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俊男靓女,报答救命之恩

“水差不多可以了,咱们给爸他们拿过去吧。”

将鱼放好,秀兰走进屋里看着林恒说。

“好嘞,你抱着女儿,我来挑水。”林恒点头。

“等一下,我进屋换个衣服,你也换件吧,这衣服你都穿了几天了。”

秀兰又说,那边院子里很多人,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好嘞,伱看着女儿,我出去洗个澡。”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洗了个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头发,整个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再换上短裤短袖以及秀兰给亲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帅了一大截,看着养眼多了。

秀兰也涂了唇膏,高马尾,中分刘海,是温柔干练的邻家姐姐风。

“老婆,你真漂亮。”林恒忍不住亲了口。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秀兰抱着女儿,林恒把开水舀进木桶,用扁担挑着去老房子。

此时太阳一半落到了山脊下面,整个西边天空都是一片血红之色。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伤啊。”

林恒喊了一声担着水桶往过走。

“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嘿,人家不但模样好,打猎技术也没得说。”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这么大一头野猪啊。”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秀兰来自绿水县,水多养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丽,有着江南女子的细腻温柔。

两人在一起那绝对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在场的还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艳也都还在。

她们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恒的,秀兰嫁过来的时候也都觉得她可怜被骗了还不自知。

就算人没秀兰漂亮,也时常以自己丈夫踏实肯干为傲,瞧不起她。

但现在,这些女人又都羡慕的不得了,林恒回来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才一个多月,林家的情况都已经翻天覆地了。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人家毕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这么没文化的男人不一样。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她以为林恒会看自己一眼,向她显摆一下自己过得有多好。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林恒可没其他人那么多复杂的心理,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倒桶里,屋里的也烧好了。”

林父点头说。

林恒将水倒进了两米直径的大木桶,又转身回去把家里剩下的开水挑过来。

秀兰则进了屋里和避彩云聊天。

大哥林岳家也烧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进去才算是够了。

“爸,称了吗?猪多少斤啊?”林恒将木桶放下问道。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田百顺笑着说。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杀猪匠李牛看着众人喊道,猪鼻子上已经穿了一个绳套。

林林父等四五个人走过去将猪猪住,手里喊着号子:“来,一二三,走!!”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这个步骤就是将猪毛烫掉,一面烫好,几人帮忙翻了一个面继续烫。

正常大概十多分钟就烫好了,这个因为是野猪,烫了二十分钟。

烫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去猪毛了,农村用的是一种拳头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来,都使劲啊。”

所有猪毛全都去除了,众人一起使劲把猪提出来。

用一根棍子担在木桶中间猪就放在上面,头尾枕着木桶边缘,腰部枕着棍子,将猪摆正,肚子朝下爬着。

如果是自家养的,这时该还得放个鞭炮,猪头放一个小碗,用来供灶王爷。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这猪肥啊,三指宽的膘。”李牛笑着说道。

“这大公猪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顺笑着说,膘厚就油多,说明这猪够肥。

膘看完了,杀猪匠又去把猪蛋蛋割了,肛门割开把大肠掏出来拿绳子扎住,免得一会飙屎。

然后才是砍猪头,看着杀猪匠轻易的将肉割开、骨头剁断,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猪头割下来,就割尾巴,将尾巴夹在猪嘴里这叫有头有尾。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来,帮忙抬一下。”

杀猪匠李牛说了一句,林父等人就过了帮忙,将猪抬起来竖着挂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大肠给我,我来翻。”李佰全笑着接过了翻大肠的活。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我来处理小肠。”林父接过了处理小肠的活。

小肠也一样,需要翻过来清洗。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李牛看着猪体内流的一些粪便摇头说道。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田百顺摇头道。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李牛笑着高声说。

林恒笑了笑没说话,这杀猪匠牛逼吹习惯了,根本不知道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有多猛。

“哼,你要是遇到不吓的腿软就是好的。”田百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嘿嘿,我杀了五六百头猪了,一个野猪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为意。

田百顺也懒得和门外汉争吵。

李牛虽然没见识,但杀猪这活干的漂亮,猪在他手上如艺术一般被一块块分解。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半个小时,猪肉就砍好了,排骨,猪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好了,现在猪肉砍好了,你们怎么分?”李牛忙完了看着林恒说。

