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重伤

戈重新恢复意识,已经是四五天后的事了。

此时的他正躺在自家的床铺上,浑身打满了绷带与固定,一副半死不活的凄惨模样。

这也确实是他成为猎人以来,受伤最为严重的一次。

经过村中医师的仔细检查,他全身骨折便不止十处,背部割裂伤由于毒素残留愈合极慢,后背皮肤多处烧伤,肺部由于呛入河水有感染,内脏也因猛烈冲击而产生了一定的移位。

可以说,他能顺利活下来都是个不小的奇迹。

那日落入河中之后,他和猪扒被冲出去了将近两公里远,浑身的撞伤,骨折,大多都是在那时候留下的。

若不是下游不远处刚好有一片水流相对平缓的河湾,使他和猪扒被冲上了岸,他们可能当时就被淹死了。

被冲上岸时,戈登早就陷入了深度昏迷,万幸猪扒还保持着清醒,它及时发出救难信号,招来生活在附近的艾露族群,把他们俩运出了深山。

当重伤的戈登被送回到科科特村时,教官他们都被吓坏了。

就连总是一副老年痴呆模样的龙人族老村长,都亲自过来,给他检查了伤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家伙的身子骨足够皮实,伤势虽然严重,却也没留下什么不可逆转的损伤。

只是为了确保骨骼的完美愈合,必须在床上躺满一个月。

回复药确实能够极大加快这个进程,但过量服用回复药,很有可能造成骨骼愈合过程中的增生与错位。

所以,该静养的还是要静养。

卧床养伤的这段时间里,戈登变得有些沉默。

任务失利,惨败于雄火龙,若非搭档猪扒拼死搭救,差点就搭上性命的这一切,都让他颇受打击。

任务失败后性格大变的情况,在猎人们中其实十分常见,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走出死亡恐惧的阴影。

有太多猎人从此放下了武器,或是失去了继续向强大怪物发起挑战的勇气,成为一名终生碌碌的“采集猎人”。

作为戈登的教官,欧尼斯特自然也有类似的担心,但犹豫过后,他还是选择不多加干涉。

就算前者从此放弃当一名猎人,他也不会生气,没有觉悟的人进入猎场是自寻死路,而这种“觉悟”,可不是灌两句鸡汤就能灌出来的。

能否重拾勇气,只能靠当事人自己。

然而,事实证明,欧尼斯特的担心十分多余。

能下床的第一天,戈登便拄着拐杖来到了猪扒面前,为自己之前的鲁莽,郑重地向它道歉。

随后他又来到了教官家中,认真反思并检讨了自己的错误。

他很清楚,若不是任务前教官三令五申,让他一定要带上解毒药和闪光弹,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死过多少次了。

至于放弃当猎人这种事,戈登连想都没想过。

倒不如说,此时的他心中,变强的欲望是前所未有地高涨。

“雄火龙,等着吧,那一天不会太久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匆匆而过。

完成了当日恢复训练的戈登与猪扒一起回到家,清凉的井水倒在身上,流过那一块块由于充分充血而高高鼓起的肌肉,带走汗水与蒸腾的热气。

戈登舒爽地抻了个懒腰,猪扒则抖着身子,把水珠甩得到处都是。

与雄火龙一战所受的伤已经完全恢复,戈登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比起一个月前,又提升了不少。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破而后立?

冲过凉水澡,戈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储物箱边的人形架上挂载着一套全新的铠甲,他走上前去,摸了摸光泽锃亮的合金甲片,然后一件件地将铠甲穿到身上。

原本的蓝速龙套装在雄火龙的吐息攻击中损毁严重,已经失去了修复的意义。

于是,在教官的建议下,他向工房下了订单,打造了这套名为“精炼矿石套装”的新装备。

新套装的素材以大地结晶,铁矿石,燕雀石等矿石类素材为主,搭配数量不多的蓝速龙皮,综合防御力与蓝速龙套装属同一水平。

不过,由于使用了大量金属类素材的缘故,精炼矿石套装的重量也比蓝速龙套装重一些,好在,以戈登现在的身体素质,这点重量也算不上什么负担。

能用现有存货素材打造出这样优秀的装备,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至于为什么现在要装备上铠甲,是因为教官今早很严肃地告诉他,让他完成训练后去村长家一趟,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事要说。

