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9章 1761【醉拳】

十二月五号,燕京举行高考。

项南作为高三学生,报名参加了这次高考。

他的想法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

万一影视那条路走不通,那就继续上学,然后从政。八零年代,有个官方的身份,还是比较好办事的。

如果影视那条路走通了,到时候,再办休学、退学也来得及。

反正不管怎么说,以他的实力,无论走哪条路,前途都是光明的。他不过就是在玩而已。

……

高考结束之后,在家等待放榜时,朱牡忽然来京找到项南。

原来《蛇形刁手》十一月末上映。上映之后,票房表现就非常好,五天就破了一百万港币。上映半个月,票房就达到了二百七十万港币。

而在当时,一部电影票房能过百万,就已经算是卖座了。

《蛇形刁手》的整部投资,都未超过三十万港币,二百七十万港币的票房,可以说让朱牡大赚一笔。

更何况当时的港片行销整个東亜。泰國、星加坡、马来西亜、臺灣、南韩……诸多地区,都流行港片,外埠票房比香江本埠还要高。

因此单是这一部电影,让朱牡赚上两百万港币都轻松。而那可是七零年代的两百万港币,能在半山豪宅区买四栋千尺大房了。

算到现在,两百万的购买力,差不多能到两亿。

因此朱牡自然高兴的很,不惜屈尊,亲自来京接项南。而且一见面,就先塞给项南五万港币做花红。

他都没想到这部电影如此卖座,还以为就凭项南一个新人,能卖到七八十万票房就不错了。

所以他给项南定得片酬也偏低,只有两万港币。对内地人来说,两万港币自然算多的,一辈子都未必赚得来。但对香江本埠的艺人来说,这个价格就偏低了。

成龍在七零年代中期,签约罗唯的电影公司。一个月不拍戏,固定薪水都有三千港币。拍《蛇形刁手》时的片酬是五万港币,吴思源都说很便宜呢。

更何况项南现在一炮而红,再不加点片酬的话,他拍戏的时候不好好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公司也受不了。

因此一见面,朱牡就先给项南砸了五万港币,讨他的欢心。

有钱拿,项南自然也不推辞。

……

“宁伟,你觉得下部电影,咱们拍什么?”朱牡请教道。

他现在已不敢小觑这位年轻人了。

《蛇形刁手》这部电影的成功,已经证明了项南的实力。能演,能打,能编,这样的全方位艺人,真的很难得。

香江影坛的历史上只出现过一位,那就是李小龍。也难怪项南有自信说,不想做第二个李小龍。

“自然是乘胜追击,继续拍动作片。”项南笑道,“这是我新写得剧本,你看一下吧。”

朱牡接过来一看,就见封皮上两个大字——《醉拳》。

他仔细的翻阅了一遍,不住的击节赞叹,“好,写得好,写得真不错。宁伟,你的才华,果然了得,我没有看错人。”

项南笑了笑。

朱牡选中他,的确是没选错人。天下地上,也就他这么一位。

“既然没毛病,那就抓紧时间拍吧。”他道,“刚好拍完之后,我能赶上开学。”

朱牡点点头。

……

《醉拳》随即开始筹拍,基本还是用原班人马。

主角项南,配角袁小沺、黄正利、石天,武术指导还是袁禾平。

项南十二月二十号来到香江拍戏,还是在新界的乡下取景拍摄。

戏刚拍到一半,家人就发来电报,项南以超高分数,成功考入燕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这样的成绩,这样的学校,这样的专业,让宁卫国、齐爱红都非常高兴。

他们没想到儿子能考这么好,还以为那么多年练武,耽误了他的学习。他们原本觉得,就算项南考个专科,他们都满意了。

育英中学也是轰动一片。虽然他们学校考上大学的不少,但项南的表现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毕竟在大家看来,他就是一个武者。在人们的印象里,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谁能想到他还能考上大学,而且是以近乎满分的成绩,考进北大,真是让大家大跌眼镜。

