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0章 一入侯门深似海

第四十八章一入侯门深似海

桑弘羊坐在张安世的面前,久久不说一句话。

等到茶水已经变凉了,他才取过来轻轻啜饮一口,手指在桌子上反射性的叩动几下,这才道:“好一个张郎啊……”

张安世挪动一下肥屁股,让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抱在桌子上认真的道:“家师说过,达者为先,张安世也就不推辞了。”

“君侯恐怕在凉州待不了多久。”桑弘羊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

张安世笑道:“家师被陛下留在凉州,我大师兄也滞留凉州,桑公应该感到庆幸。”

桑弘羊阴沉着脸道:”尔西北理工也只有你师徒三人可用,难成大器。”

张安世抬起头想想那些早就离开云氏的师兄弟,沉重的点点头道:“虎豹自然只有二三子,唯有猪羊可成群。”

桑弘羊强忍着想掀翻桌子的冲动,指着坐在另外一张桌子前边,装做很忙碌的金日磾道:“匈奴人也能参与进来?”

张安世嗤的笑了出来,对桑弘羊道:“人家的名字是陛下取的,你怎么还说人家是匈奴人。

再说了,匈奴人已经跑到西天地界去了,从此之后跟我们毫不相干,为什么就不能用他?”

桑弘羊冷冷的瞟了一眼继续假装找东西的金日磾道:“少府门下有的是可用之才!”

张安世摇摇头道:“新的部门当有新的气象,大汉银行不缺少敷衍了事,尸位其上的官员,我为什么还要更多呢?”

桑弘羊再也无法忍耐,手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吼叫道:“如今,大汉银行只有我们三人,那么,在我们三人中,哪一个是尸位其上之徒?”

张安世的胖脸皱了起来,眼睛都被肥肉给包裹了,搓动着肥胖粗短的十指道:“师傅常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我西北理工做事,旁人不明白,也做不好,所以要推倒重来,至于桑公所说尸位素餐之辈吗……

你我心中明了就好,不必说出来。”

桑弘羊怒极,拂袖而去……

金日磾叹口气道:“人家看不起我就看不起我,嘴上说两句就说两句,你这么暴躁做什么?”

张安世奇怪的道:“你觉得我挖苦桑弘羊是在为你出气?”

金日磾摊摊手道:“难道不是?”

张安世点点头道:“确实是!”

金日磾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自言自语的道:“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你为何把我这个养马的人弄到银行里面来。

匈奴人天性对银钱没有什么概念,让我做我最不擅长的事情吗,到底为何?”

张安世正色道:“白纸上好做画!”

说罢站在窗前看着外边被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的槐树又道:“我不喜欢桑弘羊,这个人身体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子霉烂之气,这种味道很多人身上都有,包括我老婆的老祖。

金日磾,你身上只有一股子青草气息,准确的说就像是阳光照耀青草发出的味道。

我喜欢这股味道,有时候呢,在做事的时候,不一定是才能高的人才能做好事情,而是味道对的人才能做好事情。

银行这东西在我大汉是一个新生事物,虽说前面有钱庄,有子钱,然而,银行是不同的。

只要我们搭建好可以让新生事物发展的平台,它强大的生命力自然就会推动事情向前发展。

真正考量一个人能力的地方,永远不是开始,而是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

不过,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应该看不到这一天。

所以啊,我们不需要什么高屋建瓴的人才,即便有这样的人,也不可能高过我师傅。

我们需要一大群可以埋头做事的人,按照我师傅制定好的目标全力前进的人。

很可惜,桑弘羊不是这种人,他想成为银行业的鼻祖,如果把他放上去了,我师傅该放哪?

你觉得桑弘羊比我师傅高明吗?”

金日磾确实认为云琅比桑弘羊高明,但是从张安世的嘴里说出来,就很难有什么说服力,毕竟,大吹大擂的夸耀自己的师门,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自夸这两个字。

跟着张安世已经有一阵子了,金日磾发现,开银行并不难,只要有钱,再从皇帝那里拿到准许文书,弄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楼,用帐房先生跟美女把大楼填满,然后开业就好。