众人目光也都聚集过来,秀兰、彩云、刘娟等一众人等也都过来看。

“按照说好的来,一个个拿,李佰全你先选,林恒第二,鲁红海第三,我第四。”

田百顺说完,请林父从林家拿了四个簸箕过来给众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我拿一块猪板油。”林恒选了板油。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内脏,猪大肠、猪小肠、猪肚子、猪腰子、猪肺。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选猪腰子,他喜欢吃这个,但又怕人把大肠选走了,秀兰喜欢吃这个。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说了这是一点礼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图不图的问题。”田百顺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这肉咋办?”林母他们正在给肉抹盐防腐,看到留下来的肉询问道。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你收着吧,他不差这点肉,不然以后他偷懒都不好意思。”林父拦住了大儿子。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发愁巅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我救了他两条命,村里都知道,他给肉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正好他还了人情,我得了猪肉,两全其美。”林恒笑着说。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

(本章完)

第92章 清点收获,富裕之家

“啥办法?”秀兰看着林恒。

“我的建议是想把瘦肉全都剔下来,明天做成罐子肉,肥肉留一部分食用,剩下的全都熬成猪油。”

林恒看着秀兰说。

罐子肉,就是一种将瘦肉煮熟浸泡在猪油里的做法,等猪油凝固,瘦肉就被封在了里面,隔绝了空气和细菌,保存一两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也是古人为了保存猪肉想出来的办法。

“你和我想的一样,瘦肉只能做成罐子肉了,但是真的要把这么多肥肉都熬成猪油吗?”秀兰看着这么多肥肉,她觉得熬成猪油还是有些可惜。

不像现代人爱吃瘦肉,八十年代的人,尤其是农村人大多都更喜欢肥肉,因为能量多,易于保存,吃了有力量干活。

所以很多人会发现自己难以下咽的肥肉,爸妈辈却一口一个,这是和他们小时候生活穷苦直接挂钩的。

“我不喜欢吃肥肉,留一点吃就够了。炼成猪油炒菜用我觉得更好,还能留出来一部分做成肥皂,拿镇上去卖钱。”

林恒看着老婆说,抬着野猪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这些。

秀兰点点头说:“你决定了,那就按照你说的做吧,我们先把肉挂起来,明天早起炼油。”

接着两人打了个架子将猪肉晾在了堂屋中间,通风保存,避免变质。

这一切弄好,两人简单洗漱一下,就回屋休息了。

睡觉前,林恒给猪獾崽子丢了一些菜叶子,给野猫崽子丢了一点野猪肉。

两天没睡好的林恒也没心情折腾,只想抱着老婆安静的休息。

相比于热烈的爱,这种平淡而安静的感受彼此心跳更能让人放空心灵。

第二天一早,两人都六点多才起来,秀兰想早起的,但被和孩子一样抱着不让起床,只好陪他多休息了一会儿。

“床赖够了吧,该起床了。”秀兰拿开腰上林恒的手,柔声说道。

“好的,起床了。”林恒点点头,坐起来穿衣服。

床边,小床里的晓霞也醒了,一双大眼睛看着两人,也不说话,脸上挂着笑容。

她似乎在模仿林恒呢。

穿衣起床,洗了脸,秀兰就去将水井里的梅花鱼拿出来,在低温冷水的保护下,鱼还很新鲜,没有变质。

“一条给晓霞清蒸,另一条咱们两个一起吃,伱想吃啥口味的?”秀兰提着鱼问道。

“带回来给你的,你做决定。”林恒一边给女儿擦脸,一边说。

“那就做剁椒辣子鱼吧。”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你做早饭,我带晓霞去喂鸡,顺便把羊牵到门前吃草。”

林恒点点头,笑着说。

“你选的鸡真不错,大哥家有两只鸡前天死了,咱们家一只都没出事。”

秀兰夸赞着林恒。

“那是当然了,正常情况下,不会出啥问题的。”

林恒咧嘴一笑,带着女儿去喂鸡。

这现在已经是她每天都要玩的一种“游戏”了,如果不让她喂鸡,还要生气呢。

先喂了一下草鱼苗,而后喂了鸡和鸭,牵了羊去吃草,林恒和女儿在门前玩起了识物和说话游戏。

“这是狗尾巴草,这是韭菜,这是牛舌头草~”

晓霞抓住草叶子,好多她都已经记下来了。

“真棒,你都说对了。”

林恒亲了亲女儿,鼓励说。

“我亲爸爸!爸爸吃草!”

