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该判判,该罚罚,还有什么好说的?

可是往往实际情况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合。

林凤如从监察部门离开后。

由于监察是分开进行,并且不允许透露相关的监察审查内容。

等回到法院后。

林凤如和另外一名女审判员的脸色,不是太好。

从两人的态度,能够感觉的出来。

这一次的监察调查,对于两人,可能从调查和结果上显得不是那么的友好。

不过.…

那名男审判员倒显得非常轻松。

.

….

不久,沙都中院下达了调岗的通知。

主要的调岗内容有,对林凤如和另一名女审判员。

中院领导认为,两个人在判决时出现主观性,容易造成判决的不公性。

隐藏潜在的隐患。

所以对于两人也直接下达了相关的处理结果。

林凤如被调离刑庭,调往其他清闲部门担任相关职务。

说是清闲部门,倒不如说直接不让其参与审判。

而另一边,对合议庭中的另一名女审判员。

这是直接调到了街道司法,坐冷板凳去了。

对于这种结果,其实没有太大的意外。

毕竟虽然说在这场案件当中,林凤如没有犯罪行为。

就比如说枉法裁判或者受贿影响,案件判决,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可是.…在其判决中,依照的主观性倾向太大。

造成的舆论影响力过大,涉及到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就比如说这一次判决和相关判定,直接引起了最高检的重视和最高检的指导。

怎么说呢.…

涉及到的问题太严重了。

很明显,由于其主观性对法律而言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不再适合担任审判长的职务。

对院里领导的决定,林凤如虽然有意见,并且还想要表达。

可是院里领导压根用不着听取她的意见。

直接调岗。

不同意?不同意那就说明理由。

显然,林凤如也知道,这一次自己做的的确不太对。

最终还是接受了院领导的相关安排。

.

….

另一边,关于后续方如风的离婚事项。

这件事情全部交由了李雪珍。

离婚案让谢婷婷净身出户,没有任何的问题。

因为谢婷婷已经涉及到了在婚姻中犯了重大过错,对其配偶有犯罪行为且出轨。

不过在此要说明一点,出轨在法律上规定财产分割方面。

一般情况下,普通的出轨造成感情的破裂,只要不是重婚或者是在已婚情况下与他人同居。

在财产分割方面都不能以此为要求,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或者是分割大部分婚内共同财产。

当然,在这一方面,需要法院确定相关的份额。

话说回来。

这个案子最后的判决和陈述。

李雪珍直接用婚内配偶有重大过错的犯罪行为,进行指向性答辩,

法院最终判决,同意双方离婚,并要求谢婷婷净身出户。

另一边,谢婷婷在婚内给予其情夫的花销,应当被追回,一共涉及了将近十万元。

在开庭的时候,谢婷婷一直还在嘴硬。

嚷嚷着要平等的划分婚内共同财产。

可是等到最终判决了,确定最终判决结果了。

谢婷婷一直在哭诉,请方如风看在他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能够让她少还点钱。

毕竟她现在已经被提起公诉,工作什么的都没了,还被判决了净身出户,还要再还将近十万。

真的拿不出来。

谢婷婷表现的非常可怜的望着方如风。

希望方如风,能够答应这个请求。

只是.…在庭审判决结束后,方如风看向谢婷婷的目光中,没有掺杂着任何的感情。

也没有任何的犹豫,拒绝了谢婷婷的要求。

出轨,转移共同财产,还想把他送进去。

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有脸让自己不要再追究转移的财.…

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追究?

再说,这些都是法院判定的,具有法律效益。

他并没有强迫谢婷婷,为什么不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庭审台上。

一般的审判长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是以调解为主,劝劝这个劝劝那个。

最后达成双方都满意的情况。

但是这个案子,审判长看着闭庭后庭审场上的一幕,摇了摇头。

这种情况就算是他见的都比较少!

.

….

在离婚案结束后,这个案件算是已经结束了。

至少在方如风的角度来讲,自己被无罪释放。

再加上共同财产,包括其婚前财产都没有被分割。

已经算是比较满意的结果了。

只不过,他也白白浪费了两年的婚姻生活。

不过话说回来,提前发现总比后来发现要好的多。

网上不是还有个到了四五十岁才发现生的三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如果真到了四五十岁才发现,相比于现在来看。

早发现,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

….

白君律师事务所。

李雪珍在案件结束的第一时间就回到了律所,向苏白汇报着这个好消息。

“苏律师,方如风的离婚案件已经结束了,判决结果是,谢婷婷净身出户,包括返还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

李雪珍在说着这些的同时,小脸上一副快夸我快夸我的表情。

不过话说回来.…李雪珍最近一段时间打过几个案子。

虽然说案子都是后续案件,但是也都胜诉了。

相当于100%胜率.…

值得夸奖!