皇帝虽然总是欺骗百姓,百姓们却总是愿意无怨无悔的相信皇帝,上当次数再多都无所谓。

皇帝开店了,有什么好犹豫的。

大汉银行刚刚开,面对的人群依旧是商贾,不做普通百姓的生意。

做商贾生意,也只是为将来接手朝廷赋税做准备,在不久的将来,银行将从大司农手中接管过很大一部分业务。

桑弘羊离开了大汉银行,站在门前回头看着高大巍峨的银行大门,想起自己昔日面对钱庄指手划脚的浅薄模样,微微叹一口气。

如果当年不是那么高傲,不是那么急躁,或许今日就没有张安世这个乳臭未乾的小子什么事了。

银行行长这个职位固然重要,皇帝的恩宠却是桑弘羊的立身之本。

这些年以来,桑弘羊自诩为大汉,为皇帝堪称鞠躬尽瘁。

然而,长门宫,云氏,在财力上对皇帝的帮助更大。

最要命的地方在于,他桑弘羊在面对天下人的时候占尽占了上风,面对长门宫,面对云氏的时候却总是昏招迭出。

一次,两次无所谓,处处失败,那就是能力问题了。

桑弘羊本身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推行郡县制。

皇帝分封牧守,意图就在于限制诸侯国,桑弘羊永远都是站在皇帝一边的,他也以皇帝鹰犬自居。

然后……数次败在云琅之手,他非常的不甘心,哪怕明明知道限制诸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却不愿意放手这个新近出现的银行。

他从本能上觉察出,银行这个部门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汉帝国中举足轻重的要害部门。

政治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言权……桑弘羊一点都不愿意失去。

谁都有一些小心思,桑弘羊这个皇帝的忠犬也是有的。

金日磾放下掀起来的窗帘,指着离开的桑弘羊对张安世道:“他这一次真的走了。

你说,他死死的盯着门楣上的银行招牌在想什么呢?”

张安世丢开手上的文书道:“他舍不得银行。”

金日磾沉默了片刻,对张安世道:“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都是陛下的恩赐。”

张安世原本扳着的胖脸浮上一丝笑意,连连点头,鼓励金日磾继续说下去。

金日磾却长出一口气道:“你知道就好。”

“我等了半天,你就跟我说这些?没有别的了?”

金日磾想了一下又道:“陛下很喜欢李夫人,对于李夫人所生的儿子昌邑王非常疼爱。

我伺候陛下这些年,第一次发现陛下会怀抱婴儿骑马。”

张安世满意的点点头道:“昌邑王很不错,问题出在他有一个不省心的舅舅。

后果难料,就目前而言,刘据的太子位无可动摇!“

金日磾皱眉道:“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张安世大笑道:“因为我们终归要成一伙的。”

金日磾冷笑道:“你真的这么认为?”

张安世笑眯眯的道:“你以为我西北理工的学说是那么好学的?

你以为你学了我西北理工学说之后还能跟我们分开?

告诉你,学了西北理工的学问,就是西北理工的人,这一点,没人能改变。”

(本章完)

第1151章 等不及长大

第四十九章等不及长大

大汉时代是一个人心淳朴的时代,学了儒家学问的人,一般都会为自己的学说发声,长气。

学了法家学问的人如果不把自己的身份向律法上靠拢简直是大逆不道。

自然,学了云氏特有的西北理工学说的人,基本上认为,眼前的世界对他没有秘密。

这要归功于云琅不辞辛劳的讲故事,不厌其烦的解答所有弟子的,所有稀奇古怪的问题的能力。

好多答案都是学生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从来没有想到过得,而且,讲完故事之后,云琅还经常用一些简单的实验来为自己的答案寻找支持。

很多时候,这些答案都跟学生们已经知道的答案不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可就是一个个简单的实验,将孩子们心中只有神魔才能驾驭的事件归功于自然,或者人类。

因此,西北理工的孩子们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看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之后,心中第一个念头想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现象发生,而不是简单的归咎于神魔。

一群对神魔都没有多少敬意的孩子,指望他们对人产生自然地敬意,这就非常难了。

所以,云氏门徒进学的第一天学到的学问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仔细想来,这八个字包括了西北理工对世界最基础的看法,他们认为任何思想上的迷惑,都来自自己的无知,只有每天进学,才能壮大自己的灵魂,最终让自己变成一个强大的人。

霍光之所以变成目前这种目中无人,胆子奇大的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翻遍西北理工典籍,霍光就没有从这些典籍中找到任何关于——服从,投降一类的字眼。

西北理工所有的学说都在诉说一个恐怖的道理——人,才是世界的主宰!

对自然知识萌芽式的掌握之后,西北理工弟子很愿意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来解决自己的麻烦。

云哲再一次不出预料的被蓝田打败了。

找何公公哭诉,却被公公又打了一顿。

眼看着云哲一个人坐在湖边抹眼泪,曹襄的儿子曹信悄悄地坐在云哲的身边。

悄悄地将一个鹿皮小袋子放在云哲的手边道:“明日再去找蓝田比试。记得把这东西抹在手上。”

云哲抽泣着道:‘这是什么?“

“辣根粉!”

“怎么用?”

“涂抹在手上,趁机触碰一下蓝田的口鼻嘴巴就好了。”

“有效果吗?”

