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足迹

“天,到底什么样的水域适合钓鱼?”

“你觉得呢?我们前两天钓鱼的地方和这里有什么不同?”

“唔……那里河面更宽,水流更缓,对了,河岸边还有许多虫子!哦,我明白了,鱼儿更喜欢待在水流缓慢,食物充足的地方!”

“你看,你不是知道吗?”

枭咧嘴而笑,他对发生在他身边的一切抱有极强的好奇心,类似的问题每天要问几十个,张天通常不会直接回答,而是换着法地引导他,慢慢的他自己就学会了通过思考得到答案。

事实证明,和那片回水湾一样适宜垂钓的水域不可多得,难怪那头棕熊不惜鱼死网破,也要护住它的铁饭碗。

越往下游走,河滩越窄,到最后,河滩彻底消失,耸立的峭壁挡住去路,莫说钓鱼,想找个立足之地都很难。

枭看着前方高耸的山崖,失望道:“看来只能回去了。”

大舅和二舅也已经准备打道回府,扭头看向张天,却见他一脸惊愕地盯着不远处的河滩。

三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窄窄的河滩上赫然有一团经过多次踩踏形成的乱糟糟的足印!

枭眼睛一亮,欣喜道:“有野兽!”

“好大的蹄子!”

大舅和二舅惊呼出声,立刻走到近处俯身观察,顿时也流露出和张天如出一辙的惊愕神情。

“这形状怎么有点像……奇怪!”

两个舅舅大惑不解,他们狩猎经验丰富,只要是山里有的动物,从赤鹿、山羊、野猪、狼獾,到黄鼬、狐狸、水貂、水獭,乃至于各种鸟禽和鼠类,都了若指掌,可这些足印却不属于其中一种野兽。

连从未狩过猎,对野兽足印知之甚少的枭也感到惊奇,他发现单个足印的大小几乎快赶上自己的脚了,形状也和人的脚很相似。

他在那团足印旁边踩一脚,留下一个脚印,两相对比之下,就更觉得像了,奇怪的是,对方的足印里有一条条波浪状的纹路,脚跟处还有一朵花状的印子。

难不成有人在自己的脚底板上刻花?

想到这,枭忍不住轻笑出声。

张天却笑不出来,这团足印毫无疑问是鞋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或者女人留下的。

怎么会出现鞋印?!

原始人没有穿鞋的习惯,他们脚底板的老茧起码两三公分厚,即便是在石子地上奔跑也毫无感觉,顶多在冷天的时候用一层兽皮包裹足部,也是为了保暖而非护足。

即便有穿鞋的部落,以这个时代的技术,也只做得出草鞋,不可能留下这么繁复精致的纹路。

张天忽然想到一个很恐怖的可能性。

或许他根本没有穿越回史前一万年,而是穿到了现代的某个原始部落,他知道在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的某些地区,仍然保留着一些原始部落的聚居地。

说不定翻过这座山崖,就会看到一排铁丝网,在铁丝网外面挂着牌,上面写着某某非物质文化保护区。

但他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他的眼前还挂着“信仰值”三个明晃晃的字样,很显然他现在身处游戏之中,而游戏的背景设定是在一万三千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初。

“去看看!”张天当机立断,“把东西都放在这儿,只带弓箭和石矛。”

“就我们四个?”

“足够了。”

大舅和二舅有些迟疑,终究是拗不过张天,又想到早上才发过誓遇事不怂,便鼓起些许勇气。

四人放下鱼竿和竹笼,循着足迹进入山林。

足印很新,河岸边的泥沙湿软,沾了不少在对方鞋底,在落叶和灌木丛中留下一串清晰的足迹,步幅不大,应该还没有走远。

足迹旁有不均匀的水渍,应该是在河边打了水,返回途中洒落出来的。

对方是独自行动,大概率是孤身一人。

张天心里有底,显得从容不迫,反观大舅和二舅,一人持弓,一人执矛,神色戒备,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狩猎菜鸟枭有些不知所措,亦步亦趋地跟在三人身后,手悄悄握住皮裙褶层里的水果刀,紧张兮兮地观察四周。

足迹越来越浅,最终彻底消失。

但四人已经不需要足迹的指引,对方显然是直线上山,行进路线一目了然。

“这是什么?”

