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上架敢言

没错,是“敢言”,不是“感言”。

其实我差点打成“完本感言”。

那我会成为第一个上架就发“完本感言”的作者……

幸好及时发现。

不过严格说起来,有不少作者的上架感言还真就跟完本感言差不多——

一上架就太监了。

我自然是不会上架太监的,因为这次我没有让读者帮我找三大毒奶要章推!

上一本《名著之旅》上架前一周领了乌贼娘和百合的双重章推,上架第二天就差点螺旋升天原地太监……最后靠着大毅力撑了下来,具体情况我在名著的时候说过,就不赘述了。

我认为这是百合的毒奶,不是乌贼娘的,要问为什么,大概是作为西瓜的直觉吧。

说回正题,既然不会太监,那为什么标题要叫“敢言”呢?

其实我是打算坦诚地告诉大家,本书的成绩并不理想,按照我和编辑大大讨论的结果,如果之后一段时间不见转机的话,那么我会用三个月的时间写到结局完本,然后开新书。

也就是说虽然不会太监烂尾,但是会按快进,这是对读者、对小说里的角色,同时也是对我自己都比较负责的做法了。

与其我写着写着写不下去,突然太监或者烂尾,相信这种做法更能得到大家的理解。

虽然并不靠小说吃饭,但还是希望能写出火书证明证明自己的,成绩不好真的很磨灭码字的意志,大家从我最近的更新情况其实也是能看出来的。

又变成一更兽了。

不过头发比之前写名著时茂密了很多!!!

名著时我是靠毅力硬撑到了一百五十万字完本,但失败这种事情,第二次远远比第一次更加打击意志。

编辑大大告诉我唐人街试水推成绩很扑街之后,我码字时就总是精神涣散,一直忍不住去想下一本新书该怎么写,在过去的两三个月里,已经想出了无数新脑洞……

我很多次提醒自己,要先专注于眼前这本书,好好写好它。但是没用,就是忍不住去想新脑洞。

接下来的三个月是我和我自己的战斗,能不能在明知这本书并不能给我带来多少收益的情况下,坚持完成好她,不让喜欢我的读者们失望。

当然,如果万一这本书之后突然火了……

以上的话你们就当我没说过!

我能写到两百万字!

不!五百万字!

诶,瓜瓜醒一醒……明天首订要是能有五百,我就很感动了。

来说说目前阶段扑街的原因吧……我个人大致分析一下,主要有三点。

一,缺少完善的细纲导致我剧情推进不连贯,节奏不好。

名著的时候因为是无限流,每次剧情专注于主神发布的任务就足够了,做完了再接着做下一个任务,所以我剧情推进方面的缺陷没有体现出来。

但这一次就很明显了,一道菜接着一道菜,刚开始还好,中期开始剧情推进得一点都不顺滑,尤其是街霸大赛预赛这部分的剧情,和整体故事的割裂感很强。这方面我打算花时间研究一下怎么写好更完善的大纲,之前在大纲上偷懒的份,终究还是要补回来的。

虽说我是以白天要上班为理由不写详细细纲的,但既然这方面发现了大问题,就只能想办法从海绵里寄出更多的水,把该做的事情做好才行了。

二,外挂设置前后矛盾。

按理说开场时彭祖厨经的设定是朝着都市爽文的方向去发展的,做出一道菜,各种装逼打脸,这也是传统美食文的写法。但我写着写着,厨经就变得越来越硬核,甚至有点虐主……

这导致了作品前后的基调不一样,一些喜欢开头而看下去的读者看后面会不舒服,而那些会喜欢后面滥觞任务以及主角自己努力学做菜这种剧情的读者,在看了装逼打脸的开头后,就早早弃书了,根本看不到后面。

这是设定上的一个致命问题。

我仔细分析了一下,发现名著其实也有这个问题!

名著早期让读者大规模弃坑的一个所谓“毒点”,就是男主失忆重修的这个设定。之所以这样弄,是因为我不想给男主开太大的外挂,但是又要突出他作为主角的特殊性,于是就弄了失忆这么一出。

而唐人街其实也是这样的,我不想给郝贤开太无脑的外挂,但剧情需要又不能完全不开,于是厨经一开始好像一个无脑学会做菜的挂,后面越来越会折磨人……

发现两本书都具有这方面的缺陷后,我深入思考了很久,发现我这样设定的原因是,我不喜欢给主角不劳而获的外挂!

虽然我自己看小说时,那些不劳而获的无脑外挂我也能津津有味看下去,但我自己写的时候,我就很排斥。

这是我自己的三观决定的,努力不一定有回报,但指望不劳而获却是人生最大的毒药,我还是希望在自己的书里给读者们展示更加积极对面生活的价值观的。

偏偏,不劳而获正是网文最大的爽点之一!

这就让我很头大了。

不过老读者们都知道我的,与其为了迎合市场写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我还不如大开脑洞另辟蹊径。

我又思考很久,终于想出来一种不需要开外挂,却也依然能受读者喜爱,能创造剧情爽点的主角。

后来我发现我这个新主角设定和某本已经完本的火书主角尽是有七分相似,那看来这种做法是行得通的!

