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喜欢春天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 (求

每个女孩子都幻想有一个浪漫甜蜜的爱情,陈德蓉也不例外。

她是喜欢曹健,希望这个帅气的男生能追求自己,然后甜蜜恋爱,最后在一起。

只是没想到,就是因为拍了杂志,然后吃了顿饭,喝了顿酒,玩了半宿的扑克,结果,不但初吻没了,连清白的身子也没了。

还好曹健的温柔,让她已经彻底喜欢上这个男人。

毕竟通往女人心灵窗户的最快途径是那啥.

靠在准男朋友怀里,她问出自己心里最关心的问题。

曹健如愿以偿,但他要的不是一夜情,想了想,笑道:“你们大小双儿,我们一起相亲相爱,不好吗?”

“你坏蛋!”

陈德蓉眼泪又掉了下来。

这也太无耻了,还三个人相亲相爱.

自己怎么能喜欢上了这样的男人?

“蓉儿,我是男人,正常的男人,今晚我是有点冲动,可真的喜欢你们,你要怪,就打我,只要你开心,哪怕打死我,我都毫无怨言”

曹健化身金镛笔下第一海王段正淳:“可我对你是真心喜欢。”

“你我.”

陈德蓉怎么可能打死这个男人,她舍不得。

曹健继续道:“我和你,还和她,都已经这样了,抛弃谁都不对,你说我怎么办?”

“.”

这个皮球又踢回来,陈德蓉也觉得好难。

谁让现在都已经这样了。

只要他是真心的,就这样吧。

酒真不是好东西.

妈妈之前说过这话,可惜我没听她的话。

最后,她只能把头贴在曹健身上:“那你一定要对我好。”

“我发誓”

“你这也真的有点像段正淳。”

“错!我不是,段正淳是长期招女朋友,不招长期女朋友,我就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

“只要女朋友愿意,我是不会抛弃任何一个。”

“无耻!”

陈德蓉对这一番言论再说的无语,只能“恶狠狠”的在曹健胸口咬了一口。

不过,她想起曹健之前说的事情,有机会一定要把男朋友介绍给琼遥,到时候就可以单独在台省陪自己了。

第二日一早,阳光透过窗帘,照在床上。

袁洁滢睡着的最早,也第一个醒来。

当她看到身边的曹健,拥着陈德蓉,而女孩也一脸幸福的枕在曹健肩膀上,主要都好像都穿衣服,顿时明白了什么。

“他们竟然也”

虽然袁洁滢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可事情真的出现,她还是一阵难受。

尤其是,两人抱的那么紧。

不过也难怪,人家陈德蓉年轻,又漂亮,身材又好

他会不会抛弃我?

想起昨天拍照时,摄影师的建议,袁洁滢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他默默起床,穿好衣服,洗漱之后,开始为曹健准备早餐

曹健这一晚,睡得太香了。

美女在怀,还是那种软软肉肉的,白白嫩嫩的十八岁女孩,这种感觉不要太好。

还好《鹿鼎记》已经杀青,早上不用再去剧组。

这一觉一直睡到十点多,才醒过来,转过头,发现另一个双儿已经不见了。

“生气了?”

正诧异,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这才放心。

原来是做饭去了,只要帮自己做饭,那就没事。

他在陈德蓉那俏丽且毫无瑕疵的脸蛋上,吻了一下,轻声道:“小懒虫,起来吃饭。”

“嗯~~我还想睡一会。”

睡梦中的陈德蓉,说的是软萌的台省腔,而不是刚学的粤语,非常好听。

昨晚只觉得这个女孩皮肤光滑,此时天亮,发现真是肌肤如雪,白里透红,加上嘴角弯着笑意,果然是最美琼遥女郎。

“那我先起来了。”

曹健不舍的放开女孩,穿上裤头,走出卧室。

袁洁滢已经做好了早饭,正在沙发上发呆。

曹建走过去,轻轻抱住她:“生气了?”

“吃醋。”

“我的错,你要不高兴,可以打我几下,不过我想你可能舍不得”

曹健嬉皮笑脸,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放心,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我也会好好疼爱你。”

“别忘了你这话。”

“绝对不会,我发誓!”

曹健举起手发了,发了个鬼都不信的誓言,然后道:“陪我去洗澡。”

“我洗过了。”

“走吧,帮我搓背。”

曹健不由分说,拉起袁洁滢去洗澡。

昨晚没仔细观察她的身材,现在正好看一看。

“你会不会嫌弃我太瘦了?”

