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热爱文学的大学生

不过嘛.让你看看也无妨。

刘建军从黄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打开后交给方明华。

“你看看,怎么样?”

方明华接过稿子,看了看,不禁微微蹙眉。

是一首爱情诗歌。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爱情这个词一般人羞于说出口。

但除了一类人——诗人。

这首诗就写的相当奔放,名字叫《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孤零零的站台

遥不可及的云天

还没来得及挥一挥手

就已水过三秋

茫茫人海哪是尽头

春花秋月不见问候

诗很长,整整两页。

但这水平

如果你寄到《萌芽》这样的杂志,估计或许能凑合,但这是《延河》啊。

曾经刊登过诗人闻捷、李季、贺敬之的诗歌,刊登过志鹃的《百合花》、吴强的《红日》、杨益言的《红岩》,柳青的《创业史》,杜朋成的《夜走灵官峡》.更别说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陆遥、陈中时、贾平娃

怎么会刊登伱这首诗?

“刘建军同学,你这首诗恐怕不行。”方明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

“不行?!”刘建军再也忍不住讥讽道:“你一个看门的,懂什么诗歌?!”

卧槽。

难道你不知道宰相门前三品官?

哥好歹也是杂志社的门卫!

他也懒得回答,直接从登记簿上撕下一页空白纸,又取下张宝华胸前的钢笔,刷刷写起来。

“你要干啥?”刘建军忍不住问道。

“写诗!”

没过一分钟,方明华将纸递给对方。

刘建军看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

《春》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是很短,只有三行,同样是描写爱情,但远远胜过自己写的两页纸。

刘建军脸涨的顿时通红,看着方明华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这首就不敢递给张主编看,何况你写的?”方明华很和气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同学,我建议你回去以后别老琢磨写什么诗,向你们学校的杨伟师哥学习,好好读书,将来为国家早点造出更先进的飞机,比你写一千首一万首诗都强。”方明华语重心长。

刘建军默默的走了,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事情搞定,方明华将那张稿纸揉了个纸团也准备回家,这才发现张宝华看着自己,一脸崇拜。

“明华哥,你能把你写的那首诗留下吗?”张宝福问道。

“怎么?你想学?”方明华半开玩笑半认真问道。

“不是不是。”张宝福急忙摆手:“我小学都没毕业哪有那水平?我是想,以后还有人硬闯杂志社说要见编辑看稿,我就拿出你写的这首诗来,没这水平就别装大。”

呵?

聪明!

“行,我走了。”说完转身出了门卫室。

“明华哥慢走!”后面传来张宝福的声音。

方明华家在杂志社的职工家属院,但距离杂志社比较远,走路还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他没自行车,上下班全靠两条腿。

进了家属院前面是一栋红砖五层楼房,看这样子还比较新,后面则是一栋筒子楼。

所谓筒子楼又叫也被称为赫鲁晓夫楼,前苏联的产物。特点为一条长走廊串连着许多个单间,因为长长的走廊两端通风,状如筒子,故名“筒子楼”。

一层会用着一个洗漱间,厨房——一般就一个煤炉放在门外,旁边堆放着蜂窝煤和大白菜。

现在正是做饭时间,整个楼道烟雾缭绕,非常热闹。

方明华小心绕过绕过一个个煤炉,到了东头自己的家,老妈张凤兰围着围裙正在屋里擀面。

张凤兰今年还不到50岁,国棉六厂的职工早已经内退,留着短发做事干净麻利,看到儿子回来立刻招呼。

“小华,下班了啊,今天做你爱吃的油泼扯面。”

方明华穿越前就爱吃秦省的油泼扯面,一听这个立刻咽了下唾沫,不过却说了句:“是不是明丽回来了?”

“对,今天周六嘛,你妹从学校回来了。”张凤兰边擀面边说道。

老爸方长河有三个子女,方明华排老二,大姐方明梅顶替了老妈的班,现在是国棉六厂的纺织工人,早已经出嫁而且有了孩子。

方明华还有个小妹叫方明丽今年17岁,刚刚考上西北大学的数学系那也是省重点后世的211,全家人都以她为骄傲。

平时方明丽住校不回来,只是到了周末才回家团圆。

正说着,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一个姑娘清脆的歌声:

美妙的春光属于谁

属于我属于你

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歌声欢快。

一个留着两条辫子,穿着碎花长裙凉鞋的姑娘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来,长得挺好看,瓜子脸大眼睛,背着黄挎包,胸前的校徽引人注目。

正是方明华的小妹方明丽。

“大学生回来啦?”