“不错,这个案子你已经做的非常的到位了!”

听到苏白的夸奖,李雪珍脸上的笑意更浓,满眼小星星的望着苏白。

“哦对了.…苏律师。”

“我听说那个谢婷婷和其委托律师徐霞,涉及到了诬告虚假提起诉讼以及伪造证据。”

“这两个大概能判多少年?”

李雪珍眨了眨眼睛,对这个问题比较关心。

苏白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口道:“在这个案子中,主要伪造人是谢婷婷。

徐霞属于主观上的不知情,但是作为律师,虽然说其不知情。

但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表明她真的不知情。

单以口供来讲,不能证明。

除非谢婷婷有着供述徐霞。

并且在提交立案的时候,也是因为有徐霞,所以在立案证据方面没有进行过多的深入调查。”

“根据以上来讲,徐霞大概会判6到12个月有期徒刑。”

“至于谢婷婷应该在12个月到18个月有期徒刑。”

“奥!”

“好的苏律师,我知道了!”

李雪珍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又在办公室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儿。

等到李雪珍离开办公室后,苏白坐在办公椅上打开了系统。

系统目前的进度良好。

这一次的案件增长了2%,达到了70%。

达到百分之70,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提示——(还差30%,达到100%,请再接再厉!)

苏白:???

这算是系统的鼓励吗?

对于这些苏白也只是看了一眼,了解一下系统目前的进展情况。

按照系统,现在的百分比来算还差30%,一个案子2%,那就是15个案子。

十五个有影响力的案子,按照目前的情况,不算多,但是也不算少。

说实话.…

系统这样吊胃口,让苏白更加好奇,达到100%会是什么样?

不过.…15个案子,还是需要在等等才能够达到。

“呼.…”

“需要时间.…”

苏白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毕竟.…像一些有代表性和舆论性大的案件。

这种案件都不好找。

一连半个月,苏白都没有遇到什么满意的委托案件。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苏白开始将一般的刑事委托案件移交给许响。

算是培养。

另外,还去了一趟北都的分所。

怎么说呢。

在前期,北都的分所业务不稳,但是自从苏白解决了遗留多年的那个冤家错案后。

逐渐站稳脚跟,并且有着越来越好的趋向。

段亮带着苏白转了转律所,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苏律师.…咱们现在分所一共有六名主要刑事律师,三名民事,四名金融类律师,两名行政律师。”

“这就是咱们分所目前的资深律师。”

“当然.…除律师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财务人员不计算在内,还有十几名实习律师。”

“苏律师,咱们分所目前发展的情况,还不错吧?”

“挺不错的。”

苏白看到段亮正在不停的挠着他的黝黑发亮的大脑袋。

说实话.…

分所的发展速度不是不错,是很不错。

他也没有想到,分所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到这种程度。

望着段亮欲言又止,苏白笑着开口:

“分所最近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

段亮笑了笑:“也不能说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只是我是这么想的,苏律师。”

“在北都这片地方,在当地,大部分都是一些金融和行政案件。”

“律所想要发展,我觉得应该全面一些。”

“苏律师你看,咱们分所只有两名行政律师。”

“为什么?”

“主要还是没有什么经典的,好一点的行政案件。”

“所以.…我想着苏律师以后如果遇到什么行政案件,能不能接一下,至少打响一下分所的名气.…”

看着段亮,苏白点了点头:

“可以。”

“只要能遇到什么比较不错的行政案件也可以接一下,打一打。”

“那麻烦苏律师了.…我这也是打行政打不好,想着咱们律所未来发展,才跟苏律师你提这个建议的。”

苏白开口:“这也没什么.…”

“不过.…伱既然这么提了,你这边是不是有什么不错的行政案件?”

段亮猛一拍脑门:“苏律师,你这么说,我突然想起来了。”

“我这里的确有一个行政案件,相对来说比较棘手。”

“要不苏律师,你先看看案件的内容?”

苏白查看了一眼这个行政案件的内容。

微微皱了皱眉。

这个涉及到了行政部门的案子,的确有些牛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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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330章 被告方,一个两个三个小李:妙啊!

第330章 被告方,一个两个三个.…小李:妙啊!直接上诉领导部门!

行政案件.…

说实话,一般来说都不好处理。

在北都,行政案件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官司板块。

大多数北都的律所也都比较喜欢打行政。

如果说某部门有行政违法,那么这就是北都律师最喜欢的。

不过这也仅限于北都的律所,毕竟北都有着特殊的地位。

在法律方面,尤其是在行政违法方面,有一定的保障。

不过,其他地方。

怎么说呢.…

行政案件基本上都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

涉及到行政违法,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行政干预司法结果的情况。

所以一般的地方律师,是不愿意接取行政案件的。

一来是行政案件涉及到地方部门,会影响律所的发展,或者是影响个人的发展。

没必要因为一个案件去影响自身。

二来是,行政案件你就算是胜诉了,那么也很难去执行。

这也就是很多人口中所说的“行政案件打了等于白打。”

为什么?

