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解锁新猎物,斗智斗勇

“到底啥东西啊?”林恒追问说,卖关子真是太可恶了。

秀兰也连忙道:“爸,大哥,你们赶快说吧。”

“我们下网,在芦苇荡边上看到了好几只野猪崽子,想到你会打猎,就过来叫你了。”陈父陈长夏解释说。

林恒有点震惊,绿水县的野猪这么猖狂的吗:“多大的啊?看到母野猪了吗?”

大舅哥陈知栋摇头道:“没有,就看到了三只四五十斤的小野猪,就过来找伱了,我们估计这是已经脱群的野猪。”

“你们就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来。”林恒点点头,转身回去拿弓箭。

半小时后,他拿着弓箭过来了,秀兰已经带着晓霞上了竹筏。

这竹筏很大,有七八平大小,四周还有一圈塑料瓶,几乎不可能翻。

“我拉你!”

三舅哥陈知梁将林恒拉上竹筏,陈父和大舅哥就撑着渔船走了。

竹筏快速的飘向湖中心,沿途能看到许多下在水里的鱼网。

“爸爸,这是什么呀?”

晓霞显得有些欢快,如果不是秀兰拉着,她可能会跳起来蹦哒几下。

林恒看了一眼女儿指着的方向,几只漂亮的大雁,排成了一字形在天空中飞舞。

“那是大雁,他们在往南方飞呢。”林恒笑着回应,太远了,不然打两只吃一吃。

“好呀好呀!!”

在竹筏前进的过程中,晓霞还在蹦蹦跳跳。

“晓霞你看!”

林恒看到竹筏上有个小石头,捡起来丢进了湖里,噗通一下,石头没了。

“你再这样,就会和石头一样掉湖底,再也看不到我们了。”林恒看着她说道。

晓霞呆愣了一下,看着那颗消失的石头,湖水在她眼里变得可怕起来。

“比大灰狼还可怕,如果再跳,就要挨打了。”林恒又说了一句。

晓霞看了看妈妈,秀兰的脸已经板起来了,随时会动手打她。

带她上来,也是突发奇想让她体验一下坐船,结果她太兴奋了。

双重警告下,晓霞不敢跳了,乖乖被妈妈拉着。

没多久,竹筏就来到了芦苇荡这边,白色的高大芦苇随风飘荡,像是一片白色海洋。

等靠近后,林恒发现这是一个地形很复杂的沼泽,但并没有看到野猪的身影。

“咦,这么快就找不到了?刚刚还在这里的。”陈父愣了一下,按理说这种地形野猪跑不远的啊。

“再找找吧。”林恒其实对此并不抱多大希望。

几人将竹筏,沿着芦苇荡找了一圈,并没有找到。

唯一的收获是几只水鸭子,远远的看到竹筏,就嘎嘎叫着飞进了芦苇荡中。

“那就找个地方上岸,我去芦苇荡看看吧。”林恒想了想说道。

陈父摇头:“没找到算了吧,你这这身衣服弄脏了不好。”

“没啥的爸,衣服脏了还能洗,万一把这野猪打到了,我们能吃好些天。”林恒笑着道。

这种环境,他也想探索一下,看看有没有啥收获。

秀兰看出来林恒是真想去,也出声说:“爸,他想去就让他去吧,衣服我给拿的有换洗的。”

女儿都同意了,陈父只好点点头:“那行吧,让你大哥三哥跟着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好!”林恒点头。

找了个地方,竹筏靠岸,大舅哥陈知栋先下去,然后把林恒接了下去。

“我走前面,大舅哥三舅哥,你们走后面,咱们呈三角形搜索,有啥发现小声说。”

林恒看了一眼大舅哥和三舅哥,拿着弓箭又在了前面。

这芦苇荡沼泽里倒不是特别难走,有一些动物踩的路,只是需要区分哪些地方能走,哪些地方不能走。

搜寻了二十分钟,林恒终于看到了一只猎物,严格来说是这只猎物看到了自己。

“扑腾!!”

不远处一只灰色的大雁看到他不但不飞,还迎头扑了过来。

“嗯?”

林恒一愣,这是只成年大雁啊,怎么会这样?

