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兽群来袭

“大河部落的男人是英勇的猎人!他们的点子很好,在猎物必经的路上挖个洞,洞上面铺灌木掩盖,再放点食物引诱,就能毫不费力地困住野兽!我们以后可以试试这招。”

“听说这个主意是天从祖先那里得到的指引。”

“赞美天空!赞美祖先!”

人们热烈讨论着各个部落的表演,交流和分享彼此的狩猎经验和技巧,其中大河部落的表演给众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他们从中学到了一种全新的狩猎方式:制作陷阱!

得知这是祖先的指引,无不被祖先的智慧折服。

人们仰望天空,对着漫天繁星祈祷。

信仰值升至155。

在见识过这么多超出想象的事物,又连续听了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之后,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猎人们早已对天空的伟力深信不疑,可以想见, 等他们回到自家部落, 必将引导族人们成为天空的信徒。

有穴部落的领队土狼找到张天, 表示想要带领族人参加不久后的祭天仪式。

张天欣然应允,祭天仪式的具体流程还没有确定,不过有盐部落祭祀雪灵的仪式给了他一些灵感,他正想找林郁商量,忽听见远远一声呼喊:“来了!兽群来了!”

热烈的讨论戛然而止,猎人们尽皆起立,夜色里,一道模糊的人影由远及近,逐渐变得清晰。

是负责瞭望兽群的鹰眼。

云上前一步问:“兽群到哪儿了?”

鹰眼在云面前停下,喘着气说:“有一部分已经进入河谷,不过它们放缓了行进速度, 大概率明早才会到咱们这儿。”

“很好,去继续盯着,有情况立刻来报!”

鹰眼连气都来不及喘匀, 扭头朝他的岗位跑去, 很快便消失在暮色中。

兽群即将抵达,猎人们, 尤其是年轻的猎人们都难掩兴奋之色,他们头一回参加冬狩,无所畏惧,没有忐忑,只有迫切地想要大展身手的渴望。

各个部落不辞辛苦,翻山越岭在此相聚,彼此交流经验、交换物资是一方面,但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为了狩猎,部落能否有充足的食物度过这个冷天,全看明后两天猎人们的表现了。

庆典散场,众人回到自家的营帐,营地里只留下几个守夜的人。

狼爪叮嘱男人们:“这两天不准交配!你们的体力要留给猎物,不能浪费在女人身上!”

虎舌嘿嘿地笑,他和女人一样,搞后勤的,主要负责剥皮、肢解和加工处理,因此不需要保留那么多体力,一想到这两天没人和他竞争,营地里的女人任他挑选,他就乐得合不拢嘴。

这次部落大会把他以前未完成的繁衍指标都补上了, 就是身体有些吃不消,但愿猎人们旗开得胜,满载而归,他好炖几条兽鞭补补身子。

明天就能看到史前巨兽了!

林郁此时的心情就像在动物园门口排队等待入园的小孩一样,兴奋、好奇又急切,枭和蛇莓也是同样的心情,不过他们更想看英勇的猎人们齐心协力狩猎巨兽,而林郁只是单纯地想观摩这些古老的生物。

古生物学家大概会羡慕到流口水吧……林郁正沾沾自喜着,张天忽然凑到她身旁小声问:“你会跳舞吗?”

“什么?”

林郁一下愣住。

“问你会不会跳舞。”

“问这干嘛?”她一脸狐疑。

“就问一下,看你的气质,感觉像是会跳的。”

林郁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话是:你一看就是学霸。

还是头一回有人说她的气质看着像跳舞的,不禁端正了坐姿,挺胸直背,用很得意的口吻说:“眼光真好!我藏得这么深,还是被你发现了!实不相瞒,在下念本科的时候,那也是舞蹈社的扛把子,绝对的C位!”

张天一副崇拜脸,先吹捧她两句,然后问:“有盐部落的祭祀舞你看了,你感觉如何?”

“那也配叫舞蹈?”

林郁肉眼可见的膨胀了,嗤笑道:“他们不过是一边走一边跺脚罢了。”

张天点头表示赞同,话锋一转问:“如果让你来编舞,你可以吗?”

“我当然……你想干嘛?”

