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我愿尊他为情圣

“我的天哪!”

“跪求这哥们信息!他还有没有其他佳作?”

“人家曹八斗七步成诗,他这是一步一首啊!”

大饭厅里狂躁一片,男学生几乎全部化身牲口,嚎叫不止,兴奋,开了眼!

原来追求姑娘还能如此肆无忌惮。

原来情诗的力量凶猛如斯!

女学生们顶着一张张红脸蛋,羞涩难当的同时,小心肝怦怦直跳,不少人贝齿轻启,默默念叨着那些震撼心灵的话语——

“我观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遇你之后,步步,都难走。”

“只因你回眸一眼,才知,这是人间。”

“此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震耳发聩。

荡气回肠。

无与伦比的坚定!

多么忠贞的爱情表白啊。

姑娘们代入其中,想着,如果这是写给她的……何以抗拒?

再说了,他长得可真好看呀。

一股强烈的女性荷尔蒙,在空气中弥漫、泛滥。

早晨社的阵营里,李春等人面面相觑。

“春哥,建昆不吹牛啊。”

“银才呀!”

“那首《生活》,那个‘网’字,忽然觉得好有内涵!”

李春呆滞半晌后,表情惊喜,不怕建昆猛,就怕他不是那么回事啊,比赛进行到现在这节骨眼上,那不是给诗社丢人么?

行行行,这拨稳了。

“沈学妹,建昆刚才一直盯着这边,是看伱还是看我呀?”

沈红衣:“……”

旁边有人出声,“春哥,活该你三年光棍!”

裁判席上,各位大佬距离最近,遭受的冲击力也最强。

才华横溢、头衔不少,偏偏长着一张萝莉脸的查健英,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眸子里流光溢彩。

刘剑功愕然道:“这哥们……”

当然了,他们再怎么震惊,也不及舞台上身处爆炸中心的徐庆有。

他目光骇然,死死盯着走回来的老贼,“你你你……”

买的诗吧!

这老贼怎么可能有这种才华?

“我我我……我怎么了?接吧你!”

李建昆自个都忘了刚才飚出多少嘴,正如他所说,这玩意如果也能算诗,最好给他配个记录员。

徐孙子要是不服气,没事,不用裁判,他会轰得这家伙别说结巴,字都倒不出来一只。

徐庆有一脸吃了绿头苍蝇的表情,急中生智是他的优点,眼珠子骨碌碌转着。

有了!

“各位裁判,虽说是新派诗,但也不能毫无章法吧,我的那首至少有几种意象,他的这些个,只是单纯地抒发情感,更像文章段落啊。”

闻言,裁判们当真讨论起来。

底下同样嘈杂一片。

“我怎么感觉这姓徐的,有点不要碧莲呢?”

“就是就是,人家的不能算诗,他的就能算?没多大差吧。”

“什么叫没多大差,好过他十万八千里行吗!”

“骑虎难下呗,怼又怼不过。这姓徐的人品不行,输不起。”

“砸他五四社的招牌。”

李建昆瞥向身侧,不服气?

那可不行。

今晚主打一个由内而外、从头到脚,乃至于让他的每一根汗毛,都得跪下来膜拜。

“各位裁判,不用合计啦,我之前是问过的,你们说他那样的也叫诗,我才朗诵出上面那些,平时随手写的,其实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诗。真诗,我有。”

裁判们倒是省去麻烦,一个个抬头望向他,高低有些惊讶。

明明占据大好局面,却完全不在乎。

这是真的胸中有货,压根无视对手,不容任何质疑啊。

陈剑功心头五味杂陈,这局,栽了栽了……谁能想到这位建昆兄一个搞经济的,在文学造诣上,竟然如此才华横溢?

那啥,他代表的是五四社。

中文系教授笑容和熙,眼里有抹赞赏之色,“既然如此,那你来吧。”

徐庆有这会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停祈祷:烂诗烂诗烂诗……

讲道理,这老贼也不能够作出好诗啊!

整个燕园谁能比自己了解他?

