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

临南市中级法院。

法庭开庭前的等候室内。

李雪珍小脸认真,长呼了一口气。

重新整理了一遍材料,确认无误以后,小脸才放松了下来。

苏白注意到李雪珍的小表情以后,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紧接着,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庭审现场。

这一次。

是一打二。

第一:打无罪辩护。

第二:则是打行政诉讼,撤销其行政处罚。

案件的难点.…

其主要在第一点,无罪辩护。

但是第二点,同样也是一个难点的地方.…

这个案子,相比于上个案子,虽然少了一方。

但是整体的难度确实不小。

一打二也不轻松啊!.

….…

很快,庭审各方律师入场。

在三方律师代理人以及当事人入场完毕以后,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一:.”

“二:.”

“三:.”

“四:.”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伴随着书记员的声音落下。

庭审现场全体起立!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走到庭审台上。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审判员:王志华,审判长:白安,审判员:萧军。

审判长白安站在审判台席位上,敲响了法槌:“全体请坐!”

咚咚咚。

伴随着法槌落下的声音。

唰唰唰。

全体成员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

审判长白安环绕一周后,咚咚咚,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庭!”

全体严肃。

咚咚咚!

审判长白安再次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始核实诉讼人和被诉讼人以及当事人身份,”

“现在请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在于对于寻衅滋事的判定问题。

在这一点上。

审判长的意见最为关键。

对于白安,苏白进行过一定的了解,对于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倾向性。

目前,他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的解释,让审判长的倾向性,偏向于他们这一方,进行判定就好了!

想清楚这一点儿以后,苏白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开口:“上诉方出庭人员身份”

与此同时。

另一边的罗大翔也在自己的法评账号中进行着直播的内容。

“这个案子,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进行过了解了!”

“大家如果是刚来的,可以去看看我发布的视频。”

“今天的话,我就主要为大家科普一下这个寻衅滋事罪,这个罪的定义内容!”

“这个罪呢。”

“是在刑法的二百九十三条,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因为其第三条强拿硬要一审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关于一审的判决书,我已经发在了上一个视频内,大家可以自由的讨论。”

评论区:“看过了,感觉非常的不合理,希望能给一个准确的说法!要不然的话,这判决简直就是跟开玩笑一样!”

“对啊!这件事情,必须要给一个准确的说法,要不然的话,也太不合理了!尼玛,判的太气人了!”

“不过.”

“等等!”

“你们老粉看这场庭审的律师,有没有觉得眼熟?”

“尼玛.这不是苏律师嘛!眼熟啊!肯定眼熟啊!咱们在罗老师直播间里面都见过好几次了!”

“哈哈哈,是吧!我觉得也是!”

罗大翔看到评论区的内容,笑着开口:“这一次咱们直播庭审的内容,也是苏律师委托的官司,同时,这个案子也非常的具有典型性。”

“大家可以继续的往下看看。”

.

….…

庭审场上。

有关的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检方律师:莫晓。

水管站律师:孟海洋。

这两位都是临南市相对来说,知名的律师。

对于这个案子,有着一定的判定能力。

更为关键的是,这个案子一审的时候,检方律师就是莫晓!

可以说,莫晓对于这个案子,对于张来冬被判寻衅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够确认对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晓在庭审上保持着冷静和沉默,安静的翻看着材料。

咚咚咚!

审判台上,审判长白安敲响了法槌,将目光落在了诉讼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本院对于张来冬一案,具有管辖权,本案由临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各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苏白:“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莫晓:“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资料:“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白安微微点头,在听到各方的回答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资料。

这个案子,他已经了解过了各方提交的证据。

检方和诉讼方双方提交的证据,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据!

是否判定张来冬有罪,还是需要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

至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行政控告。

这个再看

白安理清楚这个思路以后,咚咚咚,再次敲响了法槌。

“对于本院审理此案,各方均无异议,现确定案由。”

“本案案由:诉讼方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为张来冬做无罪辩护,同时,对于水管站对张来冬的行政处罚提起抗诉,案由是否属实?”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案由属实。”

话音落下。

咚咚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白安敲响了法槌:“确认案由属实。”

“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诉讼证据或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设,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苏白嘴角微扬,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

你嘴咋这么硬呢!

我说的诉讼申请,伱说我妄下结论,你说是法律是严谨的?

行行行!

