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铁马冰河入梦来

宫望抬起头,

看了眼郑侯爷,

再将目光落在郑侯爷掌心上被剥好的花生。

来,吃花生;

言外之意,

我给你的,你才能吃;我没给你的,你不能偷吃。

如果此时郑侯爷人在奉新城,等着自己孤身去侯府见他,宫望心里,还不会这般剧烈地震动;

但正如眼前这一幕,

近乎是眼前连“红妆”都被吹去的胖花生,只剩下白白嫩嫩的呈现。

这就是他,宫望,现在的模样。

本来,反抗就是不可能反抗的,只有老实地将脑袋缩下去才能继续将日子过下去。

燕人击败了成国叛逆,击败了野人,又刚刚烧掉了楚国郢都;

甭管燕地现在是否民不聊生,但至少,大燕的铁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无双战力。

他宫望从未想过在此时举旗,为晋人振臂一呼做什么。

并不是说,他宫望已经铁了心且会发誓一辈子忠诚于大燕、忠于姬家,这显然不现实;

因为就连平西侯爷自己,都做不到这一点。

但你说要搞点事情,总得来点风向吧,来点外部环境变化吧?

现在造反,就是自取灭亡,嫌这日子不够舒坦,想全家全族去断头台上聚聚?

之前宫望心里还是有些底气的,当将军的底气,不是来自朝堂的支持,也不是什么民望,因为经历过战场杀伐的洗礼,他们更清楚,麾下兵马的强弱多寡才是自己真正的立身根基。

只是,

在自己这个总兵就在帅帐里时,

平西侯爷让其毫无察觉地,

就坐在了这里。

看地上的花生壳,显然吃了好一会儿,也坐了好一会儿了。

没有厉声呵斥,

没有大发雷霆,

没有权谋相挟;

雷霆之怒,谁都会,民间巷口妇人也懂得吵架时谁嗓门大点更有气势的道理;

但雨露之泽,三三两两,点点滴滴,却可胜却雷霆无数;

可惜,

世间会用能用有资格用者,寥寥。

自己最大的依仗,被对方踩在了脚下。

宫望张嘴,

不是要说话,

而是等着接花生,

等着,

被投喂。

郑侯爷低头,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最终,

郑侯爷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宫望肩膀,向上一提,

道:

“起来。”

宫望不敢违背,马上起身。

“接住。”

宫望忙摊开双手,接过郑侯爷掌心翻倒的花生。

文官和武将,其实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做久了,做长了,也就容易做烂了,慢慢的,也就成了官僚。

官僚的脸,比那擦桌子的抹布还要耐用,洗一洗,变白了,但长时间不洗,黑不溜秋地搁那儿,你要是不嫌恶心,也不是不能继续使;偏偏有人还热衷于此,称之为厚黑学。

但奈何郑侯爷不能用在颖都城对付那些官老爷的法子来对付自己手下的将军,

因为,

他还指望着他们以后为自己打仗呢。

真给他弄得颜面扫地,这将军,也就废了,底下人,不可能再服你;

既然没打算做那最绝的事儿,就没必要去过犹不及,抓问题,就抓主要矛盾。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宫望的姿态,还是摆得很正的。

“花生,不抵饿啊。”郑侯爷说道。

“侯爷,帅帐里有饭食,若侯爷不嫌弃………”

“走着,还等什么。”

郑侯爷自椅子上站起身,径直向帅帐走去。

与此同时,一道白衣身影跟在郑侯爷身后,是剑圣。

宫望是不敢冒刺的,也不会去铤而走险;

但奈何郑侯爷对自己的安全,向来喜欢做到万无一失。

入了帅帐,

郑侯爷自然在帅座上坐了下来。

桌上,碗筷都在,是宫望用过的。旁边还有一副,是先前亲卫准备着让宫璘一起用的。

郑侯爷拿起碗筷,宫望和宫璘父子走进来时,郑侯爷已经开动了。

帅帐内,只有四人;

其余人,都在外头。

进帐后的宫望很懂事地重新跪下来,

先前在帐外,他清楚,侯爷是给自己留了面子的。

别看自己跪了,别看自己趴下了,有时候,肯训你,肯骂你,肯让你丢丢脸,这其实也是一种爱护,当然,火候不能太大,否则自己就被烧死了。

以平西侯爷如今的地位,踹自己几脚,对着自己劈头盖脸的骂,只要不是往作践的方向去搞,下面人就不会觉得自己多委屈。

宫璘见自家老爹又跪了,自己只能跟着一起跪下来。

郑侯爷扭头看向身边的剑圣,道:

“你吃么?”

