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1章 最后的闹剧(十八)

李欗谈东北迁民问题,却谈到了南洋、印度。

而这些话的内核,用刘钰更加熟悉的语言来讲,其实本质三两句话就能说清。

【利用国家的权力,积累和组织起社会力量,像温室一般,助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转换过程,并缩短其过渡期……如殖民制度,就是如此】

【保护制度、关税、保护税、输出补助金、强制颠覆其属地的产业……强行将本国的制造业者制造出来。欧洲各国都要为想办法攫取这种发明出来的特许权,而相互勾心斗角……如英格兰强行颠覆爱尔兰的羊毛制造业;亦如学习科尔贝尔主义,以国库投资作为本国工业的原始积累】

李欗说的这一套,就是老马说的【保护制度】。

后世的人,对于保护制度的理解,是片面且浅显的。

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后世的社会存在,是二战之后,亚非拉人民反殖民、反侵略、反帝国主义,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哪怕说常闹笑话的印度,那也不再是殖民地,而是有自己的国家强力,能够保护自己的关税。

在这种社会存在之下,对于【保护制度】的意识,无非认为也就是加加关税、政府补贴之类的。

但是,在此时,在18世纪、19世纪,殖民主义盛行的时代,【保护制度】,如老马所言:英格兰摧毁爱尔兰的羊毛制造业,是保护制度;欧陆国家用科尔贝尔主义,以国库重税直接作为本国工业的原始积累,也是保护制度;保护性税收,是保护制度;英法等国行政命令直接干涉棉布穿衣问题,也是保护制度。

换句话说。

在殖民主义盛行的时代。

以暴力手段、行政手段、军事干涉等,摧毁属地的竞争工业,也是一种【保护制度】。

只不过,后世嘛,那几个原本被侮辱被损害的、被殖民或是半殖民的国家,一个个站起来了。

以军事手段、行政手段、暴力手段,直接摧毁去本国工业生产能力的办法,行不通了。

所以,这才产生了对【保护制度】这四个字的误解,以为保护制度只是本国加加关税、给点补贴那么简单——如后世之日本半导体的覆灭,即可视为这种【保护制度】的“经典形态”。

所以,这又绕回了老马说的那个道理——在前工业时代,商业霸权,才能带动工业的发展。而商业霸权,又是靠扩军、备战、造舰,主要是海战来决定的。

大顺之前二三十年,疯狂造舰、扩军,下了南洋,打赢了一战。

之前下南洋,就已经早就了苏拉特地区的棉纺织业崩溃、带动了松苏棉纺织业的高速发展。

这,就是军事霸权,带来了商业霸权。而商业霸权,又带动了本国工业发展的典型例子。

因为,苏拉特地区的棉纺织业发展,很大一部分,源于荷兰在南洋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

当大顺下南洋,结束了荷兰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后,依靠着荷兰的南洋霸权而发展起来的苏拉特棉纺织业,也自然完犊子了。

当然,这个事,细分析的话,和李欗说的“孟加拉甘蔗”问题,还不一样。

大顺下南洋导致的苏拉特棉纺织业崩溃的内核,和李欗现在说的孟加拉甘蔗问题,是有所不同的。

苏拉特,不是荷兰的殖民地。

那为什么荷兰非得去苏拉特买棉布,而不去大顺松苏地区买棉布呢?

是因为松苏棉布的竞争力,不如苏拉特棉布吗?

