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色锦

三个人,三匹马,从破庙启程,朝附近清水县出发。

这两处相去不远,大概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一路上能看到大片大片的荒地,还有一些因为无人居住而显得格外破败的农舍。

“这里的农户都去了哪里?怎么都无人耕种?”祝余有些诧异,按理说此时已是初夏,正地里庄稼生长的好时候,可是周围看起来却十分荒凉。

“很多人都去了南境。”陆卿端坐马背环顾四周,徐徐答道,“锦国南境与澜国相邻,澜国三面环水,除了生产白脂玉石外,以捕鱼和纺织最为擅长,这天底下出名的绸缎绫罗,十有八九出自澜国。

但因他们不善耕种,又以水路居多,用以制作染料的矿石、花草便都是向锦国来买。

大约两年前,澜国向圣上进贡了一批锦缎,名曰十色锦,听说是用了特别的技艺,让那布料的色彩随移动而斑斓多变,瑰丽异常。

圣上将那锦缎赐予宫中近年来最受宠爱的端妃,端妃命尚衣库用十色锦裁制曳地八幅裙,在元日宴上为圣上献舞。

那裙角流光溢彩,令端妃恍若足下生莲,天外飞仙,惹得圣上龙颜大悦。

之后此事传出宫外,京城中的命妇贵女们便趋之若鹜,其他富户家眷也纷纷有样学样,以至于十色锦千金难求寸尺。

于是便有澜国客商到锦国来重金求购染十色锦的染料,那染料种植的人少,自然价格高昂。”

陆卿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道:“朝廷对种粮的农户要征米粮税,而种植用作染料用途的那一类花草却因为先前少有人为之,因而并无额外加收税钱的先例,于是许多农户为了逐利,纷纷放弃种粮,开始种植染料花草。

无奈京城一带冬春寒冷,十色锦所需的染料长不出,便有人干脆跑去南边,或种植花草,或开采矿石,皆是十色锦所需原料。

后来尽管朝廷开始对那些花草、矿石也加征税款,也还是比种粮更加利润丰厚。

你瞧见的这是京城一带,还算好些,锦国北边,这样荒废的农田庄户更是不在少数。”

祝余听得直皱眉。

种植制作染料的花草牟利的事情她虽然没有见识过,但若是把花草换成种桑,那么她倒是熟得很。

不过她并没有吭声。

虽然成亲不过几日的功夫,祝余不敢说有多了解陆卿,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人绝非外界口口相传的那个只识丝竹之乐的逍遥王。

那么今日他与自己说这些,应该也不是随口一说而已。

没过多久,三个人就来到了清水县城门外。

和方才路上看到的萧条景象不同,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升得多高,这县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了不少人,他们大多推着车、挑着担,在城门外排起长队,等着查验过后好进城贩货。

祝余的视线落在了前头一个猎户模样的黑瘦汉子身上。

那猎户一身旧衣服,肩头挑着一根长木棍,木棍一端吊着一串野兔,那野兔看起来倒是肥硕得很,皮毛也油亮。

想到前一天夜里那两个烧香求神的人提到的猛兽伤人,祝余跳下马背,若无其事朝那猎户跟前走了几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挑着的那些野兔。

符箓想要跟过去,被已经下了马的陆卿用手中折扇点在腰间,便没有动。

猎户感觉有人凑过来瞧自己的猎物,扭头一看来人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少年公子,模样生得颇有几分俊俏,瞧着像是个殷实人家才能够供养出来的,连忙开口对祝余说:“小郎君可是想买几只兔子回去?

这兔子又肥又嫩,买回去剥了皮,烤着吃,煮着吃,味儿好着呢,补得很!”

祝余但笑不语,只是伸手摸了摸兔子的皮毛。

猎户见状忙又说:“小郎君可是看中了兔子的皮毛?这些兔子都是我用陷阱套来的,一丁点儿皮毛都没有伤到,在别人那里可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完好的皮子了。

别看现在刚刚入夏,现在买回去,把皮剥下来鞣制好,制成大氅,差不多天也就凉了,刚好能穿!”

“我确实想要添件大氅,”祝余点点头,“不过……这兔子的毛细软又容易掉得到处都是,我却不大喜欢。

这位壮士,你可是这一带的猎户?

不如我许你些定钱,你帮我猎头豹子,我想要件豹裘。

你放心,只要你能帮我猎到豹子,银子绝对少不了。”

猎户一听这话,脸上多了几分不悦,像看傻子一样地把祝余打量了一遍:“你这小郎君,瞧着也是个体体面面的斯文书生样,怎个平白无故拿我这猎户戏耍起来了!