因为你就算是胜诉了。

那么,被告也就是行政部门也不一定会按照法院的判决去执行相关事项。

强制执行?

法院让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这一点太难!

几乎不太现实。

这也就是所谓的,为什么行政案件难打,大部分地方律师不愿意接的原因。

因为败诉了影响声誉,胜诉了又执行不到位。

这种情况就陷入到了两难的境地当中。

苏白打过的行政案件不多。

在修桥案中,是涉及到了行政方面的官司。

但是在修桥案中,涉及到的问题主要还是以刑事为主,行政为辅。

不算是单纯的行政官司。

当然.…

苏白接手的案子中,在其他案子里,也有过涉及到了行政违法的行为。

就比如说,在先前有一名委托人在执法机关涉嫌被殴打致死。

这已经属于执法单位看管不严的情况。

涉及到了一个严重的行政问题,不过在当时这个案子当中,主要的还是刑事问题。

再有就是。

行政案件一般属于常见的民告官。

在常见的情况下,民告官,基本上胜诉不了。

不过.…这也让苏白想起了一个特殊的案子。

在南方某地区,由于当地的经济条件好,并且法制条件好。

一场典型的民告官诉讼,上诉人一方由于担心法院方面会有倾向性判决,直接拨打了热线电话。

最后不知道是舆论的影响还是其他影响。

这场庭审让当地主管的政法领导,出现在了庭审上。

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

说起来有点魔幻,但是是现实。

不过,这种情况属于极端特殊情况,不适用平常个例。

段亮说的这个行政案,苏白觉得牛就牛在,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好几个单位。

互相踢皮球。

让当事人个人去告,可能都不知道应该告哪个单位部门。

“苏律师.…这个行政官司的确是比较复杂,你看这个案子能不能接?”

段亮挠了挠自己光溜溜的脑袋,期待着苏白能够给出一个回应。

苏白笑着点头:“嗯!这个行政官司,的确是有点复杂。”

“不过.…倒也不是不能打!”

“为了拓展咱们分所的发展,可以接。”

听到苏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这个行政官司打完了,咱们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诉讼案源接取率,说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发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苏白点了点头:“先见见当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当事人来律所的时间。

苏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和分析。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当事人准备二审起诉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为什么这么起诉?

因为当事人的女儿,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该零食后,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

到医院一检查,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

所幸就医及时,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

这种情况谁不心急?

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

负责人就几句话:“伱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后,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

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

“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

后续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还找到了卫生部门。

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

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

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然而出现了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卫生部门说:

“食物中毒的确归卫生部门管辖,但是由于食物过期,应当按照食物过期处理,让其先去找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

其他两个部门又以:“食物中毒归卫生部门管辖。”

再次踢皮球,来应付当事人。

总结来说,就是来来回回的踢皮球。

当事人因为这件事情跑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件事情硬是没有任何的进展。

最后当事人实在受不了了,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将超市和行政部门一起告上了法庭。

最终的结果是一审败诉。

现在正准备再次提起诉讼。

并且在此期间还有一个关键点。

当事人在打一审官司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发现。

食物中毒的不只是他女儿一个人,还有八,九名的小朋友,年龄都在3到8岁。

了解总结到这些的时候,苏白微微皱眉。

两名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作群体性食物中毒。

现在又涉及到了婴幼儿,这种危害性不言而喻。

对于这种事情,行政部门不作为?!

是互相踢皮球不作为,还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故意推卸责任的问题?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已经涉嫌到了行政违法的情况。

.

….

北都分所办公室内。

当事人肖平军,来到办公室内看到苏白后,走上前:

“苏律师,你好.…”

“你好.…”苏白主动握起了肖平军的手。

肖平军望着苏白,表情有些激动:

“苏律师.…”

“这个案子我找了很多律师,很多律师不愿意接这种复杂的行政案件。”

“没有办法,在一审的时候我只找了个小律师。”

“现在准备再次提起诉讼,听说北都的律师在行政官司方面有高水平。”

“于是就来了。”

“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庭审和法圈情况,也知道苏律师你是国内的顶尖律师。”

“想着到北都的分所来试试。”

“没想到这个案子竟然是苏律师你承接的!”

“苏律师.…这一次要多劳烦你了!”

苏白笑着开口:“不劳烦,先聊聊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吧。”

“好好好.…”

简单的寒暄过后,几人坐下来,开始了解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

其中,苏白最关心的是,在这个案子当中,八九名幼儿食物中毒的真实情况。

要知道.…两人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是群体性事件了。

这个案子中涉及到了将近十名不到十岁的幼儿!

