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章 捣巢(上)

“牛羊是笨蛋,马才是好汉。”草城川南缘喇叭口底部的一处山岭中,亲手剥下一张羊皮的沮渠崇说道。

在他看来,马儿群起奔跑时,如闪电,如雷鸣,如暴雨,瞬间将敌人冲散。

骆驼太丑,牛太笨,羊太贪,而驴子就更不堪了,天天嚎叫。

出征塞外,他只带马,虽然岚谷这里的马匹严重不足。

出发之前,众人吃了一顿饱饭。

休息半个时辰后,后方送来了一批马。

沮渠崇一看脸就黑了。

老马悠闲自在地吃着草,小马跟在母亲身后,不停撒欢,顽皮得很。

这——老马、母马、小马都送来了,岚谷县是真穷啊。

他没有多说,遣人将马尽数收下。

一人三匹马,战马、乘马、驮马各一。

军士们开始往驮马背上绑扎行李,主要是器械、干粮。

肉脯、干酪是军士的食物。

干粮尽量不吃,除非实在没有办法,才喂一点给战马。

平时尽可能放牧,让马儿自己吃草。草原长途奔袭,没人能携带那么多粮食给你吃,除非跟着后勤车队,但那又和“奔袭”无关了。

今天送来的这些马,大部分都没法活着回来,战死、跑死是他们最可能的结局。

对士兵而言,这也是一次风险极高的行动,他们很可能和马一样回不来。

行李捆扎好后,沮渠崇还在等待命令,旁边就有千余轻骑率先北出,没入了茫茫旷野之中,往东北方向疾行。

他们没有带行李,只一人两匹马,持五日干粮,前出骚扰。

两个时辰后,薛氏五百骑连同岚谷县本地重金招募的二百余轻骑再次前出,冲进了草城川之内。

入夜后,众人又吃了一顿饭,直到月上柳梢,所有人才牵着马,离开了营地,先向西走了一段,然后折而向北,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他们走后,杨勤下令闭寨,喧哗走动者立斩。