他都来不及发愣,这只大雁就扑到了他面前两米的地方不动了。

走过去捡起来,林恒发现这只大雁还是活的,身体好像也没啥问题,只是目光呆滞,似乎完全不想活了。

“哦,我明白了。”林恒这才想起来原因。

大雁是成双的,据说如果成双后其中一只死了,另外一只也不会独活,也就是说面前这只大雁是在故意求死。

“这竟然是真的。”林恒有点惊讶,即便是上辈子,他也只是听说话,从没见过。

他估计这只大雁的伴侣很可能也是死在了某个猎人手中。

“既然这样,那我就送你一程吧。”林恒将它提起来笑着道,这对他而言是个不小的意外之喜。

至于悲伤?人和大雁的悲欢并不相通!

“大舅哥,你过来一下。”

林恒对着在不远处芦苇荡里寻找野猪踪迹的陈知栋喊了一句。

“咋了?”程国栋听到呼喊,连忙走了过来。

另一边的三舅哥也好奇的走过来了。

看到林恒手里提着的东西,陈知栋不由的瞪大了双眼:“你抓了只活的大雁?”

“我捡的,这应该是死了伴侣的大雁,不想活了,你们看看有问题没,没问题就拿回去吃。”林恒看着两人说道。

三舅哥陈知梁摆手,肯定的说:“肯定没问题,我听村里老人说过。没想到林恒你运气这么好啊。”

他对林恒有些刮目相看了,就这运气,他们都远远不如。

“可能人高兴了运气就好。”林恒笑了笑,继续前进。

大雁他还没吃过,据说非常美味,这也算是解锁了新物种了。

走了几分钟,林恒看到了一个浅水滩,一眼望去,里面好多趴地虎,都是那种手指长的。

这让他有些羡慕起这里的水产资源了,趴地虎都这么大,下个地笼怕是能弄几十斤。

趴地虎虽然讨厌,但是肉质可是没的说的。

刚从这个水潭经过,林恒就看到了野猪的踪迹。

地上有被拱的痕迹,看新鲜程度怕是不超过半天,泥土都没被太阳晒干。

沿着痕迹前进了大概一百多米,就断了线索,看着四周的杂草和芦苇,林恒茫然四顾。

这时候他想念起雄霸了,有它在这的话,这野猪应该很好找。

但没有如果,林恒摇了摇头继续寻找,随着越来越接近黄昏,芦苇荡里蚊虫开始猖獗。

近一个小时的搜寻,除了一只自投罗网的大雁,野鸡都没发现几个。

野鸭子发现两群,也都是快速的跑开了,没办法出手。

看了看表,马上七点了,他又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他在芦苇里面的一个水潭中看到了一个东西,一条半米多长的大黑鱼。

看了看手中的五根箭箭,林恒搭弓射箭,一箭射向水里。

噗通!!

好大一片水花扬起,黑鱼消失了,林恒的箭也没了踪影。

“射偏了?不是吧。”

林恒感觉自己瞄的挺准的啊,等了两分钟,没看到鱼浮上来,他就无奈的转身走了。

作为一个资深钓鱼佬,他很明白不可能有鱼被箭射中后几分钟都不上浮的。

他感觉可能是这种箭头不适合射鱼,还有就是这黑鱼有点细长,即便只有六七米的距离,准心还是差了点。

看了看前面更加高大的草丛,林恒放弃探索了。

前面那些芦苇荡根本没路,还是放弃算了,有只大雁也够了。

林恒转身回去找两位大舅哥,准备离开。没走几步,就看到三舅哥陈知梁蹑手蹑脚的跑过来。

“三舅哥,有发现?”林恒轻声问道,这动作肯定是发现东西了。

陈知梁很是激动的点了点头:“是的,我看到了野猪,就是我们之前看到的那三只,距离一百多米,我没敢靠近。”

“带我去看看。”林恒有些意外,还真能再看到,今天运气有点好啊。

“你和我来。”陈知梁点点头,带着林恒往过走。

穿过了一个布满细小荆棘的地方,又走过来一片细小的比较松软的草地,面前出现了一大片芦苇。

“你看,它们还在那里。”陈知梁指着远处芦苇丛中的一个地方小声说。

林恒辨认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了两个黑色的身影,它们隐藏在芦苇中很难辨认,此时似乎在拱地里的蚯蚓还是什么东西吃。

还有一只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可能被挡的太严实了。

“能打到吗?”陈知梁看着林恒询问说。

林恒摇摇头:“很难,太远了,这得有一百五十多米的距离,想靠近不容易。”

