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芳华》刊登,母亲的阅读体验

十月十五日。

“呜呜呜~”

天气阴沉,裹挟着冰雨的北风在狭窄的巷子里呼啸而过,将伞面吹得东倒西歪,几乎要把人吹翻一样。

程开颜压低身体,使劲攥着伞贴着巷子行走这才没让伞被掀翻。

不然这几乎连成线的雨水,指定是要淋成落汤鸡了。

“嘶,这么冷的天,还下这么大的雨,谁还出来买书啊。”

程开颜的脑袋被扣在黑伞下面,冰冷的伞骨贴在耳朵,传来丝丝冰凉。

今天这糟糕的天气,让他不禁为今天《军旅采风作家专号》的发行量而担忧。

一般而言,文学杂志,文艺期刊的上新日都在每个月的一号。

但这次《军旅采风作家专号》,却选在了十五号。

时间不对。

再加上还是新出的子刊,能有几个读者?

由此不难猜出,这第一期的《军旅采风作家专号》多半是要滑铁卢了。

好在稿费和销量不挂钩。

想到这里,程开颜也就无所谓了。

他继续撑着伞贴在泥泞巷子的墙边,朝着大路上走去。

目的地是附近的书店。

今天是周三,工作日。

故而下着这么大的雨,路上行人也依旧不少。

“哗哗哗~”

到了一家卖包子的早点小店。

程开颜站在人群后面排着队,不远处是一注从头顶阳台的水管中潺潺流淌而下的积水,被重力裹挟着落下,重重的拍打在街道的青石砖地面上,雨水溅得到处都是。

以至于周围的顾客都避之不及,队伍弯成了一个S型。

“今天天气还蛮冷的,听收音机里说温度只有五六度,我都穿上军大衣了,淑芬你咋只穿这么点?不冷吗?”

“嘶呼……出来比较急,忘记穿了。”

前面两个年轻的女学生缩在一张伞下,小声咬耳朵聊着天。

被问到的女学生脸色看着被冻得有点惨,在风中直打哆嗦。

“那可不行,会感冒的,等会儿我把我的里面的毛衣借给你穿好了。”

“谢谢你红玫,等会儿我们去书店转转,你想看什么,我来买。”

短发女孩立刻感激道。

“没事,反正我也不是很冷,军大衣很保暖。”

长发女孩红玫豪爽的摆了摆手,听到淑芬要请自己看书,她想了想:“我之前好像听说,今天好像有一本新的杂志出来。”

“可是我记得文学杂志不都是扎堆一号刊登吗?今天是十五号吧?”

“确实是选在十五号,我是听学校里几个作家班的同学说的。好像叫什么《军旅采风作家专号》,是《解放军文艺》下面的子刊,应该还蛮有意思的。”红玫解释道。

“军旅采风专号?哦哦哦,小程老师也参加的那个采风对吧?还立下了两个一等功,一个荣誉称号,可厉害了!”

淑芬听见这话,刚才还兴趣缺缺的小脸,顿时兴奋期待起来。

“对对对!”

“那这个劳什子作家专号,应该有他的作品吧?”

“不知道,只知道这是刚刚发行的第一期。”

“算了,等会去问问看。”

……

“啧,原来我都这么出名了吗?现在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群人非得把新杂志放在十五号刊登了,原来是蹭我的热度!”

程开颜用伞遮住风,在后面听了个大概,心中不由欣喜。

要是放在几个月前,他还觉得人怕出名猪怕壮。

但现在在南疆走过一趟之后,他已经能平静对待,甚至还觉得不够。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名气=元子。

他还指望着写小说赚钱买房子呢。

不一会儿,排队排到了程开颜。

“来两笼包子,带走。”

付了几毛钱,提溜着热乎乎的纸袋子,边吃边跟在女生们身后朝着书店而去。

书店门口,今天破天荒的没有排队。

因为是月中,另外天气不太好,大家都不愿意出门。

以至于程开颜很顺利的走进了书店。

“欢迎光临,几位小同志,想买什么书?”

店员同志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容貌平凡普通,说话的嗓音倒是挺明亮。

“有那个……《军旅采风作家专号》这本杂志吗?”