剑圣摇摇头,拿出一个杠头,自己慢慢地吃着。

“客气了?”郑侯爷笑道。

剑圣道:“菜不够。”

下面的宫望闻言,马上抬头道:

“末将这就让人去准备……”

“不必了。”

郑侯爷放下筷子,找了找四周,最后在宫望帅桌后放置的一条狼皮毯子上擦了擦手,

同时道:

“这菜,真的不好吃,油水儿佐料放得太少了,没滋没味儿的。”

宫望马上道:

“侯爷说的是,末将这里的军中厨子,怎么能和侯爷您府上的后厨师傅相比。”

郑侯爷却笑道:

“不是这个道理,其实做菜吧,想做得决定好吃,很难,很不容易,需要功夫;但想做得不那么难吃,倒也简单;

各种大料加足了,油水管够,就算是把一只靴子丢进去煮了,也能叫一声好味地道。

宫望啊,

你很让本侯欣慰啊,

你是个好将军。”

“侯爷,末将不敢当。”

“不,你当得起,你看啊,颖都那里每一季都会给你额外地送来钱粮,这是多大的一笔油水啊,可你却不用在自己享受上,连饭菜都吃得这般寡淡,想来必然是用在了士卒身上。

这,

不是好将军又是什么?”

“噗通!”

宫望额头重重地砸在帅帐地面,冷汗直流。

侯爷不是皇帝,

但在晋东,

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土皇帝!

前者,有镇北侯府近乎将北封郡当作了自家封地,收蛮族部落为鹰犬于身侧;

再有靖南王爷拒不接旨,俩红袍大太监染血石狮,还曾一脚踹翻战败的大皇子,大皇子还得重新跪回来继续认错。

所以,侯府之下,不是当初郑凡和许文祖在南望城时那般,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却都从属于朝廷序列;

侯府有自己的衙门,自己的运转体系,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势力范围。

“唉。”

郑侯爷叹了口气,

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

道;

“宫望啊。”

“末……罪将在。”

“是不是因为本侯将你摆在这里,没把雪海关或者镇南关其中一个给你,所以你心里头,有怨气啊。”

“末将不敢,末将不敢呐。”

“那你瞧瞧,你自己都做了什么事儿,不是本侯心眼儿小,容不得自己手下人靠自己本事自己人情去摸摸油水儿;

但你自个儿,就不能擦擦眼睛看看,那是谁送来的钱粮,那是谁在卖给你人情?

对,

那是你们晋人的王府,

那是你们昔日晋人大成国的皇嗣,

但你宫望给本侯抬起头看看,

当今这里,

到底是谁家的天下!

你怎么就这么蠢?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人家王府凭什么冒着这么大的干系要巴结你?

你就不动动你的脑子想想,

到底怎么样的日子,才能让那成亲王府一直传承下去,是安生日子,是本分日子!

但现在王府既然敢把手伸向你,这是要过本分日子的样子么!

而王府,如果不本分了,它会怎么做,它,还能怎么做?

到时候,

他成年的司徒宇振臂一呼,号召晋地有志之士反抗起来,驱逐燕虏,还我河山。

你,

宫望,

是不是还要顺势起兵,

来砍本侯的脑袋啊!”

“末将死罪,末将死罪!”