邵慎带了两千余府兵、一千义从军、两千落雁军,总计五千多骑。

其实挺冒险的。

府兵只是会骑马,但不擅骑战,和骑兵差距很大,他们是骑着马赶路的步兵。

真正能马背上作战的只有三千人,遇上敌军大队会非常危险。

但话又说回来了,或许这就是战争,每个人都是可以被消耗掉的。

这五千多人就是全军覆没了,梁王应该也不会怎么痛心。在他心里,可能最大的损失是他的侄子,而不是这五千兵马。

五千兵马可以常有,侄子却只有一个。

而且,这个侄子也挺有想法,胆子很大。他觉得草城川是鲜卑人重点监视的区域,出草城川走不了两天就要面临恶战,且继续向前的话,越靠近平城越危险,敌军人马越多。

既如此,不如先绕一段路,避开敌人视线,同时让先期前出的两路轻骑吸引敌人注意力,将贼兵更多地吸引至草城川,再做计较。

这也是赌,但比起直接鲁莽地冲出去,却已经靠谱很多了。

杨勤只能预祝他们成功。

他要坚守此地。要不了几天,邵慎曾经统率的步兵就会赶过来,计有瞎巴三千、薛氏部曲两千五、黑矟左营二千四百,这般实力,似乎也可以出去打杀一番了……

******

黄瓜堆是地名,不知何考。

其地位于(lěi)水(桑干河上游支流,今黄水河)、马邑川(汉魏名‘治水’,乃桑干河干流)合流后之正流(桑干河)北岸——今怀仁南、应县西北。

此时已有桑干之名,乃当地胡汉百姓俗称,谓之桑葚成熟时河水干涸——其实并非如此,只是特别干旱的年份才会这样,且河床中心有水,并非完全干涸。

从这里可以看出,雁门郡是有蚕桑业的。

其实这并不奇怪,此时天下丝绸技术最好、质量最高的地方是河北,就连幽州都有蚕桑业。

拓跋猗卢在位时,于黄瓜堆筑新平城,给儿子六脩居住,位于平城以南约百里。

北魏时期,孝文帝在附近筑早起城、日中城、日没城,城与城之间间隔二十里上下,正好一日游。

道武帝又发八部五百里内男丁,悉数集结至此,在水南岸建南宫,规制甚壮,门阙高十余丈,引沟穿池,广苑囿,规立外城方二十里。

此时只有新平一城,但已是代国重镇。

水、马邑川、桑干水附近,良田遍野,与平城以北的草原上广种糜子这种耐干旱的农作物不同,平城、新平城一带粟种得比较多,有些田里还有春小麦。

农田之外,还有麻田、桑田,前者较多,后者较少。

因河水时常泛滥,鲜卑人也不怎么修河堤,这些农田离河稍远,以旱田居多。

河两岸是大片丰美的草场,农家妇人、小孩经常驱赶着牲畜过来啃食青草。

这是典型的耕牧混合制农业。

毋庸置疑,这一片已是代国比较重要的区域了。

因为司马腾这种拟人生物在并州瞎搞,再加上自然灾害以及匈奴崛起后的兵灾,故大量晋人北奔出塞,投奔鲜卑,就像河北有数以十万计的人口经幽州出塞投奔慕容鲜卑一样——那么多人从幽州过路,很多人一度留下来,后来又跑路,不得不说王浚也是拟人生物。

北逃的并州胡汉百姓中工匠、乐人、文人之类被迁往盛乐,没有一技之长的主要留在平城、新平一带,故此地人烟相对稠密,物产较丰,也就比盛乐那边差,但强于河西草原、阴山草原,不然拓跋氏也不会把平城设为南都了。

代王南下至忻口后,新平城就成了转运粮草、器械的后勤枢纽,故驻扎重兵。

这一日,新平城城头聚兵的鼓声响了整整一天,信使来往各地,至各个村庄、部落传讯,征集人马。

至傍晚时分,离得近的村庄、部落已有部分兵员抵达。

观其装束,胡汉皆有。

胡人之中,鲜卑、匈奴、乌桓以及杂七杂八的部落兵更是数不胜数。

城内也有部分兵将涌出,人数超过三千。

部分健勇骁锐者,开始两两互相穿戴铁铠。

马被一匹匹拉出来,喂食干草、豆子、盐水。

太阳渐渐西垂,赶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开始分散前往新平城附近的各个军营。

围在一起吃饭时,免不得有人叽叽喳喳。

“南边吃败仗了?”

“恐怕是要拉人丁去攻城,听闻晋阳至今未下。”

“攻城……”

所有人都沉默了。

无论胡汉,都非常厌恶攻城,极其厌恶。

任你自夸骑术卓绝,箭术通神,部落里的女人随便挑,可一旦被拉去攻城,也很容易死。而且死得一点不壮烈,一点不英勇,死状搞不好很难看——被淋了一身滚烫的粪水,还有半点死者尊严吗?

“别多想了。”有部落小帅走了过来,身上甲叶子哗啦啦作响。

他扫了一眼众人,道:“晋贼可能有援军来了,兵出草城川,往马邑方向驰突,来势很猛。”

“这是要来新平!”有人惊呼道。

其他人面面相觑,难怪!