不过具体的设定就容我卖个关子吧,不然万一你们太期待新书了,直接不给我唐人街订阅暗示我快点完本开新书怎么办?

三,就是不肯走常见的网文套路。

这点在名著的时候表现得特别明显,看不下去的人觉得满书都是毒点,脑洞对上电波的读者会觉得爽爆了。

但名著毕竟小众扑街啊。

所以唐人街我其实是向市场做出了一定妥协的,不然也不会有厨经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实是个系统的外挂。

前几天就有读者说,比起名著的天马行空,唐人街更像一本正经的网文了。

但事实证明,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唐人街的剧情又向着和都市爽文大相径庭的方向去发展了……

我就是忍不住想写从来没人写过的小说!

所以本来我是想用唐人街练一下爽文套路的,现在看来,收效甚微……接下来的剧情,我会放飞自我,尝试各种不同的写法(这句话名著的老读者是不是觉得很眼熟)。

综合以上分析出的问题,下一本书我大概会试着写本主角没有外挂的反套路文,脑洞大开的同时剧情脉络却又要经过精心设计,说实话,挑战还挺大的。

嗯,在上架感言光明正大地和读者说我打算三个月完本,并且把下本新书的脑洞都拿出来讨论的作者,大概只我一家了吧……

这是因为我有信誉,就算唐这本书最后真的扑街,我也可以向大家保证,唐人街可能会是一本比较短的书,但绝不会是一本无聊的书!

如果要在三个月内写完,这意味着我后面都不能水剧情,而是要把我构思好的最精彩的剧情都一股脑全部连贯着写出来,说不定反而更好看呢?

最后说一些正常上架感言会说的话吧。

感谢我出生在伟大的祖国,让我能掌握中文这美妙的语言。

感谢我的编辑子良大大,上一本书时我和编辑基本上是没有交流的,这本书投奔了子良大大后,虽然我成绩扑街,但他还是愿意和我讨论后面怎么改进,我发自真心地感激。

感谢我可爱的读者们!

经常看到有人说,作者小说里的角色就好像他的孩子一样,作者对角色是有感情的。

我也时常有这种感觉,尤其是给读者们发的龙套,都像我家的孩子一样!

《名著之旅》和《唐人街的厨仙》两本加起来,我应该发了两三百个龙套给读者们吧,也就是说我虽然未婚,但已经有三百个可爱的孩子了,瓜瓜爸爸爱你们!

嗯,我之前在书友群说这话的时候,差点被书友们圈踢了……对了,既然提到群,宣一下群号:618231862,现任群主是东贝贝,上任群主信姑娘被我们赶下台去闭关考研了。

然后最后的最后。

求首订!

后续的订阅大家量力而为即可,但是明天发的第一章VIP章节,还请大家帮忙订阅一下!

所谓首订,就是上架后第一个VIP章节在24小时内的订阅量,对于大神的火书来说,这是实力的证明,而对于我这个扑街,则是不要扑得太难看……

《名著之旅》全程没有拿到过像样的推荐,上架后的首订是150,唐人街这本虽然成绩不好,但编辑大大一直没有断过网页推荐,要是最后首订还不如名著,我真的会很自闭的!

呜呜呜……请大家明天帮忙订阅一个,有玩起点的朋友的话也可以安利安利,只要订第一章VIP也就是接下来的第107章就行,万分感谢!

(本章完)

第109章 肉夹馍(7):美食(求首订!)

“传说中,锅盔是周武王伐纣时发明的士兵行军粮。

“士兵把硬邦邦的锅盔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挡住前胸后背,有时候甚至还能卡住射来的弓箭!

“军队中把它视为‘用锅烙出来的面粉盔甲’,打仗时可以防御敌人攻击,打完仗扯下来就能吃,是为‘锅盔’。”

郝贤手上搓着小麦面粉,滔滔不绝地介绍道。

陕西锅盔是中国古代最出名的行军干粮,自秦朝开始流行,之后风靡了数个朝代。

锅盔保质期长、饱腹感强,烤得特别瓷实,在中间挖个洞,两个一组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前胸一个,后背一个,方便携带且防御力强。

敌军的箭矢如果射过来,恰好卡进锅盔了,你拔下来,把箭头上的面粉舔干净,这箭还能接着用。

三国有诸葛亮草船借箭,但其实大秦时就已经有秦兵锅盔借箭了!

“一个锅盔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来头哇!”老爷子很是捧场,恰到好处地惊讶道。

“果真是专业的厨子,居然知道这么多,说得头头是道的。”老婆婆的笑意中也满是慈祥。

其实他们俩作为老秦人,哪里会不知道锅盔的好处呢?

可以说,当年秦军就是靠着锅盔打败六国的!

但凡秦人出门,家中必定会烙好锅盔让人带上,这玩意儿既能保命(生理),又能保命(物理)!