晓霞歪着头也要亲爸爸的脸,亲完了还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往林恒嘴里塞。

“爸爸不吃,你吃。”林恒笑着要把草往她嘴里塞。

“不吃不吃,我吃糖~”

晓霞双手背后,摇着小脑袋。

林恒忍不住笑了,捏了捏她的小脸:“自己不吃,就喂我是吧,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啊。”

一边带着晓霞认路边的草,林恒一边打一些猪草,主要是麻叶和鹅肠菜。

麻叶就是用来做麻衣麻布的植物的叶子,鹅肠菜则是一种到处都有的害草,据说缺粮的年代人也会吃,现在都是用来喂猪。

采了一些猪草,林恒又就带着女儿去找了一下刺莓,毕竟昨天答应了,总不能今天食言了。

“好吃!”晓霞吃着刺莓,开心的小酒窝都露出来了。

她吃,林恒则拿着一个小袋子摘,给她留着回去吃。

玩了半个多小时,父女两才回家。

将摘的刺莓给晓霞放桌子上让她自己慢慢吃,林恒将打的猪草丢给了猪獾幼崽吃。

猪獾是杂食动物,吃草,也吃蜥蜴青蛙之类的动物。

怕它跑了,一直在前院拴着,林恒拿木板简单定了一个两平米的小猪圈把它丢里面养着。

当然绳子是不可能解开的,这是最后一道保险。

弄好后,林恒回到堂屋,晓霞正蹲在地上好奇的看着竹笼子扣着的猫崽子。

昨天晚上丢的猪肉已经没了,显然是被它吃了。

“吼!”

看到林恒,它还是会张大嘴巴发出威胁的吼叫。

“怕!”

这野猫崽子的恐吓没能把林恒吓到,却把晓霞吓得跑到了林恒身后。

“不能靠近,咬手哦。”林恒抱起晓霞提醒说。

“怕!”晓霞摇着脑袋,手缩到了怀里。

“吃饭了,饭好了。”

秀兰做好了饭菜,两条鱼,一条是剁椒,一条清蒸,饭是拌汤,水烧着,等开了很快就能做好。

“老婆你吃,我喂晓霞。”林恒抱着晓霞坐下,将清蒸的鱼喂给她。

这清蒸的鱼,就放了盐,蒸的时候用了一些葱姜蒜,但是味道一点也不赖。

“好吃吗?”

林恒看着女儿。

“好吃,还要!”

晓霞使劲点了点头,大眼睛在放光。

林恒主要是喂她,自己偶尔也吃一块,看着老婆和女儿的笑脸,他也不由的露出傻笑。

一条一斤的鱼全都被晓霞吃掉了,连主食拌汤都吃不下了。

“别留给我,我在山上都烤了好几条了。”

林恒将剩下的半条鱼全都夹到了秀兰碗里,自己把剁椒倒进碗里吃了。

“真拿你没办法。”秀兰无奈,只能把剩下半条鱼吃完。

“你又不胖,多吃点,连一百斤都没有,你这身高就是一百三十斤都不胖。”

林恒笑着说,他没啥出息,看秀兰吃饭,围着秀兰就很开心。

“你也才一百二,也要多吃。”秀兰一边吃饭一边说。

今天奇迹般的是个大太阳天,前天晚上阴云密布,林恒本以为会下雨,结果又转晴了。

吃完了饭,秀兰就开始炼猪油,将瘦肉剔下来切成拳头大小的小块,肥肉则切成两三厘米厚的肉片。

先过一遍水去除血沫和杂质,然后锅中加水,把猪板油和肥肉倒进去中火熬制就可以了。

“太多了,手都切疼了,一锅都装不下,还得再来一锅。”

秀兰痛并快乐着,看着一大锅的肉笑容根本抑制不住。

“油渣子咱们做个白面馍馍,或者饺子吃一吃。”

林恒笑着说道。

“好,你想吃那就做,反正麦子丰收了,不够还能悄悄买一些,现在咱家也不缺这点面。”

秀兰狠狠点了点头,突然有点感动。

家里现在已经不用为了食物而发愁了,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我吃!”