“放心,霍三就被这东西折磨的生不如死。”

“不成,蓝田娘会发火。”

曹信打开鹿皮袋子,用小指甲挑了一点,加了一点口水混合之后,就涂抹在自己手上,然后轻轻地用手背触碰了一下云哲的眼睛,云哲顿时就涕泪滂沱了。

等云哲渡过了难过的时刻,曹信又从怀里取出几个鹿皮袋子献宝一般的摆在眼睛通红的云哲面前,指着这些袋子一一介绍到。

“这个里面装的是辣根,这个里面装的是洋辣子,这个瓶子里面装的是绿钒油,这个袋子里装的是我按照经典配方配置出来的火药。

不论你拿了哪一种,打败蓝田都是小事一桩!”

云哲犹豫良久,刚才眼睛里沾了一点辣根粉,就让他苦不堪言,一想到把这东西用在蓝田的身上,他还是有些不愿意。

因为母亲告诉过他,蓝田将来会是他妻子。

云哲虽然不知道妻子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用,却知道妻子一定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就像耶耶跟母亲。

耶耶从来没有把辣根这种东西弄进母亲的眼睛。

曹信见云哲拒绝,就学着大人的模样叹口气道:“你这样心软是不对的,我母亲就告诉过我,她当年就是一时心软,才没有强迫我耶耶让她做正妻,这才让我成了庶出之子。

阿哲,你一定要记住,心慈手软容易让自己倒霉。”

云哲摇摇头道:“我更怕蓝田哭,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哭声有多大,三娘说,能把骊山里的狼都能招来。”

曹信点点头道:“知道了,你还是想用拳脚解决,不难,戴上这些东西!”

曹信说着话就从身边取过一个不大的口袋丢在云哲身边,云哲打开口袋,发现里面装的全是铁器。

曹信从不口袋里掏出一样铁器就佩戴在云哲的身上,不大功夫,云哲就被曹信装备成了一个带刺的小铁人。

曹信用手指敲敲铁皮打制的铠甲,低声道:“我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要穿着它,正因为有了它,我后娘才对我无可奈何。

这两年我身子长高了,用不上这东西了,送你了。”

云哲低头瞅着自己身上装备的简陋铁甲,用拳头敲的梆梆作响,对这东西他非常的满意。

有了这东西,蓝田休想打疼他。

眼见着曹信如同世外高人一般背着手走了,云哲大声道:“阿信,明天我就去找蓝田。”

曹信停下脚步,阴森森的看着云哲道:“最好用的其实是洋辣子,只要让蓝田品尝一次洋辣子的味道,她一生都会害怕你。

铠甲只是用来防御的护具,人家拳头打不痛你,用锤子难道也打不痛你吗?

记住,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不公!

这是大师兄教我们的话,你也应该记住。”

云哲对曹信说的这些话非常的不理解,他并不认为蓝田就是自己的敌人,尽管他们两个总是打架,虽然自己打架总是输多赢少,可是,阿娇贵人给的奶酪很好吃啊。

蓝田还经常把美味的果子露分给他。

想想蓝田的好处,云哲顿时就把敌人这件事给忘记了,他只想天色赶紧黑下来,明天早点到来,有了这件铁甲,他就不怕蓝田掐他了。

曹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就关上了门。

在云氏求学的这几个孩子中,就数曹信最是深沉,他居住的房间从来不允许仆妇们进去打扫,他宁愿自己清理房间也不想劳动别人。

除过霍光,张安世,就连宋乔都不知道曹信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子。

如果红袖进来,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在曹信的房间像实验室多过像卧室。

曹襄小心的把袋子里的一点火药倒进一个大肚瓶子里,眯着一只眼朝瓶子里看了许久,叹口气道:“太少了。”

在他的桌子上有一个沙盘,如果曹襄过来看的话,他很容易就会发现,这个沙盘,居然就是他平阳侯府的模型。

沙盘上插满了小小的旗子。

每个小旗子上都写着一个姓名,这些名字的主人,每一个都接受过他的赏赐。

曹信相信,这些人没理由会不帮助自己。

只有平阳侯的后宅这一片土地上没有插任何旗子……这里也是当利公主居住的地方。

曹信回头看看装火药的瓶子,摇摇头自言自语的道:“太少了,至少需要五十斤。”

云氏对制造火药的材料看的很紧,只有毛孩手里有一些,曹信本来学习的主业就是火药,所以,他才能分到一点材料来做实验,而实验过后,毛孩都要收回材料的,并且把曹信弄好的火药收回来。

这就导致曹信收集火药的速度奇慢无比。

曹信失望了片刻,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

洗了手之后,脸上就带着笑意,这个时候,该是跟霍一他们一起吃晚饭了。

云哲的眼睛红红的,却没有多少悲伤地意思,反而在那里狼吞虎咽的吃饭。

宋乔觉得儿子很奇怪,今天下午,他被何愁有打了一顿的事情,宋乔自然是知道的。

平日里,遇到这样的事情,云哲都会伤心好久,不吃饭,不理睬人是必须的。

今天是怎么了?

宋乔瞅着云哲刚刚给她挟的一块排骨陷入了深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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