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匈奴人的生存法则

一鸡鸣,一鸡死!一个人正在享受幸福的同时,往往有另外一个人正在痛苦不堪,看着卧虎亭里盛大的傩舞晚会,一河之隔的盘龙亭里的‘紫木公子’却嫉妒的快要发疯了,往日的穷乡僻囊如今来了个‘鲸鱼翻身’,一下子变得富甲一方了,在连摔了10个盘子,6个茶杯,又狠狠的扇了扫地的侍女一巴掌后,紫木公子对着卧虎亭方向连连冷笑:“无愁居、小道士、萧逸,咱们看谁笑到最后……”。

第二天一支马队来到了卧虎亭里,在收购了大量的无愁酒和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后,非常低调的离开了;这样的马队现在经常光顾卧虎亭,所以也就没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梁家的扶持后,如今无愁酒已经远销河北各地,甚至连都城洛阳中也开始有人贩卖了,但今天这支马队却很奇怪,他们没有去南边更加富庶的内地,反而一路向北,越过长城,向草原深处进发了……

塞外草原如今是匈奴人的地盘,如果说内地是瑞雪兆丰年的话,那么草原上的牧民则经受了一场残酷的‘白灾’,去年的大雪冻死了匈奴各部无数的牛羊牲畜,视牛羊为生命的牧民们立刻陷入了饥寒交迫之中,每天都有人冻死在茫茫的荒野上,甚至于一场大雪过后,一些小型的匈奴部落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小老婆生的儿子为匈奴太子。

老子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如果是在现代,这位横行万里的冒顿绝对是个一流的野外赛车手,估计能得个‘大漠孤狼’之类的称号,可惜那个时代没有冠军的奖杯,有的只是王者的金冠!……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兵变登位;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高手就是高手,方法虽然简单,但绝对直接管用,也许在中原人眼里杀父弑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绝对是道德上最大的污点;可在信奉狼群法则的匈奴人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草原之上,强者为王!

单于就像是匈奴人的头狼,当头狼强大时,所有的部落百姓都会忠心的拥戴他,可以为了他的一个命令出生入死,在头狼的带领下为部落的生存而奋勇作战。

可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这是刘邦最大的优点)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孙子!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这个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拼爹拼不过人家怎么办?没关系,我们还可以拼孙子!”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好白菜都被狗啃了……)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意,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本章完)

第43章 群狼南下

汉灵帝中平五年,秋,河套匈奴王庭。阵阵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草原,所有南匈奴各部族首领、仆从部落酋长都率领各部族最精锐的骑兵来觐见南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

于扶罗今年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此时这位大单于正坐在自己的宫帐里用恶狼一样的眼神看着一副用牛皮绘制的粗糙地图,外边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丝毫没有影响到他那冰冷的目光;地图上一条代表长城的线条清晰可见,这条长城就像一条铁链,百余年来死死的拴在匈奴人的脖子上,如今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自己手上已经拥有二十余万部众,精锐骑兵五万,弯刀闪闪,铁蹄铮铮,现在到了挣脱这条该死的铁链的时候了。

一个个披着狼皮的匈奴贵族陆续进入到宫帐内,都一言不发的坐在地毯上,立刻有女奴送上了浓烈的美酒,如果说汉人对烈酒是喜爱,那么匈奴人对烈酒则是疯狂,在冰天雪地的塞北草原上,喝一口烈酒不但是最大的享受,而且关键时刻还能救人一命,所以自从这种烈酒一出现在草原上,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热烈欢迎!

现在这种烈酒已经成为匈奴贵族们聚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了,为了得到一坛子好酒,他们不惜把自己视若生命的牛羊、马匹都拿出来交换,而一些贫苦的牧民甚至能扛着自己的老婆,追在商队的后面,只求换回一小坛子好酒,对了,这种酒还有一个非常美妙的名字——无愁酒!

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酒,年老的酋长们开始互相打着各种眼色,用一些微不可察的手势,交换着大量的信息,其手势之众多,内容之丰富,恐怕连后世的那些聋哑学校的教师都要黯然失色。虽然这些匈奴贵族基本都不识字,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肢体语言,在大单于的钢刀下,多掌握一门语言,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啊!而那些年轻一些的部族首领则更多的把目光投向了大单于的宝座,只要上面坐着的于扶罗单于露出一丝衰老的迹象,恐怕立刻就会有人跳出来发出挑战!

当最后一位年轻的匈奴贵族——左贤王刘豹拎着一个包袱走进来时,所有的人都到齐了。而大帐外,数万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发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见所有贵族都已到齐,于扶罗猛地站起身来,一张典型的匈奴宽阔脸型上,布满了刀霜的痕迹,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三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臂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证明着这位大单于随时可以跨上战马,举起马刀带领部族的勇士们上阵厮杀。在王者气息的威压下,诸多贵族首领纷纷低下头,俯下身子,以额头触地,表达对这位狼王的臣服。

“大匈奴的各部首领们!”于扶罗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宫帐中每一个贵族,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现在到了决定我们大匈奴命运的时候了,去年的大雪灾,各部都受到极大的损失,冻死人畜无数,再不出去劫掠,我们的部族将无法度过下一个寒冷的冬天,现在我需要听听你们的意见!”