“确实,这芦苇丛太深了,穿过去响声肯定很大。”陈知梁也明白这个问题,但是不太想放弃,这可是三只野猪啊。

林恒也不太想放弃,四下看了看说道:“三舅哥你在这里看着,我找个方向试试,看能不能绕过去。”

“好,要是绕不过去就算了,安全第一。”陈知梁点点头说。

林恒先沿着左边走了几百米,发现是两三亩的烂水沟,绕不过去了。

返回来又从右边绕,发现这边荆棘长满了,又高又密,爬上树一看,连绵好大一片,还不如左边。

无奈之下又返回去,绕了个大圈绕过了烂水沟,这边的路也好不到哪里去,全都是两人高的芦苇,但勉强有可能穿越。

略微思考,林恒就决定穿过去,踩着芦苇走了有一半,前方突然出现了黑水,噗通一脚踩了进去。

林恒:“……”

他的新鞋啊,太难了吧。

好在前面就几米就能闯过芦苇丛了,他一咬牙直接穿了过去。

穿过去后这边是一片布满割人藤的草地,前进难度低,但是脚踝很容易被割破。

“他妹的,今天这野猪必须死!”林恒咬牙,都走到这里了总不能往回走。

辨认了一下方向,他尽量压脚步伐往过走。此时已经是八点钟,芦苇丛中的蚊子要人的命,隔着衣服都能咬人。

足足又走了半小时,这时候太阳都已经完全落山了,再有半小时天就彻底黑了。

不过这时候,林恒也终于来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这厚实的割肉藤虽然让他脚上有了许多小口子,但也很好的消除了脚步声。

经过一番摸索,他看到了那三只野猪,它们还在那里拱食。之前之所以没能看到第三只,是因为它在更靠近这边的位置,几乎出了芦苇丛。

林恒的目标也是这一只,它只能算是第二大的一只,但是位置很好,没什么芦苇遮挡,容易命中。

现在双方距离七十米左右,林恒已经一点都不着急了,蚊虫也不在乎了。

他陷入了和猎物斗智斗勇的那种快感之中,一步一步的慢慢挪动脚步,花了十多分钟,才来到了一个很合适的位置。

挑了最锋利最好的一根箭矢,在搭弓之前他再次平复了一下内心。只有一次机会,必须一箭毙命,否则这到处都是水的芦苇荡根本不可能找到其尸首。

搭弓上箭,林恒的目光平静而深邃,看着还在地上拱食的野猪瞄准后一箭飞射而出,没有任何犹豫。

“和我的这场生命博弈,你输了!”他心里默念。

噗呲一声,黑色的箭矢如同一道光飞射而来,从野猪前腿后方三厘米的位置射入,直接贯穿肺部和心脏。

“嗷!!”

这野猪只是本能的冲出去两米,然后就倒在了地上,四肢抽搐无法动弹。

另外两只野猪一头蹿进了芦苇丛中跑的没影了。

“成功了!!”林恒激动的跳起来在空中打了一拳。

“厉害!!”

“太牛逼了!!”

芦苇丛的另一边,大舅哥和三舅哥齐声高呼,不管不顾的直接穿过芦苇丛冲了过来。

看着地面上已经没了气息的野猪,两人狠狠的拍了拍林恒的肩膀。

“厉害,太厉害了!”

“难怪你能发家,这技术我佩服!”