法律严不严谨,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苏白目光落在莫晓的身上。

同样,莫晓得目光与苏白的目光进行着对碰。

两个人谁都不退让。

苏白嘴角微扬,没有说话。

在苏白和莫晓两个人陈述完毕以后。

审判长白安对于诉讼方,也就是苏白一方,提交的证据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总结。

紧接着。

将目光放在了苏白的身上。

“诉讼方,针对于检方和你方提交的证据,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

“第一,你如何证明,张来春不是强拿硬要”

“第二,你方认定的事实的依据是什么?”

“第三,你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设,私自收费的事项是否有异议?”

白安一连询问了三个问题,苏白知道这三个问题都非常的关键。

审判长既然点出来了,这三个问题,那说明在审判长的心里,这三个问题是他意向性的关键。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材料,接着微微抬头开口道:

“审判长,我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设,私自收费没有异议.…”

这个问题证据确凿,不可能有异议。

但是!

另外两个问题才是审判长询问的关键。

只是.…

这两个问题关键点的界限都很模糊.…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开口道:

“审判长,在我方提交的证据中,张来冬并没有强制的收取费用,而是大部分都采取自愿的方式,来进行收费。”

“没有检方控告中提到的多次强拿硬要.…”

“而且,检方控告我方拦截收费,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因为我方是自己出力出钱,拦截收费是为了补偿我方的损失,我方因此获利,但是在主观方面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事实依据,在客观方面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上面,对于犯罪的定义是,侵害了他人的法律权益。”

“可是我方收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并没有!”

“从另一方面来讲的话,我方是方便了他人的利益。”

“是一件好事情,不存在侵害他人法律权益的情况!”

“判定我方寻衅滋事,那是不是就说明,从法定的意义上说明了我方侵害了他人法律的权益,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破坏。”

“那我请问一下检方,我方的目的,如果是为了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那么我方为什么要建设方便他人?”

“到目前为止,张来冬所收取的费用不占据建造成本的1/3.…并且还向一些困难人员和一些有急事的人员免去了费用,在这些事情上,我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再谈主观方面。”

“在一审判决执行中,张来冬被判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

“在返还以后。”

“其中有一姓李,李某,将返还的财物再次交给了张来冬家。”

“在这一过程中,张来冬全程不在,也不存在强行索要的情况。”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原因就在于张来冬这件事情,对于附近的村民本身来说是一件好事。”

“全凭自愿,没有强制性,难道说别人自愿给的,也算是强拿硬要?!”

“这完全没有道理,不符合法律对于强拿硬要的解释!”

“以上,就是我方对于申请撤销张来冬一审判决的事实依据。”

“并且已经全部提交相应的证据,审判长可以进行查阅证实。”

说白了。

这场辩论,检方的辩诉是在于张来冬,是否是强拿硬要进行辩诉。

本来应该是质问他的,但是通过苏白的这几个问题,他反倒把问题重新抛给了检方。

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模糊性的。

谁占据主动权那么谁就拥有话语权。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显然,他占据一定的主动权。

检方辩诉输了,张来冬改判,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如果说辩诉赢了.…嗯,检方赢是不可能赢的!

莫晓在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这是直接给他扣帽子了?

并且还把问题抛给他了?

这.…

扣大帽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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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4章 反控:两个字:自愿!你不愿意,为

莫晓在面对苏白的陈述和指问的时候,心绪稍微的有了一丝的波动。

不过

很快就调整完毕。

安静的注视着审判长席位。

作为一名公诉律师,他当然也清楚这个案件和这个寻衅滋事的罪名的判定,一般是由审判长的倾向性来决定的。

介于判与不判之间。

对于对方这种扰乱他思维的方式,他需要保持警惕。

至少,不能跳进大坑里面。

审判长席位上。

白安在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随后默默的点了点头。

紧接着,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检方席位。

“现在请检方,陈述你方的观点。”

“好的审判长。”

莫晓微微点了点头,紧接着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开口道:

“根据诉讼方的表述。”

“我方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第一,诉讼方所表述的观点是,当事人张来冬没有进行强拿硬要。”

“但是!”

“收费这一观点是成立的吧..?”

“诉讼方能够拿出来实际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张来冬完全没有进行强拿硬要吗?”

“根据诉讼方的表述来看的话。”

“目前,诉讼方只能够证明张来冬在一部分人身上没有收取费用,可是收取费用这一点是真实存在的。”

“根据调查显示,按照金额来进行计算,有将近一万五千人次。”

“而诉讼方提供的证据,不过是数人,数十人的调查结果,不足以将其扩大到全部的适用范围。”

“再说。”

“根据诉讼方律师的表述,收取费用不占据建造成本的三分之一,可是那也是盈利性质,这种说法并不能成为辩护张来冬无罪的事实依据。”

“至于,诉讼方律师所表述的,法定意义上的侵害他人权益。”

“这一点,应该按照事实依据来进行判定。”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不惩治一个坏人。”

“我希望诉讼方律师能够从法律的事实依据角度去进行辩诉。”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莫晓陈述完毕以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微微笑了笑。

给我扣大帽子?