偌大的宫帐中鸦雀无声,大家都明白,“劫掠?劫掠谁?那些北方的部落所受的雪灾更大,根本抢不到什么油水,反过来,这些穷邻居不来抢自己就不错了,那目标就只有一个了,南方的邻居——富裕的大汉王朝。”

“伟大的于扶罗单于!”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白羊王’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所有匈奴贵族中资格最老的首领,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匈奴人一般活不过50岁,而这位‘白羊王’今年已经70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南方的大汉王朝是我们的宗主国,正是靠着他的护佑,几十年来我们才能在河套平原上自由自在的放马牧羊,一旦做出反叛的行为,恐怕会给我们的部落招来比大雪灾更加可怕的报复,当初狼居胥山下,‘冠军侯-霍骠骑大将军’立在哪里的‘人头京观’你们都忘记了吗?”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人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首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首跪拜。

大帐里的匈奴贵族们额头放的更低了,草原上的孩子那个不是在“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歌谣中长大的……

“尊敬的各部酋长们!”见到宫帐里的情形,匈奴王庭的第一继承人左贤王刘豹走了出来,今年刚刚20多岁的他长得英武雄壮,身为左贤王,除了在战场上表现出自己的勇武,还必须在这种贵族会议上表现出自己的智慧,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匈奴王庭第一继承人’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懦弱无能的太子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你们的弓弦都腐烂了吗?你们的马刀都卷刃了吗?贫瘠的草原已经无法喂壮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部属正在寒风中哀嚎哭泣,如今在长城里面富庶的汉地上,有无数的财富、粮食和女人在等待着你们享用”,说道这里刘豹扔出了手中的包袱;随即一口闪着黝黑光芒的铁锅出现在匈奴酋长们面前……

如果说在草原上什么东西对牧民最有吸引力,那绝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铁器,单一的游牧生活方式让草原上极度的缺乏铁器,匈奴人可以养出最肥壮的牛羊,最强壮的骏马,可却造不出一根铁针。

尤其是在内地人看来普通至极的铁锅,在草原上却是最紧缺的生活物资,因为没有铁锅,匈奴人就无法煮肉,而草原民族都是肉食动物;以至于草原部落南下都以抢到铁锅为奇货……

大家请看,刘豹指着铁锅上一个醒目的牛头标注说道:“这口铁锅的产地是渔阳郡,哪里有一个很大的铁器作坊,而且还是一个繁华的货物集散地,离我们匈奴人的牧场只有一墙之隔”,说着用手指轻轻敲击铁锅,发出的清脆声音告诉所有的部落酋长,这是一件精良的铁器。

渔阳大家都知道,离匈奴人的驻地非常的近,如果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想到这里所有匈奴酋长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另外,大家最近都喝到那些汉人奸商走私来的烈酒了吧?”举着手中的酒杯刘豹大声说道。

果然一提到烈酒,在各部酋长间迅速引发起不小的骚动,大家开始窃窃私语,就连大单于于扶罗的眼睛也变得闪闪发亮……

看着眼前的情景,刘豹非常的满意,能够抓住部落酋长们的贪婪之心,是他走上权利巅峰的基础,狼王只有知道自己的狼群最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指挥它们。在欣赏完酋长们或贪婪、或热烈的表情后,他才大声的宣布,“那种烈酒的产地就在渔阳!”

就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水里,迅速激起无数的波纹,所有的部落酋长全都站了起来,用火热的目光看着那口铁锅,又看了看手中的美酒;然后齐刷刷的看向他们的狼王-匈奴大单于。

于扶罗知道,“酋长们的贪欲已经被刘豹全部激发出来了,如果此时自己反对出兵抢掠,那么这些已经饿绿了双眼的狼群就会先撕碎自己,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有些洋洋得意的左贤王刘豹,他感觉自己狼王的权利受到了年轻公狼的挑战,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哪怕那个挑战者是自己的儿子,不过现在吗,也只能顺水推舟……”

想到这里于扶罗猛的拔出自己的弯刀大声吼道:“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吃喝玩乐,我们大匈奴的时代来临了,我以匈奴的大单于的名义命令:“兵分三路,白羊王部万骑进攻右北平,左贤王部万骑进攻渔阳郡,本大单于亲率其余各部攻击雁门关;你们要像草原上勇猛的狼群一样,跨过长城,翻越高山,大开杀戒,劫掠汉地!”

“吼!吼!吼……匈奴宫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尤其是那些年轻贵族酋长们,更是大声呼啸,拍着胸脯请求担任此次的先锋……

于扶罗的命令看上去非常公平,反对南下的白羊王部被派去打最远的右北平,还要面对汉朝最精锐的骑兵“右北平太守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而出于对左贤王的奖励,把最肥美的渔阳郡交给他劫掠,可事情真那么简单吗?

身为草原上最狡猾的狼王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他非常的清楚,在最肥美的肉下面,往往都藏着深深的陷阱,也许借机敲打一下年轻气盛的左贤王刘豹才是他的真实心思吧……

低头不语的白羊王跟在各部酋长后面一起走出了大帐,望着南方的那个庞大帝国深深的叹了口气,无数惨痛的教训让他清楚的明白:“也许汉王朝现在缺少汉武帝那样雄才大略的英主,但汉人里却从不缺乏霍去病一样的战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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