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第163章 相谈甚欢,大佬帮着磨墨

第163章 相谈甚欢,大佬帮着磨墨

后来林枫忍不住好奇,询问着这艘船是出自哪位大家之手,

在得知答案后,一脸的惊讶,

原来这艘船的设计,竟然是出自已故民国才女林徽因之手,

林徽因生于杭城,是我国着名的建筑家,诗人,作家。

曾经在闲暇时间,也设计了一艘船,想着以后的时候也可以和自己的先生泛舟游于湖上。

不过最后为了新中国的建筑事业,全身心的奉献给了国家。

而玉华先生和其孙子梁建是好朋友,

一次十分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这个图纸,

随后便死缠烂打,最终复刻了一份,经过两年的时间才将这艘船打造了出来。

这也是玉华等人第一次坐这艘船,没想到竟然意外的遇到了林枫,实在是太巧了。

几人看着秀美的西湖,品着正宗的西湖龙井,聊起了文学,

说到这,

刘振云突然想到了什么,满怀激动的说道,

“咱们要不效仿古人,也来个即兴吟诗吧。”

这个意见刚提出,就受到了玉华两人的大力赞同,

此时此景,确实很适合吟诗作对,而玉华也刚考想要考教一下林枫,

对于林枫,他还是很期待的,

毕竟,林枫曾经就作出了几首连他都自愧不如的好诗。

这时,莫严看向了刘振云笑着说道,

“振云,别藏着掖着了,你既然能提出来,想来心中已经有了腹稿了,

赶紧给我们起个头吧。”

刘振云白了一眼莫严,站了起来,

“好你个老六,我本来还打算最后出场呢。”

说着目眺远方,低头沉思了一下便开口道,

“柳阴深霭玉壶清,碧浪摇空舞袖轻。林外莺声啼不尽,画船何处又吹笙。”

一首诗诵完,玉华和莫严两人像是第一次认识刘振云似的,

睁大眼睛震惊的看着他,

良久,玉华这才扯着嗓子喊道,

“不算昂,这不算,你个老东西,这肯定不是伱现在想出来的,玛德,写的这么牛波一。”

刘振云看都不看两人羡慕的眼睛都发紫的老友,

坐下之后美滋滋的喝了一口热茶,笑着说道,

“我说是我有感而发,它就是有感而发,你俩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做出好诗吧。”

两人最终不停地骂着刘振云赖皮,脑海中飞速运转,

绞尽脑汁,想要写出一首超过刘振云的诗。

不过此时的刘振云,注意力却根本不在两人的身上,

三人已经是几十年的老友了,可以说得上是知根知底了,

有几把刷子也都清楚,三人的实力其实也都差不多,

不过刘振云这次确实是取了个巧,他前一阵子才来过杭城,

当时就有感而发,写下了这首诗的前半部分,一直苦求后半部分而不得,

今天登船之后,突然灵感迸发,才将这首诗补全。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两个老友写不出来了,

所以将目光放在了林枫的身上,他对林枫的那两首诗,也是十分喜欢,

还曾经研究过,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写不出来。

“林枫,怎么样,有没有灵感?”

听到刘振云喊自己,林枫明白自己逃不过去了,看来自己又要再一次剽窃自己的老祖宗了。

当即笑着说道,

“倒是有些小灵感了。”

玉华两人听到这句话,也不去绞尽脑汁了,

纷纷坐好后,就等着林枫的作品。

林枫也没有扭捏,看着远处有些朦胧的天空,

因为今天早上,杭城才刚刚下过雨的缘故,

所以天空之上,有一种别样的,朦胧美。

林枫在脑海中搜刮了一下,最终决定用北宋大文豪苏轼的一首诗。

他顿了顿,随后缓缓开口,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才刚刚诵完这两句,船上众人齐齐一愣,

玉华那伸向茶杯的那只手猛然一顿,

震惊的看着林枫,

就凭这一句诗,玉华就知道,这首诗肯定差不了了。

莫严两人的鉴赏能力也是顶级的,看向林枫的目光更为的热切,

没等几人催促,林枫将剩下的两句一股脑的诵了出来,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两句诗才刚刚出世,玉华三人的脑子就好像是被什么狠狠的撞击了一下,

