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兽语妙用【20000字更新完毕,求订阅

回到家里之后,林秀将梨花苑那几名小丫头交给阿月,她会为她们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对这些小丫鬟很喜欢,她们都出自梨园,可谓是带着才艺进府,能唱能跳还能翻跟头,她们一来,整个林府都热闹了起来。

林秀很喜欢这种热闹,前世父母离婚之后,他曾经一个人居住过很长的日子,连每年春晚都是一个人看的,这种热闹对他来说,难能可贵。

随后,为了验证外面那两个人是不是来保护他的,林秀吃过饭后,虽然没事,但还是和孙大力出门溜达。

果然不出他所料,当他出府之后,那乞丐和卖煎饼的小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后,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让林秀离开他们的视线。

林秀观察了两日,发现他们白天来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离开,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对他实施保护,这也让林秀放下心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但能被密侦司派出来,应该也不会太差。

安全问题,暂时不用再担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

林秀耐心耗尽,大怒道:“给脸不要脸,大力,上!”

轰!

孙大力轻轻一推,两扇大门便轰然倒地,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孙大力,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来我家干什么?”

大黄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边的房间里。”

林秀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向右边的房间走去,那男子面色一变,正要阻拦,却被孙大力如小鸡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孙大力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说道:“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二人见识到孙大力的怪力之后,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脸上的惊惧却越来越深。

林秀走到右边的房间门口,推门而入,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了一个睡着了的小男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无二。

似乎是林秀的脚步声惊动了这小男孩,他在睡梦中猛然惊醒,然后就大哭起来。

林秀走到床边,将他抱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别哭,坏人已经被抓到了,我带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来的时候,院子的那对男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诉道:“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也只是帮别人的忙……”

……

陈府。

柳清风已经询问完了陈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妇人,沉声问道:“说,你把陈家少爷藏到哪里了!”

陈员外老来得子,对这儿子格外宠爱,仅仅是给他请的奶娘,就有四个。

这妇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没想到,她只不过是在被询问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惊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识破抓出来,被一连串的逼问之后,漏洞越来越多,已经没办法再狡辩……

想到这里,她干脆心一狠,看着陈员外说道:“没错,是我把少爷藏起来了,给我一万两银子,然后放我走,我就把少爷交给你,否则,老爷就等着给少爷收尸吧!”

柳清风双目一凝,怒道:“混账东西,到现在居然还敢口出威胁……”

他话未说完,就被陈员外拉住了衣袖,陈员外一脸苦色,说道:“算了,不就是一万两吗,给她就是了,还是我儿的命要紧……”

那奶娘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爷老来得子,对这根独苗万分宠爱的心思,才冒险掳走了少爷,本想让亲戚来骗这一万两银子,现在则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着陈员外,说道:“老爷,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事了,他们也会杀了少爷,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最好什么?”

小男孩看到陈员外时,立刻伸出双手,大声道:“爹爹!”

陈员外愣了一下,脸上立刻露出狂喜,从林秀手中接过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道:“回来了,我的儿子回来了!”

那奶娘看着这一幕,当场面如土色,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怎么会这样!

她明明把少爷寄放在亲戚家里了啊!

柳清风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万马奔腾……

他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犯人找了出来,正打算继续盘问,可林秀,林秀直接将孩子抱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孩子在哪里,难道他的能力是卜卦,这不可能啊……

今天,我值得一声长大荣啊……

(本章完)

第75章 夫人请自重【求月票】

林秀也是回到陈府后才知道,在他回来之前,柳清风就将这起绑架案的人犯找到了。

犯人是陈府的奶娘,因为在陈府时日很久,亲眼看到陈员外对儿子的重视和宠爱,于是便动了绑架勒索之心。

她指使亲戚绑架了陈家少爷,本想等再过两日,等到陈老爷因为焦急而心力交瘁,不报什么希望的时候,再让那远房亲戚出面勒索,自己躲在幕后,坐享其成,岂不美哉?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被官府的人揪出来了,本来陈府少爷在手,她还有脱身的可能,现在少爷也被人找回来,她便一点翻身的希望都没有了。

那奶娘双目无神,瘫软在地,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头。

柳清风也一脸的惊疑,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林秀,问道:“林大人,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不是知道林秀的身份,林家的地位,他一定会怀疑,这是林秀与这奶娘合作演的一出戏,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陈府的赏银。

林秀这次倒是没有吊着柳清风,问道:“柳大人应该知道,我要了一件陈家少爷的贴身衣物吧?”