两人一前一后万分激动的说道。

“哈哈哈,多亏了三舅哥发现野猪啊。”林恒微微一笑,杀死野猪后他反而没有那么兴奋了。

“走,咱们赶快把野猪抬回去,这一头怕是不止四五十斤啊。”陈知栋扯了一下地上的野猪腿,笑着说道。

“是的,天黑了,赶快抬回去。”林恒点头,他现在不但裤子湿了半截,脚上还有割人藤割的小口子。

……

芦苇荡外面,陈父秀兰等人都有点担心起来了,因为天都黑了。

“爸,要不我进去找一找?”秀兰四哥陈知材出声说,他觉得该不会是林恒打不到东西不好意思回来吧。

“这么大的芦苇丛你知道他们在哪儿啊?还是在这里等吧,你大哥不是没分寸的人。”陈父摇摇头说。

秀兰没说话,不过抱着女儿目光一直看着芦苇丛的方向。

“陈长夏你怎么还不走,天都黑了!”有竹筏从附近划过,上面的人高声喊道。

“我女婿带人去芦苇丛中打野猪去了,我在这儿等人。”陈父回应道。

“打野猪?那可不容易啊。”这人轻笑一声正要离开,芦苇丛中传出来了动静。

“爸,秀兰,林恒好本事啊,打了一头大野猪!!”秀兰大哥陈知栋激动的声音老远就传来了。

“真的打到了!”竹筏上的四哥陈知材一愣。

几人朝着远处一看,只见从芦苇里走出三个人来,为首的扛着一只大野猪,第二个拿着一只灰色的大雁,第三个空着手但是很悠闲。

“厉害!!”陈父瞪大了眼睛,他其实对于打到野猪也没抱希望,这真是一个意外之喜啊。

“爸爸,爸爸!!”晓霞看到林恒也开心的招手。

远处的竹筏则直接划了过来,上面一个老汉不可思议的喊道:“真的打到野猪了?”

不多时,三人就来到了竹筏边上,陈知栋看着几人咧嘴一笑:“快帮忙接一下,这野猪五六十斤啊。”

陈父把还在流血的野猪接上竹筏,又问道:“人都没事吧?”

“没事,赶快回去吧,这里蚊子太多了。”林恒连连摆手。

“好好好。”陈父连连点头,满脸的笑容,自己这女婿是真厉害啊。

秀兰三个哥哥也都是服了,林恒这技术没的说,难怪人家可以发家致富。

划着竹筏,几人很来到了柳湖岸边,扛着野猪拿着大雁往回走,路上秀兰三哥又把过程复述了一遍,他比林恒本人还要激动。

具体的过程,在之前扛着野猪回到竹筏上的时候,大舅哥和三舅哥已经问了林恒不止一遍了。

林恒带着秀兰走在前面,先回家换衣服。

回到家,三位嫂子和陈母亲都在。

看到林恒脏成这样,陈母站起来问道:“你咋了这是,弄成这样?”

林恒摇了摇头,笑着说:“去芦苇丛里打猎弄脏的,不过也值了,弄了一头野猪回来。”

“打了一头野猪?”

陈母愣在了原地,旁边三位嫂子手上的活也不由的停止了,瞪大眼睛看着林恒,就仿佛是时停了一般。

林恒笑了笑,没多解释,和秀兰进了屋换衣服去了。

他们刚进屋没多久,陈父等人就扛着东西进来了,同样进来的还有七八个看热闹的村民。

很快院子里响起了激烈的讨论声。

“你们看这一箭可不简单啊,一箭刺穿了心肺,直接毙命,太准了!”

“陈长夏,你这女儿真是嫁了一个乘龙快婿啊,才来一天就给你整了一头大野猪回来!”

“你老汉命真好啊,这林恒怎么当初就没喜欢上我女儿呢!”

一群邻居羡慕的眼睛都酸了,这可是五六十斤的野猪啊。

“哈哈哈!”陈长夏也是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自己这女婿实在是太厉害了。

(本章完)

第144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

等林恒换完衣服,晓霞就抱住了他的腿:“爸爸,举高高!”

“好,举高高!”林恒抱着她的双腿举起来在空中转了两圈。

“好耶!!”晓霞欢呼着。

“爸爸,再来一次!”林恒刚把她放下来她又要来。

一连玩了三次后,又亲了亲,晓霞才安静的趴到林恒怀里。

“你没必要在这里也这么拼命的。”秀兰看着他胳膊上的蚊子包心疼的说。

林恒笑着道:“看到了不打我也手痒呀,不过今天打了就收手了,明天安静的玩一天。”

打猎和钓鱼一样,都有瘾,那种和动物博弈的感觉让人忘乎所以,欲罢不能。

“那正好,明天八月十五咱们去乡上玩,有集会。”秀兰点点头。

外面,男人们还在激烈的讨论,女人们已经去厨房烧水了,小孩围着野猪流口水。

林恒抱着晓霞一出现,顿时成了焦点。

秀兰父亲和三个哥哥对他佩服的不行,村里的一些邻居投来赞赏和羡慕的目光。

“林恒,这野猪咋办啊?杀了腌制成腊肉你和秀兰带一些回去吧。”陈父看着林恒满脸的笑容。

“这野猪就在这吃,我今年打了两头野猪了,都比这大,我家里还有嘞。”林恒笑着说。

“比这还大?”陈父一愣。

“是的,一头三百多斤,一头一百五十多斤。”林恒点头道。

“三百多斤?那得多大啊,吃多久啊。”

“难怪能一箭毙命,原来是有经验啊。”

“快和我们说说怎么打到的!”