林郁警觉地看着他。

张天笑呵呵道:“你不是说过嘛,早期的祭祀,乐舞通常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我觉得咱们也可以搞一个祭祀舞,而且要比有盐部落搞得更好!我已经培养出一批会吹笛子的乐手,舞蹈就靠你了,扛把子。”

“啊这……”

林郁当场石化。

她必须承认,她刚才小小地吹了一点牛。

她本科期间的确是舞蹈社的成员,但那只是个业余的社团,成员都是舞蹈爱好者,甚至很多人压根不会跳舞。

她是社团的扛把子不假,纯粹是因为她的人气比较高,说白了,靠的不是实力,而是脸。

至于她的舞蹈水平……有是有,但不多,同专业的舞者相比,她这点道行只能贻笑大方,不过,虐一虐原始人还是没问题的。

想到这,她展颜笑道:“行,我琢磨琢磨。”

……

“起来了!嘿!”

耳边响起恼人的催促,身体也被人轻轻晃动着,林郁蜷缩在温暖的毛皮被窝里,用鼻子发出一个不耐烦的音节,翻个身接着睡。

林博士一如既往的起床气,张天忽然提高声量喊道:“猛犸象来了!”

“在哪儿?!”

林郁惊坐而起,定睛一瞧,哪里有什么猛犸象?甚至连营帐里都是空荡荡的,只剩下她和张天。

“族人们呢?”

“在外面集合,兽群就快到了,赶紧起来吃饭吧。”

林郁抻个懒腰,慢吞吞钻出温暖的被窝。

张天捧着碗喝汤,指了指火边的另一个碗。

“你还没吃呢?”

“没呢,大家都没吃,猎人们只喝了点茶,说是昨晚吃的东西还没消化,今早再吃会影响状态。这是给你煮的,你是现代人的肠胃,还是吃点东西比较好。我也搭着你吃一点。”

林郁端起碗看了眼,浅尝一口,问:“你煮的吧?”

“怎么知道的?”

“就把肉和菜煮熟了,放了点盐,换作其他任何人,不能这么干。你是真不会做菜啊!”

林郁一边吐槽一边喝汤,汤汁没什么滋味,却格外温暖,她感到心底都是暖洋洋的。

(本章完)

第124章 冬狩

猎人们起了个大早,事实上,许多人昨晚压根没睡着,心里都惦记着今日的狩猎,哪里睡得着呢?

没有人觉得困,个个都亢奋无比,他们脱去妨碍行动的厚重外衣, 钻出低矮的营帐,陡然刮起的强劲北风卷起又轻又干的碎草和尘屑往他们脸上扑来,但扑不灭他们满腔的热情和热血。

鹰眼传来最新消息,一大波野兽即将袭来!最先抵达的是鹿群。

猎人们在营地里聚集,老猎人们四处跺脚以暖身,年轻的猎人们持矛凌空虚刺, 舒展、放松紧绷的肌肉,他们斗志昂扬, 直到最后一刻仍在练习狩猎技巧。

待族人到齐, 便以部落为单位朝河谷进发。

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手持长矛,肩挎弓箭,背负箭筒,不参与狩猎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留在谷壁上方待命,等狩猎活动告一段落,他们再下来搬运猎物。

猎人们下到河谷,在制高点上、在灌木丛里、在林木里埋伏,形成包围圈。

对付大角鹿这种空有体格,却胆小温驯缺乏攻击性的动物,猎人们好整以暇, 从容不迫,他们只需要注意一件事:切断自投罗网者的退路。

因为往前是绝路,只要切断鹿群的退路, 就能瓮中捉鳖, 一网打尽。

擅长远程武器的猎人都守着制高点,张天和狼爪占一个点, 虎头单独占一个点。

等猎人们各就各位,做好埋伏, 天已经大亮了,阳光将河谷里的一切照得通透明亮,不多时,位于制高点上的猎人们率先发现了远处冒头的鹿群,最先冒出来的还不是头,而是雄鹿那硕大到堪称夸张的鹿角。

鹿群沿着河流优哉游哉地朝猎人们的包围圈走来,丝毫没有察觉到藏在暗处的威胁。

张天大致数了数,这一群鹿足有十三四只,其中有三头成年雄鹿,体型之大,甚至超过他们之前猎杀的那头棕熊!