整个人直接蒙在了原地。

口中无意识的重复着,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良久,才重新清醒了过来,不由得拍着大腿叫绝,

这最后的两句诗写的实在是太好了,

因为西湖本来就是因四大美女之一的西子湖而得名的,

现在林枫又重新将西湖比喻成西子,

讲述了西湖晴天和雨天,都也别样的美,那句淡妆浓抹总相宜更是绝了。

三人看向林枫都是一脸的惊骇,

这孩子的实力实在是太恐怖了,这首诗的水准实在是太高了,

恐怕这首诗一出,之后无人敢在咏西湖。

果然,林枫出品,便属精品。

这时,玉华突然灵机一动,拉着林枫起来走向一旁,

那边有个书桌,上面还有几张小尺寸的宣纸和毛笔,

玉华笑着说道,

“林枫,你来将你刚才的那首诗写下来,我到时候拍给我们协会的那些人看看,让他们好好学学。”

莫严看到后脸色一变,他想到林枫是年轻人,

不像他们,平常的时候喜欢练练书法。

连忙阻拦道,

“在湖上写字,很容易就写不好的,还是等上了岸再说吧。”

玉华一脸的不耐烦,直接开口反驳,

“切,都是几十年的水准了,再说了你看看现在有风浪吗,这点都克服不了还好意思.”

玉华说着说着,突然想起林枫还是个年轻人,

他刚才理所应当的将林枫当成了自己的同龄人,这会猛然回过神来,

随后尴尬的说道,

“我觉得莫严说的对,咱们要不上岸了再说?”

林枫知道,两人这是以为自己不会写毛笔字,维护自己呢,

心中也升起一抹感动,不过好在自己有着神级书画技能,在这方面已经登峰造极了,

当即笑着拒绝了,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说着就拿起了桌上的毛笔,

玉华见状,一脸苦笑,

只能走上前去,帮着林枫开始磨墨。

林枫看了一眼这块墨,略微有些惊讶,笑着称赞道,

“徽州墨,难得一见的精品啊。”

(本章完)

164.第164章 此子笔力,堪比王右军!

第164章 此子笔力,堪比王右军!

看到林枫竟然一眼就认出来了,玉华也确信林枫的毛笔字肯定不俗,

整个人瞬间也都放松了下来,笑着说道,

“你小子好眼光,不像那两个家伙,整天糟践好东西。”

莫严和刘振云撇了撇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

没办法,他俩确实是不注意这些。

玉华磨好墨之后,林枫拿起毛笔,

让笔锋和笔肚充分吸满墨水,随后便开始在铺好的宣纸上书写了起来。

林枫并没有写那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的草书,

而是选择了携飘逸与工整于一身的行书,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很快,一首诗就完完整整的写了下来。

玉华看到这幅字的时候,

眼睛猛地睁大,眼珠似乎要冲破眼眶,双手剧烈的颤抖,

小心翼翼的走到林枫的身旁,

弯下腰仔细的查看这幅字,眼睛距离宣纸也不超过十厘米。

莫严两人见状,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当即站起身走了过去,

没多久,弯下腰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经过神级书画技能的加持,林枫如今的书画造诣,已经登峰造极了,

毫不夸张的说,

已经能够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颜真卿的《祭侄季明文稿》,

还有苏轼的《寒食帖》等比肩。

这三本可是我国历史上排名前三的行书。

良久,三人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颤巍巍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目瞪口呆的看着林枫说道,

“真的好奇你的这个脑子是怎么长得,诗写的那么好,毛笔字也写的这么好,

而且还是一个歌手,作曲家,不敢想象你只有二十多岁。”

林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心里暗暗叹道,这都是筒子哥的功劳。

玉华和刘振云对着林枫大家夸赞的时候,莫严却悄悄的起身,

来到了书桌前,看着墨迹已干的宣纸,小心的卷了起来,

不料这一幕,却刚好被玉华的余光所看到,

顿时大骂道,

“莫严,伱这个老不修,竟然偷偷摸摸的做这种事情,这是林枫送给我的,你给我拿出来。”

莫严看到被发现了之后,

连忙将卷好的宣纸放在自己身后,铿锵有力的说道,

“谁说这是沈小子送给你的,我怎么没有听到?”

