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部落大会

大河部落的女人们和枭兴致勃勃地给其他部落的人讲述伟大祖先的故事。

在这个民智尚未开启的时代,“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后羿射日”等神话故事给这些原始人造成的震撼无异于在他们脑袋里投下两颗原子弹。

他们听完了祖先光辉的一生,转头又将这些故事分享给同伴,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经受了一次精神和思想上的洗礼。

即便是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族人,他们虽然不认同大河部落对于天空的某些主张,但他们同样被这些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深深吸引和震撼, 以至于晚上做梦都在和十个太阳搏斗。

同时,他们也从故事里了解到一种可怕的武器:弓箭!

伟大的祖先后羿曾用这种武器射落九个太阳!据大河部落第一勇士虎头所说,他曾用这种武器击退过雷兽!

众人百思不解,那根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弯木头竟然有如此威力?

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都声称将使用弓箭参与此次大会的比试,他们信心十足的模样更令众人好奇。

天蒙蒙亮,营地里已是热闹非凡, 猎人们摩拳擦掌, 或伸展双臂,或扭动腰肢, 或踢腿慢跑,各自做着热身活动。

昨天的厨艺大赛只是预热,今天才是部落大会正式的比赛日,比试的内容包括力量大赛,短跑大赛,长跑大赛,攀爬大赛,摔跤大赛以及武器大赛,本质上是在检验猎人们的个人能力。

虎头不禁犯了愁。

按照规则,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赛事。

他的力量在所有人里无疑是数一数二的, 以往他也是参加力量大赛,但现在有了弓箭, 他的箭术同样难逢敌手, 如果参加武器大赛,必然是乱杀。

狼爪说:“要不你参加力量大赛,我参加武器大赛, 咱俩各拿一个第一?”

虎头不以为然道:“你有把握赢过松针吗?其他人不用弓箭, 不值一提,那小子可是不弱,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狼爪不太服气,但想起松针上次的表现,确实没什么把握。

“我有把握!”

谷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眨着真诚的大眼睛,毛遂自荐道:“我能赢他!让我去吧!”

武器大赛的规则他听说了,东道主将在距离选手五十步之外的地方释放野兔,谁最先猎杀野兔,谁就获胜,武器不限。

这不就是为他量身制定的比赛吗?他可太想参加了!

“一边儿去!”

虎头和狼爪异口同声,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开玩笑,再是无人可用,也绝不可能请外援代打,这点竞技精神还是有的。

再说了,大树部落对他们知根知底,真让有谷部落的人上场,回去不得被嘲笑死?

谷委屈巴巴地走开。

狼爪忽然灵机一动,扭头看向张天:“天, 要不你也参加武器大赛?”

张天每天跟他们一起进山狩猎, 他的实力猎人们有目共睹。

狼爪一提议, 立刻得到族人们的一致同意,虎头也说:“天上场的话,那就稳了!”

能得到虎头认可的人不多,张天无疑是其中一个。

“我可以上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狼爪说,“规则又没说不让小孩参加!你狩过猎,是真正的猎人,是猎人就可以参加武器大赛!”

“去吧去吧!”林郁也在一旁怂恿他。

张天本来没这个想法,被众人这么一起哄,顿觉热血上涌,咧嘴笑道:“行!我上!”

……

睡一觉起来,想到昨晚的事,云还是很恼怒。

他只是想漂漂亮亮地办一场部落大会,他自认为已经尽到东道主的职责,客人们理应称赞他的慷慨,感谢他的辛苦付出,结果昨晚无论走到哪儿,他听到的永远是大河部落。

“你们听说了吗?大河部落有个叫林的小孩,她比虎舌的厨艺还要好!”

“听说大河部落受到了祖先的指引,是真的吗?”

“大河部落又在讲祖先的故事了!快去听!”

所有人都在谈论大河部落,仿佛大河部落才是东道主!

更可气的是,巨岩部落的酋长竟然胆敢当众让他难堪!