不是的。

而是因为,荷兰在南洋地区的现金流有限。他掌握的香料等……说难听点,中国的走私贩子——当然,换种说法,就是大明的为自由和自由贸易而与暴君的专营法令对抗的商业勇士——都能把永乐皇帝的香料专营干废了,你荷兰这点力量,怎么和大顺的南洋商人们搞?别的不管说,香料你想在中国卖到和欧洲一样的1500%利润的高价,想都别想。

荷兰的香料,根本不可能在中国换到足够的资金。而荷兰又需要现金,包括日本的小判金银等,购买中国的茶叶、生丝、瓷器等。

只不过,在苏拉特,买办阶层的势力,可以催生出先拿货、我给你香料抵一部分钱、伱可以卖一部分香料算钱的商业模式。

简单来说。

荷兰自己的工业生产能力,是垃圾。本土的棉纺织业水平,是狗屎。呢绒在南洋,压根卖不出去。

是以,荷兰用自己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并没有带动本土的产业发展,而是带动了印度苏拉特的棉纺织业发展——以南洋为市场的产业发展契机。

伴随着大顺下南洋,大顺取代了荷兰在南洋的商业霸权,从而让南洋的棉纺织业市场供货者,换到了松苏地区。而且,大顺并没有过多的运用关税、保护税等政策,因为松苏地区的棉纺织业竞争力,就算不超印度苏拉特,但肯定也不弱于其。

也即是说,大顺拿到了南洋的商业霸权后,可以使用关税保护、保护税等政策。

但没必要,反而采取了“形式上的自由贸易”,因为大顺的棉纺织业,本来就有优势。

但是。

关键在于。

大顺拿到了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

可以不用关税保护和保护税,假装自己是自由贸易。

但如果本国的产业处于弱势,因为存在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所以转身就能用。

简单来说。

不下南洋,大顺“只能自由贸易”,人家不搞自由贸易,那也只能干看着。因为自由贸易这玩意儿,是双向的。

而下了南洋,大顺“可以搞保护制度,但没必要;不过需要的时候,因为下了南洋,所以随时可以搞”。

我可以杀人,但我不杀,我想做个好人。

和我孱弱无比,谁也杀不了,于是我不杀人。

这是两回事。

本身,大顺的棉纺织业就有优势,所以,即便拿到了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那也不过是“高呼自由贸易”而已。

但是,制糖业不同。

大顺的制糖业,和印度的制糖业相比,优势并没有那么大。

而且,还要考虑印度市场、波斯市场,使得印度的制糖业本身还有个运输成本的优势、以及内部循环的优势。

其实说实在的,种甘蔗这玩意儿,它也确实不是纺织业。比如说,纺织业,我上个走锭精纺机,那我直接起飞,几十倍的效率之下,谁与争锋?

而种甘蔗,就现在的条件来说,你也没法弄出个能一下子提升几十倍效率的“技术”。

一亩地产多少甘蔗、能榨多少糖,老天爷给的气候什么的差不多的话,差距也就真没那么大。

于是,【殖民】、【商业霸权】、【保护制度】的“优势”,那就显现出来了。

历史上,英国的棉纺织业那么差,是怎么搞死印度的棉纺织业的?

爱尔兰的条件不错,那么爱尔兰的羊毛纺织业,又是怎么毁灭的?

为什么北美南方州那么好的条件,却直到21世纪,南方州一些地方依旧没有吃羊肉的习惯?这个不怎么吃羊肉的社会习惯,又是怎么养成的?其背后的历史原因是什么?仅仅是因为那里的人非要觉得羊肉不如炸鸡好吃?

其实,这和李欗说的毁灭印度制糖业,是一回事。

军事霸权在手、关税控制权在手、暴力机关在手。是在大顺的手里,而不是印度反帝反殖民后的国家手里,那玩一点高端的【保护制度】,摧毁属地的制造业,为本国的制造业保驾护航、建立温室保护本国资本茁壮成长,那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吗?

这件事,是如此的易如反掌。

以至于。

易如反掌到,李欗觉得压根没必要和刘钰说一说,该怎么才能毁灭印度的制糖业这件事的细节。

因为,李欗觉得,谈怎么消灭印度的制糖业,在事实上的霸权和殖民体系下,是如此的易如反掌,以至于像是在说该如何教狗吃屎。和刘钰大谈“教狗吃屎”的事,李欗只怕刘钰瞧不上自己,事后稍微一宣扬说“七皇子论政全无重点、轻重不分、主次不明”什么的,那就大为不妙。

老马说的【保护制度】,玩起来的手段可就多了去了。简单来说,玩“产业补贴”,那是老马说的【保护制度】里最LOW的一种。

但凡我能控制它国政治、关税、税率、同时又在它国驻军,那我为啥要去玩最LOW的“产业补贴”?

