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你还要检方进行赔偿?666

见李雪珍的态度诚恳,苏白满意的点了点头。

不错!

态度很诚恳!

事实本就是如此。

去TM的,别人认为的法律最公正的审判。

凭什么要别人认为?

自己一方赢了才是接受司法最正确的审判。

要是赢不了的话,输了官司,凭什么谈正确?

你丫官司都输了,还和我说这些,这不扯淡嘛。

审判长:你在质疑我的判决?

庭审结果,谁赢了,谁就是正确的,真的有问题直接向相对应的司法机关举报就完事了。

没问题,质疑也没有用。

没多久。

相关的工作人员进入等候室。

通知上诉方和被上诉方,双方律师进入庭审。

被上诉方吕伟和另一名男律师入座。

上诉方,也就是齐丰一方,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上诉方席位上。

等到双方律师和被告当事人齐丰入场完以后。

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一:.”

“二:.”

“三:.”

宣读完毕,接着开口:“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唰唰。

庭审现场,所有人起立。

林友平和另外两名审判员进入庭审审判台。

林友平一身法官袍,站在了审判长的席位上。

对着审判长席位的话筒开口:

“请坐下。”

唰唰。

庭审内,所有成员坐下。

书记员汇报:“报告审判长,本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咚咚。

林友平敲响法槌。

“现在开庭!”

林友平低头看了一眼审判长席位上的材料:“请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与此同时。

由于齐丰的这个案子在互联网上备受关注和争议,又是以直播庭审的方式开庭,不少律师和对这场案件感兴趣的相关人员都在通过直播关注着这场庭审。

此时,罗大翔正开启直播,直播着这场庭审。

庭审画面中。

审判长林友平正在核实出庭人的身份和信息。

罗大翔对于目前的庭审状况进行了大概的梳理:

“这一次法评的案子是齐丰的二审案,一审的结果想必大家都清楚了,齐丰被判处死刑,这个案子当时结束以后,我也进行过解说。”

“大家可以从我的视频里面详细的了解一下一审过程,剩下来的我就不多说了。”

“咱们回到庭审中。”

“庭审目前刚开始,我先来讲讲这场庭审的关系。

这一次的案子,是齐丰不服一审的判决,向北都高级法院对检方提起的上诉。

现在审判长正在对于上诉方和被上述诉方的信息进行核对。

这一次开庭的审判长是林友平法官,现任北都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一名赫赫有名的大法官,主持过很多场有名的判决,对于某些律法有独到的理解。

左右两边坐着的是合议庭成员,两名审判员。

这两名审判员也是北都高级法院很有经验的执法工作人员,左边的审判员是方梅审判员,位于右边的是朱雄审判员。”

“被上诉方是检察机关,律师是吕伟吕律师,在刑事专业有着非常丰厚的经验,上诉方就是齐丰了,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提起了二审的上诉。”

罗大翔说完。

评论区出现了一阵询问:

“罗老师,那你对于这个案子怎么看?伱觉得谁能胜诉?”

“+1,我也想知道谁能胜诉,更希望齐丰能够胜诉,但是目前来看的话很难。”

“公诉案件,一般证据都已经定型了,齐丰杀人证据事实检方已经定性了,想要胜诉很难!只能说很难!”

“很难也有希望不是吗?反正我是希望齐丰能够胜诉,目前就看找的律师怎么样了。”

“罗老师,你觉得谁会赢?”

面对评论区的提问,罗大翔摇了摇头:

“具体的判定还需要看庭审过程,正当防卫在我国庭审的判处中获胜比例不能说不大,只能说很小。

希望这一次大众关注的庭审案,能够改变这现状吧,好了,场外话不多说了,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下一阶段,大家往后看吧,相信这会是一场精彩的庭审辩论。”

对于苏白,罗大翔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

但是这个案子,说实话,很难。

只能寄托于希望了。

庭审现场。

上诉方和被上诉双方的信息核实完以后,林友平敲响了法槌,开始宣读案由:

“本案上诉方齐丰,对于自己在一审中的判决不满,所以提起了二审的上诉,上诉方,这是不是上诉案由?”