打头阵的大舅诧异地停下脚步,在他面前躺着一个绳圈,圈中放着少许动物内脏,另一端系在一棵弯曲的小树上。

“陷阱。”张天说,“跨过去就行。”

大舅吃了一惊,他昨天才从张天嘴里学到这个词汇,没想到今天就在别处见到了,看来还有别的部落也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不过这个陷阱和他们挖来猎熊的陷坑不一样,他看不明白它的机制,也懒得多想,遵照张天的嘱咐小心翼翼地跨了过去。

吊索陷阱的出现令张天更加确认对方是个现代人,而且具备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

用来制作吊索陷阱的绳由草木纤维揉搓而成,论工艺水平,还比不过部落用石制纺轮制作出来的麻绳,这说明对方很可能没有携带野外生存的工具。

威胁程度直线降低。

陷阱布在这里,营地多半就在附近。

张天放慢脚步,正打算对这一带展开搜索,忽然听见滋啦一声,紧接着是咕噜咕噜的沸腾声。

他和两个舅舅互相交换了眼神,立刻朝声源处摸去。

拨开遮挡视线的枝叶,一座由断木、树叶和干草搭建的简陋营地出现在四人眼前。

营地里空无一人,用石头搭起的火塘窜起一束火苗,火塘旁的树筒里冒出腾腾热气,看来也是用石烹法煮沸了水,水面上漂浮着少许蚯蚓、肉虫和树根草茎,想必这便是对方的午餐了。

用餐的人却不见踪影。

大舅和二舅的心顿时落回肚子,看营地知实力,越是强盛的部落,定居的洞穴越豪华,住宿条件这么差,说明对方混得相当糟糕,多半是犯了严重错误被逐出部落的野人。

四人潜伏在树丛里,大舅张弓搭箭,对准营地。

这种独自求生的野人对于部落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只要有机会,对方会毫不犹豫杀人抢夺食物,因此部落通常的做法是先发制人。

张天按住他的弓箭,冲他摇了摇头,然后压低声音说:“我要活的。”

(本章完)

第18章 一棍子敲晕

大舅不解其意,以为张天不懂部落的规矩,于是简单说明缘由。

道理张天都懂,但他依然坚持己见。

二舅说:“听天的,对方的脚和枭的差不多大,要么是小孩,要么是女人,怕什么?”

“谁怕了?”

大舅有些愠怒,他很抵触“怕”这个字,显得自己多胆小似的。

“嘘!”

张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营地另一侧的树丛里传来窸窣的动静,草木晃动,一条灰白色的纤细身影自林木间钻出,她绑着马尾,头发油腻黯淡,灰头土脸神情疲惫像刚在采石场干完苦力,一身白色的大褂几乎染成土黄色。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张天仍然惊得合不拢嘴。

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在茶镇遗址发掘现场离奇失踪的考古专业学生,他记得名字叫林郁,此时的她和照片里那个青春靓丽的女生几乎判若两人,想必在原始山林里求生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天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惋惜。

林郁席地而坐,她对于身后灌木丛里四双窥伺的眼睛毫无察觉,神情阴郁地盯着面前的树筒。

她的午饭很丰盛,蜗牛、蛞蝓和蠕虫都是高蛋白食物,蛇麻草的嫩茎飘散着近似菊花茶的清香,从树皮上刮下来的真菌和苔类植物能够提供人体所必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这一筒虫草大餐,满满的营养,看着就很有食欲。

当然,无论吃多少次,她还是觉得蚯蚓最难以下咽,那溢满口鼻的土腥味,不管是烤是煮,都无法完全去除。

她不禁怀念起松鼠的味道来,可惜来这里这么多天,她只抓到过一次。

“呼……”