鹿群靠得越来越近。

张天仔细观察着这群强壮的大角鹿。

它们身上长满浓密的御寒的长毛,肩部又大又宽,肩高比人还高,腰腹处略窄却结实有力,头顶的一对鹿角足有三四米宽,可达八十斤重,很难想象它们头戴如此沉重的“王冠”, 竟然还能健步如飞。

年轻的猎人们瞄向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焦急地等候他们发出信号。

虎头张弓搭箭,耐心等待着, 直到鹿群踏入包围圈,进入角弓的射程,他手指一松,羽箭划破寂静的山谷,锋利的箭簇很轻易地撕开雄鹿的毛皮,深深刺入它体内。

张天和狼爪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雄鹿庞大的身躯就是活靶子,以两人的箭术,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

雄鹿正昂首挺胸,向同行的雌鹿展示它美丽的大角,它没有发现任何捕食者,却忽然觉得腰部一疼,紧接着,脖子和屁股也是一疼,起初只是轻微的仿佛被毒虫蜇了下的疼痛,随即便转变成撕心裂肺般的剧痛!

它嗷嗷地叫唤起来,也顾不得挑逗雌鹿了,撒腿就跑。

鹿群受到惊讶,也立刻四散奔逃!

埋伏的猎人们立即冲出,用弓箭射,用长矛刺,用标枪投,迫使走回头路的鹿群调头往绝路跑,接下来便是猎人们的拿手好戏:追猎。

弓箭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展露无遗,移动中的远距离精准射击,而且可以快速射出多发羽箭,对猎物造成持续性伤害,这是其他任何远程武器都比不上的。

猎人们一边跟在受伤的猎物后边紧追不舍,一边疯狂输出。

这个追逐游戏一旦开始,四条腿的长毛动物就注定要输给两条腿的无毛动物。

两脚兽有先天优势,他们光溜溜的,浑身布满汗腺,跑再远“发动机”都不会过热,而长毛动物的散热很成问题,这导致它们无法长时间全速运行。

何况动物受了伤,在持续掉血,惊慌和狂奔只会让血液流动越来越快,进而加重伤势,加速死亡。

更不幸的是,它们碰到了一群不讲武德的捕食者,他们体形不大,没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却懂得突施冷箭,以多欺少,围追堵截,完全不给它们喘息的机会。

一头接一头的鹿瘫倒在地,被一拥而上的猎人们结果了性命。

很快,这一群误入绝路的大角鹿便被屠戮殆尽。

使用弓箭的两个部落收获最丰,大河部落猎杀了四头,大树部落猎杀了三头,表面上是如此,但实际上,是大河部落、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分别猎杀了三、二、二头。

由于狩猎的对象是没什么危险的大角鹿,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们没有跟随两个部落的老猎人行动,他们独自狩猎,表现神勇。

猎人们欢欣鼓舞,喜不自禁。

这一群大角鹿还不足以支撑部落度过冷天,但这是一个完美的开端,令人振奋。

作壁上观的男男女女都下到谷底,和猎人们一起把猎物运回营地,进行剖皮、放血和宰割。

好大的鹿!

枭和蛇莓围着大角鹿的尸体打转,他俩只见过森林里的鹿,和眼前的这些巨鹿比起来,森林里的鹿简直就跟雏鹿一样娇小。

林郁倒显得比较淡定,她虽然是头一回目睹大角鹿,这个物种灭绝于公元前五六千年前,但和它同时代另一种大型鹿驼鹿却幸存了下来,一直活到现代社会,她以前见过不少,因此不觉得多么惊讶。

首战告捷,猎人们还没来得及庆祝,就见鹰眼再度飞奔而至,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猛犸!猛犸象来了!”

众人神色一凛,云问:“有多少头?”

鹰眼答:“两头!一头大的,一头小的!”

“看来是落单的象,多半是母象带小象!”

猛犸象的社会结构与非洲象、亚洲象相似,母象和幼年的公象生活在由一个雌性首领领导的群体中,成年的公象通常单独生活,只在发情期回到族群中播种,事了拂衣去,留种不留名。带孩子这件事公象是从不过问的。

猎人们根据长期狩猎猛犸的经验,一听来的是一大一小,便立即得出母象带小象的结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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