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肥龙锅盔旗

在是否接纳这个五人小商队的事情上,众人是议论纷纷,有的人认为带上这个小商队只会成为大队人马的累赘,还是拒绝接纳,把他们赶出去自生自灭的好, 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在塞外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多一分力量就等于是多一分保命的把握,还是接纳他们为好!

众口不一,大家吵来吵去也没吵出一个好办法来, 最后众人一致决定, 既然是商队,那就用商路上的老办法决定, 这个办法也是人类社会中一直最适用的办法-——强者为尊!

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这个办法适用于从古至今,从中到外,一切有人类文明的地方,任何矛盾、是非、争端都可以用它来解决,而且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商队中最有实力的有三支,一是苏双、张世平这一队,他们常年四处奔波,走私行商的经验极其丰富,手下百十名伙计也是饱经风浪的老手,势力不容小觑!

第二队就是白衣小公子那一队,他们自称来自河北‘贾’家,这一队人马最多, 货物也最充足,本钱雄厚, 自然而然的占据了一定的话语权。

至于最后一支,就是西凉来的虎爷那一队了, 虽然他们人数较少,只有几十人,但个个嗜血成性,能杀惯战,真要论起战斗力来,还属他们这些人最强悍。

三支最强的队伍共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公平合理!

“他们太弱了,遇到危险恐怕连自身都难保,还是不要带着了!”第一个表态的是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一点也没有男孩子粗糙的感觉,反而带有一丝女儿的娇柔,他的意思很明确,塞外危险,这样的小商队恐怕是有去无回,还是把他们留下的好;拒绝者,却是出于一片善意!

“大家出来行商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也不容易,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咱们路上多照顾一下就是了!”虎爷倒是一脸义气的模样,胸脯拍的震天响,执意带上这个小商队,在虎爷看来,蚂蚱再小也是肉啊!只要有肉吃,他是从来不嫌弃肥瘦的,再者说有这样一支小商队在,遇到难关可以让他们先探路,有了危险可以留下来断后,怎么盘算怎么合适;帮助者,反而是包藏祸心!

一比一平,最后的决定权就落在了苏双、张世平一伙的手中,一言可去,一言可留,就看他们的态度了!

“让他们留下来吧,多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大草原茫茫无边,最后到底谁照应谁,还很难说呢!”苏双沉思了片刻,又在小商队几个人的身上仔细打量了一番,最后表态同意他们留下,但言语之中却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多谢各位照顾,多谢了,都是好人啊!”小商队的首领曹胖子立刻跑上前,向众人一一道谢,就连出言反对的贾公子那里都一连鞠了好几个躬,狗腿的不得了,似乎丝毫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命已经被别人给惦记上了。

看到曹胖子那副蠢笨的样子,贾小公子被气的不轻,一张白嫩的小脸涨的通红,见过笨的,可没见过这么笨的自己硬往死路上撞,白辜负了自己的一片好心,哼了一声,扭着小腰回到自己的花车上,再也不肯出来了。

“大家今夜就在这里宿营,做好最后的准备,明日一早出发,直奔漠北草原!”最为公推的领队人,苏双大声的安排下行程,然后回到自己的营盘区,坐在那里默默沉思起来。

“大哥,今天你是怎么了,为什么同意带上那个累赘小商队啊?就他们那几个人,路上只会给咱们带来麻烦,还不如仍在这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呢!”回到营盘,张世平立刻找了过来,这对结义兄弟一向无话不谈,刚才苏双同意留下小商队,他本来就不赞成,只是为了维护义兄的面子,这才没当着众人面说什么,现在一回到自己的地盘上,立刻就过来询问。

“二弟呀!这次你和众人一样,恐怕是看走了眼了!”望着同样在生火做饭的奇葩小商队,苏双的眼中精光四射,似乎是看出了点什么,“如果我这对招子还没瞎的话,这个小商队可一点也不简单,区区五个人就敢往大草原上闯,如果他们不是疯子,那就一定是扮猪吃虎!”

“嘶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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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好睡之后,随着一声鞭响,这支拼凑起来的走私商队终于出发了,商队呈一字长蛇阵在草原上缓缓行进,没有道路,没有标志,在这片地广人稀的大草原上,只能看着日月星辰来辨别方向,各自车辆上都插着各家的认旗,以示区分,至于认旗的模样则五花八门,什么样子的都有,全屏自己的爱好设计,有用颜色标识的,有用各种图案显示的,也有直接用自己的姓氏区分的,远远望去,花花绿绿的很是好看。

白衣小公子家的认旗标志是一枚大大的铜钱,金光灿烂的很是好看,上面写有四个大字‘役鬼通神’,道尽了商家的一切内涵;苏双兄弟的认旗是两座连起来的山峰,他们兄弟一向誓同生死,认为只要兄弟齐心,就会像这座连在一起的大山一样,谁也触动不了分毫;至于虎爷那一队的认旗,则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猛虎头,看上去狰狞恐怖,仿佛要随时择人而噬一样!

