实在是作为一个剑客被一个武夫单挑击败,真的由不得剑圣不耿耿于怀不去思索。

琢磨来琢磨去,倒也琢磨出了一些道道,甚至开始觉得田无镜那种将算计布局之法融入武道之中的做法,还真有些奇妙。

百里香兰没有再上前,转而剑身一横,长剑发出一声颤鸣。

一时间,四周泥泞之中站起了三十多个身影,这些人也不晓得在这泥泞之中躲藏多久了,且应该都精通收敛起息的法门,就是瞎子,居然也没能提前洞察到。

当然了,这里面也有瞎子的“雷达”不可能全天候开启的原因在,这玩意儿太耗电,一直开着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变成人干儿。

且身边既然坐着剑圣,瞎子也就理所当然地开始划水。

三十多个银甲卫高手现身,远远地将这座马车包围,这三十多个人,在显现之后,身上都流露出了一股属于高手的气血波动。

最差的,也是六品高手,其中甚至不乏四品高手在内。

毫不夸张的说,银甲卫这次是真的下了血本,泰半高手,都汇集在了这里。

偏偏这里又是晋地,燕人密谍司对此地的掌控本就不够严密,同时这里密谍司的负责人前阵子刚刚身死,这一群银甲卫高手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居然没能引起有关方面的反应,也就不那么让人意外了。

剑圣有些遗憾地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龙渊不在身边,真的动起手来,就少了那么一股子从容。

一个人的实力再强大,在一座国家机器面前,也依旧显得渺小了一些。

江湖,终究只是江湖啊,也不怪田无镜一直瞧不上江湖。

百里香兰再度拱手道:

“还请剑圣网开一面!”

这是最后一句场面话,剑圣不退,那今日集结在此地的银甲卫高手,将试试看能否将这位剑道之圣给留下!

剑圣有些无奈抚摸着自己的手背,感慨道:

“我说,眼下这地界,到底是不是你燕人的?”

明明是燕人占下的地盘,明明是你燕人侯爷的孩子,偏偏遇到一群乾人来抢夺,保护孩子的还是自己这个晋人。

合着你燕人全程没存在感?

瞎子从怀中掏出了一根燃烟。

剑圣眼睛一亮,道:

“这感情好。”

瞎子摇摇头,道:

“距离太远。”

“所以你拿出来的意思是干嘛?”

“让您高兴一下。”

“我真的是有点喜欢你了。”

“我………”瞎子。

“哈哈哈哈………”

剑圣大笑着站在马车上,指尖开始滴血。

“倒要看看,谁敢上来!”

滴落的鲜血,是一种态度,这是一种比手中持龙渊更为决绝的态度,以精血化剑,以本源做锋芒。

这是从一开始,就祭出了拼命的姿态。

一时间,四周的乾人银甲卫高手居然有了短暂的凝滞。

他们清楚自己现在面对的是谁,所以也自然明白那个人的可怕,原本他们人多,一起上之后,大概率能够将其给彻底留下;

但那是混战之中,你来我往的格局,可能自己这边要折损小半高手才能成功,死亡,相当于是一种随机概率,为了杀剑圣,肯定会死人,大家碰运气看看谁死呗;但现在,就不一样了。

在瞎子这个心理专家看来,这是将游戏从俄罗斯转盘变成了铁定前几发是实心弹,谁先上谁必然会先死,给人的心里压迫感,是完全不同的,谁愿意当前面几个必然会死的“消耗品”?

马车在缓缓地前进,两侧的银甲卫开始跟随,很诡异的,仍然没有人敢第一个上去。

马车的正前方,是百里香兰,她注意到了那些银甲卫的动作,也清楚,这帮人在银甲卫里也算是自家衙门的话事人,归根究底,是好日子过久了,有点惜命了。

毕竟爬到这个位置,毕竟修炼到这个层次,都不容易,和烂命一条根本不搭边,不是纯粹的怕死,但还是不那么愿意先凑上去当那个填坑的肥料。

百里香兰没后退,甚至,在此时,她还主动地持剑向前,她清楚,若是自己这边也退,那这次的阻击,将完全变成一个笑话。

剑锋,开始呼啸,百里香兰的剑指向站在马车上的剑圣,剑气,开始蓄势!

“别以为我会看在百里丰的面子上留手,当剑客出剑时,就做好与剑同断的觉悟,这一点,你哥哥应该教过你。”

百里家的剑,讲究的是一个电光火石之间,真正催发出来,则是一种更为极端的你死我活。

接下来的交手,将和先前的试探打招呼不同,

那时的百里香兰没全力出手,那时的剑圣也没起杀心,

但眼下,

则是属于一方的有进无退。

见百里香兰第一个要出手,四周的银甲卫高手们终于不再犹豫,开始集体扑向了马车。

剑圣的指尖,精血开始凝聚成剑,强横的剑气开始宣泄,隐约间,四周开始传来阵阵低沉的闷雷之响。

剑气,隐于风雷之中,一道出手,必然是雷霆之击,这是剑圣以自身本源营造出来的可怕气场,这是属于剑圣的必杀之局。

然而,就在这时,原本正在赶车的瞎子忽然掀开车帘,从一脸惊愕地丁横手里将孩子抱了出来,同时瞎子的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指着孩子。

匕首泛着蓝光,显然是淬过剧毒,这匕首,自然是出自盛乐城“矮人”工匠之手。

瞎子不想死,确切地说,不想死于这一场火拼之中,他和自己的主上郑凡一样,一直很惜命,而且,最重要的是,瞎子看见了整件事的逻辑,似乎有一个结症,因为,这不是“赵氏孤儿”翻版,也不是所谓的仇杀。

自己这边想保护的东西,其实对面更怕出现意外,那还有什么好慌的?

毫不犹豫地,

瞎子发出一声大吼:

“都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他!”

“…………”剑圣。

“…………”百里香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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