啥时候见他身上显露过诗情?

李建昆踱步到舞台中央,收敛心神,缓缓阖上眼,不再随性。

这首诗如果不契合心态,道不出其中真味。他脑子里,与沈姑娘从前世到今生,从相知到离别,从念念不忘到终再相见……一幕幕画面,不断浮现。

同时,这样做也是出于对这首诗的尊重。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诗毕。

李建昆深沉而磁性的嗓音,仿佛仍在大饭厅中回响,久久不能消散。

底下许多学生,已经泪流满面。

如果说之前的“此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是一种壮怀激烈,一种坚定不移,一种一往无前。

那么这首诗,气质迥然不同。

它平淡地娓娓道来,如同叙说生活的琐碎般,道明自己对于爱情的豁达,向往而不苛求——

我一直在那里,你若来,我们两情相悦;你若不来,请让我住进你心里。

纯净,透彻。

那是爱情的本味。

其中情意如涓涓细流,绵绵无期,不激荡,不澎湃,却悠远。

仿佛天地绝,而不绝。

现场多半姑娘越是品味,越发觉得感动、心疼,捂着嘴巴,哭得稀里哗啦。

有时候最撩拨心弦的,恰如这……似水的柔情。

早晨社的阵营里,多愁善感的沈红衣,同样哭成泪人,红唇翕合间,呢喃道:“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剑功你别烦我,我不活了,让我哭一回!”

查健英真性情,作为裁判,呜呜呜呜地,昂头大哭,两条羊角辫一晃一晃。

李建昆睁开眼时,正好看见这一幕,会心一笑。他的眼眶,也有些湿润。

这首诗每读一回,感触便更多一分。

查姑娘这一闹腾,可算将满场人拉回现实。

“我就一个字,绝啦!”

“恕我才疏学浅,只体会到这首诗的一丝意境,双眼却已噙满泪水。”

“兄弟,你不是才疏,你是没搞对象啊。”

“又是一首情诗!”

“在我看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过如此。”

“我愿尊他为情圣!”

“到底是哪位姑娘啊,我求你跟他好吧,看不下去了喂!”

底下学生们红着眼睛,有的飚着眼泪,七嘴八舌,兴致高昂!

犹如饮完一壶烈酒后,品了一盏香茗,好不痛快!

舞台上,徐庆有愣在原地,脑瓜仁嗡嗡响。

他倒是想挑这首诗的刺啊。

可是,挑不出……

他真想问问贼老天:这他娘的是老贼能写出的诗?!

裁判席居中,中文系教授唏嘘不已,此等意境,宛如经历过三生三世的爱情羁绊一般,难以想象,会出自一个二十出头的燕园学子之手。

他给出了一句发自内心的评价:

“在诗情方面,我不如他。此诗,必火。”

咯噔!

舞台上,徐庆有面如死灰,一颗心跌入谷底。

(本章完)

第274章 所有人都朦胧了

“徐庆有,下来下来。”

陈剑功招手,这还需要他们进行裁定吗?

丢人!

徐庆有没动。

李建昆搭眼望去,呦嗬!挺倔强啊,脸皮也是真厚。

他倒想看看,这孙子还想耍什么花样。

“各位裁判,这个回合就算他赢了……”

“吁——”

满场嘘声。

哪来的脸喂?

“就算”这俩字,也好意思说出来?

徐庆有终究是爱脸的人,但他更清楚,此时下台,那他就成了正儿八经的loser。

说点实际的问题,以后他哪还好意思在沈红衣面前,嘚瑟诗歌?

这条路会彻底堵死。

而他暂时还想不到其他的路。

沈红衣懵懵懂懂的,相当不好追。你跟她吃个饭啥的,她根本不会多想。唯有每回找她讨论诗歌时,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些许异样——

心弦被撩动的感觉。

有件事他没有骗老贼,他是真的喜欢上沈红衣了。

这样一个漂亮单纯、甜美可人的姑娘,但凡是一个正常男人,越接触下去,越难以把持。

徐庆有主动屏蔽掉那些嘘声,继续说道:“但按照比赛规则,我还能继续,不是吗?”

