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小僧白云

轰!!

一声闷响,山坡震动滚落石块,两个人影御剑跑路,停在半里地外。

“终于搞定了,灭了这个老妖怪,我也能安安静静隐居山野了。”

燕赤霞收剑入鞘,眼神如刀戳在廖文杰身上,言下之意,某些打扰他隐居的人,差不多也该离开了。

“恭喜燕大侠得偿所愿,不过山中无岁月,你别忘了三年之约,拾弟在无人居等你。”廖文杰提醒一句。

其实,不用燕赤霞多说,廖文杰也准备告辞,兰若寺一住半年,工具人燕赤霞身上已经没啥油水可榨,今天邀他出手,一同给树妖姥姥一个痛快,就是离别前的信号。

“我是师父,有三年之约也是那个臭小子来找我,哪有我去找他的道理。”燕赤霞哼哼唧唧,各种心口不一。

说完,他御剑返回山坡,挥剑轰击岩块,欲要挖掘出树妖的尸身。

廖文杰眉头一挑,嗅到了‘好处’的味道,红线化作鬼手,狗刨式挖开大坑,从地下深处刨出一截烧焦的木桩。

锵!

燕赤霞挥剑扫落剑气,剔除烧焦枯木,余留四四方方约一人高的金色树芯。

“这是?”

“千年树芯,不敢说有多珍贵,刚好可以拿来制作破邪箭。”燕赤霞抬手将树芯拍得梆梆作响。

“啧,做妖怪真惨,活着被老道士追着砍,死了之后,连尸体也要被回炉再利用。”

“少说风凉话,换成你我死在黑山老妖手里,结果也好不到哪去。我充其量被炼化成鬼将,从今往后受他驱使,你和宁采臣那两张小白脸就惨了,不少妖魔鬼怪就好这一口。”

“说得也是,所以……”

廖文杰指了指树芯:“降妖伏魔我也有份,破邪箭分我几支!”

“你又没有法弓,要箭做什么?”

“有道理,有箭无弓,等于没有,所以……燕大侠你都隐居了,不如把你手里那把法弓给我,我拿去降妖伏魔,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

燕赤霞转过身,言辞激烈返回兰若寺。

……

三天后,廖文杰驾马驰骋在官道上,朝落雁峡赶去。

法弓没骗到,破邪箭也没他的份儿,但老道士嘴上说着赶人,身体还是很实诚的,将七根锁魂针送给他,当做践行礼物。

廖文杰颇为感动,留在兰若寺陪燕赤霞连喝三天,实在是喝不动了,才在今天早上逃出兰若寺。

眼下,他在找宁采臣。

解决树妖姥姥,余孽清理干净,却没有可以离开当前世界的感觉,他立即意识到,炼心之路还没结束。

按照九叔那次的经验,只有一个可能,还有BOSS还没刷完!

蜈蚣精——普渡慈航。

找到普渡慈航不难,这妖魔假借佛门高僧的躯壳,是大名鼎鼎的护国法师,近半年来,暗中残害朝廷命官,把持朝政,吸取朝廷气运欲要化龙。

因为权势滔天,普渡慈航在各地都建有行宫,行踪众人皆知,不是什么秘密。

但在此之前,廖文杰想先找宁采臣,按照原剧情,宁采臣离开兰若寺,因长相神似一个大胡子逃犯,无端遭了牢狱之灾。

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故而神似!

宁采臣吃了许久牢饭,直到自己也变成一个大胡子,才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被刽子手偷偷拖出去问斩。

幸得狱友相助,他命好成功越狱。

半年时间不见,且因为自己的乱入,廖文杰不确定宁采臣是否还有这番倒霉的际遇,只能返回落雁峡,顺着乡试赶考的路线,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找下去。