只有我无法控制它国政治,炮舰无法在海岸一架就轰开他国大门,无法在他国驻军,无法操控他国关税,才需要玩什么产业补贴这种最低级的【保护制度】。

通过这种【保护制度】,摧毁印度的制糖业,既意味着新一轮南洋大迁徙的开始,也意味着南洋制糖业发展所需的豆饼肥会让东北的那些“暂时并不具备资本主义这种社会关系”的土地,具备了条件,一旦完成了道路建设,资本会迅速冲向松辽分水岭以北,以每年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迁徙速度吸纳“被剥离了生产资料的工资劳动者”。

当然,李欗说这番话的意义,不在于他提出了一个似乎靠谱的迁民方案。

更重要的,还是在于刘钰说的“歪经方法论”、或者说“逆练老马学问”。

【殖民制度、国债制度、近世赋税制度、保护制度,达成体系的综合……并成为孕育新社会的旧社会的产婆】

比如说,大顺打赢了一战,把印度纳入势力范围。

那么,这仅仅是为了多收点土地税、为了开疆拓土之功绩吗?

显然不是。

得需要有人清楚,运用国家强力,去孕育新时代。

至少,李欗的思路,是这种“产婆”的思路。这,才是最关键的——殖民不是为了开疆拓土之功、赋税不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关税不是为了国库有钱。而是要把这些东西,不管有意还是无意,用新时代的思路,去理解这一切、运用这一切。

以印度为例。

如果只是为了征服、统治、开疆拓土、征税征赋,那么大顺仍旧是个传统帝国。这和那些在中亚混不下去,从阿富汗翻山去印度征服的征服者,没任何区别。

但如果能够改变印度的生产关系、崩溃产业或者扶植产业、改变印度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那么,大顺算是迈入了“近代帝国”的门槛。

近代帝国的关键,不是帝国,而是近代。

(本章完)

第1472章 最后的闹剧(十九)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征税、或者不统治。

而是说,在这里,征税是为了摧毁或者扶植印度的某项产业;统治是为了资产阶级更为方便地劫夺利润。

李欗想要通过一些手段,摧毁印度的制糖业,是如此。

刘钰想要通过对种棉业的扶植,发展印度的棉花种植业,也是如此。

可能前者许多加税、而后者不但不加税甚至一定程度的免税。

对于李欗的这个思路,整体上,的确是有可能性的。

好望角以东、日本以西,真正能够在制糖业上竞争的,无非就是南洋和印度。

区别就是,南洋制糖业,可以使用华人、也更倾向使用华人,方便迁民、也方便连接东北大豆产区和甘蔗种植区的贸易。

印度制糖业,即便说种植园主、糖厂主是华人,但他们也绝对不会用大顺的迁徙者,因为用工成本显然高于用本地的印度人,尤其是配合印度的种姓制度和土地制度。

除此之外,倒也没什么“竞争”可言了。

历史上日本在18世纪倒是尝试过引种甘蔗自己榨糖,因为日本的饮食问题,使得日本嗜糖。

但显然,日本尝试自己种甘蔗,与瑞典人尝试自己种桑树养蚕,没有任何区别。这玩意儿,说白了,真就是个看老天爷脸色的产业,你再有本事也没办法在纬度颇高的地方种甘蔗、种桑树。