宫望身子在颤抖,这不是装的,他是沙场宿将不假,但前面坐着的正在训斥自己的那位,论军功资历,比自己要高得多得多。

最重要的是,他听出了侯爷话语里升腾而起的杀意。

郑侯爷站起身,从帅桌后走出,缓缓道:

“你知道这事儿,是谁告诉本侯的么?是颖都新任太守许文祖。

颖都这阵子发生的事儿,

你听到风声了吧?

咱也不说什么虚的,就是朝廷觉得,颖都的一些晋人权贵啊,日子过得太舒坦,狂得有些没边儿了,得让人下来,给它修剪修剪,让晋人知道,现在的晋地,到底是谁家说了算。

你可知,

许文祖将你的事告诉本侯时,

他是什么意思么?”

宫望不敢回答。

“许太守的意思,很简单,晋人出身,勾结王府,这王府嘛,现在动起来,有点麻烦,毕竟人家孤儿寡母的,传出去,不好听。

但斩斩王府的爪子,这是应该的吧?

宫爪子,

你说呢?”

“末将真的没有反意,末将一直尽忠于侯爷,末将只是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

宫璘也求情道:

“侯爷,我爹只是………”

郑侯爷抬起手,示意父子俩住嘴,父子俩马上噤声。

“在本侯眼里,其实没什么燕晋之分,本侯的想法很简单,大家一起扛过刀,一起冲过杀,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了,以后,自然是再努努劲儿,将日子给过得更好一些。

封妻荫子,封侯拜王,

真不是不可能的,也绝不是遥遥无期的。

侯府现在地盘是大,但也就那三座关城算是有些人气。

咱得开荒,咱得开矿,咱得练兵,咱得锻甲,

本侯是个闲散的人么?

本侯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么?

但本侯现在在等,等兵马齐备,粮草充足;

那之后,

雪原野人再恭顺,楚人再隐忍,咱想打仗,难不成还能找不到借口?

军功,军爵,

等着呢,

会缺么?

所以本侯就想不明白了,

你的脑子里进了望江的江水了么,怎么会犯这种糊涂!”

“末将有罪,末将辜负了侯爷的期望和苦心,末将有罪!”

“起来吧。”

“喏!”

宫望站起身。

郑凡往下走,来到宫望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路,可不能再走错了,我挺喜欢宫璘这孩子的。”

“末将明白,末将明白。”

“我身边,一直有个矮个子野人,他帮我料理了很多雪原上的事,嗯,现在也独自掌管一镇兵马,拱卫奉新城。”

“是,末将知道,他是………”

“他是野人王。”郑凡很平静地说道。

宫望的眼睛当即睁大。

一边见自己老爹站起来,帅帐内氛围有所缓和,所以也缓缓站起身的宫璘直接膝盖一颤,又跪了下去。

“我说我不在乎燕晋之分,这是真的,你看,我连野人,只要对我忠诚能为我所用,我也可以不在乎出身。

雪原、楚国,咱都打过了,也都打赢了,以后,还是有仗打的。

本侯别的本事没有,

但带着大家继续吃香的喝辣的,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你是晋人,

又怎么了?

和那位比起来,咱们都是夏人,咱们自己,才是一家人。

本侯的耐性不好,

本来急着回府,出来久了,想家了,结果还得到你这儿来遛一圈儿。

下次,

本侯可就懒得跑了。”

“请侯爷放心,末将明白了。”

郑侯爷点点头,

“哦,对了,你那个义子,我带走。”

“不用的侯爷,末将不会……”

“人家卖了你,表现出了对本侯的忠诚,本侯怎么可能亏待他,你也别怪人家,他其实也是为了救你。

他带本侯进来,比本侯自己领兵马进来,要好得多。”

“是,末将明白,末将全军上下,只会为侯爷令马首是瞻,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宫望,记住你刚说的这些话,以后如果有一天,本侯的命令下来了,而又需要你去做权衡时,希望你,不要糊涂。”

说着,

郑侯爷伸手摸了摸跪在地上的宫璘的脑袋,

“还记得你先前进帅帐时对本侯说的话么?”