长头发的红玫站在书店门口,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若是自己要看的是《人民文学》《燕京文艺》之类的大杂志,她肯定不会不好意思。

要知道文学青年圈子里,可是有文学鄙视链的,并以其为荣。

但作家专号是个刚出来的小杂志,要不是蹭了下《解放军文艺》还有军旅采风的名气,估计都没几个人关注,更没人知道。

“啊?有这个杂志吗?我都没听说过。”

店员同志果不其然露出了意外的神色,当然这段时间传得沸沸扬扬的军旅采风她倒是听说过,毕竟里面出了个战斗英雄。

“呃呃……我,我也不知道。”

于是本就不好意思的红玫,脸一下子红了。

“有的有的,这是今天刚出来的新杂志,姐姐帮忙找一下吧。”

淑芬顿时无语,嘴很甜的说。

“行吧,不过我都没听过的杂志,估计店里也没几本存货,建议你们还是多看看那些有名的杂志,这些杂志上的作品都没什么含金量,文学性怪糟糕的。”

店员同志好心的提醒了下。

二人头如捣蒜。

店员同志正要离开,程开颜也连忙开口:“同志,帮我也拿一本。”

“嗯?知道了。”

店员同志淡淡的点头。

而两个女学生,却是被忽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回头一看,眼神立刻变得惊讶起来。

“小程老师?好久没见到你了!”

“是啊是啊。”

二人满脸惊喜的问道。

“你们是北师大的学生吧,来买作家专号,我请你们好了。”

程开颜语气温和。

“我们自己来就好了,对了,小程老师今天的第一期里面有你的作品吗?”

二人相视一眼,虽然心动,但还是婉拒。

因为这是大名鼎鼎的小程老师,而且她们脸皮薄。

“有的有的。”

“那就好,我们正是为你的作品而来的。”

“那就多谢你们的支持了。”

不一会儿。

店员同志回来了手里搬来了一摞书,赫然是所谓的作家专号。

“三位同志,你们要的书。”

三人付钱走人。

临走前,两个女学生转身说了句:“店员同志,建议您也好好看看这本小杂志,里面可是有我们程开颜老师的作品,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程开颜老师?

那不就是北京城有名的大才子吗?

上个月好像还被刊登在解放军日报上,是南疆前线不折不扣的大英雄!

他的作品在作家专号上?

听见这话,店员同志脸色既有惊讶,更有羞愧。

要知道刚才,她还明里暗里说让他们吃点好的,这劳什子军旅采风作家专号是小杂志,根本不值得看。

结果很快就被打脸。

“居然有小程老师的作品,那是要好好看看了!”

店员同志看着三人远去的背影,思索道。

随后拿起一本,翻看起来。

第一篇《射天狼》。

不一会儿,店员同志便陷入其中。

店员:“这篇射天狼写的挺不错。”

第二篇《芳华》。

店员:“嘶!不愧是小程老师!写得太好了!”

……

……

另一边,程开颜没有跟着几个小姑娘回学校,而是坐上了公交车。

目的地是灯市口小学。

不为别的,就因为母亲徐玉秀一直都很想看《芳华》这部承载着程开颜那几年参军的生涯,以此来了解程开颜那不为她所知的过往。

而程开颜前段时间也答应了母亲,要在《芳华》第一时间刊登后,立刻买一本送给她。

坐在公交车上,程开颜看着窗外的几乎连接在一起的雨幕,心中很是宁静悠然。

下车后,程开颜没有第一时间进学校。

而是又找了几家书店,探查《军旅采风作家专号》的情况。

果然是凉的一批。

要不是程开颜问,店员估计都不知道有这么个杂志。

出了店,程开颜手上多了两三本书,都是作家专号。

塞进公文包,走进灯市口小学。

“哎!大作家来了,找你妈啊?”

作为教职工作子女,小学在这里毕业的程开颜,干了几十年的看门大爷自然认得他,一看到程开颜就立刻笑呵呵的打招呼道。

“是啊,秦大爷。”

程开颜应了声,匆匆离去。

因为下着雨。

穿过熟悉的楼梯间,教室走廊,看着坐在教室里把书捧得高高的,摇头晃脑,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们。

程开颜也是狠狠感慨了一番。

他小时候可是在母亲眼皮子底下读了六年书。

可惨了。

一溜烟来到母亲办公室。

“砰砰。”

眼前的办公室老师还不少,可能是因为下着雨没地方去,这些老师们就在办公室里嗑瓜子聊天。

毕竟是小学生,教学压力约等于没有。

“哟!徐老师,你们家大才子找妈妈来了!”