清水县这一带何时有过豹子!

我打小就在这一带长大,牙还没长齐就开始跟着我爹进山打猎,到现在也有三十载了,莫说是豹子,就算是豹子尾巴上的毛,我都没见过一根!”

祝余闻言也有些失望,似乎有些不甘心,又改口:“要不,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打几只狐狸,我做个狐裘也好啊!”

“狐狸也不曾见过!”那猎户有些不耐烦起来,“谁不知狐裘比兔裘金贵!若是打得到狐狸,我何苦一天到晚到处抓兔子!

你这小郎君,若是没那诚意买我的兔子,就不要拿我解闷儿了!”

陆卿不知何时也跟了上来,看猎户被祝余惹急了,便对他笑了笑:“舍弟性子顽劣了些,壮士莫要与他一般见识,帮我挑两只肥嫩的兔子,我买回去添个菜。”

猎户本也只是听那小郎君开口就是豹裘狐裘,以为对方是故意拿自己寻开心,所以才老大不乐意,这会儿一见小郎君的家人过来,不光仪表堂堂,还开口要买两只兔子,价都不讲一句,顿时心头的火气烟消云散,喜滋滋地帮陆卿解了两只肥兔子下来。

祝余也不再吭声,做乖巧状,跟在陆卿身后。

没人比猎户更知道这一带都有些什么飞禽走兽,既然这猎户说这一带别说豺狼虎豹,便是狐狸都没有半只,那荒野破庙里面有猛兽伤人当然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鬼仙庙”的香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被猛兽叼了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求财者为了给自己壮胆而编出来的,还是在庙里布置竹筒放迷香的歹人故意传扬出去,好让人放下戒心,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人的心思最难琢磨。

同样都是“万一”,在遇到好事的时候,就总觉着“万一”那个狗屎运就砸自己脑袋上了呢?

等到面对坏事时,又会想,都已经是“万一”的事了,哪会那么巧就被自己遇见。

主仆三人牵马进城,县城里已经很热闹了,本就在城内的小贩在路边摆起了摊子,街边的商铺也大都开门迎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少。

祝余有些惊讶,东张西望,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陆卿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跟着她的步调走,就多了几分闲庭信步的感觉。

“这县城从外面看并不起眼,没想到里面竟然这么热闹繁华!”祝余感叹。

“这一带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么一座县城,自然数这里最热闹。”陆卿回答。

祝余挑眉看他,低声问:“所以祭扫之后,我们实际上是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又走了百余里?”

陆卿一脸坦然地回她一笑,不置可否,朝前面看了看,一指不远处一间食肆:“走吧,到那儿去,叫那边的厨子把这两只兔子烤了。”

(本章完)

第14章 鬼仙

这会儿还没到晌午,食肆里人还不多,小伙计正百无聊赖倚在门口东张西望,忽然见到有人登门,立马换了一副表情,热情地迎了上来:“几位客官里面请!来我们这儿用饭保准你们不后悔!我们店的厨子,那可是从京城里面学徒出来的,保准儿您几位吃到的饭菜就跟京城里头名厨做得一模一样!”

陆卿扫了一眼在柜台后头算账忙碌的掌柜:“怎么没瞧见你家老掌柜?”

“哦,您还是个熟客!”小伙计一愣,忙说,“那还是小的眼拙了,竟然没认出您来,我说怎么方才瞧您特别眼熟呢!

贵客里面坐,这边清静,挨着窗子,还能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景儿!

老掌柜……嗨!一大早咱不说这晦气话,免得影响您的胃口!”

陆卿看了他一眼,倒也没有追问,三人在窗边桌前落了座,他示意符箓把手里提着的两只兔子递给小伙计:“让厨子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来,不过剥皮的时候仔细着点,不要弄坏了。”

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枚小银饼递了过去。

小伙计一见银饼,顿时笑得见眉不见眼,忙不迭双手恭恭敬敬接过来,态度愈发热情:“好咧!贵客是要拿皮子回去有用处,小的省得!

您几位稍候,我先把兔子送到厨房去,再给几位拿壶好茶!”

小伙计手脚麻利,果然很快就把兔子送去了厨房,又端了一壶茶和三只茶杯过来,恭恭敬敬地放在桌上,正准备要离开,忽然被陆卿叫住。

“一大早也没有什么客人,不如在这儿陪我们聊聊?”他示意符箓倒茶,自己和小伙计搭讪。

小伙计本也是个爱说话的性子,再加上方才的银饼子揣在怀里沉甸甸的,他偷瞄一眼在柜台后头拨算盘珠子的新掌柜,点点头,堆起一脸笑:“成啊!贵客不嫌我聒噪,我巴不得陪您说说话,帮您解解闷儿呢!”