“记得,侯爷,我说过,如果我爹执迷不悟,我会亲手……”

郑凡打断了他,

道;

“你爹不会的,你爹小事上会犯一些糊涂,但大事上,你爹一直很清醒。

行了,

本侯回去了,你也别送了。

哦,

对了,

自己领二十记鞭子,不抽你一顿,本侯心里总觉得不爽利。”

“谢侯爷!”

郑凡出了军营,外围,是亲卫以及护送的骑兵;

内圈,只有骑着貔貅的郑凡和骑着马的剑圣。

野人王他们早一步回去了,敲打一顿宫望,用不着别人帮忙,要是连这点事儿都摆不定,那自己这几年的腥风血雨,就白经历了。

“你知道先前在军寨里,我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我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么?”

“想的是什么?”郑凡问道。

“你有没有觉得,你越来越像田无镜了,就坐在椅子上剥花生的样子。”

说着,

剑圣又摇摇头,自己修改自己的话:

“不对,田无镜不会像你这般,你其实明显更会,更会……”

可惜了,

剑圣不知道“装逼”这个词。

“以前,我觉得自己是在模仿老田,在学老田,但慢慢的,我发现,不是了。

这就像是大燕的军功侯,不是因为一个侯爷爵位,人家就敬畏你,你就可以超然;

而是因为你提前积攒了这么多的军功,积攒了实力,自然而然地,就坐上了这个位置,人家,其实老早就开始敬畏你了。

我呢,

和老田有些地方很像,

老田是不在乎很多事情,而我,是懒得去做很多事情。

不过,

有一点是不一样的,

我不会是另一个老田,

到死都不会。

老虞啊……”

“嗯,你说。”

“我心里一直很感激,能再睁眼一遭,重新看看这太阳,哪怕,它有些不一样,但我依旧很感激。

越是感激,越是珍惜,

就越是受不得委屈。

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我想好好逛逛。”

“你继续说。”

“嗯?”

“我感觉又快有顿悟了。”

“呵呵。”

郑凡回过头,看向身后,在那里不远处,就是已经有解冻趋势的望江。

“快开春了。”

“是啊。”剑圣点点头,“又是一个轮回,又是一个四季,日子,是真的不经过。现在是将开春,但我仿佛已经能够预想到,下一次入冬时,我会感慨:呵,这都又要过年了。”

“哈哈哈哈。”

郑凡大笑起来。

伸手,

指向西方,

胯下貔貅似乎感应到了来自主人的情绪波动,开始不安分地刨动着蹄子。

“老虞,我也有一个预感。”

“哦?”

“下一次,当我向西过这望江时,一切的一切,都将是截然不同的模样。

这晋东,

这三晋之地,

这大燕,

甚至是整个天下,

都将翻起新的一页。”

说着,

郑凡闭上眼,

道:

“我昨晚做了个梦,你猜我梦到什么。”

“学堂里有你作的一首诗,铁马冰河入梦来?”

郑凡摇摇头。

剑圣又猜道:

“率军,接管了颖都?”

郑凡再摇头。

“呵呵,率军,接管了燕京城?”

郑凡开口道:

“梦到我仨媳妇儿,肚子都大了。”

………

今儿就一章了,因为下一章开始要开新卷,剧情和节奏包括以前做的铺垫和伏笔,都会开始浮现,所以我得再去推敲一下新卷的一些思路和细节。

然后,再求一下月票,让咱们排名尽量高一点。

(本章完)

第662章 揭露身份

媳妇儿的肚子,真的有了。

但不是郑侯爷的,

而是新侯府建成入住后的邻居家的。

是的,

不需要猜测,

新侯府隔壁所住的,必然还是那一家。

虞吴氏有身孕了,剑圣大人眼瞅着就要有自己的子嗣了。

其实,人这一生,于生活而言,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所向往的生活,一种,是自己所适合的生活;

当这两种生活产生偏差甚至是对立时,人活着,就会很痛苦,演变成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但若是能相调相和,那就是真正的幸福;

二者之间有个相粘,

亦像是对联上方的横批,

四个字:

知足常乐。

以剑圣于江湖的地位,就是娶个贵族之女也没人觉得他会配不上。

百里剑在上京的人望以及得官家的看重,就算许一公主,相信不过是会有一些迂腐的官员会埋怨几句于礼数不合;

但民间,必然会传颂这段江湖剑客尚帝姬的美好故事。

尤其是那位最没脸没皮喜欢蹭吃蹭喝的大乾文圣姚子詹,估摸着会一连写下几首诗词来赞美这段姻缘。

剑圣娶的,是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般已经记事儿的儿子和一个婆婆。

这种人家,就算寡妇美得上天,光棍汉也会被吓得止步思量的;

虽说婚姻讲究个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就飞蛾扑火地去成就去成全,多少爱情故事里,书生和小姐之间那叫一个热热烈烈,摒弃一切世俗,爱情,本该是这个模样,但一直到郑侯爷所熟悉的那个年代,其实也摆脱不了现实和铜臭味的遮摆。

尤其是剑圣这种的,儿子不改姓,喊人家婆婆也叫妈,搁乡野里,那就是典型被拉帮套的;

只不过免去了在床铺上遮个帘子,你们俩那头,我这头听着声的尴尬。

可剑圣就是甘之如饴,

刘大虎,眼瞅着长大了,是个实心的孩子,他晓得剑圣是自己的后爹,却打心眼儿里将剑圣当自己亲爹对待;

虞吴氏,手脚勤快,白天在作坊里上工,回到家,也是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就是那老婆婆,也是每日都扛着扫帚去街面扫地,每月的银钱和她发下来的米面,也都是交到家里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已经占了这“半女婿”的光了,可不能再瞎了心地给自己留棺材本。

她日后要是走了,得空,寻个竹席裹个一遭也就是了。

闲暇时,她也会做一些针线活,纳鞋底,这衣服鞋子,先是自己这女婿得做好,再做自己孙子的,顺序,不得乱。

这一家子,虽是小门小户,可大的小的,都活得通透自然,晓得本分,这日子,才能过得惬意舒服。

也无怪乎剑圣喜欢这个媳妇儿,喜欢这个院子。

曾经,他的心很高很高,现在,他只想有个家。

肚子显怀后,

虞吴氏就被作坊里内退了,

老婆婆听到这个,还吃了一惊,

天呐喽,

这才刚显怀呢,搁以前,还不是照样下地干活忙里忙外,哪里有那么矫情?

虞吴氏也是这般觉得的,她不是那种掉钱眼儿里的女人,丈夫一份银钱,婆婆那点补贴补贴,又是标户,每月都有米面粮油下发,就算没了自己那份工钱,日子也是能过得安逸的;

但奈何自己家里俩男人,一大一小,在吃食嚼用方面,可谓是真正的“不遗余力”。

刘大虎在剑圣的要求下,几乎顿顿吃肉,而且猪肉还不行,得吃牛羊肉。

这年头在晋东,羊肉还好,毕竟有雪原的贸易在,但牛肉可不好弄,很多地方食牛肉是犯法的,但侯府体恤百姓,侯府门面下有一户牛肉铺子,准许贩售,但价格,那是真的不便宜,就是将校家里,也只是想那一口了,去让家人切一块卤牛肉回来,再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用来下酒。

但就是这样,刘大虎也没少吃牛肉。

这半大小子吃垮老子,是真的不假。

至于自家男人,

虞吴氏以前尝试过几次,发现自家男人,吃杠头吃馕喝粥,都能很自然地吃下去,但给他吃些好的,他也能很自然地吃下去。

侯府酒铺的酒,餐馆那里打包来的菜,自家男人吃得也很自然。

足以可见,

自家这个男人,是会吃的。

清楚这个之后,心疼男人的虞吴氏怎么舍得克扣自家男人的伙食。

所以,

这个家,每个月的银钱收入,吃食方面就能抵得个七八。

也因此,一旦自己没了工作,这日子水平马上就会下降,她去求了工坊里的头头,然后头头的回应让虞吴氏整个人都愣住了。

头头说,侯府爱护子民,照顾工人,所以怀孕的女工,银钱照发,在家养胎等待生产就是。

这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

再去问别的女工有身孕了为何还在照常上工不等肚子大得实在不行了绝不回去待产?

