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京城稿件中转站

八十年代是可以三五成群坐在一起,整夜整夜聊文学的时代。

是可以大家聚在一起喝啤酒,整夜整夜地看录像带、看世界杯转播的时代。

是可以像“情人”一样轧着马路,从卡夫卡、福克纳到罗布·格里耶到胡安·鲁尔福到博尔赫斯,从萨特到海德格尔到维特根斯坦,那是一种饥渴的囫囵吞枣。

“李拓家原来在小西天儿,就挨着京影, 在小胡同后面的平房那里。他那个家里啊,就跟菜市场一样,每天各种的人来人往,他就跟那南海的领导一样,除了接见人就是赶场子。”

王猛调笑着好友的交游广阔,“他呀, 就是个没有一本书的作家。后来他家搬到东大桥了,好家伙!现在更了不得了, 见天儿的有人去‘拜码头’。”

何平跟着王猛和王抚从东四八条出来往东走,顺着朝阳门东大街一直走就到李拓家所在的东大桥。

这是他们单位给分的家属楼。

这个年代在京城的作家圈里流传着一句话,各地作家到了京城总要到李拓家“拜拜码头”,这么说可能有些江湖气,但事实是确实有很多外地作家到了京城落脚的第一站都是李拓家,他家也因此成了京城的一个重要的稿件中转站。

王猛敲响了李拓家的门,开门的是个小伙子,身材瘦削。

“朱玮,你怎么过来了?”王猛见着这个小伙子,有些诧异的问道。

“过来催稿子。”小伙子脸上露出苦笑,无奈的说道。

一听见小伙子朱玮的话,王猛和王抚脸上不禁露出笑容,作家被编辑催稿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尤其是有很多作家都把自己被责编催稿子的故事写到了作品里, 成就了不少的轶事。

几人进屋,王猛往房间里看了看,只见李拓正躺在床上,身子冲里,在那装死。

王抚见状后, 出言道:“我说你丢不丢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交个稿子跟要你命一样。”

李拓没说话,继续装死。

王猛说道:“拓爷,今天过来给你介绍个新来的作家朋友。”

李拓闻言麻利的坐了起来,“哎呀,欢迎欢迎。”

动作矫捷、声音有力,哪里像是有病的样子。朱玮无奈,泪往心里流。

李拓的长相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周正。他声音铿锵有力,手掌厚实温热。

何平对他的第一印象——四海,这是个会交朋友的人。

“兄弟怎么称呼?”

“何平。”

“何平,好名字好名字,来,坐。”

李拓让大家安坐,便忙着跟大家泡茶,“这是杭城那边的作家朋友过来的时候给捎的,你们尝尝,今年的新茶。”

不得不说,李拓这人交游广阔是有道理的。

李拓泡茶的时候,王抚仍在埋怨他,“你看你把小朱给逼的,好歹也是我们《人民文学》出来的孩子。到了《中国青年》之后被你们这帮老赖给欺负成什么样子了。”

王猛怕何平参与不上几个熟人间的话题会尴尬,于是给何平解释了一下。

朱玮原来是《人民文学》的实习编辑,当时的主编还是李季,但是因为一直没有解决他知青进京的户口问题,朱玮就去了《中国青年》。

看来后世流传的京圈真是没有瞎传,再联想到王抚口中的六天明和谢晋导演对《人民文学》的熟稔,要不人家说娱乐是个圈呢。

“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是何平,这两年陆续发表过不少作品,还出版了两本书。”

这两天的接触,王猛早把何平的底摸清了。

“前年《当代》上有一篇《灵与肉》,就是何平写的。”

朱玮听见何平的名字就有些若有所思,等王猛提到《灵与肉》,他的眼睛一亮。

“何老师,你去年是不是给我们杂志社写过一封信?”

“对啊!”

朱玮一拍大腿,连忙站起身,“原来就是您啊!真是失敬失敬。”

王猛等三人看得一脸懵,“小朱,你们这打的是什么哑谜啊?”