晓霞不知道爸妈说的啥,估计只听明白了吃字,嚷嚷着要吃。

林恒则整理着自己最近这一段时间的收获,看看有多少钱。

皮毛方面,猪獾皮一张、麂子皮一张、兔子皮三张、松鼠皮五张。

按照目前的市场最低价格,猪獾皮三十块钱,麂子皮一百块钱,兔子皮五块,松鼠皮三块。

总的加起来也有一百六十块钱,相当于正常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了。

皮毛价钱好,主要是因为都是拿去做出口赚外汇的。

菌子方面,灵芝前前后后收集的加起来快有三斤了,虽然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积累起来还是很可观的。

最大的一次收获在白石沟,能有这么多雄霸功劳最大。

就算按照最低价格四十块钱一斤,单单灵芝就能卖120块钱。

剩下的,还有鸡油菌十多斤,青头菌八斤多,獐子菌一斤多,加起来能卖个二十几块钱。

牛肝菌倒是很多,晒干了也有三四十斤,但是人家不收,只能自己吃。

草药方面,最值钱的就是铁皮石斛了。

两个大太阳都已经晒干了,两斤二两,最低也能卖八十多块钱,好了的话能卖一百多块钱。

除了石斛,秀兰采的草药晒干了也有四斤多,能卖12块钱。

此外还有狗腥草,艾蒿等一些草药,都不大值钱,也就能卖个四五块钱。

所有的东西加起来,全都按照镇上的最低收购价,也能卖到四百三十多块钱了。

如果去城里的话,林恒估计卖到六百块钱不是问题。

这还没算他那只至少值三十块钱的三十多年老鳖呢。

拥有这么多钱,妥妥的有钱人了,别说在农村,就是城里也是富裕的家庭了,城里正常家庭存款也就一百多。

这个年代农民还不能进城打工,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卖草药菌子等山货。

像石斛人参这种太稀少和普通人没啥关系。松茸灵芝也很稀少,没有遇到窝子,或者雄霸这种狗,大部分人也采不到。

普通人能摘的值钱东西也就金银花,羊肚菌这些了。

剩下的都是靠量来堆的。

一年到头,好一点的能有一百五六的收入,不好的可能就七八十。

平均就是一百二三的年收入。

因为草药和菌子都是季节性的,虽然夏季看起来收获还不错,但是其他季节几乎没有收入。

打猎又有很高的技术门槛,还得花钱卖猎枪,和大部分人没关系。

一百多块钱的年收入,还要买盐,买一些生活用品,看病啥的,基本上没钱卖肉吃。

林恒能有六七百的现金,自然是受到村里人羡慕了。

如果全部买大米,一毛五一斤,能卖四千六百斤,就是白糖也能买八百多斤。

他家现在妥妥的算是富裕家庭了。

“还是不够啊。”

林恒摇了摇头,对他而言,这还是有点太少了。

尤其是他要收购桑黄,本钱越多越好,这还太少。

将东西晾晒好,林恒决定最近去一趟城里,把这些先都换成钱再说。

留在家里万一被老鼠啥的咬坏了,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东西弄好,林恒整理了一下自己之前做的两根竹子鱼竿。

“不错,这俩天就去给鱼一个教训。”林恒男子的点了点头。

之前用竹子做的小鱼竿经过调制,笔直圆润,腰力强劲,钓溪石斑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你还不如抓呢,钓鱼容易钓不到。”秀兰看着他说。

林恒摇头:“上次那只是工具不行,和我本人没关系,下一次绝对没问题,到时候我带你一起钓。”

他对下一次钓鱼充满了信心。

“我不想玩。”秀兰觉得钓鱼没前途。

“看来我必须要展现一下技术了,下一次你和我一起,好好看我钓鱼。”

林恒一边矫直紫竹,一边说,他必须要让秀兰知道自己钓鱼的技术。

他要把这几根三米多长的紫竹做成漂亮的鲫鱼竿,有机会去黄潭河钓鲫鱼鲤鱼。

锅里炼着油,只需要时不时的看一下,添点柴。

秀兰一边照看女儿,一边和林恒聊天,小日子平静而温暖。

另一边,田百顺早上起来就去村上织棉布的李家买了一匹布。

回到家,他将布、猪头、一张小麂子皮放到了三个木头盘子中。

然后又出去找了两个后辈过来帮忙端东西。

“田老汉,你这是干什么?”