临近落雁峡,昔日坍塌的峡谷修整完毕,他驾马转身欲要离去,猛地想起什么,将马儿拴在密林之中,振翅飞向深山老林。

枉死城遗址。

半年时间过去了,不知道这座城池情况如何,会不会变成人间鬼物的聚集地。若是妖孽丛生,少不了补上两巴掌,再拿钱山压一压。

鬼手翅膀划过天空,廖文杰远远便看到了枉死城的废墟,以及他当时留下的巴掌印。

情况比他想象中好很多,或许是大白天的缘故,整个枉死城废墟虽有灰雾弥漫,却没有过于强大的妖气鬼味。

游魂野鬼不少,皆是些无足轻重的小虾米,成不了气候。

廖文杰眉头紧皱,他在迷雾之中看到了一缕破晓金光,如风飘动,弱小却禅性极重。

鬼手翅膀落入山林,廖文杰大步朝枉死城方向走去,不过片刻,便来到一座草庐前。

一个身穿僧袍,年纪大约十来岁的小和尚在草庐边种菜,见廖文杰走来,当即双手合十:“施主,此地邪气冲天,不是游山玩水的好地方,还请速速离去。”

“既然邪气冲天,你这小和尚干嘛不走,还专门结庐住在此地?”

“就是因为邪气冲天,阴风长久不散,小僧才留在这里,只求每日多多念经,度化此地的怨气。”

“这是……许下了宏愿?”

“不敢,小僧本领低微,不敢许下宏愿,只是……”

小和尚红着脸道:“说来不怕施主笑话,【地藏本愿经】上有一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小僧觉得……觉得很有道理。”

“原来是佛门高僧,失敬了。”

廖文杰脸色一整,不管小和尚是不是不自量力,单是这份觉悟便非比寻常。

小和尚连连摆手:“不是的,小僧白云,不是什么高僧。”

“白云……”

廖文杰眼中精光一闪,没记错的话,百年之后整死黑山老妖的白胡子和尚就叫白云禅师,不过那是百年之后的事。

是同名,还是眼前这个小和尚能活百年?

貌似真有可能,燕赤霞年过百半,在兰若寺咸了快百年才一命呜呼,白云十多岁的年纪,佛法有成,再活一百年不是问题。

“白云大师,说句难听话,我见你年岁尚幼,想来一身佛法也高明不到哪去,即便每天诚心念经,恐怕也度不了此地邪气。”

廖文杰说道:“不如返回山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朝一日混个高僧的美名,岂是更加快活?”

“不是的,心诚则灵,只要小僧诚心念经,一定可以度化此地阴风怨气!”

白云目光坚定,下一秒立马脸红:“而且小僧不是大师,也成不了高僧,智慧、毅力、勇气都比不了其他师兄弟,能度化此地就是小僧一生所愿了。”

“我不信!”

廖文杰摇头:“在大师身上,我的确没看到什么智慧,呆呆的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但毅力勇气远超常人,世人若都有你这颗赤子之心,哪来妖魔鬼怪肆意横行。”

“施主言重了,小僧……没有那么好的。”白云不怎么禁夸,羞赧挠了挠头。

“大师有大宏愿,我就不打扰了,你慢慢种菜,我先走为敬。”

“施主慢走,切记不要在周边久留,入夜前一定要离开。”

目送廖文杰离去的背影,白云双手一合,忍住腹中饥饿,咬咬牙继续种菜。

就在这时,一道飓风从背后袭来,白云刚有所察觉,就被一巴掌狠狠拍在了后心。

“噗!!”

白云口吐鲜血,脸色转至苍白,僵硬回头看到廖文杰的面孔,难以置信道:“施主,无冤无仇何故加害小僧?”

“嘿嘿嘿,小和尚,看你蠢笨如驴,对谁都是一副热心肠,一点戒心都没有,怎么在这世道上活下去?”

廖文杰面露狞笑,凶残道:“反正你早晚要被人害死,不如把小命交给我,也好少受几年罪。”

“不,不可!此地邪气深重,我若死在此地,必然化作厉鬼,届时施主遇我索命冤魂,只怕难逃性命……”

白云艰难摇头:“施主,你若想取我性命,不若过些年再来,等我先度化了此地的怨气。”

“你这小和尚,倒是生了一副慈悲心肠,老天有眼,活该你一辈子吃斋念佛。”

廖文杰冷笑一声:“如此,我便助你一臂之力,送你去西方极乐世界!”