一个四十多岁,留着一头短发的中年女人听见敲门声,回头看了眼,顿时一乐,笑嘻嘻的说道。

“哈哈哈哈!”

“找妈妈来了?秦姐你这话也太损了,开颜可是大作家,下次不许这么说话了啊!”

“就是!怎么说话的!”

众人听见这话,顿时大笑不止。

她们倒不是恶意,而是调侃打趣。

办公室可无聊得很。

“且!我看着这小子长大的,原来读小学的时候,只要是被人欺负了,就跑到办公室来找玉秀,可别提多有意思了。”

秦老师乐呵呵的说。

“大作家小时候这么可爱啊!”

听见这话办公室的老师,又笑了起来。

“去去去,一群死婆姨嘴怎么这么碎。”

徐玉秀笑骂不已,众人算是消停下来了。

她连忙招手让程开颜进来,然后给他搬了个凳子在身边。

母子二人肩并肩坐在一起。

“开颜,你怎么来了?”

徐玉秀见他头发被雨水打湿了一点,便掏出手绢细心的给他轻轻擦拭着,一边好奇问道。

自从年初那次,自家孩子就没怎么到学校来了,他比较忙。

“给您送东西啊,您看!”

程开颜笑了笑,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本书来,放在桌面上。

“解放军文艺旗下,军旅采风作家专号?”

徐玉秀将手绢塞到儿子手里,低头看去,一字一顿的读道。

她惊喜道:“芳华这么快刊登了?”

“是啊,我这不是第一时间就给您买过来了吗?”

程开颜搂着母亲清瘦的肩膀,笑嘻嘻的问道。

“那我可要好好欣赏我们家开颜的大作了!”

徐玉秀听见这话,心中顿时暖洋洋的,她温柔的拍了拍程开颜的头发,神色郑重。

“嘿嘿。”

……

接下来的时间,程开颜坐在一旁给母亲处理没批改完的小学生作业。

徐玉秀则缩在工位里面,靠在座椅上,喝着泡开的热茶,悠闲的看起了书来。

“哗啦~”

翻开第一页。

印刷体下的两个大字出现在眼前:芳华

程开颜著。

“世上有多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青春,这是开颜的青春吧?

徐玉秀看着寄语上的语句,心中暗道。

她心情有些忐忑复杂,她很想看,但又有点不敢往下看。

毕竟她很清楚,这个故事是程开颜以自己在部队里的遭遇为灵感依据和蓝本而创作的。

“呼!”

徐玉秀转头看了看埋头批改作业的儿子,长长舒了口气。

不管那些年发生了什么,受了多少委屈,只要他平平安安的坐在这里就足够了。

程开颜给了徐玉秀莫大的勇气。

她低头往下看去。

故事发生在1974年,这是一个让徐玉秀刻骨铭心的时间点。

果不其然。

故事中的主人公程路,也是在这一年高三毕业,由于家境贫寒,不顾青梅竹马和母亲的反对,毅然决然参加了去往南疆驻扎的陆军部队。

在登上新兵运输火车的这天。

主角与母亲告别,还有青梅竹马告别。

临别前,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嘱咐他要在站台上等着自己。

而母亲拿着手里头剩下的几块钱去买了全聚德烤鸭,那是老北京城所有胡同巷子里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吃食。

到了全聚德,买烤鸭的店员不肯买,因为她只买半只烤鸭。

母亲好说歹说,就差跪下来祈求,说这是儿子去南疆参军前最想吃的东西,店员同志这才松口。

母亲买完后,小心翼翼包在干净的油纸里,搂在怀里,生怕冷了不好吃。

赶去火车站的路上也是左顾右盼,生怕被人抢走。

新兵入伍并不是和家人一起进火车站的,而是和新兵们集合一起进入,而家属则是提前进站等候。

或许是她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等到了火车站的时候,火车都快要出发了。

她揣着烤鸭,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人群中到处寻找儿子的身影,急得眼眶通红,眼泪直打转。

不过或许是母子之间的心灵感应。

一转头,她就看到了身材削瘦的儿子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他脸上满是汗,笑得正灿烂。

“你干什么去了啊!!!急死我了……呜呜……你知道我找不到你有多急吗?”