头头说是他头头的头头的意思,准备进行试点,你是幸运的,就先抽中你了。

虞吴氏带着幸福和疑惑回到了家,和自己婆婆说了这事。

那会儿,

男人去城门口上值了,刘大虎还在学社了,

婆媳俩一人一张小板凳,

坐在院子里,

互相看看,

再一起瞅向隔壁,

隔壁,是侯府。

再互相看看,

然后再瞅向侯府。

婆媳俩是妇道人家不假,

婆婆不识字,虞吴氏进作坊后识了一些,刘大虎每晚练字时,她也会在旁边一边织着衣服一边默默地看默默地记;

大道理,她们不懂的,大世面,她们也没见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婆媳俩傻。

当初在雪海关时,自家小院儿就在伯爵府隔壁,一开始,婆媳俩还以为是运气,分配到了这个位置,那感情好,可以沾一些伯爵大人的福气。

后来,

刘大虎去学社,

虞吴氏去上工,

婆婆去城守府下的一个衙门里当职扫地,

接触外头的人多了,闲谈时,当对方得知自家住处时,对面往往会惊呼,甚至还会默默地探询自家的底细。

那时候,婆媳俩只会笑着说只是运气好,运气好罢了;

等到了奉新城,

婆媳俩从雪海关迁移进来,

咦,

竟然还住在侯爵府隔壁!

等新侯爵府建起来,

上头通知他们要搬房子,换一个住处,

到地方一看,

好家伙,

竟然又是侯爵府隔壁!

到这个时候了,婆媳俩怎么可能瞧不出事情的不对劲?

婆媳加刘大虎之间,知根知底的,那么,唯有……

“妮儿啊,他不说,咱就当不知道,咱就给他把家里拾掇拾掇好,把日子过得安乐就行了,咱女人呐,要是没那个眼光见识,那外面的事儿,就由着男人自己拿主意吧。”

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作为上一代的胜利者,自然是有经验的。

“娘,我只是,我只是担心他为家里的这份日子,去涉险,去搏命。”

说着,

虞吴氏又情不自禁地将目光瞅向隔壁。

婆婆伸手轻轻拍了下媳妇的嘴,

严肃道:

“傻丫头,你的差事怎么这般轻松,肚子大了还能在家白领工钱?就是以前在作坊里,你也可曾被欺负过被劳累过?

我啊,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提个扫帚去扫地,那些健妇有些想要这个活计还不得哩。

大虎在学社,教习们多关照啊,还陪着侯爷出去见过世面了。

不说这些了,

单说从盛乐城开始,到奉新城这儿,这几年的安生日子,以前我那儿死得早,你我娘俩可曾真想过日后有朝一日能过得这般舒适平稳?

俗话说得好,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人家养你一家,你就得把命给人家豁出去。

侯爵府,对咱们,对这些一路跟随过来的老百姓,不薄啊,娘我这辈子,可就不曾见到过这般好的衙门。

妮儿,做人,咱等讲良心,不能忘了做人的本。”

婆婆叹了口气,

道;

“其实,我早就察觉到不对了,不光光是这房子,只要侯爷不在城里,他也就不在城里,你说,侯爷带大军出去打仗,他跟着从军出征这没什么,有时候侯爷不是去打仗了,他也不在家,也是跟着一起去了。

罢了罢了,

不说这个了,

咱就装个糊涂,日子,好好维系过下去吧。”

……

“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主上。”

四娘对郑凡点头道。

在其身后,公主和柳如卿二女手上都提着一些礼品。

“行,咱去走邻居。”

“主上,我们就这般大大咧咧地去?”四娘问道。

“哦,是老虞要请我的,没事儿,有些事儿,也是时候该说开了,也不可能瞒一辈子。”

“这是剑圣的想法?”