“但我想做的东西,比寻常锅盔要小一些,应该叫锅盔馍。”

郝贤并没有让两位老人家再拿块锅盔给他,因为大小不合适,那玩意儿一个重五六斤,拿来做肉夹馍,得夹多少肉进去才能填满啊?

不过他要了点老面,用来做发酵的面引。

他做的是锅盔肉夹馍,后世所有肉夹馍的原型。

郝贤给老面裹上小麦面粉,用水反复搅拌,和成了面团,便用布盖上,好让面团充分发酵膨胀。

面团努力变好吃的这段时间,郝贤自然也不会闲着,他开始倒腾来之不易的猪肉。

“我接下来要做腊汁肉,腊汁肉最早也被叫做‘韩肉’,是韩国人发明的,后来韩国为我大秦所灭,‘韩肉’的做法就被传了回来,名字也改成了‘寒肉’。”

郝贤也不管自己的两位听众是两千年前的老祖宗,并不是店里的顾客,习惯性地解释道。

“寒肉,老夫听过的。”老爷子连连点头。

“就是从来没见过,今天可以一饱眼福了。”老婆婆依然含笑。

郝贤和二老询问一番后,找出了一些不值钱的草药,混杂在一起做成药包,熬制了一锅带有香味的腊汁。

之后,他将二老家中的最后一块猪肉下锅。只见猪肉在腊汁中被他用筷子拨弄着不断翻滚,表皮渐渐裹上了一层红润的色泽,一股奇特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老爷子喉头不由耸动了几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老婆子当即拧了老伴一下,轻声咬耳朵道:“都老不死的了,别馋孩子的吃食,等下都让孩子吃了,你不准吃!”

老爷子连连点头:“省得!省得!”

郝贤盯着肉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走向之前被他放置着的面团,撩开布,发现面团的色泽已比之前光润了不少。

他决定进行下一步。

其实还有更好的做法,再加碱水揉搓一轮,不过郝贤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只好直接将发好的面团揉成长条,分成三段,用擀面杖做成圆饼子,铺平在铁鏊子上文火慢烙。

鏊子是一种形状有点像乌龟壳的锅,是古时候最适合用来做锅盔的厨具。

随着面粉中的水分渐渐被蒸发,锅盔的表面呈现出微微焦黄的颜色,一股香醇的味道从鼓起的饼子里升腾而起。

饿了两个月的郝贤如今嗅觉十分敏感,闻香识菜成,很快就做好了三块香喷喷的锅盔馍。

两位老人家没有奇怪他为什么做了三块锅盔,只当是郝贤实在饿得紧,想要多吃些。

他们奇怪的是,为什么明明家里还有没吃完的锅盔,这小伙子非要自己再烙?

不过,他们马上就不奇怪了。

只见郝贤将锅里的腊汁肉盛起,剁碎成丝,然后将锅盔馍切开,把剁好的肉夹了进去……

这一下,不光是老爷子,老婆婆也忍不住开始流口水了。

郝贤转过身,将两块夹好的馍递给二老:

“锅盔肉夹馍,请品尝!”

“诶哟,不行不行,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浪费了!”老爷子连连摆手。

“对啊,孩子,你全都吃了吧,不用惦记我们的。”老婆婆也忍住食欲。

“您二位要是不吃的话,我可也一口都不吃的。”郝贤摇了摇头,“趁热吃了吧,凉了可就真的浪费了。”

老爷子有些犹豫,偷偷瞄了瞄自家婆娘,见她瞪了自己一眼,便又怂了回去。

郝贤继续劝说道:“爷爷,奶奶,你们把我当成亲孙子给我吃喝,那就也让我把你们当成亲爷爷亲奶奶孝敬,这锅盔肉夹馍就是我孝敬你们的!”

“好孩子!好孩子!”老婆婆终于接过了肉夹馍,轻轻张嘴咬了一口,本来有些泪眼婆娑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了起来!

老爷子不用人教,也立刻开吃品尝肉夹馍,从老态龙钟的小口小口,转眼间就变成了胃口大开的狼吞虎咽!

郝贤看着二老的样子,笑着拿起了最后那块肉夹馍,咬了下去。

若是放在后世,这猪肉显然不够肥,没有什么油水,这腊汁的用料很随意,就地取材,这馍也远远谈不上多么香脆,选用的小麦粉算不得上等。

但此时的郝贤只能说出两个字:

“好吃!”

肉汁浸润着麦香弥漫在他的唇齿间,这是久违了两个月的肉,阔别了两个月的美食。

“好吃!”

“真好吃!”

二老也激动不已,他们从来没有品尝过这样的人间珍馐。

郝贤一边吃得很香,一边看着两位老人吃得比他更香,这次任务至今为止的所有压抑突然烟消云散,只留下了一丝明悟。

人饿了,就要吃。

有的时代,人吃得饱。

有的时代,人吃不饱。

但不管身处何种时代,他身为厨师的使命都是一样的——

在眼前有腹中饥饿、期待饱餐之人时,将最基本的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烹调成能让对方感到幸福的美食!

先一更,你们是知道我没有存稿的,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先睡觉了,晚上下班回家后争取再多更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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