她抱起树筒,朝滚烫的水面吹气,饥饿令她两眼冒光,唾沫不断分泌。

她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大口畅饮,囫囵吞下,不咀嚼是她最后的倔强。

热水入喉,食物下肚,热量很快传遍四肢百骸,她的身体逐渐暖和起来,灰暗的眸子也恢复些许光彩。

树筒见底,露出一块纯白无暇似玉非玉的石头,这是她从茶镇遗址里发掘出来的古物。

出土的时候,这玩意儿裹满泥土,跟普通的石头没什么区别,谁也没在意,后来经过清理,她才发现这块石头浑圆如珠,表面异常光洁,不似天然形成。

一万多年前的人类为何要将一块石头打磨至此,这对于狩猎和采集毫无帮助,他们是如何做到凭借简陋的工具,将石头打磨得如此圆润光滑,甚至不输现代工艺。

一连串的问题在她脑海里浮现。

林郁意识到这块石头对于研究原始社会的文化和技术所具备的潜在价值,兴奋不已,便将石头带回临时工作站,加班加点进行更加细致妥善的清理和保存。

忙碌到后半夜,她趴在桌子上休息,谁知一觉醒来,竟然换了人间,除了这块石头和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手机,身边再无其他熟悉的东西,只有陌生的绵延不绝的山林、山林和山林。

她已经翻过十三座山,依然看不到尽头,也不曾碰到一个活人。

时至今日,她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果是梦,未免过于真实了,就连蜗牛和蛞蝓之间细微的口感上的差别她都感知得一清二楚。

她意犹未尽地咂摸嘴唇,将树筒里的白石取出,用树叶擦干后揣进衣兜里。

它似乎有吸附杂质的功能,用火烧热后扔进水里,煮沸河水的同时还令其变得清澈纯净,这几日她都是用此法烹制食物,虽然吃不饱,却也没有出现腹泻或者其他的不适。

张天很好心地等她吃完了饭,再招呼大舅、二舅动手。

他以为在他叮嘱之后,舅舅们会懂得分寸,但他显然低估了原始人的狂野。

二舅调转石矛,俨然身经百战的特战队员,迅捷地冲出灌木丛,林郁猛地扭头,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一根木棒便给予她迎头痛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间,等张天追赶上二舅的脚步,林郁已经匍匐在地,不省人事。

二舅探了探她的鼻息,冲张天咧嘴笑道:“她没死。”

张天不想理他,伸手到林郁的衣兜里摸索,摸出来一部电量耗尽的手机、一支圆珠笔和一个便携的线圈本,以及一块纯白无暇的石头。

“这是什么?”

枭捡起手机,这玩意儿比手掌略大,不像是石块,一面白一面黑,白的那面画了个果子,但缺了一块,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他曲起指关节在黑的那面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很像河水结冰后敲击冰面的声音。

大舅对野人的脚更感兴趣,黑不溜秋的,像是八百年没洗过脚,竟也不臭,趴下来仔细观察,脚底板上果然刻着条纹和花朵,河边的足印正是她留下的。

奇怪的是,这个野人没有脚趾!

原来是个怪胎,怪不得会被逐出部落。他心里做出判断。

二舅进营地里看了看,啥也没有,不免有些失望,见她全身上下似乎就衣服有点价值,虽然不如兽皮厚实,但强过树叶,也算是战利品了。

正想扒野人的衣服,却见张天拿出麻绳,又找来一根粗壮的木头,用绑野兽的方式将野人同木头绑在一起。

二舅诧异道:“你做什么?”

“捆绑,把她带回去。”

“她可是野人!”

不仅二舅,大舅也惊呆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洞穴,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枭想起阿妈说过的话:“阿妈说过,只有被部落赶出来的人才会独自行动,这些野人比野兽更加危险,有些甚至会吃人!”

他们的顾虑不无道理,怜悯和慈悲只适用于同一个部落的族人,在这片原始山林里,不怀好意的两脚兽远比野兽的威胁大,何况现在正是食物紧缺的时候,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于情于理都不该把野人带回去。

如果张天不知道林郁的来历,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弃之不顾,既然碰到了,就没办法置之不理。况且这件事有点离奇,林郁和他的游戏八竿子打不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指引,倒是可以无视民意强行带她回去,不过这样做势必会令许多人心生怀疑和不满。

他想了想说:“你们难道在害怕一个女人?”

“我可没有害怕!”大舅为自己辩解,“她不是普通的女人,你们看,她没有脚趾!”

他指着林郁脚上的黑色帆布鞋,二舅和枭同时变了脸色,真是可怕,怎么会有人的脚长成这样!

张天熟练地脱掉帆布鞋:“这叫鞋子。”

接着又脱掉白色的长袜:“这叫袜子。”

最后指着裸露在外的脚丫说:“这才是脚,你们仔细看看,和你们的脚有任何区别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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