这里是他们最重要的农业区之一,粮食、布匹、丝绸、牛羊多不胜数,一旦被大举突入,损失会非常大。

“六狗,你说的是真的?”有相熟之人起身问道。

名为“六狗”的小帅说道:“那还有假?先锋明日就要出动了,可能还要试着打一下岚谷,若能攻下,则全局洞开。”

六狗姓拓跋。

出生时,因为家里母狗一窝产下五只狗崽,其父便为他取名“六狗”。

六狗豪壮健勇,箭矢绝伦,上马能驰突,下马会步战,乃远近闻名的勇士。

最关键的是,今年才十七岁,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部大一度欲嫁女给他,六狗拒绝了,说要娶个汉地士族女子为妻。

这个志向一说出来,众人讥笑之余,又都理解了。

草原好贵种,但草原上的贵女和中原没法比啊,六狗有大志。

听到六狗亲口说出的消息后,众人放松了下来。

只要不是去攻城就好,野战没什么,大家都能接受。

拓跋六狗坐了下来,从别人手里接过一块干酪,大口撕咬着。

不远处的大路上,时不时有急促的蹄声响起。

信使往来穿梭,不断传递军情。

六狗看了看,信使是从西边过来的。很显然,草城川的战况越来越激烈了,晋人可真是四处乱钻,一刻不停歇啊。

六月初六,新平城方向的鲜卑大军开始向西进发。

三天后,新平城西北数百里外的山间河谷中,十余骑出现在了山坡之上,为首者便是邵慎。

山下便是蜿蜒流淌的中陵川上源,溪水潺潺,直可涉水而过。

按向导所言,这里本有一个部落,规模不小,此时却不知去了何处,可能被征发走了吧。余下的唯有少许老弱,这是看家的。

思及此处,邵慎有些恼火。

这些部落可真是墙头草。之前叔父北巡的时候,他们纷纷来投,还送了贡赋。

拓跋一召,又迁徙而去,为其征战。

这样不累么?

另外,邵慎隐隐感觉,这些部落固然两边摇摆不定,但究其内心,其实更倾向于拓跋鲜卑。

生活方式相近,习俗相近,可能还有联姻,若不除掉拓跋鲜卑主力,让他们无所可依,墙头草们是不会真心投靠过来的。

叔父心善,还想着让人家投靠——邵慎呵呵笑了笑,将铁甲面帘放下,提起一杆马槊,遥指山下,道:“冲!”

(本章完)

第781章 捣巢(下)

疲惫的马儿奋起余勇,驮载着骑士,沿着一处缓坡冲了下来。

最前面数十人身披银色的铁甲,戴上面帘之后几乎就是鬼魅。

牧地内外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呼喊。

女人一把抱住小孩,没有往帐篷奔去,而是去牵马。

“嗖!”一箭飞跃了很长的距离,破空而来,将女人钉死在地。

小孩呆呆地看着口角溢血的母亲,久久不愿相信。

老人抄起一把草叉,迎着来犯之骑就冲了上去。

他一脸坚毅,同时也满脸绝望。

部落里绝大部分壮丁健妇都跟代王走了,壮丁为代王打仗,健妇放牧部落里的牲畜,为代王大军提供补给,并转输资粮。现在留在牧地的,不过千余老弱妇孺罢了,他们完了。

少年取出骑弓,一时找不到马,就站在地上射箭。

鲜卑箭簇与匈奴不同。

匈奴人的箭射程较远,频次较慢。

鲜卑人的箭射程较短,箭飞行速度快,发射频率也高。

此人箭术有几分火候,抬手两箭,两名义从军精骑应弦而倒,跌落马下。

“噗!”一骑从少年背后掠过,都没用力挥砍,长长的马刀只轻轻一划,就在少年背上制造了恐怖的伤口。

此人杀完少年,又疾冲几步,将一举着木矛的女人头颅划断。

燃烧着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中,火苗嗤嗤作响,将毡布、毛毯瞬间引燃,瞬间火势大张。

无数骑兵策马而来,高高扬起的马蹄几乎要践踏到人的脸上。

锋利的槊刃将一个又一个人挑起,然后像甩破布玩偶一样将其扔进火堆中。

更多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草堆乃至车辆之中,整个营地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少许留守的丁壮抢得马匹,狂奔而出,然后在远处结阵。

他们从马鞍下取出角弓、刀剑、长枪,满脸悲愤,准备与入侵者拼了。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的山坡上响起一阵马蹄声。

