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第164章 此子笔力,堪比王右军!

第164章 此子笔力,堪比王右军!

看到林枫竟然一眼就认出来了,玉华也确信林枫的毛笔字肯定不俗,

整个人瞬间也都放松了下来,笑着说道,

“你小子好眼光,不像那两个家伙,整天糟践好东西。”

莫严和刘振云撇了撇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

没办法,他俩确实是不注意这些。

玉华磨好墨之后,林枫拿起毛笔,

让笔锋和笔肚充分吸满墨水,随后便开始在铺好的宣纸上书写了起来。

林枫并没有写那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的草书,

而是选择了携飘逸与工整于一身的行书,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很快,一首诗就完完整整的写了下来。

玉华看到这幅字的时候,

眼睛猛地睁大,眼珠似乎要冲破眼眶,双手剧烈的颤抖,

小心翼翼的走到林枫的身旁,

弯下腰仔细的查看这幅字,眼睛距离宣纸也不超过十厘米。

莫严两人见状,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当即站起身走了过去,

没多久,弯下腰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经过神级书画技能的加持,林枫如今的书画造诣,已经登峰造极了,

毫不夸张的说,

已经能够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颜真卿的《祭侄季明文稿》,

还有苏轼的《寒食帖》等比肩。

这三本可是我国历史上排名前三的行书。

良久,三人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颤巍巍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目瞪口呆的看着林枫说道,

“真的好奇你的这个脑子是怎么长得,诗写的那么好,毛笔字也写的这么好,

而且还是一个歌手,作曲家,不敢想象你只有二十多岁。”

林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心里暗暗叹道,这都是筒子哥的功劳。

玉华和刘振云对着林枫大家夸赞的时候,莫严却悄悄的起身,

来到了书桌前,看着墨迹已干的宣纸,小心的卷了起来,

不料这一幕,却刚好被玉华的余光所看到,

顿时大骂道,

“莫严,伱这个老不修,竟然偷偷摸摸的做这种事情,这是林枫送给我的,你给我拿出来。”

莫严看到被发现了之后,

连忙将卷好的宣纸放在自己身后,铿锵有力的说道,

“谁说这是沈小子送给你的,我怎么没有听到?”

此话一出,玉华顿时就火冒三丈,当即就撸起袖子,就准备去抢过来。

被眼疾手快的林枫拉住了,

虽然知道两个老小孩也不过是打打嘴炮,不过船上确实不适合打闹,

林枫只好起身,再给其他两人手写一份,

三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了下来,

场面十分的和谐,林枫见状一脸的懵逼,

怎么感觉自己像是被三个老顽童捉弄了。

方书瑶看到林枫再书写了两份,也走上前去拍了张照片,

发在了自己的个人微博上。

这些天因为林枫的缘故,她的微博账号粉丝也暴涨。

很快,就有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这个帖子,

然后纷纷转发点赞。

当然,也有不少人是阴谋论,抱着怀疑的目光看向问题,

第一时间就认为这是林枫为了吸引大众目光的噱头。

很快,两派人吵得轰轰烈烈的,

相信林枫的一方人,则是摆出了之前那位空乘小姐姐发的图片,

却依然受到广大黑子的反驳,

理由则是毛笔字和钢笔字是两码事。

正在两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的时候,

突然,一个十分有名的书法家的发言,成功的终止了这场闹剧。

他也仅仅只说了一句话,

“此子之笔力足以比肩王右军。”

此言一出,顿时击碎了那些黑子们的玻璃心,

也同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王右军是谁啊,

书圣王羲之,

那可是我华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书法大家,

其书写的《兰亭集序》更是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而现在,竟然有人将林枫和他相提并论,

偏偏这个人也是现今着名的书法家之一,说的话很具有权威性。

啥时间,林枫的名字在网络上更是火爆,

不少爱好书法的朋友,也都自己看见或者被朋友转发看到,

纷纷被林枫的这幅字折服。

不多时,越来越多在书法上有些造诣的人,纷纷来到微博,

其中大多数都是一些中老年人,第一次注册微博,

而林枫的这一幅字,也间接的给微博带来了一波恐怖的人流量。

此时,方书瑶的后台都快要爆了,

数之不尽的私信,早就看不过来了,

不过询问的信息却是大同小异,都是询问能不能亲眼观摩林枫的这幅画,

不过方书瑶并没有回复。

这个时候,玉华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老爷子似乎是早就预料到了,随手就将手机扔到一旁,继续和几人乐呵呵的聊天。