初选PK赛的规则,的确如此。

两两对决,直到一方黔驴技穷为止。

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诗歌体裁有很多,有时候两首诗很难互相比较,同时一首诗的失利,似乎也难以说明选手的真正实力。

为了绝对公平起见。

裁判们你看我我看你,话虽这样说。问题是,伱有啥作品,能打败对方的这首《见与不见》?

没听到教授的评价吗,他都自愧不如。

这首诗哪怕是放到大赛尘埃落定之后,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佳作。

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呢,按照规则,选手一定要继续,他们也不能阻扰。

只有陈剑功低声啐了几口,真是还嫌不够丢人啊!当初就不应该同意这小子参赛。

搞定裁判后,徐庆有又望向李建昆,他是有计划的,因为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李建昆呵呵一声,“好。”

早晨社的阵营里,李春等人脑壳凑在一块。

“卧槽,这家伙要跟建昆比朦胧诗?”

“失心疯吧。”

“一首《生活》,一个‘网’字,朦胧到他爹都不认识他。”

“自作孽不可活啊。”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朦胧诗,建昆只会一个‘网’?毕竟……过于简洁了。”

“春哥啊!你这人啥都好,就是对自己同志缺乏鼓励,还老打击!”

“……我只是就事论事。”

沈红衣静静听着他们谈论,悄悄抬起头,望向舞台,心头小鹿仍然乱撞不止,仿佛下一秒行将蹦出。

舞台上,徐庆有已经摆开造型,学着李建昆迈着仿佛绑了沙袋的脚步,目光沉凝,抬起手掌。

“这个早晨,”

“我,忘记了我们的年龄。”

“冰在龟裂,石子,”

“在水面留下了我们的指纹。”

“我低头看,”

“狂跳的心,搅乱着水中的浮云……”

哎呦喂!

现场咋咋呼呼。

可以呀!

就连裁判席上的众人,也听得频频点头。

中文系教授点评道:“这首不错,远强过他之前那首《如你》,这位同学在朦胧诗上有些造诣。”

诗毕。

徐庆有将现场反应尽收眼底,心神大定,这可是他压箱底的作品,熬死也不知道多少脑细胞,近期刚写出来。

只等着这次诗歌比赛上大放异彩。

同时,在一首《如你》表白过后,近一步俘获沈红衣的芳心。

不承想,还能一箭三雕……射死老贼这头畜生!

快哉!

徐庆有对着舞台下方,躬身致意。

这一拨,给他挽回不少好感度。

做完这些,他才扭头望向李建昆,眸子里有股戏谑,“到你了。”

李建昆没有反应。

哈哈!

徐庆有心头狂喜。

懵逼了呀这是!

底下也议论纷纷起来。

“完,情圣好像不怎么会朦胧诗。”

“情有可原,我听人说,越是以前的老诗人,越玩不转朦胧诗。”

“可朦胧诗现在是主流啊,情圣拿不下朦胧诗,以后很难在诗坛出头。”

李建昆的心思,旁人哪里晓得?

他正在合计着,拿哪一首出来,痛踩徐孙子。

忒多了!

行吧,选一首顾城,这家伙现在火,写的东西格外受这年头的人喜爱。

虽说这首他好像快写出来了,但,毕竟没有发表……

这首诗,被誉为“十大朦胧诗之一”,受欢迎程度,跟“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不分伯仲。

李建昆向前两步,斜睨向徐孙子,朦不死你!

随即,报了个诗名,缓缓开口,念得很慢。

这首诗相当短,也是顾城的特色。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诗毕。

现场鸦雀无声,朦了,胧了,没有一个人能在短时间内回过神。

诗很短,内容很简洁,甚至没有一个复杂的字。

但不知为何,就是这简简单单的24个字排列起来,仿佛饱含着无尽深意。

越琢磨,越耐人寻味。

充斥着哲学。

透射出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思考。

如一坛老酒,不品不知其味。细品,方知其悠长绵延……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