是以,这一套东西若用得好,确实是非常有助于移民的。不只是南洋,更是松辽分水岭以北。

见李欗已经算是可以熟练地掌握这一套东西,刘钰也就听完了李欗关于剩下两个方向的“大豆市场”的论述。

整体上,思路是可取的。

甚至可以说,是考虑了具体情况、具体问题。

苏、鲁地区的思路,无非就是适当转型,利用海运优势,不必考虑粮食不足,强制赎买后发展小农经济的经济作物。

而日本地区的市场,则是以苏鲁地区的农业作物转型为基础。

一来日本的稻米可以继续增大出口。

二来日本也可以适当发展一下铜、硫磺等采矿业。

三来嘛,就是日本的人口压力、各藩的地租米收入、苏鲁地区工商业继续发展后的粮食需求等,也会促使日本在知道豆饼可以肥田后,作为一项进口的国策,来扩大贸易。

至于说日本人吃的那点味噌、酱油、纳豆什么的,并不是主要的市场增长方向。

大豆毕竟是一种经济作物。

如果这要是已经到了后膛枪、甘油炸药的时代,大豆作为上等的油脂作物,若是赶上一场世界大战,倒是也能大规模产业扩张。但现在,这个方向就暂时不必考虑了。

日本的土地制度,封建藩阀的大米收入,日本人口的增长压力,大顺这边沿海地区工商业发展对稻米的需求,应该说,李欗的思路是清晰的。

只要大顺这边凭借已有的军事上的优势略加手段,日本完全可以成为本土、南洋之外的第三大大豆消费市场。

既有了这三大市场,只要再把运输问题解决了,李欗所说的松辽以北一年移民二三十万的数字,倒也完全不夸张。

甚至于,可能更多。

并且,鉴于这种完全商品化的种植业发展,半工业水平的农用机械的采用来降低成本、替代人力,也是完全可能的。

再加上,以商品肥料大豆业为导向的种植业发展,并不只是需要农业人口。

与之对应的榨油、运输、压榨等产业,也是需要人手的。

总之,思路就是要为资本让路。

海军、舰队、驻印军团、国家政策,要为资本服务。

需要市场,就找市场。

需要运输,就修铁路。

需要土地,就低价允许他们在松嫩平原圈占土地,低价售卖国有的土地,或者作为“政变支持”的“酬功”。

迁民靠的资本主导,目的只是解决中原的人地矛盾。人,迁到西域、东北、扶桑、南洋即可,只要迁过去后是当小农,还是在农场做雇工,他不在意。

李欗这样的思路,应该说,已经为大顺未来的混乱,埋下了伏笔。

以史为鉴的话,那便是历史上的“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的土地政策之争”。

杰斐逊认为,北美这么多的土地,应该耕者有其田。而之前的土地售卖制度,最低640英亩,也就是最低将近4000亩才起卖。到头来,真正需要土地的失地百姓、拓荒者,根本拿不到地。

到时候,固然说,经营性质的大型农业发展起来了。但,商业资本肯定会钻漏洞,仗着4000亩起卖的高价老百姓买不起,自己赶紧囤地,然后再分成小块卖出去,赚差价。

这对耕者有其田、杰斐逊信奉的重回农业社会、重农轻商的构想,是相悖的。

并且,商业资本什么样,商人什么德性,杰斐逊可谓非常清楚:他当时就把话放那了,如果要是这么搞,没有大的商业资本囤积土地,然后再自己分成小块卖出去或者租出去赚差价,那就见鬼了。

而汉密尔顿,以及其背后的资本家、商业资本、种植园土地需求者,则最终制定了《1785土地法令》,最小买地面积,4000亩。一次性买不起4000亩土地的,就别买地了,打工吧。