有人扭头望去,却见高高的蒿草之中,上千轻骑奔马而出,手里拿着角弓,分往左右包抄而来。

这是段末波所率之落雁军一部,埋伏于对面的山梁之后,只待邵慎带着义从军冲锋之后,再拊背而来,自后掩杀。

这帮人是真的狗!对付一帮老弱病残,还他妈玩心眼子。

落雁军一出现,立刻将丁壮们的悲愤驱散,勇气浇灭,除了寥寥数十人大吼着拈弓搭箭,迎上落雁军外,另外百余人则一哄而散,往远处的山岭中逃去。

段末波分出一部分人手追击,然后带着帐下的段部鲜卑骑士与这些拓跋附庸部落展开了厮杀。

角弓对角弓,比的就是谁箭术准、投射频率高、覆盖面大。不过数十骑而已,战不一合,很快就淹没在了落雁军将士密集的箭雨之中,只剩寥寥几匹孤零零的战马,停在主人身边,拿舌头舔舐,试图唤醒他。

正面战场之上,义从军左冲右突,营地内尸横遍野。

鲜血、火光、浓烟构成了这里的底色,奔走的人群,惊慌失措的面容以及绝望的哭喊,成为了底色之外的生动形象。

这个营地完了。

男女老少上千人,被斩首四百余,逃走了二三百,剩下的被聚集在一起,或瑟瑟发抖,或哀声哭泣,或麻木死寂,或怒目以对。

在他们不远处,是一位位高踞马背之上的骑士。

银色的盔甲上沾满了血迹、烟灰。

面帘下是一双冷漠的眼睛,看着他们时仿佛在看牲口一样。

长长的马槊握在手中,槊刃上还在缓缓滴着鲜血。

马儿不耐烦地刨着蹄子,似乎在催促主人赶紧杀光俘虏。

这些都是战争机器,无情的杀戮刽子手。

“还不动手?”段末波策马而至,问道。

义从军骑兵没反应,只看向邵慎。

不远处响起脚步声,那是刚刚收队的府兵。

他们不擅骑战,故下马埋伏于道口,谨防遇到敌军,毕竟这些日子以来已经挑了两个部落了,肯定有人逃出去报信,说不定这会已有贼军开始往这边汇集了。

“杀了。”邵慎回瞪了段末波一眼,下令道。

话音刚落,有那听得懂晋语的胡人立刻露出惊恐的面容,转身就跑。

他们的动作带动了更多人,一时间全是呼啦啦起身逃窜的人群。

义从军骑士策马慢跑,也不急追,就静静地跟在后面,时不时用马槊挑起一人甩出去。

段末波挥了挥手,一队落雁军骑士跟了上去,抽出刀剑,左右包抄。

随军文吏叹了口气,没阻止。

击破前两个部落时,总计俘获了两千老弱妇孺。当时走得不远,全军马匹也不太够,故分派了少许军士将马留下,押着这些人步行回返,打算作为战利品卖掉换钱。

但现在已经深入敌境很远了,显然不可能再这么做。

残忍的杀戮很快就结束了。

段末波引人离开,至道口、山梁后布防。

义从军下马休息。

府兵们上前,一一搜捡能用的物资。

“这么多牛羊,若能带回家就好了。”冯八尺看着满圈的羊,遗憾地说道。

方才为了制造混乱而放火,居然烧死了不少羊,实在可惜。

中原百姓想买牲畜都想疯了,草原上又这么多,可惜啊,做买卖多好,何必打打杀杀?

“没有辅兵,这日子过得一点不舒坦。”旁边有人从圈里牵着一只羊,准备去杀。

作为府兵老爷,平时只需要训练、出征,什么时候要干杀羊做饭的事情?