就像城里的大人物们聚会时总会穿新袍子,戈登觉得,要表现自己的重视,也得穿上新铠甲才行。

嗯,其实说白了,他只不过是想找个理由试试新装备罢了。

全副武装地来到村长家,果然,教官欧尼斯特也在这里。

教官与村长两人看着门外戈登浑身披挂的模样有些无语,但也没多说什么,有太多猎人习惯把铠甲当常服穿。

“快进来吧,哦对了,爆裂刀就放门口吧,别把村长家的地板踩塌了。”欧尼斯特笑骂一声。

戈登挠了挠脑袋,放下武器,踩着“吱嘎吱嘎”的地板,走进了村长家中。

两名壮汉与一位干瘦小老头,围着一张不足半米高的小矮桌坐下,这画面看上去有些滑稽。

教官看了摇摇晃晃,一副即将瞌睡过去模样的村长一眼,叹了口气,主动挑起话头,道:“戈登,你也快成年了对吧。”

戈登闻言愣了愣,却还是点头回应道:“嗯对,下下个月就满十八了。”

教官沉默数秒,突然有些自嘲地笑了笑:“也是啊,当年那个吱哩哇啦吵着要当猎人的小鬼,现在已经是个头比都我高的大小伙了。”

戈登眨眨眼,有些没明白教官他们的意思。

“是我的问题,我总觉得你还不够成熟,是还不能单飞的雏鸟,才一直把你拴在巢里。”教官继续自言自语道。

“教官?”感觉到氛围有些古怪的戈登小心翼翼开口。

似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般,教官突然抬起了头,他盯着戈登的双眼道:“戈登,伱是个很有天赋的家伙,又肯努力,我坚信,你未来的成就一定在我之上。”

从没听过教官这么直白地夸自己,戈登有些不知所措。

不等他说什么,教官便继续道:“但科科特村太小了,也太偏远了,能分到的任务本就不多,又有一大半不是采集蘑菇就是猎取生肉,连几个靠谱的二星任务都难找,三星任务更是一个月可能都收不到一个。

现在回想起来,你那时说的‘想去看看火龙长什么样’想必也只是借口吧,如果那时候你有更多更合适的选择,也不至于去选那个偷火龙蛋的任务。”

戈登扯扯嘴角,自己当时还真就是单纯为了寻刺激去的,现在要说了实话

会不会被教官揍?

现在还是不多话了吧.

(本章完)

第29章 等我回来把它噶了

谈话持续了挺久。

中年老男人真的特别容易伤感,这一点,戈登在欧尼斯特身上得到了印证。

老家伙说到后来居然抹起了眼泪,还自责地说什么,是他没能给戈登提供一个足够良好的成长环境?

迷迷糊糊听了半天,戈登终于弄明白了教官与村长的意思。

——科科特村太偏远了,缺乏成长所必须的“土壤”,如果他想要继续变强,就应该出去走走看看。

那就,出去走走呗?

虽然有些舍不得科科特村的大家,可一想到有机会见识到更广阔的世界,有机会挑战那些闻所未闻的神秘怪物。

心底的那点伤感与不舍,早就不翼而飞了!

当然,他也不忘询问猪扒的意见,结果猪扒的想法更加简单。

对它而言,来到科科特村本便只是离乡修行的一环,只要能继续跟随在戈登身边,在科科特村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又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便没什么好犹豫的了,超强的行动力是戈登的缺点,却也是优点。

一旦下定决心,他便会以最高的效率,朝着目标前进。

花了近一周的时间,戈登变卖处理了这两三年来收集的各种皮草,药材,除了一些狩猎相关的必要素材,其余的都换成了便于携带的贵金属与现金。

他感觉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富裕过!

好在,还有教官给他上上弦。

欧尼斯特像个多嘴的老太太,絮絮叨叨反复提醒着戈登,不同于穷乡僻壤的村子,很多东西都能靠自给自足,到了城市里,处处都得花钱。

别看现在手上钱不少,到时候不注意着点的话,这点钱根本经不起花销。

猎人其实属于高收入人群,要沦落到为明天的餐费和住宿费去狩猎的地步,未免也混得太凄惨了些。

关于离开科科特村后的第一站该去哪儿的问题。

戈登决定征求教官与村长他们的意见,但他没想到的是,关于这个问题,教官与村长居然产生了分歧。

教官推荐的目的地是矗立于大陆中央,人类最大最繁华的大都市——东多鲁玛城。

猎人公会总部,王立古生物书士队总部,古龙观测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猎人集会所,都设立在那里。

