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2章 4034【乔迁之喜】

秦天后来真的送了锦旗到医院。

医生看着他那已经恢复的左手,再对比之前拍得CT片子,都不禁惊讶的目瞪口呆。

如果不是他存着秦天的病历,他真不敢相信,单纯的物理矫正,竟然能在三十天之内,让一只残了三十年的手,重新恢复正常。

这都不能算医学上的奇迹,说是“传奇”都可以。

只不过秦天拒绝了配合他进一步研究的请求,不然的话,他真可能在《柳叶刀》杂志上发表一篇震撼世界医学界的大论文。

……

二零零二年二月份,春节期间,项南买得两套房子装修完毕,他们爷儿仨随之喜迁新居。

乔迁新居的那天,项南把王頔一家、冯雪娇、黄姝等都请来家里暖房,并做了一大桌子好菜款待大家。

“王頔、黄姝、冯雪娇,跟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大哥秦天。”项南介绍道,“前些天从南方回来的。”

“天儿,是你啊,还记得我不,我是你王叔。”

“秦天,真是你啊,哎哟,多少年不见,都成大小伙子了。”

王占秋、赵桂芬见到秦天很是惊讶,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他居然从南方回来了。

“秦理,你还有大哥呢,以前都没听你说过。”冯雪娇惊讶道。

王頔倒是知道项南有位大哥,不过他一走就是十七八年,早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还能再见。

项南笑了笑,“之前一直没机会提。现在我大哥回来了,一家人也算团圆了。”

秦天性格内敛,向来不擅交际,面对王頔一家、冯雪娇、黄姝等人也只是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不过他很羡慕弟弟,有这么多好朋友,比他强的多。

……

除了项南三口乔迁新居之外,项南和黄姝也搬进了自己的新家。

“这房子……这装修……好像你送我的那副画。”黄姝走进新家之后,忍不住赞叹道。

项南之前曾送给她一幅油画做生日礼物,上面画的是一座温馨浪漫的屋子,墙壁是淡黄色的,木质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璀璨的水晶吊灯下,是舒适厚重的沙发,四角摆放着鲜花和绿植……

整座屋子给人一种充实、温暖、舒适的感觉,让她只一眼就喜欢上了,非常希望将来能住进这样的房子里。

没想到,项南如今带她搬进的新房,恰恰跟油画里的家一模一样,让她一时间都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已经成了画中人。

“我知道你渴望一个温暖舒适的家,所以我就是按照那幅油画,请装修公司一模一样装潢的。”项南解释道,“怎么样,喜欢么?”

“喜欢。”黄姝点点头,感动的说道,“秦理,你太懂我了。”

找一个喜欢自己的人不难,但找一个懂自己的人就太难了。她何其幸运,遇到一个像项南这样懂她的男子,黄姝心都要醉了。

“喜欢就好。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项南笑道。

……

春节期间,王頔来找了项南几趟,跟他聊了一下小说的写作思路。

王頔虽然有写作才华,但是对文学创作,尤其是通俗文学创作,并不太擅长。

简单来说,就是写的文章太文青了,不太适合大众的口味。

这也不怪他,谁让他平时看的都是《狄金森抒情诗选》、《树上的男爵》、《尘埃落定》、《贵族之家》、《文化苦旅》之类的文学著作,因此让他迎合年轻读者口味,写出受欢迎的通俗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项南帮他重新梳理了创作的思路,教导他如何迎合读者的口味,如何创作市场爆款的小说,如何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以及如何与出版社博弈等等,让王頔获益良多。

“秦理,想不到文学这块儿,你比我懂得多多了。”王頔都感慨道。

“千万别这么说,我只不过比你多一点经验而已。”项南摆手笑道,“我相信只要你开始写,你的成就肯定比我高。”

“我可没那么大信心,能追上你,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王頔笑道。

项南一本书卖了几十万。如果他也能做到这一步,那他爸妈就再也不用每天辛辛苦苦的摆摊炸串了。

“我相信凭你的才华,一定会比我强的。”项南笑道,“对了,你跟冯雪娇怎么样了,在一起了么?”