“我之前来过你家店几次,和那老掌柜也算有些交情。”陆卿从符箓手里接过茶盏,“你方才说担心提起来晦气,可是他出了什么事?”

“客官,您……这是百无禁忌?”小伙计也知道对方不会平白无故给自己那么多银子,必然是想要打听什么,本还暗暗揣测着,怕对方问起什么自己不好乱讲的东西,一听他只是想问老掌柜的事,松了一口气,“其实啊,我们老掌柜他死了,就前阵子的事儿!

您要是早来个月余,还能瞧见他呢!”

“我记得你家掌柜虽然上了点年纪,身体倒是一向不错的,怎么会突然死了?”陆卿面色微变,“难不成……你们这县城里闹了什么瘟病?”

“贵客莫慌,您看那外头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像是闹瘟病的样子么?”小伙计赶忙摆摆手,指指窗外,“所有人都好得很,老掌柜他……他死得有点邪性,所以我刚刚才不敢跟您几位面前提,怕听了之后心里头犯忌讳!”

“哦?”方才一直没有吭声的祝余,这会儿刚好接上了话,一副很有兴致疑问究竟的模样,“难不成,这光天化日,你们这县里头还能闹了什么妖魅邪祟不成?”

小伙计忙不迭冲她摆摆手,朝另外一边的新掌柜迅速瞄了一眼:“贵客,可不敢这么大声说!”

他蹲在桌边,手里拿着粗白布假意擦拭着,小声对陆卿说:“贵客应该不是本地人吧?打哪儿来?一路上可听说过我们这边有个’鬼庙’?”

祝余摇摇头,陆卿也没有吭声。

小伙计忙说:“就是离我们县城十几里开外,有一个山神庙,原本已经荒废了好多年,不知道为什么,近些时日倒是忽然又香火多了起来。

有的人去求财,没多久就天降横财,有的人也去求财,结果非但没得着金银财宝,还把命给搭进去了。

后来听人说,那山神庙应该是荒废了之后,被什么妖物给占了,那东西能让人发财,也能让人横死。

要是命里有那个财气的,就能够发财,要是命里本没那财运还要硬求的,就会死于非命。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

“这么邪门儿?”祝余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又问那小伙计,“那你们之前的老掌柜,也是跑去那里许了愿了?”

“这事儿我也是自个儿瞎猜的。”小伙计讪笑,“去那里求财的,谁也不愿叫人知道,外头都说那庙邪得很,谁去那里求财,那不就等于承认自己心术不正,想要那来路不明的横财么!

不过我们那老掌柜平时小里小气,大概两个多月前,有一天,他一弯腰,您猜怎么着?

当啷一下,从他怀里掉出一锭银子来!

这么老大!”

小伙子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个一锭银子的大小:“不怕几位贵客笑话,我打记事起,那还是头一回见着一个全须全尾的银元宝!”

祝余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虽说表情上的反应是略有夸大的,算是为了迎合一下小伙计的情绪,但也不全是装出来的。

要知道,寻常百姓买一斗米不过十几钱,买一匹做衣裳的粗布不过百来钱,全家起早贪黑操劳营生,也只能赚到不过二百钱,在手里还没等攥热就又拿去换了衣食。

穷苦一些的人一辈子连银角都没有摸过,别说银锭了。

小伙计在食肆里谋生,来往食客当中自然有出手阔绰的,不过从他方才看到陆卿给他那一两重的小银饼时脸上惊喜的表情,不难想见一枚十两银锭会让他感到多么惊诧。

“那老掌柜……是怎么死的?可是死在了那‘鬼庙’里头?”祝余压低声音,问小伙计。

“那自然不会!若是真死在那庙里,估计也就不会再有人不信邪了!”小伙计摆摆手,“最开始的时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外头都说,那鬼庙里的鬼仙吃人不吐骨头,之前也都是如此,一个大活人,一夜之间就再找不见了!

后来家里头到处找,还真给找到了,说是在一棵被雷劈死的空心老树的树干里头,那人啊……”

小伙计打了个哆嗦,声音又压低了几分:“浑身上下干巴巴的,惨白惨白,就好像被人都给榨干了似的!

反正旁人都说,老掌柜肯定是不敬鬼仙,惹恼了鬼仙,求财不成丢了命。

要我说啊,还是命里有没有财运的说法靠谱点儿!

我们那老掌柜本就不是什么富贵命,没有那么大的福气,偏偏要求那么大的财,实在是还不上愿,倒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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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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