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读)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马家,你别说,大热天的吃羊肉泡的还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馍和辣椒酱,两人大口吃起来,这一次没要酒。

才吃了几口,方明华就感觉身上出汗,热气腾腾不过感觉很爽。

陆遥也是满头大汗,不过边吃饭也没忘记讨论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经看完小说,说说你的感觉?哪些地方没写好?”陆遥点上一支烟问道。

“那我就说了啊,说错了别介意。”方明华谦虚了句,才说道:

“首先,我觉得伱这部小说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乐章》过于普通,没有体现这部小说的精髓。”

“哎给书起名太费脑壳了。”陆遥接过话茬,说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后来也觉得不妥,写完之后改成这个名字的。”

哦.

方明华点点头,刚准备说出自己的意见,却又听到陆遥说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么?》,苏联作家柯切托夫不是写了一本《你到底要什么?》我很喜欢,干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还不如《生活的乐章》呢。”方明华摇摇头。

“哎起名真难啊。”陆遥抓了抓有些纷乱的头发。

“陆大哥,干脆叫《人生》怎么样?”方明华用试探的口气说道。

“《人生》?”陆遥听了,慢慢抽着烟,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这个名字好,我非常欣赏柳青老师在《创业史》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生。”

“《人生》这个名字好啊.我咋就没想到呢。”陆遥哈哈大笑。

《人生》这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方明华不敢肯定。

“小方,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

受之有愧。

应该是谢谢你自己,或者是帮你起这个名字的某个朋友吧?

“小方,文章内容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你尽管提。”陆遥又问道。

这一次方明华没再琢磨而是直截了当:“陆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还有就是不要过分纠缠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主线,应该加强主人公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与现代观念间的心理冲突,”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把小说给我一个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这两个问题,看来你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陆遥说道。

“哪里哪里,陆大哥你过奖了。”方明华赶紧谦虚。

他听过李小巴这个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过年龄比陆遥还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陆遥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干嘛?”

“稿子还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来晚上改!”

“陆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体养好再说。”方明华劝道。

“我身体好着哩,你这个人啊,别的都好,就是有时候像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没办法,方明华也赶紧吃完饭,两人出小饭馆向单位方向走去。

陆遥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华也没继续写作,身体是革命本钱,还是悠着点好。

人一旦不专注某事,方明华就感到浑身不舒服起来。

先去理个发,仪表还是注意的,于是方明华骑车到建国路口一家理发店先理了个发,标准的三七分,然后回去后又准备冲个凉,浑身汗唧唧难受。

这年头洗澡是个大问题,不过夏天好解决,反正现在单位人都下班了,后院很安静,方明华干脆骑着自行车跑回家,拿来脸盆毛巾,又带了件换洗的内裤,回到单位后,脱掉衣裤,穿着裤衩就在后院的水龙头打水冲了个凉。

顿时感觉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换换脑筋。

方明华锁好门,穿着背心大裤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单位大门。

现在是夏夜,华灯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还有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充满了烟火气息,方明华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个烽火连天的世界,想到周顺来、宋棠棠。

海子曾经写过一句诗: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摊的烟火气中长歌纵酒;

也有人眼波流转,迎面撞进夏日晚风。

可这些都不属于周顺来宋棠棠他们。

也不属于陆遥他们。

创作要紧,但函授课也得上,到了周六一大早起床,方明华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你别说,不码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丽坐在自行车后面,很开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们文学社活动可多呢。”姑娘突然说道。

“有些啥活动?”

“我们准备文学社正在筹办自己的刊物,号召大家都积极投稿。”方明丽说道。

“这是好事啊,你可以写。”

“那我写好了让你看,给我把把关。”

“没问题。”

“还有,我们组织一次文学讲座,一次诗歌朗诵会,专门去城南公园朗诵,旁听的人可多啦。”

“你朗诵了没有?”

“朗诵啦,朗诵的是《青春万岁》里的那首诗,但最好听还是李丽朗诵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方明华马上想到初次见到李丽。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声朗读《致橡树》,穿着白色衬衣蓝色背带裙,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简直像一幅油画。

样子很美。

想到这里笑了笑,随口回答道:“我听过她朗诵诗歌,的确不错。”

“给你说啊,哥,李丽特别喜欢你写的那两首小诗,在讲座上还专门提到呢,称你为明华老师。”

“真的?”

“真的,我不骗你,她以为你是个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诉她你其实今年还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对了,妹妹,千万别因为文学影响正常学业,还是要学好你的专业课——数学!”方明华叮嘱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学期拿了三等奖学金,这学期争取拿二等!”方明丽语气有些傲娇。

“有志气!”

兄妹俩说说笑笑,骑着自行车赶到西大,方明丽要去上自习做作业,方明华则去上课。

一进教室,就发现赵红军正坐在教室后面,就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问道:

“怎么,不翘课了?”

“瞧你说的,我现在每次都来按时上课,你说的对,学点知识总有用,特别是英语,哥们还准备将来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志向远大!”

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喂,明华,你去南疆怎么样?见到棠棠没有?有没有啥危险?”赵红军关心问道。

“见到了。”方明华也没啥隐瞒,把去南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什么?竟然差点牺牲?那么危险?”赵红军听了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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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44章 044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在

“嘘,声音小点。”

看到周围同学都看着他们,方明华赶紧叮嘱。

“明华,时隔三日我对你刮目相看。”赵红军又冒出一句来。

“这又咋了?”方明华莫名其妙。

“我记得当知青那会你胆子没这么大啊,竟然还敢上战场!”