“明丽,上大学好耍吧?”

做饭的邻居们纷纷招呼起来,老妈听了更是一脸骄傲。

看到女儿进来,一脸溺爱:“明丽,今天妈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油泼扯面。”

“太好了!我最爱吃妈你做的面,嫽扎咧!”姑娘兴奋说道:“我爸呢?”

“钓鱼去了。”

方明丽洗干净手,立刻帮起老妈忙来,方明华看着没动——他不会。

没过多久,老爸方长河骑着他那辆快老掉牙的飞鸽牌二八加重自行车,带着钓鱼竿和水桶也回来了,全家人开开心心坐在小桌子边吃面。

“爸,妈,明天一早我就要赶回学校,有事。”方明丽边吃边说道。

“啥事?”

“早上我要去上自习,下午我还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

“唉你看看你,星期天也不在家多呆会。”老妈忍不住埋怨。

“妈,你不知道,现在大家都很刻苦努力,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

“娃他妈,娃的事你少管!”丈夫方长河一句话,张凤兰也就不再说什么。

方明华坐在旁边默默吃着面条。

穿越到这时代时间虽然不长,但他真真切切感到八十年代大学生身上那种朝气蓬勃的精神。

真是应了那句话:“心中有希望,眼中有光芒”。

小妹又兴奋说起他们文学社的事,老爸在杂志社几十年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

什么北岛、舒婷、《今天》杂志、伤痕文学.

这个时候,方明华都是默默吃着面条不说话。

吃完饭,方明丽帮老妈刷碗后又说道:“爸妈,我和冬梅要去看电影,《好事多磨》,是龚雪和郭凯敏演的。”

老妈这次倒很爽快,“去吧,注意小偷!”

“放心吧,我是大学生啦。”方明丽回了句,又看着一直没说话的方明华:“哥,你去不去?”

“你们两个姑娘看电影,我去凑什么热闹?”方明华笑道。

“唉哥,你上次不是说,要和冬梅一块去看电影吗?”方明丽说着,还俏皮的向他眨眨眼。

(本章完)

第3章 蓝天 白云,读诗的姑娘

这.

冬梅叫张冬梅,是方明丽的高中同学,两人关系非常好,住的又近,经常到相互家里串门。毕业后张冬梅考上了一所高中中专,也算不错。

原来那个方明华是有点喜欢妹妹这个好姐妹的!

可那不是我啊

再说这个张冬梅长的又没妹妹这么漂亮,真不知道原来那个到底看上什么?

“咳咳.”方明华假装干咳两声:“你们去吧,我要看书。”

“哥,我发现你最近爱看书了。”

“你刚才也不是说,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吗?”方明华说了句,转身出来房门来到自己房间。

方家在筒子楼原来只有两间房房,父母一间,原来两姐妹一间房,后来方明华知青返城之后,老爸又找领导想法设法要了一间,不过在最东头隔壁就是厕所,夏天味道有点不好闻。

方明华回到自己房间,立刻光着膀子穿着一个大裤衩,一个人躺在自己房间床上看书。

小妹去看电影,老爸老妈下去遛弯,老妈一般都是坐在家属院里和邻居闲聊,老爸则是到街边借着路灯看一帮人下棋。

他倒不是想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而是出去没啥意思。

八十年代的西京远没有后世繁华,没有咖啡馆没有网吧没有奢侈品商店,古城墙爬一次足够,旁边的护城河水还是臭的,没有什么大唐不夜城,大雁塔还孤零零站在田坝中央。

逛上几天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也就没啥意思,更重要的是挤公交太麻烦。

还不如看书呢。

穿越到杂志社,唯一的福利就是有社里有免费的杂志可看,反正是自家出的,还有别的出版社的,如《当代》,诗刊《星星》等。

杂志社里还有一个图书室,里面珍藏着许多中外名著,不过要有借书证才行,像方明华这种身份自然没有。

今天他看的是《延河》最新一期杂志,上面刊登了陆遥的一篇随笔:《病危中的柳青》,主要是纪念去世不久的文学家柳青的事。

情真意切。

到了晚上十点,洗漱睡觉,一觉醒来已经大天亮,家里人都不在,方明华取了个冷馒头出了家属院,又到附近人民公园转了一大圈,里面最热闹的要算是刚开不久的旱冰场,里面有好多少男少女。