“你又不是猪猪,要那么胖干嘛?不过再胖一点,我抱起来更舒服。”

曹健一边给袁洁滢冲洗后背,一边道:“不过,你皮肤很好,以后多吃点。”

“嗯,我听你的。”

袁洁滢稍稍放心,虽然多了一个竞争对手,不过将来的事情,谁又能知道。

陈德蓉应该迟早要回台岛的,到那时,两人相隔万里,台岛那边有人再追求她,也许就分手了。

想到这里,她慢慢开心起来。

洗完澡,陈德蓉已经起床,三个一照面,明显气氛有些尴尬。

昨晚这个男人说什么都不干,结果全干了。

大骗子。

但她们除了尴尬,似乎又心甘情愿。

曹健喝一口皮蛋瘦肉粥,味道还真不错,笑道:“没想到你还是有两下子。”

袁洁滢白了他一眼:“哪像你,光知道吃。”

“谁让你们好吃。”

曹健来了这么一句,让两人脸一红。

他“嘿嘿”一笑,继续道:“这个房子有点老,不如我帮你们换一间大的,你们两个可以住在一起。”

“住一起?”

两女马上就明白曹健的坏心思。

不过,换一个大房子,似乎也不错,毕竟这里住的人太杂了。

曹健怎么说也是大明星,被人看到也不好。

陈德蓉来香港,本来就是租的地方,既然有个大房子住,似乎也不错。

吃完饭,已经中午,曹健下午还要去拍戏。

陈德蓉其实也有片约,就是刘德化拍一部叫《赌城大亨II》的电影,不过在里面,只是一个很小的配角。

袁洁滢自从签约TVB,也拿到一部叫《风之刀》的剧,搭档除了郭富成,还有蔡少汾以及梁晓冰。

不过片酬不高,以TVB的小气,只有五万港币。

袁洁滢也只是为了刷个脸熟。

几个人刚要下楼,曹健忽然道:“蓉儿,你今天不良于行,不如给剧组请个假,去找个房产中介给咱们看看房子。”

“蓉儿?”

袁洁滢撇撇嘴,酸溜溜的重复了一下这两字。

昨天还说自己是韦小宝,现在想变郭靖了?

“好吧。”

听到男朋友这样体贴,陈德蓉却幸福的点点头。

曹健让一个保镖陪着,临走时还补充了一句:“找个大点的房子,我喜欢大的。”

春天,万物复苏.

我喜欢春天。

曹健春风得意,当天的拍摄,都超常发挥。

收工之后,他又给周惠敏说了一声,说事情没办完,然后去找陈德蓉她们。

不是曹老板喜新厌旧,而是他已经和周惠敏在一起有一阵子了,自然不能让两个刚交的女朋友,独守空房吧。

回到袁洁滢家里,两个女孩正在做饭。

一个做的是台省饭,一个做的粤菜,虽然卖相一般,口味还行。

饭桌上,陈德蓉先说出自己辛苦成果:“曹健哥哥,我今天去看一套房子,有一百多坪,环境很好,就是价格有点贵。”

“曹健哥哥.”

袁洁滢再次偷偷撇撇嘴,羡慕会撒娇就是好。

“一百多平,有点小。”

曹健不知道台省房子是用“坪”计算,以为只有一百多平方米,虽然住三个足够,可这样的房子,太委屈两人了。

“一百多坪还小?按照香港的算法,将近三千呎了。”

“我明白了。”

曹健才知道自己误会了,笑道:“你喜欢,有空和洁滢一起去看看,没问题就买下来。”

袁洁滢道:“你不看吗?”

这可是将近三千呎,如果地段和环境都不错,起码要两百万港币。

就这么放心自己?

“我放心你们,再说送你们的,决定权在你们。”

曹健说完,笑道:“你们是我的女朋友嘛。”

“我们.”

听到这个词,两人脸一红,觉得这个男人,太“坏”了。

“嘿嘿.”

曹健心里偷偷一乐,看来,潜移默化的让两人接受对方,肯定可以实现两个双儿一起飞

(本章完)

第125章 来者不善

这一晚,两个双儿,在曹健的无耻要求下,三人还是像昨晚那样,睡在一张床上。

虽然她们刚开始还不好意思,但后来,也就慢慢放开了。

觉得这样,好像也还挺有趣。

反正,已经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曹健本来还想来一个“我来的不是时候”,“你来的正是时候”,结果都没能如愿。

隔日,曹健睡得正香,被大哥大的声音吵醒。

“梅姐,早啊。”

“阿健,早上有空吗?”

“早上有空,下午要去拍《大时代》。”

“中午一起吃饭。”

“好啊。”

曹健虽然不知道什么事,还是答应下来。

起来后,他将两个女孩送到剧组,自己去了一趟宝丽金,录制了一首歌,然后打电话给梅燕芳。

问清吃饭的地方,开车过去,进门口,发现包厢竟然全是大佬。

成龍、许官文、周润法、曾智伟、张漫玉等等香港著名的艺人围满了整整一桌。

曹健进来,虽然他已经是四大天王之一,可在一众大佬面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在场之人也看了一眼曹健,不知道这个人来做什么。

梅艳芳起身道:“介绍一下,其实提议搞演艺人协会的人,就是曹健,大家应该都认识他。”

“哦?”