一群人好奇的不行,围着林恒要他讲讲经过。

林恒简单的说了一下,众人不由得都竖起了大拇指。

同时又不可避免的羡慕起来,这么多肉,这得吃多久啊。

要是让他们知道林恒把猪肉练成猪油做了肥皂,估计一个个都能心疼的说不出话。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不过却一点也不暗淡,院子里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因为今天的月亮非常的明亮,天空碧蓝,星辰稀疏。

邻居们看了一会儿,就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经常能吃到鱼,但是肉也是十天半月吃一回。

“这只大雁我看了,没得病,就是死了伴侣不想活了,秀兰你想怎么吃?”陈父看着秀兰询问说。

以前陈父虽然也疼爱秀兰,但在家那都是说一不二的,现在他不由自主的会问一下秀兰和林恒的意见。

这自然是因为林恒有本事了,他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和林恒比他更厉害这个事实。

“一半炖着吃,一半炒着吃吧。”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伱妈她们在烧水,一会儿先杀了让你妈去给做。”陈父点点头笑着答应。

水烧开,秀兰四哥去处理大雁,她父亲和大哥三哥汤猪杀猪。

秀兰拿着林恒脏了的衣服和鞋子拿热水给洗了,都是沾染的烂泥浆,不是什么顽固的污渍,洗起来也不难。

林恒则抱着女儿看陈父几人杀猪。

等到猪毛擦干净后,他们找秤称了一下。

“五十六斤,不小啊。”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首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花了五块钱。”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陈父举杯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喝了一口。

因为是借着蜡烛吃饭,众人就没有喝太久的想法了,小酌几杯,吃了米饭就准备洗脚休息。

林恒抱着女儿给她讲故事,那些童话故事讲了太多遍,以至于他都能背下来了。

“林恒,我看你又是喂女儿饭,又是哄她睡觉的,这活都是你在做啊?”陈母看着林恒询问说。

“是的。”林恒点了点头,故意没解释。

陈母顿时怪罪起了秀兰,拉着她的手说:“女儿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林恒在外面挣钱已经够累了,这活就应该我们女人来干呀。

你要学会心疼自家男人啊,这么好的男人累坏了你以后可咋办。”

秀兰:“……不是,他是自愿的啊,我要带他还不乐意呢。”

她看着林恒,想让他帮忙解释,但是林恒眨了眨眼,一副没听到没看到的样子。

“别想当我面欺负我女婿,看人家乖成啥了,你以前挺乖巧的啊,是不是林恒太乖了,把你惯坏了……”陈母拉着女儿的手苦口婆心的说。

秀兰狠狠瞪了一眼林恒,她算是看出来了,现在自己成外人了。

“还瞪他,不准瞪了,你出来我给你好好说说。”陈母看了她一眼。

她只能点头答应,给自己母亲保证,说了好一番话才把她送出房间。

将母亲送出去后,秀兰就把门给反锁了,一双美目的看着林恒,缓缓走到他面前,眉目含笑:“好玩不老公?”

“没呀,我是实话实说。”林恒咧嘴一笑,看到老婆想上来教训自己,他连忙道:“女儿快睡着了。”

“那你先哄她睡觉吧。”秀兰狠狠瞪了他一眼。

三人上床休息,林恒将女儿放在最里面,哄睡着后刚躺下,老婆柔软的小手就把他脑袋掰过来了。

“我妈让我好好照顾你,说你人小,以后我就抱着你睡了,好好照顾你。”秀兰柔声细语的说道。

“没有,我明天就去给妈解释。”林恒连忙说。

“不准解释,越描越黑,安静睡觉。”

秀兰拍了拍他的脸,把半边身子压在他身上,大长腿从他腰间架过去,但是不准他动。

她是懂得拿捏林恒的,这样子他根本睡不着,越睡越硬。

温柔女人折磨起人来根本不用生气,她太懂了。

“我错了老婆!”林恒咬住她耳朵,顿时老婆身子就软了。

“别乱来啊,爸妈他们在堂屋打地铺睡着呢。”