说罢,他一巴掌按在白云肩头,压迫其盘膝坐地。而后念力化丝成线,顺着掌心而出,直奔白云心俞、神堂两处大穴。

“噗———”

白云再次吐血,背心两大要穴重创,深知时日无多,叹气一声双手合十,默念起了佛经:“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

“小和尚,这门经书降妖太难,我教你一个更厉害的,法不传六耳,你给我听仔细了!”

耳边雷霆震动,白云只觉心跳频率骤变,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一片金光灿灿的水池之中。

万千佛音灌耳,九霄祥云之上,一金光佛陀面容疾苦之色,凌空朝下方拍下一掌。

霎时间,天地一片金色,在白云眼中,一个世界缓缓放大。

……

“呼~~~”

廖文杰抹了把头上的冷汗,低头看向地上昏迷的白云,眉头松了又皱,皱了又松。

他有意传授如来神掌第九式,结果……

貌似哪里出了问题,他打不出来的慈悲,却在传授途中,刻在了白云心头。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慈悲之意不是他的,更不是白云的,从何而来?

脸颊滑过冷汗,廖文杰仰头看向高空,只想问一句,这个世界当真没有神仙吗?

“关我屁事,我正经道士一个,纵然有神有仙,对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廖文杰嘀咕一声,转身离去。

……

许久之后,天色转暗,枉死城废墟中亮起大片绿色鬼眼,鬼物们垂涎白云血肉香味,只能天彻底黑下来,便大饱口福一解馋瘾。

白云念经厉害,往常他们一点机会没有,今天不然,白云被人打昏了。鬼物们心头感激,纷纷谢过那位不知名的好心路人,当真是菩萨心肠。

这时,白云悠悠转醒,眼中金光一闪而逝,他双手合十默念一声佛号,懊恼道:“前辈高人考验小僧,并传授无上佛法,小僧却将他认作凶徒匪类,临别之前连他姓名都来不及询问……”

沙沙沙————

阴风卷至草庐,白云望向逐渐朦胧的灰雾,在其中看到一双双写满贪婪邪念的绿色鬼眼。

“南无阿弥陀佛!”

白云抬手挥出一掌,金光绽放,慈悲掌势横推过境,在迷雾之中清扫出一条通途。

鬼物尽皆哑然,小心翼翼退后,雾气也如潮水般退回。

“诸位施主,掌法高人所授,小僧不敢擅用,今夜,我们来谈谈佛法,有两卷【佛说无量寿经】,请诸位施主听小僧慢慢道来……”

当夜,枉死城遗址上空,万鬼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本章完)

第217章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真气人,明明我才是传授掌法的人,可小和尚还没入手,就先悟到了其中的精髓,早知道就不教他了。”翻身上马,廖文杰越想越觉得念头不通达,距离面目可憎只剩一步之遥。

自诩资质万里挑一,不可能随便撞到一个和尚就比他还厉害,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如来神掌是佛门功法,和小和尚契合度极高,而他是个正经道士,先天不足,悟不出高深掌势,只能靠血色念力催动掌法。

这么一想,廖文杰就舒坦多了,不是他不行,而是上面人太死板。

又有燕赤霞的例子,也可以拿来作证。

众所周知,燕赤霞手里有一本金刚经,由一位佛门高人亲手抄录,内有无边佛法。

这等重宝放在燕赤霞手里,只悟出了一门‘般若波罗蜜’的口诀,用来抵挡妖魔鬼怪邪念入侵。除此之外,他手持金刚经御敌,全靠法宝自动反击,放出锁链缠住妖物。

对上黑山老妖的时候,更是将金刚经当做一次性道具,原地爆破,灭了疑似黑山老妖生前本体的身外化身。

由此可见,相性不同,跨界学习的确没多少优势。

想着想着,廖文杰信了,至于燕赤霞曾说过不懂梵文的解释,一听就是好面子的说辞。

真看不懂梵文,哪来那句般若波罗蜜?