成龍、曾智伟等人也是八面玲珑,当即客气的道:“原来是这样,果然年轻有想法,快来坐。”

“几位前辈好,我是曹健。”

曹健客气的对众人双手合十,点了点头,这才坐到梅燕芳身边。

这个大姐大提携曹健,在香港娱乐圈已经不是秘密。

梅燕芳叫曹健来,确实是想让他多接触一下大佬。

娱乐圈是个圈子,在大佬圈子混,这小伙将来也能成为大佬。

曹健坐下来后,这些人继续之前讨论的事情,果然和香港演艺人协会有关。

他们商量的议题,是成立临时筹备委员,由谁来担任召集人,由谁担任会长,副会长。

有人提议梅燕芳,毕竟艺人协会的想法,是梅燕芳倡导的。

也有人提议成龍,大哥在圈里,是著名的热心肠。

本来,曹健只是凑个热闹,听着就行了。

不过他听到这两个人选,竟然开口道:“我觉得,第一任会长,由许官文前辈担任,更合适。”

这个提议立即让众人先一怔。

随即不少人后悔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一点,让这个小子抢先了?

许官文是娱乐圈的前辈兼大佬,他当会长,才能镇住其他人,肯定真比其他人要合适。

不过,在座的也有人早就想到,只是没说。

这个人就是梅燕芳。

“这个小家伙,还真聪明。”

她本来还想提醒曹健,一会让许官文当会长的提议说出来,好给大佬留下好印象。

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提醒,他竟已经醒前就说了,看来这个小家伙,比自己想的还要聪明。

果然,曹健的话,让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许官文,不由多看了这个新人一眼,觉得这个年轻人挺不错。

其他人也注意到许官文的眼神,马上道:“对,对官文哥当第一任会长,肯定能众望所归。”

“没错,我也支持官文哥.”

“曹生的提议,真的太好了。”

除了赞成许官文出任会长,还有人夸奖曹健这个意见提的好。

当然是看在梅燕芳的面子上。

曹健说完,只是腼腆的笑了笑,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几个人商议完,成龍和梅燕芳负责艺人协会的召集人,副会长除了他们两个,还有曾智伟和周润法。

当然,曹健也成为这个协会的成员之一。

“这小伙不错,以后多照顾照顾。”

开完会,许官文起身对梅燕芳叮嘱一句,随即离开。

虽然只是一句客气话,但大家都知道,曹健这个年轻人,以后不是随便就能动的。

出了门,梅燕芳笑道:“你不是要投资电影吗?现在就可以放心投资了。”

“那我有空,就准备写几个剧本,到时候给你看看。”

曹健明白,梅燕芳找自己来,原来还有这个目的。

“好。”

梅燕芳点点头,刚要上车,又回头道:“这几天不忙的话,聚一聚,喝一点。”

“随叫随到。”

曹健其实酒量不错,也喜欢热闹,这种聚会当然感兴趣。

《大时代》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杀青,眼看时间就要进入五月。

收购《YES!》后第一册杂志,成功出炉。

封面女郎,正是清纯又性感的陈德蓉。

照片中的女孩,坐在一个石头上,两条雪白的胳膊正清洗秀发。

山泉水从身边洒下来,将她身上衣服全是打湿,好身材似露非露,加上如雪的肌肤和靓丽的容貌,不但诱人,还有极强的反差感。

曹健虽然将杂志的售价,从十港币,调整到十二港币,但上市后,男人的目光立即就被陈德蓉吸引。

第一天的销量,就超过三万,比倪振时代任何一期都高。

“亲爱的,一会去医院看望倪振吧。”

“今天就去?”

周惠敏原本是答应去看倪振的,可当她发现曹健将一本《YES!》杂志装进包里,便知道男朋友想干嘛。

“今天刚好,再过几天,他的腿就好了,还看什么?”

曹健已经听人说,倪振虽然受伤很重,四个月过去,已经下地拄着拐走路,现在不去,可能就来不及了。

“好吧。”

周惠敏一想也对,便道:“不过,我和他本身没什么,他都要走了,别刺激他了。”

“我知道。”

曹健嘴上答应,心里却在冷笑。

不刺激他,岂不是没意思?

玛丽医院,倪振的单人病房虽然很豪华,还放着鲜花,可空气中隐隐中,有点尿骚味。

这是因为,这间病房的主人,经常漏尿。

这也成为护士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一个男人正拄着拐杖,站在窗口,看着楼下来来往往靓丽的小护士,心在滴血。

在这里住了四个月,腿是快好了,可男人最宝贵的地方,却永远失去了。

他现在有些怀念当年的时光,可以随意泡妞。

要是平常在这里住院,绝对能泡好几个漂亮的女护士,可现在只能看。

因为泡了也没卵用。

这些日子,每每想起这些事,他就心里难受。

虽然《YES!》已经卖掉,卖给了一个不认识的经理人,也拿到了几百万港币,可他不知道,要这些钱,有何用?

正伤感,忽然医院走廊一阵骚动。

很快,两个人推门进来,把一个果篮放在桌子上。

来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张英俊的脸庞,笑道:“倪生,我们来看你了。”

“曹健?怎么是你?”

倪振回过头,第一次没将注意力放在以前追求过的周惠敏身上,而是目光怪异的盯着那个笑吟吟的青年。

自己和曹健不但没交情,还是仇人。

来者不善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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