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做一个博学的人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打铁,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夸赞,被母鹿当为依靠,就是云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过的非常充实,根本就没时间去感受什么孤独。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简牍,更是把云琅最后的空闲时间都给压榨干净了。

唯一的苦恼就是简牍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写成,比小篆更加的复杂难懂。

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复杂,而是这东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体繁复,稍微一走神就会看错形象,不像后世的文字顺序的对错并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靠字形来判断含义,阅读的速度如何能够快的起来?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总能给出答案,求教的次数多了,云琅就发现,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为没有字典一类的东西可以作对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云琅。

靠猜想来认字的最大缺点就是得出来的结论大多数为胡说八道。

云琅相信,在李斯他们没有弄出小篆之前,认识大篆的人应该很多。

学问从来都是一种昂贵的高级货,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群。

聪明的云琅拿出几篇不同的文章,然后对照里面相同的字,先一个个的对照确认,最后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后才庄重的写在新的木牍上,并标注了对应的隶书。

这相当于编篡字典,是一个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长的时间。

冬日里的山林是安静而且祥和的,残雪变成冰层之后,青色的雾岚就笼罩着山林。

一个蒙面皮衣少年突然从一条小路上窜出来,不等站稳,踩地的那只脚又开始发力,踏碎薄冰身体前倾,随着腿弯伸直他的身体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紧跟着,一头斑斓猛虎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出现,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抖落了树枝上残留的落叶。

前伸的两只大爪子几乎要碰到少年的后背。

少年不惊不慌,本来向前狂奔的身体,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让老虎扑了一个空。

眼看着老虎重重的扑进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声,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尽头狂奔。

老虎把脑袋从乱草堆里拔出来,一巴掌就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梅花鹿拍翻,继续盯着少年的背影紧追不舍。

石屋就在眼前,云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无论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让大王的舌头再落在他的脸上,这家伙昨日里弄死了一头野猪,吃掉了整挂内脏,包括野猪还没有排泄干净的大便。

虎啸山林,绝对不是夸张,身后的传来的虎啸有摄人魂魄吓破人胆的效果,云琅明知道这是大王在耍赖,脚底下依旧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发力,一股凌厉的风压推着他向前迈出了一步,重心没了,被向前的力道推着摔在了地上。

刚刚做完蜷身动作,一只沾满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脑袋上。

老虎熟练地把他翻过来,一个巨大的虎头就贴在他的脸上,红里泛着黄白色的舌头刺啦刺啦的开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猪油。

吃完了猪油的老虎就对云琅没了什么兴趣,懒懒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刚才这一段剧烈的运动,对它这个山中之王来说也不轻松。

“你他娘的居然耍赖抄近路!”

云琅愤愤的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老虎大吼。

老虎张嘴嗷的叫了一声。

云琅怒道:“只有那么一点糖,我还做个屁的红烧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亏,用大脑袋蹭蹭云琅的肋下,云琅没好气的用力推开,打一声唿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淡青色的薄雾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针刺一般的疼痛。

云琅快步奔跑起来,想快点进入温暖的石屋。这鬼天气,如果不是被太宰丢出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丢出去了,回来之后,石屋子里面非常的诡异。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边上,头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严如天上的神祗。

见云琅带着老虎梅花鹿回来了,就指着床上的一身屎黄色的衣衫要云琅穿上。

“今日蜡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着民服。”

云琅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就穿好了那身难看的衣衫,戴好了斗笠,这两样东西都象征着秋季之后草木的颜色。

草民一说就有这个因素。

大秦帝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每一年的开始是从十月开始的,九月为一年的终结。

本来大秦之前的历法不是这样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终始说》之后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这是标准的随着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制定的历法。

云琅认为入乡随俗很重要,没必要非要在这个时代过什么年。

这里只有两个人,太宰要扮演皇帝,云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于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尸,就只好交给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乱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

水归其壑(水都要回到沟里,不要漫出来),

虫崇勿作(害虫都去死),

草木归其泽(杂草、荆棘,请长到水里,不要来田里)。”

仪式非常的简单,太宰唱一句,云琅跟着唱一句,最后两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结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虽然脑袋上戴着荆冠,脑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却堆满了云琅昨日就备好的冷猪肉。

尸是蜡祭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是因为鬼神们“听之无形,视之无形”,当他们回到生前的家里后,抬头看椽子,低头看几案,那些用过的器皿还在,自己人却没了,就会感到各种空虚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尸”代替他们吃饱喝好。

总之,这个大型的蜡祭活动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忧伤的说法,等到祭祀结束,钟鼓等音乐暂停,“祝”宣布祭礼完成,神灵都喝醉了,就该回到天上了。

这时乐队再次敲起钟鼓,送“尸”和祖先的灵魂踏上归程;庖厨、侍女们撤下祭品,大家开始准备宴饮。

为此,他还忧伤的唱了一首《诗经·小雅·楚茨》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钟鼓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享受过好日子之后,就很难再吃糠咽菜,云琅陪着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谓的酒之后,就埋头吃饭,听太宰讲那过去的事情。

“老夫总角之年,祖父未亡,童仆尚有百二,每逢蜡祭,家中熙熙攘攘。

蜡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惨状……

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顿足,满座宾客无不痛恨赵高,李斯之流……

断我大秦基业者赵高也,害我百二秦关尽落敌手,章邯也,此二人皆为国贼,当断子绝孙以儆效尤……

云琅,切记,他日一旦相逢二贼后裔,诛之,诛之!”

太宰说一句,云琅就答应一句,总之,项羽,赵高,章邯的子孙不是死在茅厕里,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云琅非常的有经验,他们这时候说的话基本上都是屁话,只要点头,他们就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兴致更高,能讲出更多的埋在内心的秘密。

云琅不敢借酒套话。

天知道这种比醪糟还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这家伙耍酒疯反过来套话,这就麻烦大了。

事实证明,太宰的酒量一点都不好,一连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后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来,一个劲的说林子里有尸,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云琅费了很大劲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着鼾声如雷的太宰,思绪万千。

妈的,这个老家伙终于放下了防备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这么喝的。

尤其是这个时候的酒里面满是酒糟,这东西进到嘴里又酸又涩,必须用筛子过滤一遍之后烧热了喝。

筛子云琅有,他细心地筛出漂浮在酒浆里面的酒糟,然后倒进罐子里,挂在火塘上烧煮。

又往里面添加了一点糖霜,这才用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火塘边上瞅着暗红色的炭火发愣。

喝酒的时候,情绪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兴的时候就能饮酒三升并且豪迈异常,怀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时候也能痛饮八斗,而后见着什么悲什么,最后吟诵出千古悲剧。

最没意思的饮酒方式就是情绪不好不坏的时候,喝着喝着就觉得酒好难喝……

云琅现在的情绪就不好不坏,他准备酝酿一下,总要高兴起来,或者悲伤起来。

白日高悬,还不到下午,云琅就醉倒了,没什么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脸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着酣睡的云琅,良久,叹了口气,就重新睡倒。

(本章完)

第14章 大王派我去巡山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

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

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雷锋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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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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