没过一会,电话又打了过来,

一连几次之后,玉华才拿过手机,一脸傲娇的接通说道,

“喂,老贾啊,怎么这么急的给我打电话啊。”

一听这个名字,莫严和刘震云也还是一脸的笑容,想来也都知道电话对面的人是谁了。

无非就是那位当代被誉为鬼才的作家,贾平娃先生。

他是当代的着名文学巨匠,

当前陕军东征的关键性人物,被誉为是东征三驾马车之一,

在文学史上也是赫赫有名。

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名的书法家,

常年累月的练习,让其的书法造诣也极端不俗。

本来他正悠闲的坐在自己家的小花园中喝茶,

突然手机上那个不到十个人的小群中,突然就出现了一条消息,正是玉华发的。

他拿过手机一看,顿时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一眼就看出了这幅字的不凡之处,

将照片放大到极致,仔细的端详着。

好一会儿,才重新回过神来,

这会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这首诗也是也得非常之好,

刚才只是注重这幅字了,倒是没有注意到。

他特别喜欢那就淡妆浓抹总相宜,越读越有韵味,

他此生就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文学,而就是书法。

这幅字全部占了,

当即就忍耐不住,找出玉华的手机号就打了过来。

其实两人的关系也是一般,因为平时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只是在作家协会有时候见面,会一块聊一聊文学,

共同的那个群,也是汇集了全国最顶尖的那些作家。

结果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好不容易接通了,玉华那贱兮兮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贾平娃哪能不知道,他这是故意的,

气的血压都差点超标。

(本章完)

165.第165章 你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

第165章 你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

不过他硬是忍着没有发作,而是一脸笑意的说道,

“玉华,你现在在哪?我最近写书突然没有灵感了,咱们一块交流交流,我去找你。”

因为玉华电话是外放的,

听到这句话之后,顿时莫严等人顿时哈哈大笑,

玉华也是笑着说道,

“哈哈哈哈,老贾,你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听到玉华调侃自己,贾平娃一脸的不忿,

这家伙,看破不说破嘛。

不过既然被喊破了,他也就不装了,

“玉华,我确实是看上了伱那幅字,想要掌掌眼,你给我看看。

你这样,你来长安,我给你买机票,我带你好好玩几天,见识一下大西北的风光。”

看着急切的贾平娃,玉华也知道玩笑不能太过,

当即就正经了起来,表示等自己回京城之后,一定来一趟长安。

贾平娃这才安心,叮嘱着一定要来长安,

随后又开始询问,这个字的主人是哪位隐藏的大家,

实力如此恐怖,这幅字的质量恐怕足以比肩那幅天下第一行书了,

此时的贾平娃也不清楚,微博上已经有人这么说过了。

玉华看向林枫笑着说道,

“说起来还真的有意思,这是一个年轻人写的,二十多岁。”

“什么?”

玉华话音刚落,对面的声音就猛然之间高了两个八度,

一脸的不可置信。

“玉华,你别跟我开玩笑,我真的想去拜访一下。”

玉华一听也急了,

“谁跟你开玩笑呢,说让他是个妖孽呢,比你这个横空出世的鬼才还鬼才,

话说,他和你还是老乡呢,都是秦人,对了,他现在就在我旁边呢。”

贾平娃听到这个消息,整个脑袋都快要被震惊炸了,

照片上这个自己恐怕一生都无法写出的书法,竟然是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写的,

这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

而且这个人竟然和他是半个老乡,他竟然毫不知情。

当即拜托玉华将手机递给林枫,他想要和林枫沟通一下。

玉华自然是没有拒绝,将手机拿给林枫。

林枫接过手机,笑着打起了招呼,

“你好,贾老,我是林枫。”

贾平娃听到这个年轻的声音,身形一震,

缓了几秒这才说道,

“小友你好,那副字是你写的吗?”