东多鲁玛不仅聚集了世界上优秀的猎人们,就连铁匠工坊,交易市场,调查团,交通设施等相关资源,也是全世界最棒的。

在东多鲁玛,你甚至可以乘坐飞空艇,在短短数天内抵达大陆上任何一处猎场,这是生活在科科特村的戈登根本无法想象的便利。

然而,村长却执反对意见。

他表示,东多鲁玛城确实很好,但她太好了,太完美了,如果见识浅薄的戈登将其选作旅行的初始站。

那么,那里也极有可能成为旅行的终点站。

过盛的繁华,可是消磨意志的慢性毒药。

听到这一番话,戈登首次清晰地认识到。

——这老头平日里老年痴呆的模样果然都是装的??!

不知道戈登此时心中抱着何等失礼想法的村长,继续说着自己的建议。

他推荐的地点有两处,一是大陆东南,滨海地带的江波村。

这是最近几年刚刚建立起的新兴人类聚落,虽然规模还达不到城镇的级别,却有着及其迅猛地发展势头。

江波村的村长他也认识,是一名年轻又十分有想法的龙人族后辈,他很确信,在那位年轻村长的带领下,不出数十年,大陆东南必将再起一座大城。

戈登去那儿的话,不管是短时间暂住,还是长久定居,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另一处推荐地点则更加保守一些。

——海滨城市,米纳加尔德城。

这是距离科科特村最近的人类大城,虽然比不上东多鲁玛,却也是大陆排名前十的繁华都市。

选择这里的最大好处,是“熟悉”。

不管是饮食、方言、气候条件与民俗习惯等日常生活方面,还是猎场环境,怪物生态分布等狩猎相关方面,都与科科特村有着共通之处。

同时,米纳加尔德城又有着科科特村无法比拟的雄厚资源,足以让戈登获得最好的成长环境。

可以说,是戈登这只刚刚学会飞翔的雏鸟离巢后,最适合的“踏板”。

三个选项放在戈登面前,供他选择。

戈登抱着猪扒左挑右选,最先排除掉了江波村的选项。

科科特村位于大陆西北角,而江波村坐落于大陆东南,两地气候环境,自然生态天差地别。

戈登还真没什么兴趣一出门就横跨整个大陆,跑去天边似的另一处荒郊野岭搞建设,人人都敬佩开拓者,但开拓者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在东多鲁玛城与米纳加尔德城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了半天,戈登和猪扒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原因也很简单,就像没有那家餐馆会在最开始就把主菜搬上桌。

与其一开始就沉溺于最好的,不如在心底留一份期待,等到将来,再一步步揭开。

很快,就到了出行的那天。

科科特村的村口,近乎全村的人,都聚集于此。

总是大大咧咧的戈登,此时竟有些不知所措,他是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为他送行。

“有空记得要回来看看哟~”邻居家的大婶不住地抹着眼泪。

壮得和熊一样的铁匠铺老板捶着戈登的胸口,声音豪迈,“男子汉就是该四处闯荡,哈,等你成为了名猎人,我就在铺子门口立一块牌子!

‘传说中的猎人戈登的第一件武器,就是在我这里打造的!’,哈哈哈哈!”

道具摊的行商,酒馆的老板娘,成天嚷着也想成为猎人的村中孩童.

村里的大家一个个走上来与戈登道别。

有的人还送上了践行的礼物,或许是一袋干粮,或许是一片家乡树叶做成的护身符,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戈登却仔仔细细地一件件收好。

一旁的猪扒甚至收到了更多,而且基本都是些吃的。

鱼干,火腿,干酪,香肠,风干面包,木天蓼,什么都有.

小家伙也眼泪汪汪的,一年前,刚来到科科特村时,这里的一切都令它感到惊慌失措。

现在要离开了,却又突然觉得舍不得。

“好了,快出发吧,别婆婆妈妈的,只不过是一趟远行,总会有重逢的一天。”欧尼斯特双臂抱胸,一副豪气的模样。

可大家都看得到,这个总是以硬汉形象示人的男子汉,眼圈却是红得比谁都厉害。

戈登也抽了抽鼻子,他边后退,边用力朝大家挥着手,咧开的嘴角带着种逞强般的大笑,“很快的,等我能打败雄火龙时,我就回来把它噶了,不会很久的!”

ps:科科特村在原设定中,可能会更加“有名气”一些,但如果真把每一作游戏中出现的村落都设定为重要地点(整得和世界中心似的),剧情会很难处理,所以会有一定程度的改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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