要不是我借食物给你们,你们连肚子都填不饱,还要什么盐!

云深深呼吸,努力平复心头的怒火。

他拿起经过精心打磨的标枪,走出营帐。

标枪是他最擅长的武器,他将在今天的武器大赛上使用标枪猎杀野兔。

争勇好斗是雄性的天性,这种天性在平时受到部落内部的约束,但部落大会给了男人们一个有所限制的雄竞的渠道,令这种天性能够得到适度的解放和宣泄。

部落大会的各项大赛历来都是猎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些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人无疑将收获男人们的尊敬和女人们的崇拜。

自从云成为猎人的那一刻,他就一直是武器大赛的优胜者。

和黑牛一样,在这个项目上,他从来没有输过。

“呸!”

云啐一口,下意识联想到刚收获惨败的黑牛,令他觉得无比晦气。

昨天丢的面子,他决定在今天的比赛中找回来,他要成为全场的瞩目,让所有人都为他喝彩!

只有女人才讲故事,真正的猎人,就该凭借狩猎的本领说话!

他握紧手里的标枪,信心十足。

等猎人们调整到最佳状态,部落大会随之开始。

第一场是力量的比拼,比赛规则很简单,东道主准备了一系列轻重不一的石头,选手们从最轻的开始抱,抱起来了就接着抱下一个,抱不起来就淘汰,谁抱起的石头最重,谁就是优胜者。

这是一个纯靠蛮力,不需要过多技巧的项目,有没有力量看体格就一目了然,像狼爪这种老龄猎人,或松果那样比较纤瘦的猎人,都很有自知之明地选择当一个观众。

观众们在场边就座,各个部落的猛男依次登场亮相,屈起胳膊,展露壮硕的肱头肌。

营地里很快响起猛男们发力的咬牙切齿声,观众们的叫好声,以及女人们咯咯咯的笑声。

(本章完)

第114章 一支穿云箭

听二舅狼爪说,虎头是天生神力,刚成年那会儿就已经是个猛男了,好几年过去,他还是这么生猛。

二舅说这话时眼里流露出无尽的艳羡,在他看来,力量永远是女人们择偶的第一标准, 这些年,虎头的种子早已洒遍七大部落,虽然孩子不一定认他这个爹,但他的后代无疑是最多的。

二舅捏了捏张天不甚粗壮的胳膊,语重心长道:“多吃肉,孩子, 多吃肉。你的头发已经够丑了, 再这么瘦下去,女人们不会青睐你的。”

张天脸有点黑,一旁的林郁快笑疯了。

“你别笑他,你也好不到哪儿去。”二舅用很严肃的口吻教诲,“阿妈常说,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你瞧瞧你,也快成年了,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哪个男人瞧得上?”

林郁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一张俏脸涨得通红。

张天扫了眼她足以冒充未成年人的胸膛, 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你笑屁啊!”

林郁双手抱胸,恨恨地瞪他一眼。张天笑得更大声了。

虎头从最轻的石头抱起, 一路抱到最重的石头。

他半蹲下身, 双手把住巨石底部的两端,咬着后槽牙默默发力, 额头上青筋条条绽出,显然即便对于天生神力的他来说, 这块巨石也是不小的挑战。

场边的猎人也跟着双拳紧握,咬牙切齿,暗暗使劲。

石头离开了地面,正一点一点向上抬升。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一眨不眨地盯着虎头,直到他完全站直了身体,猎人们同时一跃而起,兴奋得手舞足蹈,高喊虎头的名字,甚至比虎头更加激动,女人们看向那道伟岸的身影,两眼放光。

虎头以无可非议的实力碾压获胜。

“又是大河部落……”