“呜呜…”

随后火车发车,主人公因为贪吃的那一口,错过了和母亲的对视。

……

“开颜!开颜他……”

看到这里,几乎是一瞬间,那泛黄胶卷般的记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

冲刷着徐玉秀的理智。

顿时徐玉秀眼眶通红,清秀的琼鼻微微发红酸涩无比,发出一声声细不可闻的抽噎。

程开颜几乎是下一秒,就注意到了母亲的异常。

他连忙拍着母亲的后背,无声安慰着。

“!!!”

“你这个臭小子,故意写这些事情惹哭我是吧?”

徐玉秀咬着嘴唇,豆大的泪水自明净如春水般的桃花眸子中溢出,顺着清瘦的脸颊滑落。

“才没有,我只是记录一下。”

程开颜狡辩。

徐玉秀瞪了他一眼,擦干眼泪又继续看了起来。

办公室的其他人虽然注意到两人的情况,但也没有多问,心想着大概是程开颜那小子带过来的作品把徐玉秀看哭了。

“究竟是什么书?程开颜的新作品?”

办公室的老师们不由好奇。

而徐玉秀依旧沉浸在作品之中。

她看到主角参军入伍,结识朋友,参加训练,被分配到前线被老兵欺负的时候心中愤愤不已。

在看到温文尔雅的连长保护主角,又庆幸不已。

再看到主角在部队里艰苦训练之余,也不忘记写母亲交代下来的日记本,又是一阵泪目。

“真的是个乖孩子,和开颜一样。”

随后故事到了战场上,主角上战场打仗,虽然表现不佳,但已经很不错了。

再到一场惨烈的阻击战中,连长为了救他壮烈牺牲。

而战后,主角因为在一场表演上帮忙弹钢琴,选择逃避去了文工团,为此喜欢的林穗穗怨恨于他。

在文工团,他作为英雄,却没有得到英雄的待遇,只有口头上的嘉奖。

文工团的的干部子弟因为各种看似合理的因素,对主角以及沈小萍开展了堪称漠视的欺凌。

到后来主角意识到这里和战场不一样,已经晚了。

此时他也因为昔日爱人无声的背叛而惨遭侮辱,毅然决然参加了敢死队,回到尖刀连,势必要以血肉来洗清自己冤屈。

最终死在了战场上。

而他那本带血的日记,被战友送到了昔日恋人林穗穗手中,但林穗穗在和高干子弟谈对象之后,自觉这本日记肯定不能留在手中,便随手扔在了垃圾桶里。

恰巧被沈小萍捡到。

可这本写给母亲的日记,辗转多个主人,却从未回到那个在北京城苦苦等待的母亲手中。

实在是造化弄人。

看完整部小说。

“呜呜……开颜。”

徐玉秀已然靠在程开颜肩头,哭成了泪人。

因为她觉得故事中的程路,其实就是自己的孩子程开颜。

“妈您冷静点,我还在这儿呢!”

程开颜连忙安慰起来。

乖乖,早知道哭成这样,就不给她看了。

过了好一会儿,徐玉秀平静下来。

红着眼看向程开颜,伸出手问道:

“你写的日记呢?快给妈看看!”

“什么日记?我怎么可能写日记呢!”

程开颜嘴硬,不承认。

“呵呵。”

徐玉秀白了他一眼,决定等下回家自己找。

(本章完)

第289章 朱苏进心服口服

福城。

清晨上午,阴云低垂。

呼啸的冷空气在军区肆虐。

宿舍楼下,昏暗的天色中亮着一盏路灯。

“噔噔噔!”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从漆黑的小铁门中传出。

一米七左右,披着一件军大衣的削瘦年轻人,手中抱着搪瓷碗从宿舍小跑出来。

“苏进!等等我啊,我跟你一起。”

身后一个同样披着军大衣,顶着个鸡窝头的中年男人在身后大喊。

“你搞快点行不行,等你半天了。”

青年男人回头,露出一张带着眼镜的脸。

赫然是朱苏进,他从南疆回福城已经快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里,他一直都关注着与军旅采风,征文大赛相关的消息。