柳清风点了点头,说道:“我看到了,但林大人仅凭一件衣物,就能找到陈家少爷?”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我当然不能,但它可以啊,狗的嗅觉,要远比人的嗅觉灵敏,我只要让他记住陈家少爷身上的味道,然后再让他到处闻闻,除了陈府之外,出现这种味道的地方,就是藏匿陈家少爷的地方。”

狗的嗅觉远胜于人,这是常识,柳清风当然知道,百姓们夸人嗅觉灵敏时,也总是说“你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

但利用狗的这种能力破案,柳清风就难以理解了,狗是牲畜,又听不懂人话,它怎么能帮助林秀查案?

林秀知道柳清风的疑惑,主动解释道:“其实有些动物是很聪明的,尤其是狗,他们常年与人相处,也略通人性,只要稍加训练,就能帮助我们做很多事情,柳大人若有兴趣,可以自己尝试训练一只,无论是追凶还是寻人,他们都比人要强得多。”

柳清风身旁的捕快脸上露出羞愧之色,他们居然连狗都不如,这次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破案多年,柳清风自认为在此道上,没有人能超过他,但林秀这次,真的是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脸上露出受教的表情,说道:“林大人今日真是让柳某开了眼界,柳某自认为精于查案,但和林大人相比,还差之远矣。”

林秀摆了摆手道:“柳大人不必过谦,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查到了犯人,当的了神探之名。”

林秀倒也不是商业互吹,短暂的几次接触,林秀发现,柳清风查案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换做是他,不可能在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里,从这么多下人中锁定人犯,给他一天时间他也做不到。

柳清风摇头道:“我其实是依靠异术能力,比不了林大人的手段精妙。”

“异术能力?”林秀眼前一亮,问道:“柳大人觉醒的是什么异术?”

柳清风道:“实不相瞒,我是依靠目之异术,可以看到常人容易忽视的线索,也能看清每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如此才能很快的锁定人犯。”

目之异术,林秀心中一动。

拥有数种异术的他,当然已经意识到,前人划定的异术品阶,并不能代表一切。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低阶异术的作用,是高阶异术无法代替的。

冰之异术是天阶,治疗异术是玄阶,可一个人重伤垂死,哪怕是冰之异术九次觉醒的超级强者,也没有一个治疗四次觉醒的双双姑娘有用。

同样的,如果没有兽语能力,林秀纵然身怀天阶异术,也找不到那个孩子。

目之异术也是玄阶,不过在林秀这里,所有的异术,都是天阶,这种能力可以让人拥有不可思议的视力和洞察力,五次觉醒之后的能力未知,林秀幻想着会不会是透视什么的……

为了透……,为了好好保护眼睛,柳清风的能力,还是要想办法得到的。

觉醒目之异术的人,不会近视,也不会老花眼,眼睛自带望远和放大,以及自动聚焦调焦功能,简直是林秀和李柏樟这种人的福音,用这种能力来看美女,啧啧……

刚刚获得了雷霆和治疗能力之后,林秀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林秀对柳清风说道:“异术只是手段,对于柳大人查案的手段,其实我也是很佩服的。”

柳清风眉梢一挑,有些高兴的问道:“林大人当真这么认为?”

对于一个神探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另一个神探对他的认可更让人愉悦的事情,在他的专业领域,得到了连他也要钦佩的专业人士的认可,这对柳清风而言,是莫大的荣耀。

林秀笑道:“千真万确,不如找个机会,你我二人去喝上一杯,顺便交流交流探案的心得,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如何?”

柳清风大喜道:“正有此意。”

见柳清风提起喝酒,连眼睛都亮了,林秀心生警惕,问道:“不知柳大人酒量如何?”

柳清风笑了笑,说道:“尚可。”

林秀可是知道,柳清风是很懂得谦虚的,他说的尚可的意思,就是酒量很好,如果是这样,林秀还要提前两天准备。

他笑着对柳清风说道:“今天我还有些事情,找个时间,我在摘月楼设宴,请柳大人喝几杯。”

林秀还不知道他第二次觉醒之后,复制的能力上限是几个,柳清风就在衙门,随时都可以找他喝酒,因此倒也不用着急。

柳清风摇头道:“摘月楼太贵了,我们找一个路边小馆,随便喝点就行。”

此言正中林秀下怀,他也觉得摘月楼太贵,虽然钱掌柜每次都给他最低的友情价,但林秀还是觉得心疼,他现在是越看柳清风越顺眼,这年轻人,很懂事……

捕快们将三名人犯押往衙门,陈员外匆匆走出来,将一叠银票塞在林秀手里,说道:“感谢这位大人,这是一千一百两银票,请大人收下,多出来的那些,就算是我请大人们吃顿饭,家里出了丑事,不能让大人们白白辛苦这么久……”

对于这些酬金,林秀并未拒绝。

这是他应得的,虽然这笔钱的确来得容易,但他的能力是不可代替的,林秀将其中一百两银子交给一名捕头,说道:“这一百两,大家分了吧。”