王頔一听,尴尬的笑了笑。

他原本不喜欢冯雪娇,完全把她当哥们儿。可是到了大学之后,他发现冯雪娇居然成了香饽饽,好些同学都在追求她。

不仅是同班、同系的,甚至跨系的同学、学长都向她示好,一度让他以为他们眼瞎了。不过冯雪娇却没答应他们的追求,而是主动向王頔告了白。王頔半推半就之下,也就从了。

“你呀……”项南也笑了。

他知道其实王頔、冯雪娇挺合拍的。

冯雪娇看似是个假小子,没什么女性的魅力,但那也得分跟谁比。跟黄姝比,她是明显差了一档,脸蛋、身材、气质都不如。

但是冯雪娇也有自己的优点,她长像清秀,性格爽朗,热情活泼。对男生来说,这样外向开朗的女生其实也很有魅力。

只不过王頔之前的注意力,一直都只在黄姝的身上,而忽视了一旁的冯雪娇。如今没了黄姝,冯雪娇自然凸显出来。

他不识货,不代表别人不识货。果然上了大学之后,冯雪娇大受男生欢迎,从而也激起了王頔的兴趣。

这就叫“瘦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

……

寒假过后,秦天的便利店正式开张,主要卖烟酒糖茶、日用百货、水果蔬菜之类,方便小区的住户。

因为店址选得好,所以客流量不错,一天销售额能到一千多,利润也有一百多,算是相当不错了。

秦百顺已经开始托人,帮大孙子介绍对象了。

他现在有房子,有店面,大小算个老板,长得不算难看,身体也没毛病,要说对象并不算难。

而且零二年,婚恋市场也没有那么复杂,要结婚还是很容易的。因此很快,就有好几位适龄女性被介绍给了秦天。

第4033章 4035【秦天的婚事】

就在秦天开始相亲的时候,项南也继续写小说和炒股,并继续着自己的学业。

零二年春,他又推出了新的小说《为谁风露立中宵》。

讲述明朝时期庶女出身的才女苏如是,面临嫡母打压、父亲亡故、家族被抄等一系列挫折时,不卑不亢,不折不挠,努力经营,最终不仅守护了自己的家,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并且辅佐郎君为国效力,最终获得圆满人生的故事。

这本小说推出之后,受到不少年轻女性读者的欢迎。首印三十万册,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已经销售一空,很受年轻女性读者的欢迎。

对她们来说,看这种爽文,就跟男生看金镛武侠一样爽。

一方面,这本小说是女主视角,而且还属于是大女主爽文。

女主苏如是虽然是小妾生得庶女,从小被嫡母打压,连丫鬟、老妈都敢欺负她,但是她却聪明能干,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针织女红样样精通。

并通过自己的能力,扳倒欺负她的丫鬟、老妈、嫡母等,最终收获如意郎君,并且守护住整个家庭。

这样的爽文套路,很受女性读者欢迎。像《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美人心计》、《延禧攻略》、《甄嬛传》等都是这类的。

一方面,实体书消费的主要客户,就是年轻的女性读者。据统计女性读者的消费力,相比男性读者要多出一倍。

因此以女性为主视角的小说,更容易受到女性读者的青睐。也因此千禧年初,许多作家都是靠写女性为主的言情小说起家的。

比如郭敬明写过《梦里花落知多少》、《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小时代》,明晓溪写过《旋风少女》、《明若晓溪》,饶雪漫写过《左耳》、《沙漏》……

项南写作不是为了成名,就是为了多赚一些钱,因此自然是哪种题材好卖,就写哪种,反正他也没准备成什么文豪。

最终《为谁风露立中宵》卖了上百万册,为项南又带来了数以百万计的版税收入。

……

就在项南在文坛大发横财的同时,秦天的相亲却遭遇了重重挫折,接连好几个相亲对象都吹了。

其实他个人条件不错,有房子,有店面,不敢说多富有,但至少也算得上中等水平。

只是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也不晓得怎么哄人家姑娘,因此介绍的几个对象,都被他给聊崩了。