……

监牢。

廖文杰一袭黑袍盖住全身,兜帽遮住脑袋,面扣黑山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

狱卒头子点头哈腰陪同,言语之间颇为客气,仿佛廖文杰是他家大爷一样。

事实还真是如此,有钱就是大爷,廖文杰一把银子砸下,狱卒头子就多了个大爷。

原本嘛,以狱卒头子的意思,廖文杰出手这么阔绰,还一副神神秘秘的扮相,肯定是江湖上恶名远扬的采花大盗。拿下他不仅能赚到一笔赏金,还能顺手搜出赃款,可谓一举两得。

可当廖文杰一剑扫过,八名狱卒齐齐断裂了裤腰带,狱卒头子的想法就变了。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戴个面具是很合情也是很合理的。

“大人,这名要犯名叫周亚炳,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是榜上有名的土匪,为了抓到他,我们死了不少弟兄。”

见廖文杰停在一处牢房前,狱卒头子很有眼力劲,吧啦吧啦道:“那边的老头名叫……名叫……咦,他叫什么来着,关这么久我都忘了他是谁了。”

“好了,不用废话了。”

廖文杰望向躺在枯草上睡大头觉的宁采臣,暗道这货可真难找,四个镇子一路摸过来,花了大把纹银才看到人。

“大人,我们这是正经监牢,我也是个刚正不阿的酷吏,你别看我位卑官微,但我一腔热血,时刻不忘秉公执法!”

“要加钱?”

“没错……不对,我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可能为了捞钱就故意放走要犯!”

“那就不加钱了。”

“更不行了,大人你有所不知,不是我爱财,实则是有苦难言。”

狱卒头子废话半天,缓了缓继续道:“抓捕周亚炳的时候,我死了二十几个好弟兄,县太爷不是人,贪了弟兄们的卖命钱,二十几个婆娘,呸,二十几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等着我养活,所以……”

“不会吧,我看周亚炳一身书生气,不像身怀武艺的样子,他能杀你二十几个弟兄?”

“会的,江湖凶险,越是人畜无害的书生越是杀人如麻,都是伪装,信了就上当了。”

“有道理,夺命书生剑是挺厉害,我姑且信你一回。”

廖文杰转身朝监牢外走去,在狱卒头子不解的注视下,直接迈出了大门。

“大人请留步,你不买人了?”

“我何时说过要买人了?”

“……”

狱卒头子一脸懵逼,仔细想想,廖文杰貌似还真没说过,他只是砸了一把钱,然后走进来四下看了看。

这人脑子有病吧!

……

监牢中,宁采臣昏呼呼醒过来,抹了把油腻胡子,而后抬手搓了搓脖颈,抹下好大一片黑泥。

换成以前,他肯定受不了又脏又臭,经历过社会毒打,彻底看开了。承蒙老天爷厚爱,几个月不洗澡,身上都没长虫子。

“周亚炳,你醒啦!”狱友老头说道。

“老伯,我说了几个月,我不叫周亚炳,我是被冤枉的。”

宁采臣耐心解释一句,不知道是五个月还是六个月,老头子一直管他叫周亚炳,任他说破嘴皮都没用。

如料不差,这位老伯应该是得了老年痴呆!

“也对,从现在开始,你就不叫周亚炳了。”

老头嘿嘿一笑:“刚刚有人来看你了,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肯定是有官宦人家的子弟犯了事,要拿你做替死鬼。”

“啊,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看那……”

老头朝牢狱窗口一指,宁采臣僵硬脑袋看过去,赫然望见一只黑漆漆的乌鸦站在窗口。

“咕嘟!”