过来帮忙的王成惊讶的问道。

“就是,弄得问隆重的,这值不是钱啊。”

另一个名叫田金的人也一脸好奇。

“当然是去感谢林恒的礼品了,这次上山他救了我两次性命,不能没有一点表示。”

田百顺解释了一句,又说:“你们两个,帮我把东西端着就行,其他的别废话,回来个人一毛钱。”

说着,他就自己端着猪头,走在了前面,剩下两人端着布和麂子皮跟在后面。

“田百顺,你这是在搞什么?”

田老汉这动静立马将村里的人吸引了,不少人询问。

“去报答林恒的救命之恩啊。”田百顺严肃的说道。

“救命之恩?”有人好奇。

“我打猎掉进烂泥潭了,是林恒发现把我救了出来。”

他解释说,一路上不断的宣扬,林恒救他性命的事情一下子就传开了。

而他知恩图报的表现,也一下子让好多人生了好感,觉得他这个人还不错,知道知恩图报。

“咚咚!!”

林恒正和秀兰说话呢,院子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我去看看。”

林恒放下紫竹,往过走。

“谁啊?”

林恒一边问,一边开门。

门一打开他瞬间傻眼了,外面站了十来个人,远处还有一些人围观。

“田百顺,你这是干嘛?”林恒看着面前的田百顺问道。

“老头子我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啊。”田百顺笑着说。

林恒:“……”

“你赶快拿回去吧,昨晚你留下的那些猪肉就已经足够报答了。”

林恒摆了摆手,就要关门。

田百顺一步垮了进来,看着林恒道:“你不接受,难道是要我当众给你跪下报答?”

说着他就要往下跪,林恒一把拦住,无语道:“那些猪肉真的够了,不需要这样,我随手而为不是为了你的报答。”

“你不让我进去,我就跪下感谢。”田百顺摇头。

林恒真想转身关门,不管他,但这么多人看着呢,他真要这么做了,以后在村里怕是生活不下去。

“行行行,你想花钱你就花吧。”林恒摊手,把门打开了。

田百顺带着身后两人进屋,把东西放到了堂屋大柜上。

“这一点东西你别见怪,和老头我的命相比,真不算什么。”

田百顺笑着说道。

林恒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摇头道:“我真不是为了你的报答才救的你,这东西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收。”

……

用最累的说话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救人初衷,并不是为了钱财报恩。

而是单纯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想田百顺死在自己面前。

这种礼物没办法不接,但又必须得客套一番,否则别人就会说你贪图报答,这就叫做人情世故。

最终,田百顺留下来吃午饭,其他村民则离开了。

关于林恒救人,田百顺报答的事情一下子就传开了。

林恒的名声变得更好了,众人对田百顺的印象也发生了改变。

在林恒家吃了午饭,田百顺空着手回去了,东西自然不可能拿回去的。

遇到人他的态度也变了,以前嘴毒不说,对谁都要诋毁两句,瞧不上。

现在态度变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直接将自己在村里的形象挽回了一大截。

也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是因为经历一次生死,悟透了人生,彻底的改变了。

但是最起码在村里人的眼里,都觉得他是经历生死改变了。

“这些东西咋办?”

田百顺走了,秀兰指着柜子上的东西问道。

“拿着用就行了。”

林恒摊手说,这东西送出来之后就不可能再收回去了。

不过有一说一他对田百顺的印象确实有所改变,毕竟没人不喜欢知恩图报的人。

至于他是不是刻意为之,林恒也不清楚,上辈子没交集。

但记得那老头活的倒是挺久的,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才去世。

柜上三样东西,那麂子皮最值钱,虽然不大,但也能卖个三四十。

加上其他两样东西,以及昨天的猪肉,总价值也有一百块钱了。

“好吧。”秀兰点点头。

她觉得收下也没啥不对的,在农村对于救命之恩都是要这样登门道谢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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