感知到林恒乱动的手,秀兰一把抓住。

又和他贴了贴脸,娇声细语的说:“乖啊,回咱自己家再说,这里连卫生纸都没有。”

林恒一想也是,总不能最后擦衣服上面。

这时候很多农村上厕所用的都是玉米芯,有厕纸的都不多。

他们家是他重生回来后就买了这些东西,哪怕贵也要买,那粗糙的玉米芯可比砂纸还恐怖。

呼了口气,把老婆狠狠的深吻了一口解馋。

挑战了一把极限,直到两人都必须要憋不住呼吸了才放开。

“休息了,再动给你一巴掌。”

秀兰已经没力气了,深深喘了两口气,她怕再下去自己也把控制不住。

第二天一早,林恒醒来后发现老婆又靠到自己身边,看着香香软软的老婆忍不住亲了口。

秀兰被她亲醒了,白了他一眼,把脑袋放他胳膊下假寐了一会儿。

另一边,女儿晓霞也醒了,扑到林恒胸口呵呵的傻笑,口水差点落他身上。

“起来吧,吃了早饭带你去集会玩,这两天可好玩了。”秀兰坐起来,把白色的bra穿好,昨天被林恒给弄乱了。

然后又给晓霞穿了衣服,三人一起起了床。

秀兰父母早就已经起来,现在正在做早饭。

早上简单的做了四个菜,众人正吃着饭,一男一女从提着东西从院子外走进来。

“爸,妈,我们来看你了。”这女人冲着屋里喊道,说话声中气十足。

这女人是秀兰的二姐陈秀花,她家就在隔壁村。

她嫁了一个好丈夫,自己也能干,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勉强能达到千元户的水准。

“吃饭没有,快过来吃一口。”林父走出来笑着迎接。

“快过来吃饭,正好你妹妹秀兰也回来了,你们姐妹叙叙旧。”陈母也笑着说。

“什么,秀兰也回来了?”陈秀花一听这话,大吃一惊。

连忙走进屋里,想看看秀兰现如今咋样了。

不是想叙旧,她想看看秀兰凄惨的样子,让她求自己,她再施舍一点。

然而进屋一看,她瞬间不淡定了,一双眼睛都瞪了出来。

怎么秀兰穿的比自己还好,还带着手表?

她感觉这像是做梦,当初秀兰嫁的林恒她看了就是个二流子,不然也不会跑这么远娶亲。

怎么现在过得比她还好了,一时间她有点接受不了。

“二姐!”秀兰轻轻点头,语气也说不上多么热烈。

“你小日子过得不错啊,怎么今年才回娘家?”陈秀花看了又看,不咸不淡的问道。

她讨厌秀兰没别的原因,就因为秀兰把爹妈相貌的优点都遗传了,而她遗传的都是缺点。

再加上父母从小对秀兰比自己好,她自然讨厌她了。

但其实秀兰小时候很黏这个比她大了七岁的姐姐,她也根本不知道父母的偏好,甚至都看不出来姐姐对她的讨厌。

以至于经常被姐姐欺负,故意带她闯祸,后来大了一些明白了这些,秀兰才渐渐疏远了她。

“有时间就就回来了啊。”秀兰笑了笑。

“赶快坐下喝水,吃完饭了没,我给你们弄早饭去。”陈母走过来连忙说。

“不吃,我们吃了早饭才来的。”陈秀花摇了摇头。

秀兰两口把饭吃完,拿着碗起身说:“妈,我带林恒出去逛集会去了,晚点回来。”

“二姐,二姐夫。”林恒打了个招呼,带着女儿也去了厨房。

放下碗筷,林恒换上还有一点潮湿的鞋子,被秀兰拉着朝着白沙乡走去。

她不太想和姐姐多说,免得父母为难。

“妈,你们还杀了条猪啊?”

陈秀花的丈夫赵厚军看着木盆里腌的肉好奇问道。

“杀了猪?”陈秀花也是一愣,父母家边阔绰了?

