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丢人要趁早

夜幕降临,喧嚣一天的京城,逐渐沉寂,而燕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学一食堂结束营业,灯火黯淡;柿子林在月光下影影倬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附近灯火通明的大饭厅。

诗歌大赛放在晚上举行,显然是为了迎合大家的时间。

大饭厅此时已经人满为患,这样一场活动,很多学生都想参加,奈何场地有限,各家诗社的社员在六点钟入场后,将场地占得七七八八,余下那点空隙,才被提前过来候着的其他学生瓜分。

大饭厅门口,不乏学生搭着凳子,或踩在自行车后座上,够头打量。

缺乏娱乐的年代,这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并且接下来几天都有得热闹。

是的,这场诗歌大赛会持续好几日。今晚是第一场,初选。

两两对决。

也就是说,今晚将淘汰一半的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之一,李建昆,这会正坐在早晨社的阵营内,自个带的板凳,位置还挺靠前。

不管论资排辈也好,拿实力说话也罢,早晨社是公认的燕园第二大文学社。

当然了,后方那些家伙肯定不服气。

打的就是趁这次诗歌大赛李代桃僵的心思。

坐在李建昆左边的是沈红衣,右边是早晨社元老之一的李春。

徐庆有从前面扭头探过好几回,不爽写在脸上,却又没辙。谁叫他牛批呢,是五四社的。

五四社还在前头。

比他们更靠前的,是一字排开的十来张靠背椅。坐在那里的,是燕园各诗社的扛鼎大佬,每家诗社一人,还有一名文学系的男教授。

他们是这次诗歌大赛的裁判。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既然是比赛,终究要分出胜负,这也是各诗社的诉求。

北大学风向来开放,今晚的两两PK赛,不走流程,类似于早年间的“对对子”。

简单点来说:报名参赛的选手,谁觉得自己牛批,主动上台,其余参赛选手认为不过尔尔的,登台挑战。

两人成一组,拿作品说话,裁判评定,怼到一方接不住,另一方即为胜者。

贼吉尔刺激!

活动甚至无须主持人,那位中文系教授宣布比赛开始后,全场脑壳顿时四处乱转,都想看看谁是第一位勇者。

五四社和早晨社的人,很是沉得住气,没人有要动的意思。

李建昆将其视作高手风范。看电影就知道,高手嘛,往往压轴登场。

有人起身。

果然爱蹦跶的都是弟弟,这哥们所坐的位置,差不多快到大饭厅门口……

面对全场不看好的目光,“勇人哥”毫不在意,走路带风,气势不凡。他大抵上认为自己就是被严重低估的那类人。

本次诗歌比赛的大黑马!

要说自信心这玩意,好是好吧,但如果太多……也挺害人。

“来点掌声各位!”

好嘛,掌声还得自己要。

不过无论怎么说,第一个登场也算勇气可嘉,大伙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巴掌。

哗啦哗啦声中。

“勇人哥”在舞台上站定,低头,酝酿一番情绪后,缓缓抬起,眼眸深沉,神色哀恸。

“啊!悲怆的春呀。”

“冰雪覆盖了你的身躯,严寒侵浊着你的心……”

我……丢你老母。

李建昆吓一跳,忧伤扶额。

“咋了,李学长,这诗还行吧。”

旁边,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的动作,心想完鸟,李学长连最基本辨别诗歌的水平都没有。

这首诗藉由北方晚到的春天,批判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暗示它们对于社会的迫害。

她觉得挺有意义。

可能遣词用字上稍显直白。

李春同样侧头探来,面露忧虑,“建昆,这家伙水平一般,要不…伱待会就上?”

“春哥你啥意思啊?”

“没看不起你的意思。”

“你就是看不起。我那首网……哦不,《生活》,很差吗?”

李建昆的脸是彻底扔家了,都重生了,抄几首诗,追媳妇儿,不埋汰。

沈红衣好奇道:“李学长有诗作吗?《生活》?”

李春苦笑道:“他的《生活》就一个字,刚他自己说漏的那个——网。”

沈红衣咂舌,“一个字的诗?网……”

姑娘乍一品,心弦被撩拨了一下,感觉这个字好有深意啊,结合诗名《生活》,引人无限联想。生活中可不就像处处有张大网吗?

李春问:“是不是感觉特高级?”

“嗯嗯!”

“但也可能是他懒。”

沈红衣:“……”

“淦!春哥,你那天第一次听到,可不是这样的评价。”李建昆抗议。

“我后来仔细咂摸过。”

李春道:“一个‘网’字,确实深邃,但它深邃的部分全靠读者自个想象,你也没其他佳作打底,让人很怀疑,作为创作者你的思想,有没有深邃到那种程度啊。”

得,懂了。

比如国家队选手唱《忐忑》,那叫艺术;一个凡夫俗子去唱,哪怕声情并茂……那也是神经病。

“我有佳作,你等着瞧。”

李建昆扭过头,想捂耳。以他的诗歌鉴赏水平去看,台上“勇人哥”属于典型的无病呻吟,哀春悲秋。

“啊!我盼望着来年的春,草长莺飞,万物萌动!”