苏白坐在上诉方席位上,整理了一下材料,点头:“是的审判长,这是我方的上诉案由。”

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关于上诉方的案由,本院进行了确认,确认属实,下面请上诉方陈述上诉的申请和依据。”

苏白简单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材料,随后开口陈述:

“我方对于本次庭审的诉求很简单,希望法庭能够按照法律依据,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判处。”

“下面是我方的诉讼请求。”

“一:我方当事人当时在商场内,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进行着正当防卫的举措,在对方两人对于我方进行攻击殴打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只是一名受害者,进行合理的正当防卫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解释,对于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判处无罪。”

“二:对于检方一审时对我方提起的控诉,造成了我方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国家赔偿法,我方要求检方对于我方当事人按照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赔偿我方五万五千八百六十四元七角五分。”

“三:要求检方对于我方名誉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公开的发文澄清,以避免后续对于我方声誉造成损失。”

“四:我方当事人现如今正值青年学生,此次事件对于他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我方要求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补偿措施。”

苏白的诉讼申请陈述完。

观看庭审直播的人都觉得离谱.

这.

诉讼申请无罪还可以接受。

你还要检方进行赔偿?!

而且还是当庭提出来,只能说一句: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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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43章 先搞对方心态

庭审场内。

在苏白陈述完上诉申请以后,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咚咚!

“上诉方上诉申请陈述完毕,现由公诉方进行陈述。”

林友平的声音落下,将目光转化到了被上诉方席位的吕伟身上。

吕伟淡淡的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脸色平淡,没有任何的变化,接着低头陈述自己一方的诉讼意见: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和针对诉讼方的意见请求如下:”

“一,驳回上诉方,也就是齐丰一方所提出来申请,诉讼方提出来的当事人齐丰正当防卫,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表明当时的齐丰是处在一个正当防卫的状态。”

“根据当时齐丰的状态,他手持刀具,完全足以保护自身的安全,但是却利用刀连杀两人,存在主观意义上的故意伤害,不具有正当防卫的表现性,所以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申请。”

“二:对于诉讼方所提出来的针对诉讼方当事人的赔偿问题,是基于齐丰在无罪条件下的,可是现在齐丰并没有判定无罪,我方申请驳回上诉方的请求。”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针对于苏白提出来的问题,吕伟进行了一一的反驳。

很明显。

吕伟知道这一场诉讼的关键点在哪里!

关键点在于齐丰是不是,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这条法律,在法院的庭审中出现过的次数不少,可是基本上没有胜诉的。

为什么?

因为很难去界定是不是利用正当防卫去进行故意侵害的这一主观因素。

所以这一次苏白提出来的正当防卫,吕伟直接进行了反驳,只要引导着故意侵害这一主观因素的判定,那么这场诉讼胜利了。

审判长林友平对于双方的诉讼申请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沉默了几秒。

接着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咚咚敲响了法槌:

“检方已经陈述完毕,上诉方针对于检方提出来的问题,你方有没有法律依据证明,或者是拿出相对应的证据,证明当事人齐丰是正当防卫?”

关键点来了!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

如何证实简单。

关键是怎么把对方带进自己的套里,让对方跟着自己的步调走,这才是难点。

吕伟作为一个资深的刑事律师,这一点还真的挺不好办的!

苏白深吸了一口:“审判长,我方能够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此之前,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吕律师。”

咚!

“问题是否和庭审有关?”

“是的审判长!”

“提问问题和本案有关,申请通过。”

吕伟好奇的打量着苏白,不知道这关子里面卖的什么药,微微皱了皱眉,只听苏白开口道:

“请问吕律师,你是怎么认定我方当事人是故意杀人的?是怎么判断他的主观意图的?”