得到林枫的确定回复之后,贾平娃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和林枫闲聊了一会儿之后,便小心翼翼的询问能不能交换一下联系方式。

以他现如今的社会地位,这样交换联系方式的机会并不多,

但是这幅字的质量和林枫的年轻,却让他情不自禁的这样做了。

交换完联系方式之后,

贾平娃提醒林枫,等回到了秦省之后,一定要联系自己。

在林枫应声之后,便让他将手机又递给玉华。

“老贾,你看吧,我没有骗你吧。”

“叫谁老贾呢,叫贾哥。”

贾平娃却是突然一反常态,态度突然强硬了起来。

玉华一脸的惊疑,这小子怎么突然变性了,

“怎么,那副帖子还想不想看了?”

话音刚落,贾平娃的话就如同雨点一般落了下来,

“老子不看了,切,一副帖子而已,

等林枫回秦省,我到时候请他帮我写一幅不就好了,还需要看你的?”

玉华闻言一愣,随后苦笑了起来,

他倒是没有想到,贾平娃竟然这么的贼,

想来他再让林枫接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这一步了。

随后叹道,

“老贾啊,你呀这变脸是深得你隔壁省的真传啊。”

说完不等贾平娃回话,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电话被挂断之后,贾平娃并没有生气,反而是更加开心了,

竟然还不自觉的哼起了小曲。

他一想到,等林枫回秦省之后,便能亲眼见识那超凡脱俗的书法,便感觉热血沸腾的。

想到林枫,他猛然拿起手机,

打开了搜索页面,他对林枫还是有些不熟悉,所以想要多了解一下。

过了好一会儿,

才眉头微皱的放下手机,一脸惊叹的自言自语道,

“世界上真的有这样恐怖的天才?”

他刚才已经在词条上看到了关于林枫的介绍,包括林枫之前作的另外两首诗,

被林枫的才华彻彻底底的震惊到了。

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眸中顿时闪过一抹精光,

兴奋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院子中来回踱步,

笑着说道,

“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写小说呢,说不定还可以再来一次挥马东征,这次就叫做陕军二征吧。”

不得不承认,贾平娃在起名上并没有什么天赋,

之前的陕军东征,也是当时的一个作家提出来的,说是陕西这次要来个挥马东征,

这才有了陕军东征这个名词。

西湖边,

此时的玉华几人,正拉着林枫前往不远处一家极为正宗的当地饭馆。

林枫多次婉拒,都被三人的热情给挡了回去,

无奈之下只能是客随主便了。

这里的西湖醋鱼,还有龙井虾仁,宋嫂鱼羹等等杭城名菜都是极为正宗的。

要知道,这两年一直都有人说是西湖醋鱼不好吃,

网上到处都是西湖醋鱼的梗,

说是去楼外楼吃正宗的西湖醋鱼时,

一定要选择一个靠窗的位置,

这样方便在吃完第一口的时候,将盘子中剩下的鱼肉倒回到西湖中。

其实这种说法是有歧义的,

西湖醋鱼是酸甜口的,吃的也是一个鲜味,

北方人基本上都有些吃不惯,

再加上现如今的西湖醋鱼都不是很正宗,

以前正宗的西湖醋鱼,都是草鱼做的,虽然有着些许土腥味,

但是现在为了卖的贵,都换成了桂鱼或者笋壳,

所以在味道上,确实是有些差异的,再加上做法,所以现在的西湖醋鱼饱受骂名。

不过玉华等人带来的这家店,

林枫也是真正见识到了这道美食,

虽然以他自己现在的厨艺技能,很轻松就能够复刻出来这道菜,

但这也是林枫第一次品尝,

不得不说,口感确实奇特,

喜爱吃酸甜口的人应该会比较钟爱。

随后几人又尝了龙井虾仁,西湖莼菜汤等等名菜,

饱餐一顿之后,拒绝了三位老顽童的邀请,回到了下午就定好的酒店中。

回到酒店之后,

方书瑶连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回,径直就来到了林枫的房间中。

熟练的抓起林枫的耳朵问道,

“说,你是什么时候写的这一手好毛笔字的,我怎么不知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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