前不久程开颜的事迹刊登在《解放军报》上,整个军区都知道了这件事。

他身边的朋友同事,听说程开颜是他采风期间同一个小队的队友后,还特意来找朱苏进,询问一些有关这位战斗英雄的具体情况。

虽然表面上耐心的解答,但朱苏进在看到他们情不自禁表现出钦佩敬仰等各种情绪,心里就一阵复杂。

要是当初自己也跟着去运输物资立下功劳,那现在被众人敬仰的就是自己,恐怕就连宁秋月组长也会对自己高看一眼。

好在没过多久,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被军区的邮递员带回来。

那就是朱苏进寄给军旅采风征文大赛编辑组的作品,有了回信。

信件是刘白玉老师和徐怀中老师写的。

信中提到《射天狼》已经通过审核,稿费标准为千字六块,不日就将刊登在《军旅采风作家专号》上。

说不定还有机会获奖。

根据主任的分析,起码一个三等奖是没问题的。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整个办公室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虽然不是刊登在《解放军文艺》上,但也是它的子刊。

而且这个子刊,还是由多家重量级单位合办。

其中就有总政,中作协,解放军文艺等。

而朱苏进等人所在的单位,其实是福城军区政治部下面的创作办公室。

宽泛来讲,归总政管辖。

一时间。

整个办公室里上到主任,下到扫地的大娘,无一不对他另眼相待,青睐有加。

“况且我的作品居然还是刊登在第一期上,这不就是说明我的作品要比许多作家都优秀吗?”

想到这里,朱苏进脸上不禁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这下恐怕就连程开颜都不如自己了吧?

提到程开颜,其实朱苏进挺敬佩这个年轻人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

但更多的是从心底将他视作对手、强敌。

这也是他在临走前还特意去找程开颜和他告别,立下了战书的原因。

他打算在这次的军旅采风征文大赛上,与程开颜一较高下,看看谁才是真正的才子。

“呵呵,就是不知道第一期上,有没有他的作品。”

朱苏进心中暗暗思量着。

“来了来了。”

此时中年男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瞥见朱苏进满脸沉思。

就有些好奇的问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该不会是在想秀英同志吧?你小子可算是有艳福了!”

“去去去!瞎说什么呢?我跟秀英同志什么关系都没有。”

朱苏进不耐烦的摆摆手。

胡秀英其实是他们办公室公认最漂亮的女同志,最近因为他的出众表现和主任的欣赏,频频主动找机会和他聊天。

昨天还说邀请他到外面吃饭。

只不过朱苏进以要回去写稿子就拒绝了,因为他的心是属于宁秋月的。

胡秀英和宁秋月,根本比不了好吧?

前者只能说算是长相清秀,但后者那可是真正的美人。

“你看我信不信。”

中年男人心中一阵羡慕嫉妒恨,心想胡秀英同志这么好看的姑娘,朱苏进这小子会不喜欢?

朱苏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理会他,转身朝着食堂而去。

吃完饭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到军区书店买书。

因为今天就是十月十五,作品刊登的日子。

……

吃完早饭。

朱苏进二人在来到军区书店。

店门口位于一栋办公楼的后面,缩在一个小楼梯里。

“同志,有《军旅采风作家专号》吗?”

朱苏进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到自己的作品了,语气急切的问。

“大家听说南疆前线的战斗英雄写的作品这次也刊登在了上面,就一窝蜂的来买,就剩下几本了。”

店员指了指放在门板上的零星的几本杂志,感慨道。

“给我来一本。”

朱苏进挑了挑眉。

“行。”

朱苏进将杂志拿到手,沉甸甸一大本。

他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一页目录,映入眼帘的第一个作品就一下子让他心跳忍不住加快跳动起来。

放在最前面的作品居然是他自己写的《射天狼》。

这巨大的惊喜,让朱苏进一下子脸色红润起来。

一般而言,放在杂志第一页的作品,一般是一期里比较优秀的。

他心满意足的往下看去,出现在自己名字下面的赫然是程开颜的《芳华》。

他也刊登在第一期?

朱苏进挑了挑眉,呢喃道:“这家伙果然不可小觑,哼哼!不过说到底还是排在我下面。”

他把书合上,步伐轻快的离开。

不一会儿,到了办公室。

此时办公室里人们已经到齐,都坐在办公桌上写写画画,看书。

朱苏进刚走进办公室,人们齐刷刷的视线投来。

看的朱苏进心中一突,还以为是主任刚才发火了呢。

下一秒。

“苏进来了?”

“恭喜啊!小朱,我刚才看了你的作品,写的是真不错!”

“居然是放在杂志第一篇,厉害啊!”