这里不谈汉密尔顿背后的阶级支持者,也不谈他的《1785土地法》的阶级属性。

只说汉密尔顿的思路,就是北美不缺土地,国家也没有太大的人地矛盾,但缺钱。

既然这么多的土地,不如快速售卖出去,把土地变现,折算成现金、国库收入。

一方面可以迅速偿还国债。

另一方面,大量国有土地的私有化售卖,可以迅速募集到资金,从而投入到他的《制造业发展规划》当中。

汉密尔顿也承认,这样必然会让金融资本集团迅速扩张,土地投机行为不可避免。

而且显而易见的,会导致金融资本囤积土地,然后再切割成小块售卖,赚取差价,甚至金融资本会大放高利贷。

但是,同样的,依靠小农购买,让国有土地迅速完成私有化,从而快速变现,用来偿还国债和作为发展制造业的补贴,显然太慢了。

凡事,都有好坏两面。

土地投机固然是坏的一面,但只要能够快速地完成制造业发展,那么其好的一面就胜过坏的一面。

汉密尔顿认为,只要能够建立一个强效的、高效的中央集权的政府,依靠调控手段和国家投资全力发展制造业,那么这种土地法带来的负面的土地投机问题,就是可以接受的。

归根结底。

经济结构上,这是“小农经济主导”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主导”之争。

政府构成上,这是州权分散和中央集权之争。

阶级属性上,是资本和小农之争。

客观的讲,汉密尔顿的政策,失败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套土地法,助长了金融资本的快速生长、造成了高利贷和转租问题长期压制了土地开发的节奏。

并且因为汉密尔顿的纽堡阴谋失败、中央集权构建失败、以及他的制造业发展规划被否……

他预想的好处,没怎么见着。

他心知肚明的坏处,却是处处生花。

但是,最终,汉密尔顿的思路,却以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方式,完成了。

即,前期的土地投机活动,快速造就了一批资本雄厚的金融集团。

而伴随着汉密尔顿死后,铁路的出现,这批完成了积累的资本雄厚的金融集团,以手中的大量从土地投机中积累的资本,投资到运河、铁路的建设中。

最终,因为运河、铁路的建设,使得《宅地法》有了现实意义,也最终推动了西进运动。

应该说,汉密尔顿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确的。但终究,还是少考虑了一个问题。

他认为,北美当时不缺资源、不缺土地,缺的是“积蓄在一起的资本”。这个资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国家,比如他的集权构想和《制造业发展规划》。

甚至,他对工商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挤死小农、挤死小手工业者,发展大企业才能和欧洲竞争,比如他的《威士忌税法》。

包括说,他的土地法令,其设想,就在于:消灭潜在的小农,迫使他们隶属于资本,而不是拥有自己生产资料的自耕农,解决北美工商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但他的失败之处,在于没有考虑垦殖殖民地的痼疾,妄图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消灭第一种私有制,并迅速建起第二种私有制。

不过,鉴于北美的现状,他认识到了缺乏资本的现实,认识到了原始积累的重要性,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通过售卖国有的土地来帮助资本集团完成原始积累——在北美制造业完全被欧洲碾压的现状下,似乎也只能依靠土地来完成原始积累,这的确为后来的运河和铁路发展的投资,奠定了基础。

只不过,大顺的情况,要比这个问题更复杂一些。

但本质,尤其是对于那些可以垦殖的荒地,可能还要加上一个更复杂的分歧。

如果说,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之争。

经济结构上,这是“小农经济主导”和“工商业主导”之争。

政府构成上,这是州权分散和中央集权之争。

阶级属性上,是资本和小农之争。

那么,大顺这边,倒是不需要考虑政府、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问题。

但是,不可避免地,鉴于井田制的复古空想,以及刘钰说的歪经的“圣西门主义”,只怕,还要再加上一个东西。

经济结构上,这是“小农经济主导”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主导”之争,还是再加上拿三的《论贫困的消灭》里那种农业庄园合作社之争。

阶级属性上,除了资本和小农之争,还必须要加上军功贵族,这在大顺是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同时也是李欗若有野心必须“回报”的力量。

而如果军功贵族、原本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资本贴在一起了呢?是不是,这玩意儿,叫日式财阀、普鲁士容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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