秦百顺见此也没办法,只得继续托人,继续帮大孙子介绍。毕竟他马上奔三十了,再不成亲就来不及了。

而与此同时,王頔那边,也陆续写了几个短篇小说。

项南帮他斧正之后,推荐给了《故事会》、《青年文摘》等杂志,最终这几篇小说都被采用,王頔也因此赚了几笔稿费。

他也因此越来越有信心,创作的浴望也更强烈了。

……

时光荏苒,三个月后,秦天居然不靠相亲,而是自己搞上了对象。

原来在他门口,有个推着三轮车摆摊卖卤味的女人,是个三十一岁的寡妇,带着一个八岁的小姑娘。

丈夫之前是工人,后来下岗之后,因为心情不佳,天天酗酒,最终肝癌去世了,剩下孤儿寡母没人管,只得在家弄点小菜,推到街上来卖。

不过像这样的流动摊贩,经常会被城管驱离,所以生意不好做,日子过得也很难。

秦天虽然性格内向,心肠却好,见她总被撵来撵去的,实在太可怜,就经常帮她代销卤味。一来二去,二人算是熟了。

小寡妇觉得秦天虽然木讷,不善言谈,可是心地善良,踏实能干,其实难得。秦天也觉得女人虽然是寡妇,还带着个孩子,可是勤劳能干、朴实无华,对她也心生好感,两人随即越走越近。

秦百顺得知此事后,很不满意。觉得以大孙子的条件,娶个黄花闺女不成问题。毕竟他有大房子,有铺子,大小是个老板。

而那个女人不仅是寡妇,年龄还比孙子大两岁,关键还有个拖油瓶。孙子刚结婚,就给人当后爹,实在不像样,所以他满心不乐意。

倒是项南觉得,像秦天这样的性格,喜欢上一个女人不容易,关键那个女人也喜欢他,这属于是双向奔赴了,更是难得。

如果搅合黄了,以秦天那执拗的性格,可能今后再也不会动情了。

因此项南力劝爷爷不要干涉大哥的选择,“爷爷,这件事就看大哥的心意,咱们别乱点鸳鸯谱。”

“我是觉得你大哥配得上更好的,那个寡妇怎么能配得上他呢。”秦百顺叹了口气道,“而且人家是二婚,又有自己的孩子,怎么会对你大哥一心一意?”

项南点了点头,承认他说得也有道理。

半路夫妻结合,本来就以利益为主。尤其是中间还夹着孩子,那就更麻烦了。

“那我去查查那女人的底细,如果她是那种正经过日子的人,又是真的喜欢大哥的话,那咱们就别棒打鸳鸯,否则再想别的办法。”项南建议道。

“也行。”秦百顺点点头道。

如果秦家赚钱最多的是项南,当家主事的也自然是他了。秦百顺在很多事上,也要尊重项南的意见。

项南便对寡妇母女做了详细调查。

秦百顺最担心寡妇嫁给秦天,是为了他的钱,是为了让他帮着养孩子。

等到孩子养大了,帮她把工作、房子都安排好了,钱都给得差不多了,秦天也老了,到时候,寡妇再一脚踢开他,跟自己的女儿过去,这种事历来都不罕见,在农村叫做“吃光棍儿”。

项南同样担心这一点,所以为了避免这一点,他从她们的邻居、亲朋、同事、同学,甚至她们母女之间,走访盘问。

以他的本事,只要他愿意,就算住进寡妇家,她们母女都不会发现,因此能获得最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通过他的调查,他发现寡妇还是不错的,是真的想跟秦天过日子。

而寡妇的女儿也很懂事,不仅学习不错,而且常常帮着寡妇干活,不是那种奸懒馋滑、好逸恶劳、贪心妄想的性格,因此项南先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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