好好好,你来扣,让你扣!

扣大帽子伱也得讲清楚事实依据啊!

讲不清楚的话,该判还是得判,你就算是全扣我头上,那还是得判!

嘶.

面对莫晓的陈述,苏白长呼了一口气。

看来!

这个莫晓,作为一审时候的公诉律师,对于张来冬案研究的很是到位啊!

不过.…

你和我扯什么法律的正义.…?

莫晓的表述,其实就是表达了一个观点!

还是那一个要点问题。

凭什么认定,张来冬不是强拿硬要,能否拿出来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一个观点。

并且。

莫晓通过先前的回答。

还否认了苏白刚才的陈述问题———

没有事实依据能够准确的证明,张来冬没有强拿硬要。

关键在于“准确”这一点。

怎么说.

的确是有一点儿棘手了。

当然,莫晓同样拿不出来是强拿硬要的“准确”依据,双方的纠结点,还是在这方面!

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白安对于双方的观点和提交的事实证据进行了整理。

微微皱眉。

咚咚咚!

敲响了法槌!

“现双方对于本案中,张来冬是否是强拿硬要,展开了不一样的意见。”

“那么,对于其他方面。”

“例如说,张来冬私自收费,向一部分困难的人免费向困难的群体免费等。”

“对于这些有没有异议?”

证据确凿,谁敢有异议?

苏白:“我方没有异议。”

莫晓:“我方没有异议。”

咚咚咚!

“诉讼方与检方,针对法院提出的问题均无异议。”

“诉讼方,针对当事人张来冬私自收费这件事情,你方还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那你进行陈述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简单整理好材料,看向检方席位,缓缓开口:“我想请问检方一个问题。”

咚咚!

“检方是否同意询问?”

“同意。”

“诉讼方可以进行提问。”

“好的审判长。“

苏白嘴角微扬,开口询问:

“请问检方,张来冬私自建设一事,的确是属于非法违建,但检方认为针对张来冬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盈利,还是为了方便村民的同时收回自己的成本?”

“根据证据表明,现在是以盈利为目的。”

莫晓开口回复。

苏白继续开口:

“我想请问检方,我方当事人在做了这件事情之后,村民是不是通行方便了?”

面对苏白的提问,莫晓脸上浮现一丝的疑惑,这个问题.怎么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根据相关的调查,张来冬做的这件事情,的确给村民通行提供了便利。”

“好的,谢谢检方的配合。”

苏白询问完以后,继续陈述:

“根据检方的回答,我方当事人的确为村民的通行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从另一方面来说。”

“如果我方没有这么做,那么村民还会被收费吗?”

“村民们愿意交费的原因是什么.?”

“愿意交两元来进行通行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这2元每次是值得的,如果不值得的话,他们完全可以不走,那么自然不用交费。”

“张来冬有没有强制的说,要求他人必须要走?”

“如果有这方面的原因,我方认为,张来冬被判没有任何的问题!并且完全检方完全可以以敲诈勒索提起诉讼!”

“但是,关键点在于,张来冬并没有强制的去要求他人走,不存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在张来冬和社会大众的观点里面,它是具有一定的建设成本的。.”

“按照他的主观意愿来说.并没有强制性的去收费,也没有强制性的让他人走,全凭借自愿原则,怎么会存在强拿硬要这种情况?!”

“至于检方控告的。”

“人次能够达到15000人次,我方没有证据事实表明,这些人不是被强拿硬要的。”

“但是同时,检方同样无法提供事实证据表明,这些人是被强拿硬要的。”

“换句话说.”

“有些人可能在心里面对于收费不满,但是我方当事人张来冬并没有强制去执行,没有强制的去寻找对方收费,愿意从这里过,那么就可以从这里过,不愿意的话,不强制,可以不走。”

“那么他们付费从这里走的目的是什么?”

“既然你不愿意的话,为什么还要掏钱?”

“从这一方面不是说明了在主观上认可了张来冬的主观观点?”

“我方认为,在私自收费这件事情,张来冬没有法律意识,主观方面不存在犯罪行为,客观方面也不存在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不应以寻衅滋事罪名认定我方的行为。”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苏白陈述完毕以后,看向了审判长席位上的白安。

说白了,收费这个做法,在法定意义上的确是不合理的。

但是你不能拿寻衅滋事来定罪!