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就把问题抛给对方,先搞对方心态。

苏白继续说:“一审时,是吕律师作为公诉律师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控告,指控其故意杀人,其证据是我方在遇到危险时,用刀连杀两人,超过了防卫的限度,并且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请问吕律师,你是如何判定的呢?”

吕伟微微皱眉,举手示意:“审判长,我认为诉讼方律师举例一审的判定与二审无关,我拒绝回答诉讼方律师对我的提问。”

咚咚!

“同意申请,终止诉讼方的提问,”

苏白长出了一口气,终止了?

这是不想让他进行提问了!

不让他问他偏要说。

苏白继续开口:“被上诉方针对我方当事人的故意犯罪的主要控诉有:第一主观上的伤害意图,二,所使用的刀具,三在施暴者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对于对方进行继续的伤害行为,四,我方当事人在犯罪后离开了犯罪现场,被认定成逃逸行为。”

“先谈谈本案的起因。”

“从本案来看,我方当事人和另外两个人不相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的交集。

但是在商场内,另外两人针对我方当事人没有由来就进行言语上的辱骂,我方当事人进行仅仅回了一句嘴,就遭受到了两个人的殴打。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顺手拿了商场里面的刀,而对方两个人丝毫不惧,还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辱骂,并有意且再次实施了殴打行为,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正当防卫,导致了两人的死亡,整个过程,没有错吧?”

吕伟皱了皱眉:“没有错,这是检方提供的过程,但是对于最后一点,属于正当防卫我表示反对,并且目前原告处于庭审阶段,并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正当防卫。”

“请诉讼方辩护律师,注意伱的用词!”

好!

过程经过没错就好!

是不是正当防卫,苏白目前懒得继续理论。

苏白露出两颗小白牙:“审判长,我想申请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咚!

“申请通过。”

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齐丰在两名法.警一左一右的包围中,面对苏白突袭而来的提问,显得有些紧张。

苏白给了齐丰一个眼神,示意其不要太紧张。

等了数秒,齐丰平静下来以后,苏白才缓缓开口:

“请问我方当事人,当时你在商场内,有刻意留意过商场中摆放刀具的位置吗?”

齐丰摇了摇头:“没有.”

“那你当时拿刀的目的是什么?”

“拿刀的目的..是想吓唬吓唬他们”

“那你在杀人以后第一主观反应是什么..?”

齐丰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面色痛苦:“第一反应是害怕.”

询问完这几个问题,苏白看向审判台:“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

咚咚!

“那请诉讼方律师现在开始你的法律解释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整理了一下西装,缓缓开口:

“刑法上所定义的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继续实施的心理状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有两个特点:

其一,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

其二,行为人对于其后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

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构成才能具备故意犯罪。”

“如何判定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在本案的过程中:

第一,我方当事人没有主观的去记刀具摆放的位置。

第二,我方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吓唬他们,并没有杀害他们的意图。

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重复性,我方当事人离开的第一反应是害怕。

而针对一个青年大学生,在遇到这种事情,难免会有害怕的情绪,这不是单纯的逃逸行为,而是在受到惊吓以后的下意识行为。

在司法解释中,逃逸一般指的是主观上对于逃避犯罪责任的追究。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意识紊乱,在执法方有记录表明,并且在第一时间赶回现场,进行自首,这证明了他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杀人潜逃的行为,逃避责任的故意。

而只是失去理智,进行的下意识行为。”

“更重要的是,根据检方的指控和证据表明,我方当事人身高178,对方两人的身高分别为172和175。

我方当事人由上而下的划过数刀,想要阻止对方的继续攻击。

这只是我方的正当防卫动作,并非刻意的结果,造成对方死亡是我方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情急之下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没有预见这个结果,其实施的过程完全是在一种强烈的防卫情绪下促成的。”

“从犯罪心理学上来说,这是一种正当防卫中的应激反应。

我方当事人是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导致了这一结果的出现。”

“所以,面对指控我方当事人故意杀人的控诉,不能成立!”

苏白说完,静静的望着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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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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