但没办法,此番出兵没有辅兵,骑兵比他们更“老爷”,那就只能让他们这些骑马赶路的步兵干杂活了。

“一会多吃点,再多熏点肉脯。”冯八尺走到一个被烧得不成样子的帐篷中,拿刀挑挑拣拣,竟然找到了几块干酪,掸去烟灰后,小心地收了起来。

另外一名府兵居然找到了几块鱼干,顿时笑得合不拢嘴:“中陵川里竟然有鱼?”

“我听人说,鲜卑人以鱼为贵物,其君王就喜欢观鱼。”冯八尺继续挑拣着,随口说道:“草原上那些个湖泊,只要不是咸水,都有鱼,酋豪打猎时,就喜欢在湖泊周围扎营,湖中网得鱼,草中猎得黄羊,此皆上品。”

“司马,你怎知道?”府兵问道。

冯八尺咧嘴一笑,拍了拍他肩膀,去另一个帐篷扫荡了。

府兵莫名其妙,我和他都大字不识一个,为何他比我优秀这么多?想到最后,突然明白了,自家婆娘不识字,冯司马的妻子可不一样啊。

说话温温柔柔,细声细气,肤色还白,又会写诗作赋,打理家业,在平丘龙骧府那一众女眷中,当真鹤立鸡群,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咽口水。

我也要抢一个!

营地外的山梁上,邵慎、段末波以及府兵部曲督陈铜根(原幕府舍人)三人正在观瞭地形。

“七八天了,拓跋氏肯定已经知道不对,要派人来围剿咱们了。”段末波目光深邃,眉头紧皱,然后指着中陵川,说道:“按图上说,沿此河向北,可至汉善无故城,可确切?”

奔袭最怕迷路。

一旦碰上这档子事,可就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了。

“向导也是这么说的。”陈铜根说道:“中陵川流向西北,经善无故城西,乃汉雁门郡旧地。又西北流,右会一水,鲜卑谓之‘吐文水’,再向北则有沃阳故城、参合陉,近处有湖池,曰‘参合陂’。”

“真要去那里?”陈铜根脸色不是很好看,连忙补充道:“我听闻拓跋氏几年前将沃阳故城重建了,置军戍守,乃北都左近列栅之一。”

邵慎仔细拿着地图端详,心中举棋不定。

诚然,越往那个方向走,越危险,越容易遇到敌人的大队兵马,乃至拱卫北都的精锐甲骑,很有可能导致他们全军覆没——即便不覆没,也会有较严重的伤亡,以至于奔袭难以为继。

拓跋鲜卑可不是那种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

人家在北都盛乐附近构筑了不少军镇城池,各有兵数百至数千不等,即便这会抽调了不少人,剩下的仍然不少,不是他们能攻下的。

除非人家像匈奴那样,只有一个王庭,随时迁徙,那你倒可以尝试一番火烧王庭。

段末波也叹了口气,道:“别去那边了吧。拓跋氏自得雁门之后,建南都平城,整修两都驿道。那一片若被外人占据,很容易威胁到两京大驿道。别看这会都是附庸部落在放牧,再过些年,我看这些部落都得走,换成拓跋氏信得过的人。”

两个人都这么说,让邵慎有些不悦,他想了想,道:“先向北,去善无故城左近瞧一瞧,若有机会,便杀他个天翻地覆。若没机会,转身就走,向东突进。反正现在也有了些马了,能跑。”

陈铜根用复杂难明的眼神看着邵慎,仿佛在说你这么急着立功作甚?你是梁王的亲侄子啊,哪怕功劳不显,也不用担心升不了官。

段末波则继续叹气。

他喜欢功劳,但更爱惜性命。如果是冲草原上的部落,他也没这么害怕,上千里都跟你上了,但这是有城池、有常备军、有京畿镇戍体系的国家,太冒险了。

不过,邵慎明显想赌一把,人家还是主将,他能怎么样呢?

“休整一天,明日拂晓出发。沿中陵川北上,直趋善无。”邵慎做出了决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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