从阿妈缺席开始,云感觉大河部落仿佛故意跟他过不去似的,总是抢他的戏,但想到虎头在这个项目上统治多年,此次获胜也是理所应当,心里稍稍好受一些。

接下来的短跑大赛,长跑大赛, 攀爬大赛和摔跤大赛都不是大河部落的强项。

短跑大赛大致相当于后世的百米赛跑,这个项目的优胜被有虎部落收入囊中。

长跑大赛则是围绕营地跑二十圈,估计能有个六七千米,松果蝉联冠军。

攀爬大赛考验的是猎人们上树掏鸟窝的本领,虎爪拿了个第二,刷新个人最佳成绩,收获不少女人的媚眼,给他乐坏了。

摔跤大赛更像是有节制的角斗,虎头如果上场,也是有机会争胜的,可惜参加了力量大赛的他已不能再参加别的项目,只能眼睁睁看着穴狮部落的猎人笑傲群雄。

等摔跤大赛比完,已是午后。

接下来便是本次大会的最后一项赛事,也是参与人数最多竞争最激烈的赛事,武器大赛。

没有什么比真实的狩猎更令人热血沸腾了。

猎人们都祭出了各自的“杀手锏”,有使长矛的,有使标枪的,有使投石索的,有使流星锤的,有使飞刀的,还有干脆扔石头的……

唯有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与众不同,他们手持长弓,背负箭筒,赚足了眼球。

“终于要展示新武器了吗?”

“用那些比手指还细的树枝真的能猎杀野兽?我怎么这么不信呢?”

“你懂什么!这可是祖先的智慧!”

不管是参赛的还是不参赛的,猎人们无不密切关注着弓箭手们的一举一动,后羿射日的故事吊足了他们的胃口,令他们对这种新武器充满期待。

除了云。

云自然不会听大河部落的故事,他对弓箭曾经射落太阳的事迹一无所知,他看着他的对手们手持奇怪的弯木头,背起装满树枝的木筒,只觉得一头雾水。

什么时候树枝也能当作武器了?

他哑然失笑,发现那个叫天的小孩也参赛,令他很有些意外。

很好,只有遭受过成年人的毒打,才会明白狩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猎物不会因为你讲几个故事,耍一下嘴皮子就自动送上门来。

他决定好好给这个小屁孩上一课。

云活动肩膀,舒展手臂,扭动手腕,在场边做着热身。

这时,人群忽然骚动起来。

“山溪来了!”

“祭司大人!”

人群向两侧退开,让出一条路。

一名面容憔悴的老人跟着乌鸦等人快步走来。

洞穴到营地的距离不算远,也不算近,他年轻时一口气跑过来都不在话下,现在是老了,走走停停仍觉得力不从心。

山溪当了一辈子祭司,主持了一辈子的祭祀仪式,一个从出生到老去始终在坚持做同一件事的人,无论怎样都是值得尊敬的,这一点,从人们对他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

他走到云的身旁,半是埋怨半是责备地说:“客人们都到了,也不派人告诉我,你还当我是祭司吗?”

云轻轻皱眉,老祭司总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和口吻教训他,教他做事,这令他十分不快。

虽然祭司在部落里享有超然的地位,但他才是酋长,他才是领导部落的人!而且,他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有什么话,等我比完赛再说。”

云略显不耐烦地摆摆手,走上赛场。

近二十名猎人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五十步之外,五名裁判各自按住一只野兔,随着一声令下,裁判同时松手,向两边退开,五只野兔重获自由,立刻撒腿向四面八方跑去。

与此同时,猎人们也如离弦之箭冲出!

云紧盯着他的猎物,手紧握标枪,并不急于出手。

他只有这一支标枪,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五十步的距离太远,他没有必中的把握,必须追到三十步以内!

三十步的距离,用标枪精准射杀不比巴掌大多少的野兔,而且还是快速移动中的野兔,除了他,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做到!

“嗖!”

他刚跑出去没两步,一道疾厉的风声几乎是擦着他耳边划过,一根细长的树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向他盯上的野兔,精准地命中兔头!

那野兔一翻两瞪眼,当场去世。

“什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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