“勇人哥”朗诵完毕。

李春忙道:“建昆,上上上!”

上你妹……李建昆坐得四平八稳。

他不愿上,有人迫不及待,哧溜登上台。

“我支一把油纸伞,穿过细雨中的小巷。”

“滴答,滴答,水珠坠落青石板。”

“走完它们的一生。”

“我抬眼望。”

“朦胧的巷口,似是永不可达……”

诶!

这还算首诗嘛。

至少有股意境,一下把人带入到环境里。

李建昆侧头,“红衣你怎么看?”

“挑战者赢。”

姑娘你终究是有品位的,请把下限拉高点。虽说擅于从任何事物中发现美,是一种很好的品德,但,有些事物它真的不具备美啊。

比如粑粑。

裁判一致评定,这首诗强过上首。

“勇人哥”很不服气,祭出第二首。

“啊!悲催的夏呀。”

李建昆昂头,狂翻白眼。

你以为这就完了?

不,“勇人哥”还有秋和冬两首。

净是“啊啊啊”的款式,风格路数到了那里。

裁判也很无语,讲道理,这四首有啥不同吗?能不能换点新花样?

真木有……

“勇人哥”连祭四首,对方仅凭一首“细雨小巷”,四两拨千斤,戳在台上半天,看起来都有点打瞌睡。

四首没弄过人家一首,“勇人哥”可算意识到丢姥姥。

悻悻下台。

“细雨小巷”胜,入围复赛。

李春碰了某人一肘子,“建昆,上啊。”

“春哥你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我也想…咱说真的,咱们诗社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少你一个不少,趁着现在登台的人相对较弱,你赶紧上去过把瘾算啦,如果你能提一嘴,说自己是搞经济的,属于诗社的特殊人员,我可感谢你八辈祖宗!”

李建昆:“……”

(本章完)

第272章 如果这也算诗,那你拿笔记好

一组一组选手登台,李建昆自岿然不动。

他跟别的选手又无冤无仇。

今晚,他的炮口只对准一个人。

这个人很嘚瑟,很嚣张,趁着自己南行大半月,苦心经营,自以为掠走了沈姑娘芳心。

只有李建昆明白,现在的沈姑娘,对于爱情一窍不通。

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徐孙子的罪孽!

打他一顿,李建昆不是没想过。那样或许能出个及时气,但并无半分好处。

一来,他跟沈姑娘还没确认什么关系。单身的姑娘,自然谁都有资格追。拳头砸下去,名不正言不顺。

二来,以徐孙子的银币尿性,八成会跑去找沈姑娘哭鼻子博同情。沈姑娘心肠软啊,指不定真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印象。

李建昆不是不生气,沈姑娘是他这辈子内定的媳妇儿,谁都休想染指。

只是比起生气,他更在乎如何让沈姑娘爱上他。

爱情,终究是两个人事。

原本他有自己的章法,已经在循序渐进,沈姑娘对他越发熟悉,感官也一天好过一天,假以时日,自然水到渠成。

这种情况下,他犯不着去做一些不擅长的事。

比如投其所好,用诗歌去撩拨沈姑娘。

偏偏他不稀得去干,徐孙子自以为找到秘密武器,干得兴致勃勃。虽然,李建昆有自信,让徐孙子卖力发挥也无妨,但是,想想这孙子在撩自己的姑娘,属实不爽。

今晚,他要在徐孙子引以为豪的诗歌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他痛击得体无完肤。

这不比暴揍徐孙子一顿,好一万倍?

“诶!是五四社的人。”

“各位,各位,重头戏来了!”

“一下就不困了。”

刚刚早晨社的邓水根同学,先下一城后,前排的五四社,终于传来动静。

起身的不是别人,正是觍着脸争取到一个参赛名额的徐庆有。

这家伙有些文学天赋,只是从小受家庭影响,更侧重于写文章,尤其是政治类文章。

78年春,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新生刚入学那会,搁三角地那旮旯,跟农工兵学长论战,这家伙可谓出尽风头。

他能进入系学生会和五四社,与此事脱不开关系。

但要论起写诗,在人才济济的五四社,他连中游都排不上。

这次上杆子参赛,他有一个重要目的。

伴随着热烈掌声,登上舞台后,徐庆有的目光扫向早晨社阵营,与李建昆四目相对时,有种不加掩饰的鄙夷和挑衅,停顿几秒,挪开,等落在沈红衣脸上后,又露出一个极有涵养的谦逊笑容。

“大家晚上好,本人77届老生,五四社,徐庆有。”

“我下面要朗诵的诗,名叫,《如你》。”

大饭厅内寂静无声,上千学生翘首以盼,以为五四社水准的诗歌即将入耳时,哪知徐庆有还有一句话:

“献给我心爱的姑娘。”

嚯!