“嗯,他现在应该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就不用再瞒着了,再加上大虎也渐渐长大了,以后得留我身边当个亲卫的,也避不开他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剑圣看开了;

同时,

剑圣应该也是在做着一种安排。

这次入京,关系到国本之位,和以前陪郑凡去燕京完全不一样,所遇到的凶险,可能也大很多。

媳妇肚子有了,他得尽到最好的责任。

“这倒是。”

“对了,带上天天。”

“干爹,干爹………”

天天自己小跑着过来了,在其身后,一只狐狸一只黑猫屁颠屁颠地跟随着。

郑凡弯下腰,

将天天抱了起来,

“哦豁,沉了啊。”

天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现在话可以说得利索一些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越来越像福娃了。

不过,

小孩子小时候胖乎乎一点,等长大了,眉眼开了后,只会更好看。

就是这皮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嫩。

郑凡记得范正文府里曾有十二朵金钗的说法,自己也曾亲眼见过那些莺莺燕燕,要是将天天放那里去,保管在卖相上不会比什么劳什子贾宝玉差。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老田的儿子被自己养成贾宝玉那种货色,莫说老田知道后会如何,他这个干爹自己就先受不了。

天天现在已经在开始读书认字了,

瞎子和四娘隔天抽一段时间来辅导文化课,薛三则来负责上体育课,这个年纪,直接练武不合适,太揠苗助长了,但可以先做一些准备了,就像是当初的剑婢一样。

对天天的天赋,郑凡是有信心的,毕竟是老田的种。

但,反正,郑凡这个干爹也不奢望自己这干儿子长大后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来保护自己,最起码,有一些自保的能力。

抱着天天,

带着大老婆加两个小老婆,郑侯爷自侯府侧门而出,直接来到了剑圣家门口。

剑圣家的院子门,自然不可能和侯府的门紧贴着一起开,但侯府毕竟大,贴着之后,再特意开个侧门,又可以方便进出,又能隐人耳目。

设计时,

瞎子在图纸上对剑圣家小院子的标注是……侯府保卫科。

到门口时,天天从郑凡怀里下来,束手自己站好,这叫叫门礼。

其实,贵族不贵族,不在乎家里金山银山的高低,也不在乎吃什么喝什么的层次讲究,而是那种不经意间自然而然的习惯。

“呵呵,谁教他的?”郑凡笑着问道。

“回主上的话,是瞎子教的。”

“嗯,挺好。”

“咚咚咚,咚咚咚。”

公主上前敲门,敲门,得有规矩,三下得停顿一下,连续地敲,就是鬼叫门了。

“来啦,来啦!”

里面传来刘大虎的声音。

今儿个学社放假。

刘大虎打开了门,首先看见的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真的……好漂亮啊。

公主对他微微一笑,

刘大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起来了。

倒没什么坏心思,纯粹是出于少年郎的一种对美的赞叹。

刘大虎以前没见过公主,确切地说,是没面对面这么近距离地看过,再加上压根就没想过公主会提着糕点来敲自家的门,所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

但待得公主侧开身子,让自家相公显露而出时,

刘大虎的嘴巴马上张大,

“噗通”一声,

跪伏在了地上。

一开始,是双膝一起下跪的,但马上,又收起一只脚变成单膝下跪,行了军中之礼:

“参见侯爷,侯爷福康!”

在学社里时,刘大虎就见过几次侯爷,但不真切,而且那时候晕乎乎的,见完回来后,还真不记得侯爷长相了。

后来,自己有幸跟着侯爷一起去颖都,虽然一路上自己这些学社少年们只是为侯爷洗澡烧水,但一个个的都格外激动。

大家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每次侯爷进出时,一起极为标准有力地向侯爷行礼。

其实,

刘大虎不知道的是,这几年侯爷可没少进他家的门,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选择他家里人不在家时,实在避不开的话,郑凡也会让四娘给自己随便易容两下。

谁叫剑圣喜欢这白龙鱼服的调调呢。

“起来吧,你爹在家吧?”