不能什么玩意儿,都往这个罪名上放。

白安听完苏白的描述以后,微微点了点头,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来说

这件事情还真的不好进行判定.

咚咚咚!

白安敲响了法槌。

“针对诉讼方和检方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全部了解,检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莫晓翻看了一下材料。

“审判长,我方没有要补充的了。”

咚咚咚!

“双方陈述完毕,都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根据双方的焦点问题,合议庭需要进一步的进行讨论。”

咚咚咚!

“现在进入休庭阶段,一个小时后继续开庭审理!”

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的离场,庭审进入休庭阶段。

.

….…

休庭阶段。

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和被诉讼方检方席位上的莫晓,稍微对视了一眼。

两人都没有说话,但在暗中默默的较劲。

一旁的李雪珍揉了揉眼睛,他盯了这么长时间的莫晓,眼睛盯的稍微有一点酸了。

“呼.….”

小呼了一口气,李雪珍扭过头询问苏白。

“苏律师.…”

“我感觉这场庭审的话.…不容易打欸.…”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

“这场庭审的确不是太容易打,不过,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审判长的倾向性还没有确定。”

“现在进入休庭阶段,具体的什么,都不是太了解。”

“等到开庭以后再说吧!”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认真的点了点头,揉了揉眼睛,继续盯.…

.

….….

与此同时,庭审场外的直播间内。

针对于这件案子,也爆发出了激烈的讨论声。

有人认为,这件事情的确该判,毕竟是非法建设。

对于这件事情,大部分人都没有否认,但是更多的人认为,这件事情应该面临的是行政处罚。

而不是.…以寻衅滋事这种刑事罪名进行判处。

总体来说,直播间内的评论声说的还挺有道理。

直播间评论区也在询问罗大翔对于这个案子的看法。

针对双方争执不断的焦点,罗大翔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嗯!”

“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这个案子一审的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因素是强拿硬要。”

“诉讼方和检方讨论的观点也在于这一点。”

“张来冬是否属于强拿硬要。”

“但是双方都没有表现出来,有足够的事实依据。”

“不过.…诉讼方在陈述的观念上面,相对于检方来说,表现的稍微好一些。”

“这个案子,我也不能够判断到底是怎么判决,具体的情况可能还需要等到开庭以后,根据审判长的意见来进行判定。”

罗大翔继续笑着开口:“再看吧,等到休庭结束之后,大概率就会对于是否以寻衅滋事来判决张来冬有一个结果了!”

.

….…

合议庭,商讨室内。

合议庭三人成员王志华,白安,萧军坐在沙发上商讨着对这个案件的判定。

“说说吧,你们两个有什么样的看法都可以说一下。”

“这个案子的确是有点复杂,双方都拿不出来足够的证据,在倾向性方面,我是有一点小偏向的,不过还是需要听听你们两个的意见。”

白安目光扫过两人。

两人沉默了几秒,随后,王志华开口道:

“对于这个案子.…我看到过一审的判决书,在看到一审判决书的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但是吧.….”

“关键在于这个诉讼方的律师,苏白。”

“他所陈述的辩护意见,没有太大的问题,且针对于强拿硬要,这个解释也非常的合理。”

“在主观方面的话.…我是偏向于诉讼方苏白的这个辩护意见的。”

“毕竟.…论道理来讲,检方也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控告。”

“既然检方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控告的话,诉讼方又有很强烈的辩护意见。”

“那么这个案件就不可能按照一审诉讼判决来判定寻衅滋事。”

“嗯!”

听完王志华的话以后,白安点了点头。

后又看向萧军:“你的意见呢,可以说说。”

萧军和王志华的意见有些不一样。

萧军开口:“我倒是更偏向于检方一方。”

“不是说偏向于检方一方吧,只能说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我觉得检方提出来的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拿钱出来这件事情的确没有问题。”

“但是根据诉讼方来说的,不是自愿完全可以走,这个.…”

“同样有一定的道理。”

“剩下的我就不多说了,还是看审判长你的想法吧。”

两名审判员都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听完各自的陈述以后,白安微微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对于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张来冬强拿硬要,这一点你们两个都没有意见吧?”

“没有意见。”

两人同时开口。

听到两人的话,白安笑着点头:“既然没有意见的话,那么就等开庭再看吧。”

“听完他们的陈述内容以后,再来判定这个案子。”

“行.…”

“可以.…”

对于白安的决定,两个人都没有太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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