看到别的商队都有一面醒目的认旗,再看看自家小商队光秃秃的车顶,正在车上吃锅盔的小易觉得有些没面子,好歹咱们也是个商队,虽然小了点,但总得有个旗号不是,于是他果断的放下了锅盔,不知从哪掏出一根毛笔,又把自己身上的青衫脱了下来,开始在哪冥思苦想,一定要设计个又醒目,又拉风的认旗出来不可……

看到小易在那设计图画,别人还没什么,拿着狼牙棒的大牛却吓得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他太清楚这位小爷画图的本领了,那绝对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手笔啊!无数血的教训一一浮现在眼前,按照这位爷的图纸,正方形的火炕砌成了六边形,田字形的耕地硬是弄成了半圆形,去往城镇的路线,结果却走到了深山里……

实在不敢再看下去的大牛拍马去前面探路了,经验告诉他,当小易画图的时候,还是离远一点的为好,而另一边,车上的小易刷刷点点的也完成了自己的大作。

试问普天之下什么生物最威风,最高贵?那自然非‘龙’莫属了,龙乃万兽之长,天地之灵,什么狮子、老虎之类的,只配给龙做点心而已,所以小易设计的认旗就是一面龙旗,准确的说是一面‘飞龙啸日’旗。

只不过呢,他绘画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好好的一条猛龙,到了他的手里就有些变形了,龙的身子短了点,肚子呢大了点,四肢胖了点,犄角小了点,脑袋圆了一点,成了一只可爱的迷你小肥龙,最重要的是龙爪子上抓的那轮太阳,小易为了画的圆一点,直接把自己嘴里叼的锅盔放上去当了模具,而这个锅盔又刚好被他狠狠咬了一口……

一只可爱的迷你小龙,手里还拿了一块被咬过的锅盔,这就成了这只小商队的认旗,再用一根树枝挑起来,远远望去威慑效果还不知道怎么样,但喜剧效果绝对是十分,至少那个躲在车里的白衣小公子就已经回头看了数次,每次都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在车上直打滚!

骑在马背上的大牛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当他鼓足勇气,终于回头望了一眼后,立刻‘呕’的一声,从马背上掉了下去,口吐白沫,人事不省……

“难道不好看吗?我看着挺威武的呀?你们这些人就是嫉妒哥的才艺!”小易抬头看了看,对自己的作品还是十分满意的。

‘肥龙锅盔’旗,哦,不!是‘飞龙啸日’旗就此在小易手下诞生,若干年后,这面旗帜成为了所有汉人商队必备的旗帜,只要一旗在手,就是天涯海角也畅通无阻,‘肥龙锅盔’旗所到之处,就是再凶悍的马匪、再偏僻的小城邦也不敢动商队分毫,因为那是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发给汉人商队的旗帜,动了他,就会触怒大魏军方,随之而来的就会是不远万里地追杀,而且不死不休!

(本章完)

第175章 没用的小易

人在共同经历艰苦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至少是表面上的,三天艰辛的草原行程,五人的奇葩小商队很快就融入到整体当中,并焕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

第一个被大家认可的是曹胖子, 做为这只小商队的首领,他每天都是笑脸迎人,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感,经过交谈,大家发现这个胖子很不一般,不但具有极其灵敏的商业头脑,而且对大江南北,黄河两岸, 几乎所有地方的商业情况是了如指掌,那的生意好做,哪有出名的土特产品,那的税赋最重,哪的交通最便利,他都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而且言之有物,很是让人深省。

因此各支商队的首领对曹胖子那是刮目相看,常年行商的他们可是知道,没有多年的商业熏陶,没有十年以上的行商经验,是培养不出曹胖子这样的能力的;私下里甚至已经有人偷偷的递出信号,希望曹胖子以后能到自己的商队里入伙,至于身价吗,三个字——好商量!

第二个被大家接受的是厨师胖刘, 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施展开来,很快就征服了大家的肠胃, 试问,在远离家乡的茫茫大草原上,有什么能比吃上一顿地地道道的家乡饭更让人温馨呢,结果每到要用餐的时候,总是有大批其他商队的成员跑过来蹭饭,原本一次五个人的饭食,现在则至少要做出五十个人的量才够吃,幸亏胖刘带的那口锅够大,否则还真做不出这么多人的饭食来。

另外胖刘还有一项奇特的本领,那就是找水源,无论在哪里宿营,无论多荒凉的地方,胖刘总是能根据周围的地貌特征在第一时间找到新鲜、干净的水源,这为商队的行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常年行商的人都知道,在经过水源奇缺的戈壁沙漠时,一口水那就是一条命啊!

当人们问起他是怎么练出这项神奇的本领时,胖刘先是甩甩肚子上的肥肉,然后相仿某人习惯的摸摸下巴,这才酷酷的说道:“身为一个厨子,如果连水源都找不到,那还是一个好厨子吗?”