幼儿涉嫌食物中毒,而且是群体性。

相比于其他情况的食物中毒来说,属于情节严重。

并且已经涉及到了非常严重的情况!

先不管其他的,以现有的食物中毒情况向卫生部门提交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还在踢皮球?

这不尼玛扯淡嘛!

如果真的出什么事情了怎么办?

真出了事情那可能就堪比某一个大案了。

所以对于这件事情,苏白是格外关注的,开口向肖平军问了一句。

“你在一审案过程当中,有没有提起过食物中毒的儿童高达八九名?”

“或者说,在知道了食物中毒的儿童有那么多以后,超市和其他方面有没有什么表现?”

“告知了!”

“不仅告知了这件事情,我还强调了这件事情的危害性。”

“可是就是没人管.…”

肖平军开口,在表情上显得有些无奈。

望着肖平军一脸无奈且没有撒谎的表情,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这个案件已经涉及到了食品过期和食品安全的问题,没有得到相关的处理。

这已经涉及到了违法的情况了吧?

“那在这个案子当中,其他的家长是一种什么态度呢?”

苏白又问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只不过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肖平军显得有些沉默。

“苏律师。”

“这个案子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嗯.…”苏白点头,示意肖平军继续说下去。

“大家都是普通人,我是真的气不过,所以打算起诉这些部门。”

“其他有几家害怕惹事,都说万一再进去了得不偿失,想想忍忍就过去了。”

“剩下有两三家支持我的做法,也配合我,只是他们不出面。”

“那如果让他们出庭作证,或者是出具食物中毒的证据,这一点没有问题吧?”

“这一个没有问题的,他们只是担心会遭受到麻烦,但是出具证据是可以的。”

“那你在提起诉讼前没有进行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提起了,不过行政复议给出来的回复还是按照模板来进行回复。”

“没有什么用。”

“嗯,好。”

苏白在和肖平军聊了大致的情况后。

也得知了这个案子是在临近北都的津市。

一审的开庭是在津市基础法院。

购买的地点是在津市的某一大型超市内。

在聊天的过程中,苏白特意上网搜索了这家超市,规模并不算小。

听肖平军说,这家超市在本地开了已经有十年以上了。

等了解完大致情况,送走了肖平军后。

一旁的李雪珍气鼓鼓的:

“苏律师.…这相关的行政部门怎么这样?”

“一点也不管,难道就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吗?”

“现在调查出来的中毒小朋友有八九名,实际数量肯定不止这么多!”

“苏律师.…”

“这个行政案,我觉得必须要好好打!”

望着一旁正义凛然的李雪珍,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嗯,肯定的!”

“不过.…”

“这个案子在当初打官司的时候,肖平军提起行政复议被拒绝了,是没有将那么多人食物中毒的情况描述上去。”

“咱们可以将事情的严重性和具体情况表述清楚,再次提起行政复议。”

“要不然的话,到时候开庭了,还是要走相关的流程。”

“奥,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点了点头。

紧接着,苏白让肖平军对于食品监督和工商管理以及卫生部门的行为。

以及有那么多婴幼儿食物中毒的情况描述后,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说白了也就是向相关部门投诉。

相关部门责令其投诉的部门,要求对于所提起的事件进行处理。

肖平军听取苏白的意见,再次提起了行政复议。

不过.…

这一次肖平军得到的回复是——《驳回行政复议书》

说白了,就是驳回了行政的复议情况。

苏白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愣了一下。

???

驳回行政复议这是什么意思?

根据驳回行政复议的内容——经查实,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品监察部门,未存在不作为情况。

查实卫生,工商和食品监察部门约谈了超市负责人。

并不存在复议内容中的不作为情况。

看到这个回复,苏白真觉得这是在忽悠人。

这TM说的什么?

约谈超市负责人,就等于作为了吗?

先不说有没有真的约谈。

肖平军的行政诉求是什么?

肖平军的行政诉求是对于食物中毒的来源进行深入调查。

以及对市场监管食物过期的情况调查,出具相应的报告。

并且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工商管理法。

对于超市进行相应的处罚。

再有就是对于食物中毒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

所以说.…约谈负责人有什么用?

达不到相关的诉求情况,不还是属于一种不作为的情况吗?

李雪珍表情纠结的望着苏白:

“苏律师,行政复议被拒了.…”

“咱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做上诉准备?”

苏白点头:“嗯!”

“不过诉讼被告,要再加一个。”

“再加一个?”

“复议单位。”

李雪珍:???

复议单位?!

复议单位属于行政管辖,也就是说.…

想到这里,李雪珍的眼睛biu biu放光,

这个不错!

第一次把“行政单位”给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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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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