朱玮郑重的跟何平握了个手,给王猛他们解释道:“去年我们杂志社五六月份那次大讨论你们还记得吗?”

“记得啊,不说当时你们杂志的销量还创纪录了么?”李拓说道。

“当时我们杂志刊登了叫一位叫潘晓的同志的来信,引起了读者们的大讨论。”

“这我们都知道啊!”

“那你们知道后来怎么了吗?”

“后来不是有封回信吗?你们杂志……”王抚说着说着眼睛瞪大了,“何平?”

朱玮笑道:“对啊!何平。”

王猛也恍然大悟,拍手大笑道:“原来此何平既彼何平啊!”

他又拍起了何平的肩膀,“听名字说什么也联想不起来啊。我说老弟,你瞒的可真够紧的啊!”

何平耸耸肩,“你们也没问啊,再说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朱玮此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告政|府,这里有人在装杯!

王猛、王抚、李拓三人看向何平的眼光变得怪异,这厮外表人畜无害,怎么越看越有些欠揍呢!

“确实不是什么大事。”李拓还是善于把控场子的氛围,他对何平说道:“难道何平兄弟的心态如此健康,有这样的心态是好事。”

王抚也跟着点头,“这样清醒的心态确实难得,我接触的青年作家很多,有不少人都是第一部作品打响了名号,然后迷失在虚幻的名利和众人的吹捧中,再也没有写出过好作品。”

“您二位过奖了,我就是个俗人。倒不是不爱名声,只不过我更多的精力是放在了阿堵物上。”何平谦虚道。

王猛听这话来了兴趣,“这什么意思?给我们几个说说。”

“想听?”

“想听。”在座的几人端着脑袋,就差屁|股下蹲着个小马扎,手里捧一把毛克了。

何平心想这个还有点不太好讲,只能捡他穿越之后的经历给大家讲起。

“我之前跟你们说过我是辽省人,准确的说我是落户在辽省平县红旗公社韩屯生产大队了。”

何平的第一句话就引起了众人的好奇,王猛问道:“生产大队?那你现在户口还是农村的?”

“是啊!”

王抚说道:“你别打岔,听何平继续讲。”

(本章完)

第217章 何·凡尔赛·平

“那时候我刚落户到韩屯,家里一穷二白,队里把一处没人住的房子分给了我,我就带着我儿子住在那两间土房子里。我这人没干过这么体力劳动,就想着投稿赚点零花钱,可是稿子投出去一个多月也没见动静,家里眼看着都揭不开锅了。

于是我死皮赖脸的上队长那里借了五十个受了精的鸡蛋, 准备孵鸡蛋,索性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还真就让我给鼓捣成了。鸡蛋孵出了小鸡,我就拿到集市上卖去,又拉上了队里跟我处的不错的小兄弟,我们就这么一点点的做大了。

我们那边是农村,队里家家都养鸡,我的小鸡崽卖了没多长时间市场就饱和了。于是我就想开个养鸡场,专门卖鸡蛋。这两年的风气你们也知道, 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前提是你得偷偷摸摸的,不能兴师动众。想要做大只能跟队里合作,于是我就拉上我们生产大队弄了个养鸡场。这养鸡场开了快两年了,效益还不错,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这上面上。”

何平简要的把自己的经历给众人讲了一遍,李拓听得啧啧称奇。

“兄弟,人才啊!”

王抚捕捉到了何平话中的关键信息,“你说你还有个儿子?我看你挺年轻的,不是没结婚吗?哪来的儿子?”

何平说道:“嗨,哪儿啊。我那儿子其实是我到韩屯之后认识的孩子,他母亲去世了,父亲回城里读书不管孩子,孩子在舅舅家有上顿没下顿的, 我就找队长让他跟我过了。”

周围几人看向何平的目光立时充满了敬佩。

这是真正的好人啊!

此时何平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王猛重重的拍着何平的肩膀,“好样的!”