不过丛姗却并不惊讶。她早知道,项南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粗鲁。他其实是很有才华,很有头脑,很有思想的一个人,远比大家想象中的要精明得多。

《醉拳》剧组,当众人听说项南考入北大之后,也同样感到惊奇。

在当时,香江演艺圈,高学历的人并不多。别说上过大学的,就算是上过高中的,都算是高学历了。

像成龍、洪金寳、袁禾平等人自小学戏,连小学都没有上完。所以项南这位大学生,算是相当厉害了,自然更让人高看一眼。

……

“小老乡,不错嘛。燕京大学,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好学校啊。”袁小沺钦佩的道。

北大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是全國知名的大学了。袁小沺自然也听过它的大名。

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也早已渗入國人的骨髓之中。但凡能上学有出息得,谁都不会让孩子学戏、学武。

所以他对项南考入北大这样的名校,非常钦佩,非常羡慕。

“谢谢老爷子夸奖。”项南拱手笑道。

“你以后还是要去上大学,不要留在演艺圈。”袁小沺又建议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做艺人,都是吃青春饭的,红不了几年。不如去上学,出来安排个工作,够吃一辈子的。”

“是,您说得对,您是老成之言。”项南点头道。

艺人的确不是一份安稳职业。一部戏火了就能迅速蹿红,同样,一部戏败了也能迅速过气。古往今来,类似的例子,早已不胜枚举。

所以假如有别的更好的出路,当时的人们,都不建议进演艺圈。

不像现在的内地,娱乐圈就是个金矿,十八线小艺人一年都赚几十万。但凡有点名气的,一年赚几千万都轻松。因此那些有钱人争先恐后的把自己孩子送进来。

袁小沺这么劝他,也的确是为他好。不过项南有前知之明,要过气,还真不那么容易。当然,这话就不适合跟人家说了。

(本章完)

第1760章 1762【我不想见血】

因为项南跟大家都是二搭,交情更深厚了,所以平时除了拍戏之外,大家也会拉他出去玩。到舞厅跳舞,到酒吧喝酒,或者去夜店寻开心。

项南知道爱玩,是武师的天性。

因为这个行当,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一个动作失误,下半辈子就坐轮椅了,所以他们信奉的是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项南也不想太另类,所以喝酒、跳舞都愿意去,也会主动给大家买单。但是去夜店寻开心就算了。

不是要为丛姗守节,主要他怕染上脏病,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就太尴尬了。

他这种洁身自好,守身如玉的做法,大家虽然不是太认同,但是也都佩服他能守得住。

“处热闹场中而面冷者,此其人必不凡也。”袁小沺、朱牡都给了项南很高的评价。

以他现在的名气,以他现在的身家,想玩是可以痛快玩得。可他却没有那个心思,依然能够把持得住。

这对一个十九岁,血气方刚,激情澎湃的年轻人而言,真的很不易。

口口相传之下,项南的好口碑,自然也就立了起来。

……

七八年二月,《醉拳》杀青。

项南没在香江逗留,就立刻返回了京城。

他想要陪家人一起过年,而且今年,大哥也要回来探亲的,一家人难得团聚。

回到京城后,项南先去给丛姗送了新年礼物。

“这身牛仔服,是香江最新潮的款式,送给你。”他笑着说道。

“真的啊,哇,真漂亮~”丛姗摩挲着衣服道。

从七六年末开始,内地社会的风气已经逐步放开,不再像之前那么禁锢。

人们的生活,也起了变化。迪斯科、披肩发、流行歌曲,渐渐流行。来自港台的新潮服饰,开始出现在橱柜和大街上,受到了爱美人士的追捧。

项南送给丛姗的牛仔服,就是七零年代末最新潮,最时尚的服饰。对于爱美的小姑娘来说,自然是最好的礼物。

“你喜欢就好了。”项南点头道。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收到消息,我爸妈要被释放了。”丛姗笑道。