“在……在的,侯爷。”

郑凡点点头,走了进去,四娘领着俩妹妹跟着一起进去。

“哥哥,我扶你起来。”

反倒是天天,留在最后头,跑过来,搀扶刘大虎。

刘大虎脑袋还有些晕眩呢,顺势起身时没能站稳,在此时,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扑上来,四只爪子加一双小胖手,一起将刘大虎提溜了起来。

“额……”

刘大虎站稳了,看着天天,又看了看那两只宠物。

天天伸出手,

刘大虎犹豫了一下,伸手牵起天天的手。

“哥哥,我有点饿了。”

“哦,家里有点心,我给你拿,我给你拿。”刘大虎是不知道天天的真实身份的,但既然是侯爷带着一起的,那必然是贵不可言。

“哥哥,你家,你家有龙椅么?”

“………”刘大虎。

……

进了小院儿。

剑圣正拿着碗在喂着鸡,哦,还有一只鸭。

看见郑凡来了,剑圣丝毫不意外,因为是他请的,道:

“来啦。”

“嗯,来了。”

“谁来啦?”婆婆在里头喊道。

“家里来客了?”在卧房里躺着的虞吴氏也走了出来。

婆婆看见郑凡,只觉得有些眼熟,但又记不起来了;

虞吴氏则搀扶着婆婆。

郑凡恭敬地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其身后,

三个女人一起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行礼,不算啥的。

就是最眼高于顶的公主,也觉得这个礼行得很值。

行个礼,就能换一个剑圣在自己丈夫身边保护,多少贵女能把腰给行断喽也在所不惜。

“哟哟哟,这,呵呵呵。”老婆婆这辈子还没怎么被这般受过礼呢,“这后生,好俊啊,这三位……”

“贱内。”郑凡回答道。

“哟,这可是好福气啊。”老婆婆笑道,同时,言语里,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安,她将目光投向剑圣,问道;

“那个,朋友来了,不介绍介绍?”

这时,

四娘和公主上前,一个搀扶着老婆婆,一个搀扶着虞吴氏。

未等剑圣开口,

见那边搀扶稳了,

郑凡自己开口道;

“老夫人,嫂夫人,咱是邻居。”

“邻居?”

即使婆媳二人隔三差五地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一墙之隔的侯府望一望,但真不会想到侯爷会这般进自家的门,还对自己行礼,所以老婆婆习惯性地开口问道;

“哪个标的?”

标户,分组。

三百户为一标,战时出三百兵;闲时可做工可种地,平日里也会有钱粮以及各种补贴自侯府下发,是侯府治下的生产生活和战争单位。

“还没入标。”郑凡回答道,随即,他也不卖关子了,直接点命身份道:

“老夫人,我姓郑,叫郑凡。”

“哦,郑家后生,可是西边那个标郑老三家的孩子?听说郑家那位在军队里当将军哩。”

“………”郑凡。

这时,虞吴氏忽然一怔,好在四娘搀扶着她,却留意着她的脉象,不至于受惊动了胎气。

“我和你家那个婆子,可是一起扫………”

虞吴氏马上伸手拽了拽婆婆的衣袖;

“你扯我干甚,好好的衣裳,可别扯坏了。”

“娘,这是侯爷,是侯爷!”

“哦,名字叫侯烨啊,郑侯烨,郑老三家的孩子里……郑侯爷!

侯爷!

哎哟,我的亲娘嘞!!!!!!!”

老太太身子一软,得亏公主搀扶着,否则就直接瘫地上了。

“搀扶老夫人和嫂夫人先回屋缓缓吧。”郑凡对四娘和公主道。

随即,

郑凡看向剑圣,

剑圣应该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叶公好龙,真看到了,还是被吓得惊呼。

“请柬上说,是吃孩子的百日酒,可孩子还在嫂夫人肚子里呢。”郑凡笑道。

剑圣开口道:“在肚子里,也差不多百日了。”

“您说得很有道理。”

“上旬见有宣旨太监进了你的侯府,到底什么时候动身,我想回来时,能赶得上我孩子出生。”

郑侯爷点点头,

道;

“下月初一。”

奉天子诏,

入京!

………

晚上还有,莫慌!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