底下顿时沸腾。

有些欢呼,有人坏笑,有人直竖大拇哥。

虽说爱情已经解禁,人们不再羞于提爱情,但也没见谁敢当着上千人的面,吐露自己的爱情啊。

勇还是你勇!

“徐学长,我就问一句,你心爱的姑娘身在何方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在今晚现场?”

“要真在,那谁遭得住,这不对于核武器吗?”

胆大的男学生,不停起哄,现场气氛达到今晚最高潮。

早晨社的阵营里,沈红衣坐立难安,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也不知是不是她看错了,徐学长刚才说那话时,若有若无向她投来视线。

不会吧……

她旁边,李建昆盯着舞台上方,嘴角挂着笑容,笑得十分渗人。

“我喜欢伱。”

“如微风徐徐。”

“如温阳媚丽。”

“如山间小溪。”

“如过桥人家。”

“如你。”

咻咻!

现场口哨声四起。

不少女学生听得小脸都红了。这可真够直白的。

“牛啊,哥们,我要是姑娘,一准跟你好!”

“哈哈!吾辈楷模!”

“注意点言行!注意点言行!”

就在现场躁动一片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这也叫诗?”

唰!

大伙齐刷刷扭头望去。

早晨社的人!

李建昆缓缓站起。

李春拉都没拉住。这么多人你不打,你打五四社?

沈红衣既诧异,也不奇怪。她早看出来,李学长和徐学长虽然是老同学,但关系并不好。

“五四对早晨!”

“巅峰对决啊!”

“好看喽,好看喽!”

现场气氛又推向一个高峰。

舞台上,徐庆有差点没乐抽筋,老贼还真上来了,你敢信?谁借给他的勇气?

他承认老贼能力爆棚,在现实向的诸多方面,都很猛。比如赚钱啊,搞人际关系啊。但要说到搞文艺,玩诗歌,给他搭个梯子,他也闻不着自己的屁。

看着老贼一步步走上舞台,徐庆有笑道:“我这是新派诗,你不懂。”

李建昆走到他旁边站定,望向下方裁判席……好嘛,还有几张熟脸。陈剑功和他欠了一顿饭的查健英都在。

查姑娘饶有兴致对他笑。

剑功大哥一脸错愕。那模样似乎在说:你一个学经济的,跑诗歌大赛上凑什么热闹?

“我想请问诸位裁判,他刚才念的,那叫诗吗?”

裁判席上的众人,交头接耳讨论了一番,最终齐齐望向坐在居中位置的中文系教授。

这位教授能出现在这里,是个活泛人,笑了笑道:

“诗歌呢,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当下正值思潮涌动,改革锐进之际,我觉得应该广泛接纳新的东西,首先得有嘛,好与不好,往后自有评论。

“刚才这位同学情感真挚,也充斥着几种意象,大体上可以定义为一首新派爱情诗。”

徐庆有十分得意,挑衅般看向李建昆,“行不行啊?不行别找借口。”

李建昆向教授点点头,扭头瞥向他,“你带本子了吗?”

徐庆有怔了怔,“干嘛?”

“记。”

“嗯?”

徐庆有还没反应过来时,李建昆眼神扫向下方,定格于早晨社的阵营内,与沈红衣四目相对。

“我观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你我共白头。”

沈红衣:“???”

姑娘唰地一下红了脸,这是盯着对她说的呀!

她再懵懂,也能体会到里头的情愫。

徐庆有:“???”

大饭厅里一下像沸水开锅,好嘛,人家只是“我喜欢你”,这哥们更猛,都“你我共白头”了!

呆愣的徐庆有,很快就明白,老贼为啥问他有没有本子。

这家伙嘴一张,不带停的!

“我步步都回头,山是故人眸,柳是纤纤手,遇你之后,步步,都难走。”

乖乖!

“大概是我走一程,回望一程,期待一程,落空一程。目之所及没有她,翻山越岭也没有她。可她分明在这世上,更在我心尖。”

嚯嚯!

“我浑浑噩噩走过二十年,做过天上仙,受过万人谴,以为甘甜苦楚全尝遍。只因你回眸一眼,才知,这是人间。”

好家伙!

李建昆双手负于身后,缓缓向前,一步一首——在他看来根本不算诗的玩意。双眼始终未曾离开沈姑娘。

底下学生仿佛已经癫狂。

男生尖叫,女生娇羞。

有些人已然透过李建昆的视线,察觉到蹊跷,循着望向……沈红衣。

当事人羞得小脸似要滴出水来,心头小鹿像是要跳脱而出。

随口甩出七八首,当与沈姑娘的距离拉近到,再也无法向前时,李建昆脚踩舞台边缘,用坚定不移的语调道:

“所念如星河,星河皆是你;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轰!

现场气氛炸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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