“真的?!那要恭喜你了。这么多年,一家人总算可以团聚了。”项南拱手道。

丛姗点了点头,眼圈忽然红了。

这么多年了,她都快忘记爸妈长什么样了。

“别哭,别哭,都过去了。”项南见状,连忙把她抱在怀中安慰道。

在他的安慰下,丛姗才渐渐停止哭泣。

……

除了给丛姗送礼物外,项南给家里也添置了不少东西。

一台二十寸的彩色电视机、一台西门子的电冰箱、一台博世的洗衣机,全都是用外汇券在友谊商店买得。

当时,这可都是难得的好东西。就算住在后面将军楼的大官,家里也不会置办得这么齐备。

因此这个新年,宁家过得是风风光光,喜气洋洋。看着他家日子红红火火,不少邻居都羡慕不已。

大年初一,项南约丛姗一起去逛街。

就见她把牛仔裤、牛仔服都穿上了。因为那都是修身款的,比较瘦,为了能穿进去,她都没穿棉袄、棉裤,因此显得颇为单薄,看得项南都替她冷得慌。

“嚯,你就穿这一身,不嫌冷么?”项南笑道。

“好看么?”丛姗却是转了个圈道。

“好看。”项南笑着点了点头。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穿上这身牛仔服之后,丛姗顿时美出个新高度。

之前她穿得衣服大多松松垮垮,也没个线条儿。现在这套修身的牛仔服穿上,立刻就显出纤细的腰肢,以及挺翘的臋部,将十六岁少女的活力尽显出来。

“那就行了。”丛姗笑道,随即阿嚏、阿嚏打了两个喷嚏。

“快穿上吧,不然真成美丽冻人了。”项南笑道,将自己穿得羽绒服脱下,给丛姗穿上了。

“哇,好暖和。”穿上羽绒服,丛姗顿时觉得像被裹进了棉被里,“这是什么衣服,怎么这么暖和?”

“这叫羽绒服,里面填得是鸭绒。”项南解释道,“保暖能力,比棉花强好几倍。所以用它做衣服,又轻便又保暖。”

“哇,香江人还真会穿。”丛姗点点头道,“对了,你把衣服给我,那你怎么办呢?”

“放心好了,我身体结实的很,这么点小风儿,奈何不了我的。”项南笑道,“走了,我们去王府井。”

“嗯。”丛姗点点头。

……

两人来到王府井,信步闲逛着。

漂亮又时尚的丛姗,着实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也让小姑娘暗自得意。

毕竟还是孩子,谁不想出人头地。

而就在这时,四个歪戴帽子,流里流气的小子,将项南和丛姗拦住了。

“妞儿,长得挺俊啊,跟哥哥交个朋友吧。”一人咧嘴笑道,露出一嘴的大黄牙。

其他三人打量着丛姗,同样也是一脸猥琐的笑容。

丛姗见状,自然吓了一跳,忙抱住了项南的胳膊。

“不用怕。”项南拍了拍她的手,随后乜视着四人,冷冷的道,“你们四个找死是不是?知不知道我是谁?”

“艹,爷管你是谁。告诉你说,爷看上了你的妞儿,你就得让出来。要不然的话,我就让你尝尝厉害。”大黄牙冷笑道,从袖子里亮出一把攮子。

项南笑了笑,“十年前,南华街、新市口一带,有个鼎鼎大名的顽主,叫小混蛋儿。你们听说过他么?”

“听说过又怎么样,他不早就被毙了么。现在还打他的旗号,是不是晚了点儿?”大黄牙冷笑道。

“对啊,都死了十年了,谁还卖他面子?”其他三人也不屑的道。

“你们误会了,我不是想打他的旗号,让你们卖我一个面子,而是我想让你们知道,十年前的小混蛋儿,就是被我给捉到的。”项南说着,突然出手。

啪、啪、啪、啪,四声脆响,四个流氓就全被他扇翻在地,半张脸高高肿起,没有十天半个月,都别想消肿。

“今天过节,我不想见血,就给你们个小小的教训。下次再敢惹我,小混蛋儿就是你们的榜样。”项南说完,带着丛姗就走了。

“好~”在他身后,路人们掌声雷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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