那捕头还想拒绝,林秀直接摆了摆手,说道:“大家也都忙了一早上,这点钱拿去买酒。”

见此,那捕头也没有拒绝,几名捕头笑呵呵对林秀拱手称谢,这笔钱分到他们每个人手里,也有十几两,是他们几个月的俸禄了。

柳清风看着林秀手里的银票,目中闪过一丝羡慕和渴望,却也很快消散。

他对林秀抱了抱拳,说道:“林大人,我先回衙门了。”

林秀笑道:“我也有些事情要做,我们过几天见。”

修为停滞了那么久,刚刚赚到了一千两银子,林秀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将它们换成元晶。

说起来,一千两银子,也只能换十颗元晶,抵得上十天的修行,利用元晶来修行,实在是太烧钱了,这才只是第二次觉醒,等到再觉醒一次,一天的修行就需要一千两,恐怕再有钱的人也烧不起。

他必须得考虑一个新的赚钱门路了。

……

林府,一处厢房。

此时正是初秋,天气还有些余热,但这处厢房,却十分凉快,甚至可以说寒冷,简直如同冰窟一般。

事实上,这里就是冰窟。

整个房间内部早已被搬空,地面以及墙壁四周都结上了厚厚的冰层,林秀盘坐在冰上,体内还有寒气在源源不断的涌出。

用元晶来修行,首先要将体内的元力消耗一空,然后用元晶补充,再消耗,再补充,周而复始的重复这一过程。

和动物说话,是不怎么消耗元力的,这种低阶能力,甚至连消耗元力,利用元晶提升都做不到。

天阶异术之所以是天阶异术,不仅仅在于他们威力强大,还在于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彻底消耗体内元力,这代表的是异术的潜力。

林秀凭空造冰和释放雷霆,都能在短时间内消耗大量元力,不过后者的动静太大,也没法掩人耳目,他只能手动的为家里打造了一个冰窖。

厨房买了新鲜的蔬菜,肉类,都可以存放在这里,而不用担心变质。

没一会的功夫,林秀刚刚得到的十颗二阶异兽元晶,就被他消耗一空,这种花钱速度,堪称败家绝顶。

不过,今天帮助陈员外找儿子,倒是让林秀想到了一个赚快钱的办法。

密侦。

兽语这个能力,可不仅仅能用来当兽医,也方便用来秘密调查一些事情。

毕竟,被人跟踪,谁都知道警惕,但被狗跟踪呢,谁会注意到一条狗,或者,林秀再养一只鸟,再怎么警惕的人,也不会意识到,会有一只鸟在跟踪监视他。

大夏也有私家侦探这种职业,不过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做密侦,秘密侦查的意思,密侦什么都干,找人,调查个人背景,婚外情,跟踪监视,保护等等等等……

朝廷二十四司中的密侦司,也是干这个的,区别是他们是官方的密侦,林家外面那名乞丐和卖煎饼的中年人,就是密侦。

聘请私人密侦的价格极高,因为他们的目标客户,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权贵富商,从他们手中,可以买到王都各大家族的秘闻,从某种意义上说,密侦和狗仔差不多……

干这一行不用投入太多的资金,而且往往都是一锤子买卖,不用等待资金回流,是林秀最理想的兼职。

林秀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盘算,走出林府。

那条名叫小灰,今日给他提供了重要线索的灰狗,林秀没有亏待它,它刚才啃了两只肘子,五只鸡腿,现在正在林府外面的墙根下晒太阳。

林秀带着孙大力和大黄,先去了王都的花鸟市场。

他打算再买一只鸟,一般人虽然不会怀疑大黄,但它毕竟体型太大,在外面跟踪没问题,如果被跟踪的人进了府宅,大黄就没办法了。

有一只鸟就不一样了,它的目标更小,更不容易被注意到,训练好了,就是最智能的无人机也比不了。

林府附近就有一个花鸟街,这些东西,在权贵圈子里很有市场。

权贵们不用劳作,躺着就能领俸禄,每天可以用来休闲的时间大把大把,除了欺压百姓,调息良家妇女之外,什么遛鸟斗鸡斗蛐蛐,都是基本技能。

花鸟街一整条街都是卖盆景、花卉、虫、鸟的店铺,踏进这里之后,林秀脑袋就开始嗡嗡的,像是要炸开一样。

这里本来就吵闹,在别人耳中,只是虫鸣鸟叫的声音,在林秀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咕噜噜噜……”

“好饿,我想吃东西……”

“呱呱,有要交配的吗?”