此话一出,玉华顿时就火冒三丈,当即就撸起袖子,就准备去抢过来。

被眼疾手快的林枫拉住了,

虽然知道两个老小孩也不过是打打嘴炮,不过船上确实不适合打闹,

林枫只好起身,再给其他两人手写一份,

三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了下来,

场面十分的和谐,林枫见状一脸的懵逼,

怎么感觉自己像是被三个老顽童捉弄了。

方书瑶看到林枫再书写了两份,也走上前去拍了张照片,

发在了自己的个人微博上。

这些天因为林枫的缘故,她的微博账号粉丝也暴涨。

很快,就有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这个帖子,

然后纷纷转发点赞。

当然,也有不少人是阴谋论,抱着怀疑的目光看向问题,

第一时间就认为这是林枫为了吸引大众目光的噱头。

很快,两派人吵得轰轰烈烈的,

相信林枫的一方人,则是摆出了之前那位空乘小姐姐发的图片,

却依然受到广大黑子的反驳,

理由则是毛笔字和钢笔字是两码事。

正在两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的时候,

突然,一个十分有名的书法家的发言,成功的终止了这场闹剧。

他也仅仅只说了一句话,

“此子之笔力足以比肩王右军。”

此言一出,顿时击碎了那些黑子们的玻璃心,

也同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王右军是谁啊,

书圣王羲之,

那可是我华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书法大家,

其书写的《兰亭集序》更是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而现在,竟然有人将林枫和他相提并论,

偏偏这个人也是现今着名的书法家之一,说的话很具有权威性。

啥时间,林枫的名字在网络上更是火爆,

不少爱好书法的朋友,也都自己看见或者被朋友转发看到,

纷纷被林枫的这幅字折服。

不多时,越来越多在书法上有些造诣的人,纷纷来到微博,

其中大多数都是一些中老年人,第一次注册微博,

而林枫的这一幅字,也间接的给微博带来了一波恐怖的人流量。

此时,方书瑶的后台都快要爆了,

数之不尽的私信,早就看不过来了,

不过询问的信息却是大同小异,都是询问能不能亲眼观摩林枫的这幅画,

不过方书瑶并没有回复。

这个时候,玉华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老爷子似乎是早就预料到了,随手就将手机扔到一旁,继续和几人乐呵呵的聊天。

没过一会,电话又打了过来,

一连几次之后,玉华才拿过手机,一脸傲娇的接通说道,

“喂,老贾啊,怎么这么急的给我打电话啊。”

一听这个名字,莫严和刘震云也还是一脸的笑容,想来也都知道电话对面的人是谁了。

无非就是那位当代被誉为鬼才的作家,贾平娃先生。

他是当代的着名文学巨匠,

当前陕军东征的关键性人物,被誉为是东征三驾马车之一,

在文学史上也是赫赫有名。

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名的书法家,

常年累月的练习,让其的书法造诣也极端不俗。

本来他正悠闲的坐在自己家的小花园中喝茶,

突然手机上那个不到十个人的小群中,突然就出现了一条消息,正是玉华发的。

他拿过手机一看,顿时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一眼就看出了这幅字的不凡之处,

将照片放大到极致,仔细的端详着。

好一会儿,才重新回过神来,

这会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这首诗也是也得非常之好,

刚才只是注重这幅字了,倒是没有注意到。

他特别喜欢那就淡妆浓抹总相宜,越读越有韵味,

他此生就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文学,而就是书法。

这幅字全部占了,

当即就忍耐不住,找出玉华的手机号就打了过来。

其实两人的关系也是一般,因为平时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只是在作家协会有时候见面,会一块聊一聊文学,

共同的那个群,也是汇集了全国最顶尖的那些作家。

结果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好不容易接通了,玉华那贱兮兮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贾平娃哪能不知道,他这是故意的,

气的血压都差点超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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