“如果你去了南疆,上了战场胆子也会大,因为伱会被那种气氛所感染。”

赵红军听了叹了口气:“你别说我也挺想当兵的,去南疆,可我爸不让。”

“算了吧,你们家就你这一个宝贝儿子,你老爸怎么舍得?好好干你的工作是正事。”

“没劲,感到没劲。”

得.又来了。

这时候老师夹着课本走了进来,两人就停止谈话。

一节课上完后,大家都出去透气,赵红军等几个大烟枪凑到楼道角楼里吞云吐雾,方明华不喜欢闻二手烟,就走出教学楼,站在门厅下面漫无目的的欣赏风景,实际上是看女生。

夏天嘛。

姑娘们都好看。

虽然穿着朴素了点,但这年代都是素颜,也没有过多奇装异服,虽然不暴露但看上去舒服。

一个女生骑着坤车从东边沿着马路向这边骑来,穿着一件白短袖衬衣,蓝色背带裙,模样看上去有点眼熟。

咦,这不是文学社的李丽嘛。

李丽也发现他,直接骑到他跟前才下车,问道:“方明华,最近怎么没见你上函授课?虽然你文学底子很好,英语基础也不差,但也不能骄傲!课还是要上的。”

呵?

怎么像我妹妹说话口气?

方明华没有回答,看着她反而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来上课?”

啊?

李丽一愣,俏脸红了红,含含糊糊回答道:

“我我上周帮英语老师代了一节课,发现你没来,就问了问班上同学说你好几周都没上课了。”

“是吗?”方明华也没追问。

有这个可能。

他哪里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撒谎了。

李丽根本没有什么代课,而是专门过来找他的。

姑娘当然不好意思说。

“我去南疆出了个差。”方明华回答的也含含糊糊。

“你,门卫出差?”李丽听了非常惊讶,突然想到什么:“对了,你说你是保密单位的门卫,是不是派你的到南疆培训?门卫属于单位的保卫科的吧?我听说保密单位保卫科都是配枪的!”

啊?

这姑娘脑洞开的有点大啊。

不过在这个年代,好多单位的保卫科权力很大。保卫科不仅有手枪,冲锋枪。据听说有的重要工厂保卫科连炸弹以及迫击炮这些重型武器都有!

既然姑娘自己脑补,方明华也懒得解释,忍住笑点点头。

“南疆在打仗,是不是很危险?”姑娘小心翼翼问道。

“嗯,是有点危险。”方明华就把自己在前线看到的听到的给姑娘说了下,当然和文工团遇险的事没说。

当时自己表现的太菜,说出去丢人啊。

“这么危险?!”姑娘睁大眼睛。

“是啊.当初我也没想到。”方明后想起在南疆五十多个日日夜夜,不由得感慨道:

“看看我们现在生活的环境多么安逸,可距离千里之外却是另外一番情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

“哇方明华,你说的这句实在是太有哲理和诗意了!姑娘眼睛里立刻冒出小星星。

是吗?

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

忘了。

这时候上课铃响了,方明华赶紧和李丽打个招呼,就要返回教室。

“方明华!”李丽突然叫住他。

“还有事?”方明华驻足问道。

“后天,我们文学社准备组织个活动,想特邀你参加,你有没有时间?”

“对不起,最近我还还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办,估计没时间。”方明华婉拒。

“哦没事。你该不会是学打枪吧?”

姑娘又开始开脑洞了。

“嗯嗯.”方明华忍住笑,赶紧进了教学楼。

方明华走进教室,坐在赵红军旁边,就听到赵红嘿嘿一笑:“明华,你和刚才和那个姑娘聊的很开心啊。”

“瞧你说的,偶然碰到聊了两句,怎么了?”

“没什么,我总觉得我在哪见过那个姑娘。”

“这不是废话嘛,人家不是曾经教过我们一堂英语课,你忘了?”方明华瞥了他一眼。

“不是,好像还在别的地方见过,但记不起来。”

“得得.专心听课!哦,还有件事帮个忙?”方明华突然想到一件事。

“啥事?”

“单位不是临时给我分了间办公室嘛,搞写作,现在缺张床。你能不能给我搞张军队上的折叠钢丝床?”

“这个简单,我找到给你送过去。”

方明华上完一天的函授课,第二天早上骑车到了单位,来到后院自己的新办公室,先去锅炉房打了壶开水泡上一杯茶,然后坐在书桌边摊开稿纸准备动笔。

这一写又是一天,除了上厕所吃饭必要的事情去做,他都沉浸在写作中。

“明华!明华!”

到了晚上,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叫自己,他抬起头透过窗户,才发现是赵红军提着一张钢丝床进了小院。

“进来,门没锁。”方明华正写到精彩处,也懒得起来给开门。

赵红军搬床进去,看了看依旧奋笔疾书的方明华,不由得叹口气道:

“是不是你们这些作家都不要命?”

听了这话,方明华抬起头看着他:“你这又是咋了?”

“我刚才先到你家,见到你老妈说你一天见不到人都在单位写作,同志不能这样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千万别像萧红那样,英年早逝。”

呵,怎么是我说陆遥的口气?

“我咋能跟人家萧红比?”明华瞪了他一眼。“放心,我掂量着呢。”

“知道就好。”赵红军把床靠墙放在一边,又从黄挎包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

“我知道你写作辛苦,特意给你带来了好东西,让你尝尝,你绝对没见过!”说完他显摆似的递给方明华。

方明华接过来一看,愣住了。

竟然是雀巢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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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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