乌鸦眼眸猩红,充斥着一股子不祥的血腥味,宁采臣打了个哆嗦,隐隐之间,看到了自己人头落地之后,被一群乌鸦啄食的画面。

“我……我不想死,我怎么能死在这里……”

宁采臣双目无神靠在墙上,兰若寺、阴间、树妖姥姥、黑山老妖,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却憋屈死在一座监牢之中。

“老天爷若是真开眼,不如拿我的小命去换崔兄,他活着可比我活着有意义多了。”

“嘿嘿嘿————”

听到宁采臣的低语,老头咧嘴直笑。

他活了大半辈子,功名利禄、人间疾苦等花样人生都曾体验过,自认为见多识广,尤其是人性善恶这方面,他见过太多太多了。

唯有宁采臣,木讷痴傻活脱脱一个异类,老头很难理解,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宁采臣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总不能每次都有贵人相助吧?

想了想,老头发现还真是,因为宁采臣过于珍稀,属于濒危一类,他动了恻隐之心,准备帮其越狱。

“奇了,这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

另一边,廖文杰找了个客栈就近住下,等待宁采臣脱狱而出。

先前在兰若寺,因为他的缘故,宁采臣没有享受到女鬼的零距离服务,如果这次再插手,可能连姻缘都没了。

女鬼那次,廖文杰不觉得亏心,人鬼殊途,他没做错什么,但姻缘……

看人!

宁采臣人品太好,真不想坏了他的姻缘。

廖文杰盘膝在床,开始修炼念力,让乌鸦看着宁采臣,以防有什么变故。

是夜,一缕若有似无的鬼气飘入屋中,他缓缓睁开眼睛,暗骂这个破世道,人想好好活着真是太难了。

鬼味来自深院巷子,廖文杰挑起窗户,眼眸中蓝光一闪,翻身从二楼跳下,几个闪身,熟练跃入一户人家。

庭院挺大,是户有钱人家。

这时,一道压抑的惊呼响起,三个人影跌跌撞撞朝院子里跑来。

“完了,这下完了,我以为是个如花美眷,竟然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鬼!”

“少爷,少奶奶昏过去了。”

“那你还不把她背起来,我手软脚软,难道你指望我来背她?”

“可是……少奶奶太重,我背不动。”

“真是没用,要不是我现在不敢大声说话,一定骂死你。”

“……”

三人分别是这家主人王顺生,他的妻子陈氏,以及家中仆人。

王顺生是个落第书生,志大才疏又不求上进,读书多年,功名与他如浮云,半点边也摸不到。也就是祖上当过官,留下了些许家财和人脉关系,不然早就饿死路边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从小不缺吃穿,才养成了没有上进心,终日得过且过的性子。

昨晚,他陪狐朋狗友吃酒,行径后巷回家,偶遇一大富人家逃出来了的小妾。

应了那句话,干啥啥不行,搞颜色第一名。

王顺生见其年轻貌美,起了色心,伪装成热心路人,将名为‘尤枫’的妇人带回家中。

因为不熟,尤枫在天亮之前将他赶出屋子,一桩好事,还没开始黄就黄了。

王顺生当时后悔不已,暗骂自己不会念诗,否则吟上几手,肯定能将尤枫拿下。现在看到女鬼真面容,改为庆幸自己不会念诗,否则昨晚指不定趴在什么东西身上了。

越想越怕,他和仆人架起妻子,快步走过院子,唯恐慢一步,会被后面的女鬼追上。

嗖!

黑影一闪,廖文杰闪身出现在三人面前,礼貌道:“这位先生,我看你乌云盖顶,想必是……”

没说下去,因为王顺生和仆人受惊过度,直接昏死过去,连同之前昏倒的陈氏,再来一个便可凑上一桌麻将了。

“想必是太困了!”

廖文杰无语说出后半句话,没有打扰三人美梦,直接朝女鬼所在的屋子里走去。

鬼味一般,不是什么厉害的老鬼,如果他没猜错,肯定又是馋人家书生阳气的桥段。

“为什么总是书生,习武之人不好吗,阳气充足,一个顶俩……总不能是看脸吧?”

嘭!

抬脚踹开房门,刚好看到女鬼把皮批在脸上。

“妖孽,还不速速……”

廖文杰并指成剑大喝一声,指尖愣在半空:“咦,小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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