“这是秀兰丈夫林恒昨天下午在芦苇荡里打的,还打了一只大雁嘞。”林父笑着说。

“打的?”陈秀花的语气有些绷不住了。

那林恒还会打猎,她以前怎么没听说啊。

“不止啊,人家现在真成有钱人了,开了收购站,给爸妈拿礼物都拿了好多。”旁边大嫂张水芹感慨的一句。

“开了收购站?不是吹牛吧?”陈秀花不信,那得多少资本才能开得起啊。

“咋可能吹牛,吹牛也不能一人带一块手表,还送四五十块钱的礼物啊。”

张水芹笑了笑,她早就看不惯陈秀花每次回来颐指气使的态度了,故意阴阳了一句。

“秀花,坐下歇息吧,有个有钱亲戚也挺好啊。”赵厚军拉了拉她,示意她别激动。

陈秀花坐下来喝了口水,平复了一下心情。

和母亲聊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去看了看秀兰她们带来的礼物,不管是衣服还是酒,都能让她沉默了。

更不要说昨天还给打了一头野猪,她就是想比,也没这么钱财支持。

“你别多心,他们是好久没回来了,你们就是啥也不拿能回来我们都开心。”

林母拉着她的手笑着说。

“我知道的妈。”陈秀花摇了摇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怎么自己这么努力还是被妹妹轻而易举的超越了,就因为她长得比自己好看?

怎么会这样?

陈秀花内心无法平静,她越想越觉得老天对自己不公。

脑海里回想起秀兰刚刚打的招呼,她觉得那是赤裸裸的嘲笑。

然而不管是秀兰还是林恒,根本就没这方面的意思。是她自己小心眼还喜欢多想,简单一个招呼都能理解成别人对她的嘲笑。

另一边,秀兰拉着林恒到了河边码头,拦了一艘小船,往白沙乡去。

绿水县地平,水也很平缓,不管是去县城还是白沙乡,都可以走水路。

“完蛋,我二姐肯定觉得咱们是针对她。如果知道她八月十五也回来,我就不来了。”

秀兰看着水面无奈的说,她太了解她二姐了,她那个人勤劳能干的同时又很小气和小心眼。

“管她呢,当面不撕破脸皮就行了,至于她怎么想随她去吧。”林恒摊手说。

农村很多女人都这样,不要试着解释和改变,根本没用。

“你说的对。”秀兰眨眨眼,也不为难了。

走水路,半个多小时就到了白沙乡,付了三毛钱船费,两人带着女儿下了船。

岸边是松软的白沙,这也是白沙乡名字的由来。

踩着沙子,两人来到了乡上,这里的热闹程度堪比黄潭镇过年那几个集会。

绿水县的地方好,人就多。从秀兰家一大家子十几个人才分三十亩地,五十亩山林。

南平县地不行山还多,人也少,每个人分的也就多了。

“真热闹啊。”林恒看着白沙乡的街道感慨说。

街道上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有卖瓜果蔬菜的、桌椅板凳的、零食甜点的,还有卖猫狗畜生崽子的,各种小玩意的,比黄潭镇种类多很多,街道也有好几条。

林恒抱着晓霞,跟在秀兰身后,四处乱逛。

“爸爸,好吃的!”晓霞指着摊位上卖糖果的眼巴巴的看着林恒。

“刚吃饭的,一会儿买。”林恒摇头,不能总满足她。

“我带你去个能发挥你实力的地方。”秀兰拉着林恒笑着说。

“哪里?”林恒好奇。

“到了你就知道了了。”秀兰拉着林恒,很快来到了一个卖各种小物件的街道。

这里有那种套圈和射箭游戏,套种或者射中了,就可以把物品拿走。

这种把戏,从古代开始就有了,并不稀奇。

秀兰带着林恒来到一个射箭拿东西的摊位面前。

这里面摆放的东西不少,有首饰、有一些日用品,还有一些鲁班锁等益智玩具。

价值最高的一等奖是一个羊脂玉簪子,秀兰显然看上那个了。

摊位老板看到林恒意动,连忙走过来笑着道:“要不要玩啊?五分钱一次,射中指定靶子,就可以拿走对应的东西。”

“那个羊脂玉簪子真的假的?要射中哪个靶子啊?”林恒指着一等奖询问道。

“当然是真的,假一赔十,你想要拿到这个,那得射中最远的那个十米的小靶子,连续射中十次就可以拿走。”

摊位老板笑着道,他这簪子就是和噱头,都放这里三年了,也没人能拿走。

“那我试试,先来个一块钱的。”林恒把晓霞给了秀兰抱着,递出去了一块钱。

四周围观的一些人也都好奇的看了过来,今早还没人能从老板这里拿走东西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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