方明华驻足看了一会。

重生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玩过,水平不高也不是很感兴趣,溜达了好一大圈回到家,已经到了中午吃饭时间,老妈已经做好饭,吃饭就他们俩,小妹去学校了,老爸钓鱼一般都是早出晚归。

这次是馒头和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碗鱼汤。

方长河夫妇俩都有退休工资,儿子方明华现在每月也能拿20元,女儿大学不交学费还有补助,基本上不用花钱,所以家日子比前几年宽裕许多。

张凤兰对眼前的生活非常满意。

当然也有不满意地方,譬如住筒子楼条件太差,远远没有前面红砖楼里的套房好。

但那都是杂志社领导以及编辑家属住的,自然轮不到他们。

“小华,饭吃了,伱到你妹的学校去一趟。”老妈突然说道。

“干嘛?”

“我早上去碳市街副食品商店买了一盒桃酥,你妹爱吃这个,你给送过去。”

我也爱吃啊.

没办法,自从小妹考上大学以后,在家里的地位就直线上升。

“好,我现在就去。”方明华喝完最后一口鱼汤,抹抹嘴,站了起来。

“不准偷吃!”老妈叮嘱道。

我@#¥%……%

方明华的内心再一次受到来自老妈的暴击。

将印着“西京市食品一厂”标记纸包桃酥小心翼翼放在自己的黄挎包,方明华下楼出了家属院,准备去挤103路无轨电车。

公交车站上已经围了一大群等车的群众,看到蓝色的无轨电车缓缓从后方驶来,等车门打开那一刹那,方明华仗着年轻力壮,护着挎包,卯足劲毫不犹豫冲了上去,根本不管后面的叫骂声。

素质?

那是以后的事。

方明华记得自己的刚穿越过来,上车规规矩矩排队结果等了三辆电车过去,硬是没上去!

从此他学了乖。

电车沿着建国路向南行驶,方明华站在拥挤的车上,静静看着外面的景色。

街道上到处都是自行车,电车被裹挟在自行车的海洋中,还有悠闲踱步的牛车。

街道两边民国时期的木质楼房,门面房都是各种百货小商店和卖衣服的门面。

这个时代最时髦的牛仔服、喇叭裤已经出现了,就在街道边一个很时髦的理发店里,录音机里传来一首清脆的歌声:

幸福的花儿心中开放

爱情的歌儿随风飘荡

我们的心儿飞向远方

憧憬那美好的革命理想

啊亲爱的人啊携手前进携手前进

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充满阳光

秋日阳光下,给这座千年古城带来了时代的气息。

电车出了建国门向西沿着古城墙一直到一个叫边家村的地方,方明华下了车,进了西大校门。

学校里很热闹,路边石凳、草坪上随处可见席地而坐认真看书的学生,

旁边还有一群学生模样的正围了一圈,中间一个穿着白衬衣蓝色背带裙的短发姑娘,发梢在风中微微飞扬,正大声朗诵一首诗: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舒婷的《致橡树》。

蓝天、白云,读诗的姑娘,方明华觉得这画面很美,停下来看了会。

姑娘朗诵完,周围发出热烈的掌声。

就在这时候,方明华突然看到几个男生说说笑笑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满脸疙瘩豆的男生看上去有点眼熟。

这不是昨天硬要闯进杂志社见主编的工大学生刘建军吗?

怎么会出现在西大校园里?

很明显,他们互相还认识。

“李丽同学,刚才你诵读舒婷这首《致橡树》,声音饱满,感情真挚.非常好。”刘建军说道。

姑娘很谦虚,抿嘴一笑:“过奖了,我只是朗诵你自己还写诗呢,最近写新诗了吗?”

刘建军还没开口,他旁边个子稍矮的男生快言快语。

“他写了,还准备向《延河》杂志投稿呢。”

“是吗,那朗读出来让我们欣赏欣赏。”

刘建军有点踌躇,这让他想起昨天下午在杂志社门口难堪情形。

这种丢人的事他回去自然没说,现在看到姑娘渴望的目光,想了想就从口袋里掏出稿件。

虽然比不上门卫写的那首,但是要强过在场的大部人写的东西。

清了清嗓子,他大声念道:

《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突然,卡壳了。

他直愣愣看着左前方,仿佛是大白天看到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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