“我我我,我在你后面……”

……

林秀发现,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贵妃的灵宠和大黄一样的灵智,事实上这里大多数动物所说的话,都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那些观赏鱼,就只会咕噜噜的吐泡泡,所发出的声音没有任何信息。

一些虫类,则只有食物和交配的本能,重复说的,也只有那几句而已。

让林秀意外的是,有几种鸟类的智商的很高,可以明显看出是有自己思维的,如画眉,黄雀等,林秀在街口的第一家店铺,花十两银子买了一只画眉,然后就匆匆离开。

能听懂兽语,也不尽然是好事,至少在这种地方,林秀被吵的一刻都待不下去,各种繁杂且没有意义的声音交汇,让他的脑袋像是要裂开一样。

片刻后,梨花苑,雅阁之中。

彩衣看着笼中的画眉,忍不住伸出手指逗弄,说道:“这只画眉好漂亮……”

林秀则是在和班主商议一件事情,他虽然想兼职密侦,但想要做这件事情,也不是什么门槛都没有,至少,他需要一家店铺。

有了店铺,才可以接待客人,但林秀显然是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的,他也不可能一整天都待在店铺里,倒是可以借用梨花苑的地方,在门口多竖一块牌子,如果有生意上门,就先让她们帮林秀接下。

林秀本来是打算给她们酬劳的,可是班主不要,林秀见她态度坚决,便没有再坚持。

林氏侦探事务所算是就这样开张了,但却一连几天都没有生意,这也很正常,这一行毕竟和那些正经卖东西的店铺不一样,他们的客人比较特殊,而且个人的知名度也很重要,人人都想找有名气的密侦,一些刚入行的新人,无人问津是常态。

这一日,林秀走在街上,身后跟着大黄,肩膀上则站着一只画眉鸟,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王都懂遛鸟的人不少,可他们不是用丝线将鸟腿拴着,就是将鸟的翅膀部分剪掉,或者干脆带着笼子一起遛,不让它们有机会逃脱,眼前这位年轻公子,既没有用丝线,也没有剪掉此鸟的翅膀,这鸟儿就乖乖的站在他肩上,这才是遛鸟的最高境界啊。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好几个人上前询问林秀的驯鸟之法,或者干脆问他这鸟卖不卖,最高者甚至已经出价到一百两银子,而林秀从花鸟市场买的这只鸟,也才花了十两而已。

林秀当然是不卖的,至于驯鸟之法,他们也学不会。

其实当林秀第一次打开鸟笼,这画眉鸟也想着飞走来着,但是它又好奇,为什么这个人类能听懂它的话,就一直在林家上方盘旋。

林秀花了三天时间,又是和它聊天,又是用食物诱惑的,才总算收服了这只画眉,让它愿意留在自己身边。

这一点,鸟类和犬类有着很大的区别。

犬类早已被人类驯化,天生就对人类十分忠诚,所以林秀用一个肘子,几只鸡腿就将大黄带回了家,让它不离不弃,但这些鸟儿却野性难寻,它们天性向往自由,就算是林秀可以和它们交流,也难以驯服它们。

否则,他还哪里用做什么密侦,单单是帮别人驯鸟,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还好这只鸟是有脑子的,知道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在外面运气不好的时候,三天饿九顿,冬天更是鬼门关,跟着林秀,一天三顿顿顿不落,想吃什么还可以点单,不比在外面捉虫吃好多了……

来到梨花苑,林秀刚刚走到一楼大堂,班主就从楼上下来,高兴道:“林公子,你来的正是时候,有生意上门了,还是一桩大生意,彩衣正在楼上和那客人谈呢……”

片刻后,二楼雅阁,林秀见到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个女人,个子不高,长得很壮,大概有一米五出头,体重应该在三百斤以上,年纪也不小,看着有四十多岁的样子,单纯从审美的角度来看,这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

但她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很有钱。

她头上戴满了配饰,全部是纯金打造,林秀看一眼都觉得重,此外,还有她身上的珍珠项链,那一颗颗珍珠的大小,色泽,一看就是高级货,之所以是身上而不是脖子,是因为她胖的没有脖子,下巴和胸是连在一起的。

此外,她的左右手腕上,分别有两个纯金的手镯,险些闪到了林秀的眼。

看到林秀时,这女人眼前猛地一亮,问道:“你就是那位密侦?”

林秀点了点头,问道:“请问你要委托什么事情?”

这女人上下打量了林秀一番,眼中开始绽放中某种光彩,原本应该是脖子位置的赘肉耸动了几下,看着林秀说道:“要不你别当密侦了,跟着我怎么样,我每月给你五百两银子,你可以随便拿去花,这一个月里,你有十天要陪我,其他时间做什么事情,我都不管……”

林秀脸上立刻露出义正言辞之色,说道:“夫人,请你自重,我不是这种人……”

感谢桐棠小姐姐的盟主打赏。这张五千多字,算是中等长度吧,晚上还有一章,我存稿浪没了,明天之后的更新,肯定是下午和晚上,再晚一点甚至到凌晨,虽迟但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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