王抚看向何平的目光非常欣赏,如果之前她欣赏的还仅仅是何平的才华的话,那现在还要加上人品和能力。

李拓问道:“那你那个养鸡场现在具体有多大了?能挣多少钱啊?”

何平回忆了一下, 语气随意的说道:“去年大概赚了有二十万吧。”

二十万?

众人的嘴巴都合不上了, 看着何平的眼睛都瞪得溜圆。

要知道作家绝对算是这个年代的高收入群体,他们的稿费动辄成百上千块,写一部长篇小说,甚至可能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十年的工资。

但从何平口中吐出来的数字还是给众人带来了太大的震撼!

二十万是什么概念,这年头的猪肉不过八毛钱一斤,换算成猪肉就是二十五万斤。

整个生产大队的人顿顿大口吃肉,一年时间都不见得能吃完。

朱玮此时对何平的感觉已经变成了高山仰止,自己要是有何平这样的生财之道,还当什么编辑啊,天天在家里躺着吃香的喝辣的。

“乖乖!真的假的?那你们韩屯的日子岂不是比城市的日子过的还要好?”王抚惊叹道。

何平摆手说道:“不能那么说,钱我们是挣到了一些,但农村的生活大家应该都经历过,不是挣了一年好钱儿就能补的上来的,我估计最起码也需要个三五年的时间,咱们韩屯的日子才能朝城市的标准看齐。”

何·凡尔赛·平。

如果在场的人知道后世这个词语,一定会把这个帽子给何平扣到脑袋上。

还三五年,你怎么不说三五天。

要知道,这个年代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可是比后世要大得多的,只户口一项,就逼疯了多少返城不成的知青。

一个是交粮的,一个是吃粮的;一个是生老病死都有国家,一个忙碌一年还要倒欠生产队饥荒。

没法比,真没法比。

在座的众人虽然觉得何平说的可能有些夸张,但联想到刚才他说的那个数字,这种情况倒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王猛语带钦佩的说道:“何平兄弟,你可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我原以为我在北疆的经历已经算是够传奇的了,没想到还有你这么个高人。跟你的作为一比,我在北疆的作为真是不值一提啊!”

何平连忙谦虚道:“您可别这么说,我这是赶上了天时地利人和,差一样都不行。您可是独自一人在北疆战天斗地,我跟您比不了。”

“惭愧惭愧,我们……”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就别互相吹捧了。”王抚打断两人道,她又问何平道:“何平,那你的写作呢?之前投稿没有音信就没下文了吗?”

何平回道:“当然有下文了。我孵出小鸡不长时间,《当代》的信就到了,我的第一篇小说《灵与肉》发表了。后来也又写了几篇科幻小说,陆陆续续的发表到了《科幻世界》杂志上。后来有一次我看队里孩子们看书,就萌生了想写一部童话故事的想法,后来我就写了一篇《蟋蟀流浪记》,让我女朋友给我画了不少的插画,寄到了少年儿童出版社,没想到还真被人家给相中了,就出版了。

接着《科幻世界》那边可能是觉得我的短篇小说质量还不错,于是就帮着我把我的科幻短篇小说结集出版了。再后来就是我接到了谢晋导演的电话,请我过来参与《灵与肉》小说改编电影的事情了。”

众人听完之后,心里只剩下惊叹了。

小伙子朱玮看着何平心中的羡慕甚至是嫉妒都快抑制不住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就想写小说混口饭吃,小说立刻发表到各大杂志上;想挣点钱改善生活,就能开个养鸡场,改善自身条件的同时还带领社员们致富;自己都吃不上饭了,还有心去领养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跟何平一比,朱玮感觉自己的前半辈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心中的羡慕、嫉妒、钦佩之情交杂在一起,难以形容。

有时候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动物的差别还要大。

何平今年还不到三十,又身在农村,能够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就做成这么多的事。不谈利益方面,仅仅从做事的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个万里挑一的能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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