“可不是嘛,好几百块钱的稿费呢!”

众人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捡好听的话说。

一时间办公室就像是活了过来。

朱苏进松了口气,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他回到座位上,淡定的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个新出的小杂志,大家伙刊登的作品不计其数,我才是要向大家学习呢!”

“嗨!你瞧瞧,小朱同志这是谦虚呢。”

有人笑着说。

这时,一个梳着短头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大眼睛的清秀姑娘羞答答的当着众人面,端着一杯茶走了过来,关心的说:“苏进同志,外面冷吧?喝杯茶暖暖身子。”

“谢谢,秀英同志。”

朱苏进连忙起身接过来,心中叹息不已。

老实说他对秀英姑娘还是有些感情的,不过都怪宁组长太漂亮了。

“没事。”

秀英姑娘连忙低下头,在办公室众人揶揄的目光下,逃也似的回去了。

办公室闹了一会儿,终于安静下来。

朱苏进也终于有时间坐下。

“哎,小朱,这上面的程开颜是不是那个解放军报上报道的那个大英雄?他的作品也刊登了呢。”

这时邻座的年轻干事,凑过来好奇的问。

“的确是他,程开颜同志是出了名的大才子,他虽然是第一次写军旅作品,想来写得应该挺不错的。”

朱苏进笑着夸道。

这次程开颜排在他身后,自然说明程开颜这次写的作品不如自己。

夸他就等于夸自己。

“也是,毕竟小朱你的作品被放在了第一篇……哦不,要叫你大作家了,大作家!”

年轻干事心中了然,恭维道。

“哪里哪里。”

朱苏进傲然挺立,很是受用。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得看看程开颜同志的作品,这可是战斗英雄的作品!”

“嗯嗯。”

朱苏进澹澹的点头,反正又不如自己,也不急着看。

于是他捧着秀英同志送过来的茶,喝了起来。

然后慢悠悠的翻动书页。

“芳华?名字起得不错,就看故事如何了。”

朱苏进看见这个书名,漫不经心的点评道。

但当他继续往下看,很快便抛开心中所有的轻视,整个人都沉浸在故事之中。

……

当他看到书上写战场上坦克压过战士的身体,舞台上女孩们欢快唱着歌曲,战士们兴奋鼓掌时。

朱苏进面色凝重,他深吸一口气。

程开颜写这个对比是什么用意?

很快他就意识到,同样是一群年纪相仿的年轻人。

一边是崇高,被践踏到泥土里的牺牲战士,一边是天真烂漫,欢快表演的文工团演员。

这两者之间的对比,实在尖锐。

程开颜太敢写了。

他继续往下看。

尖刀连参加了一场阻击战。

战场上,他们面对了数倍的敌人。

主人公程路在经历了数次战斗之后,终于有所成长。

他现在已经能毫不退缩的在战壕里握着机枪扫射,心中毫无波澜。

但因为杀红了眼,以至于没有注意到扑面而来的炸弹,一直关照他的连长下意识飞扑过来。

替他挡下致死的一击。

临死前,连长口中哽咽嘶哑声音,说救救我。

战斗结束之后,作为尖刀连幸存的战斗英雄,程路这个主人公却心中无比害怕。

选择了当一个懦夫,去了大后方文工团。

……

“这完全颠覆了英雄的形象!即便是为了塑造主人公的成长。”

朱苏进在部队看过这么多的文艺作品,从没见过有人像这样写。

虽然他在射天狼里写主人公是个既有钢铁般的意志,又有普通人的情感的英雄。

以“英雄也是普通人”的立体化塑造,突破了以往“高大全”式的刻板形象。

但相较于程开颜的做法,简直不值一提。

程开颜笔下的英雄。

比如为了救主人公而牺牲的林连长,临死前不想死怕死,因为家里还有妹妹林穗穗要照顾……

林连长的这种前后矛盾的表现,显得格外真实,格外的立体。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怕死的人。

直到将妹妹托付给程路这才闭上眼。

而主人公更是一个懦弱的少年形象,即便是经历了几场战斗后,他内心的懦弱依旧无法根除。

甚至还真的像老兵油子陈老二说的那样,逃去了文工团。

甚至后来在文工团的遭遇,也不尽如人意。

这位战斗英雄,甚至在文工团属于边缘人物。

程路需要关好几天的禁闭,还被林穗穗教训说不要觉得这里还是战场。

甚至后来,文工团众人选择沉默。

这种被刺破,被瞧不起的英雄,令人沉默深思。

朱苏进不禁心想:

在集体中,占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眼中毫无疑问是光荣的。

但在这些干部子弟眼中,甚至是……

朱苏进不得而知,也不敢去想。

他只能继续往下看。

……

深夜。

在肃清风纪,领导将程路抓获,审讯之后。

从审讯室回来的林穗穗惊魂未定,失魂落魄的躺在床上,静静靠着被子,看着头顶的天花板。

那双通红,布满血丝的眼睛,深深的刻印在脑海中。

令她难以忘怀。

“穗穗?你还在想程路那个畜生啊?他有什么好的,早在那年他刚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这王八蛋不是什么好鸟,他都当着你的面抱着沈小萍转了一整圈,这不是乱搞男女关系是什么?”

床铺对面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看起来英姿飒爽的年轻女孩蔡蕊,看着林穗穗的失魂落魄的脸,冷笑不止道。

“他……他不……”

林穗穗涨红了脸,很想说程路不是这种人。

但转眼那双红彤彤的,满是错愕的眼睛出现在心中,令她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无力的瘫软在床上。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顿时林穗穗心如乱麻,她既心痛后悔,又委屈后怕。

毕竟林穗穗对他还有感情,难免心疼。

后悔的是,她从开始到结束,都没有跟程路说过一句话,俨然一副不熟的样子,至于辩解更是没有。

她在审讯室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坐视程路受委屈被冤枉,甚至她都产生了怀疑……

委屈的是因为被程路怨恨,这件事本来就是程路引起来的,为什么要怪她。

后怕的则是,幸好程路在紧要关头选择自己扛下来,没有出卖她。

要是那些信件被查出来……

“对!信件!那些信。”

一瞬间,林穗穗像是被电击了一样,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要是自己的信件被查出来,也讨不了好,起码也是一个调离文工团。

“怎么了?穗穗?”

蔡蕊皱着眉问。

“没没什么……”

深夜,宿舍里安静无比。

下铺,一道身影抱着一摞厚重的东西下了床,钻进了厕所里。

不一会儿,纸张撕碎的声音伴随着冲水声响起。

还有女人近乎呓语的嗓音:

“别怪我,我也不想这样的……是你,是你都是你造成的。”

……

“恋人之间来往的信件作为个体欲望的载体,在集体主义环境中必须自我销毁。”

朱苏进看着眼前这一行文字,自语道。

他明白了芳华中表达的东西。

集体中的普通人,只是被驯化,被规训的存在。

就像昔日和程路相爱的林穗穗,在哥哥林连长的牺牲后,没有可倚靠的家人后,也不禁性格大变。

从原先泼辣坦然,自信大方的文工团女明星一样的女孩,也变成了一个在干部子弟的小群体中随波逐流,夹缝生存的普通人。

林穗穗为了明哲保身,不被连累,选择无视了主角程路期待的目光,

甚至在深夜,偷偷销毁了两人之间原本传达爱意和甜蜜的联络信件,将撕碎的纸张连同那份感情,一同冲进厕所脏污的下水道里。

看完整部作品。

“程开颜的这部作品,还真是……”

朱苏进心情复杂的合上书,双手撑着额头,怔怔的看着桌面出神。

不知过了多久。

办公室里热闹起来,同事们热闹的交流起来了。

“哎!你们看了程开颜老师的《芳华》吗?感觉怎么样?我觉得很不错,思想好深的感觉。”

有人好奇的问道。

“很惊艳的一部作品!青春与理想,爱情与背叛,一群年轻人在集体下的成长,写出了他们这一代年轻人的青春芳华。”

一个年轻的作家沉思片刻,点评道。

“你们没发现吗?程开颜老师说是写年轻人青春成长,但这其实是外表的一层皮,还有一层掩藏在下面的骨……”

忽然办公室主任站起身来,眼中冒着亮晶晶的光,他看向朱苏进:“小朱同志你觉得呢?”

“这部作品的确写得好,我不如他。”

朱苏进闻言,缓缓摇头。

自愧不如,这次他输得心服口服。

但问题来了,《芳华》这部作品写的是很好,但其中蕴含的某些思想,在当前环境下,未免有些尖锐了。

恐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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