小斌和大牛也很快被大家认可,甚至是有些惧怕了,因为两个人都表现出极强的武力,大牛手里那杆六十四斤重的狼牙棒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识货的护卫私下评估过,要想使用这么沉重的兵刃,双臂没有五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做到,否则不用上阵杀敌,舞动两个时辰就先把自己累死了!

小斌一手快箭堪称是百发百中,无论天上的飞鸟还是草丛里的野兔,在他手下就没有能逃得性命的,尤其是当他骑在马上,一箭把远在八十步外的野狐射了个对眼穿,得到一张完美的狐狸皮时,在商队里甚至引起了轰动,这样精准的箭术,即使是在以骑射著称的匈奴人那里也算得上是神射手了。

一个小小的商队里竟然有这么多人才,大家在吃惊之余全都起了拉拢的心思,这要是能拉过来一二个收为己用,那绝对是一大助力,于是每到宿营的时候总有大量的说客过来,有意无意的提起能力,薪酬之类的话题,以上四人还经常被其他商队邀请过去聚餐,态度好的不得了,人才,无论到哪里,都会受到重视的。

五个人的商队,有四个都是人才,那么剩下的最后一个呢?按照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古老原则,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小商队的最后一名成员,小易,希望看看他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几天的观察下来,大家都失望了,因为这个叫小易的伙计实在是太平凡了,他每天坐在货车上似乎只有三件事可做,吃饭,睡觉,看风景!

吃饭,比谁吃的都多,人头大小,二分厚的夹肉锅盔,别人一顿最多吃一个就饱了,小易一顿能吃三个还不停嘴,这份饭量,就是商队里最能吃的彪形大汉也要甘拜下风。

睡觉,比谁都能睡,每天早晨小易都是最后一个起床的,等到日落宿营时,又是他第一个早早的铺好自己的羊皮褥子,钻进被窝,就是白天赶路的时候,大家还经常能看到他躺在货车上午睡的样子,真是堪称睡神。

小易唯一的爱好就是坐在车顶上看风景,别人眼里早就看腻味的大草原,他却看的是津津有味,一处茂盛的草场,一个向阳背风的丘陵,一处废弃的营地,甚至是一处干净的水源地,他都能看上半天,在配上那副天然呆的可爱模样,大家一致确定,这就是一个从小地方出来,从来就没见过世面的少年。

也有好事者曾经偷偷问过曹胖子,为什么要招揽小易这么一个能吃、能睡、唯独不能干活的伙计呢?结果曹胖子仰天长叹一声,仿佛有无限委屈般的说了一句,“哎!一言难尽,这世道,混口饭吃不容易啊!”

顿时间大家对曹胖子的同情之心犹如江河决堤般,滔滔不绝,真是个好人啊!对这么一个没啥用的伙计都舍不得抛弃,这样的人品,这样的胸襟,大家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看着大家称赞的手势,曹胖子心里却是在骂娘,“你们一群蠢货,知道些什么,全是有眼无珠的东西,没错,是混饭吃,可那是老子跟着人家混饭吃,准确点说,现在大营里数千玄甲军将士,雁门关上万守军,以及周边附近几万百姓,都在跟着这位小爷混饭吃……”

曹胖子自从在卧虎亭跟随萧逸以来,可以说是亲眼看到这个妖孽少年一步步的成长,盘龙河里冲天的大火见证了这个少年的出世,雁门关骑射大赛上一箭双雕威震三军,洛阳城皇宫大殿上一剑在手威慑群臣,洛水边的血战,御苑里的阴谋,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在向世人诉说着,那个躺在车顶睡懒觉的少年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一言可以兴邦,一怒也可灭国啊!

另外一些细心的人还发现,这个小商队里的人都很好,因为他们对小易都非常的照顾,厨师胖刘每次做饭的时候会把最先出锅、烙的最好的锅盔留给小易,别人的碗里只有肉汤,而小易的碗里却总是有肉块;大牛会在小易睡懒觉的时候提着狼牙棒在一旁静静的守候,如果起了秋风,这位勇猛的大汉还会很细心的给小易披上一件毛毯,就连那个格外冷酷,从不与人说话的小斌,每次打猎回来,也会把最肥美的兔子后腿烤好后留给小易,总之似乎所有人都对他很照顾。

对此,曹胖子给大家的解释是,他们商队里小易的年龄最小,又不会武艺,孩子可怜,所以大家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吗!这种温馨、合理的解释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评,甚至于一些在自己商队里过得不如意的家伙都想跳槽过来,这样充满友情的团队确实值得大家羡慕。

至于那个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就是吃’的小逸,大家除了鄙视还是鄙视,等鄙视到了极点,大家反而产生了一种可怜之情,人活成小易这样也够惨的了,没目标,没追求,没能力,整个人生就是混吃等死而已,对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呀,于是商队里给他公推了一个外号-——没用的小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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