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智慧药剂

艾斯拿着这册日记回去,津津有味的读着,渐渐的,他的神情变得认真,书中写着:

“建城历二十年十月二十日雨

我们又一次击败了蛮族,但这次我们损失惨重,贵族军死了整整五个人,全部是激发了血脉力量的坚强战士,公民重甲军更是死了几十个人,这对于我们大队来说是非常惨痛的经历。

这一切都因为蛮族可恶的萨满,他竟然能令几个蛮族战士突然力大如牛、迅猛如豹,甚至他自己还能隔空触发陷阱,懂得蛮族语言的人说这叫萨满巫术,他们肯定出卖了灵魂,获得了恶魔的力量。

我摸索了这邪恶萨满的身体,发现了一卷羊皮纸,上面似乎记载着什么。”

艾斯往后翻了翻,日记中大概过了三个月,又提到了这个羊皮纸。

“建城历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雪

这天气真冷的要死,冰霜之神庇佑,几个蛮族被大雪冻的被迫外出寻找食物,正好被我们抓住,我得要一个奴隶,学学蛮族的语言和文字,弄懂羊皮纸上的意思。”

“建城历二十二年三月八日晴

花了一年的时间,我终于弄懂了羊皮纸上的意思。蛮族部落懂得文字的人实在太少,浪费了我不少时间。

上面竟然写着智慧药剂配方,食用后挺过自然的考验,就有可能成为萨满。

主料是打人柳树冠的块茎、恐慌乌鸦头骨内的结晶,比例为三比一,其他的都是些安神醒脑的药草,放入瓦罐中用小火煮,不停加水,直到整个瓦罐中剩下晶莹绿色的糊状物为止,味道略甘。

这都是什么?为什么我忍不住想试一试,一定是魔鬼在诱惑我!”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一日阴

该死的,我竟然真的凑齐材料煮了一瓦罐绿糊糊喝了。

为什么感觉头脑发昏,浑身燥热。也许我中了蛮族的诡计,这是一味毒药!

如果有谁看到我的日记,把它交给我妈妈,告诉她我爱她。”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八日晴

整整七天七夜,高烧终于退了,大队长说本来已经准备用席子一卷把我拉回城邦了。

这些没良心的人,不想想是谁在他们生病时,尽心尽力的治疗。看来下次得给大队长多放点血。

还好我活了过来,暂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健康的感觉真好。也许这种药剂只有蛮族服用才有效?不管怎么说,活着真好!”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雨

我的眼睛看东西似乎清楚了许多,记忆力也变强了,反应也变的很快,难道是智慧药剂的作用?这就是蛮族萨满的力量吗?”

“建城历二十三年二月二日暴雨

我似乎,似乎得到了和那个萨满一样的能力,我能靠想象力举起石头,扭断木柴。或许我该找更多关于蛮族萨满的秘密知识,比如让人力大如牛的方法。

我和萨满可不一样,得想个新名字。蛮族称萨满们使用的是巫术,我该自称什么呢?

或许新萨满不错?”

日记到此为止,之后是一片乌血,浸透了册子,不可辨识。

艾斯拿着日记册,轻轻的站起身,走到一旁,将日记偷偷藏在身上。尽管他表面镇定,但是颤动的双手和嘴唇已经出卖了他。

他内心激动异常,假如日记记载的事情是真实,那就存在凡人获得超凡力量的途径,尤其是日记中记载的类似念力一样的能力,更是极端吸引着艾斯,他恨不得立刻弄一小罐智慧药剂试试。

他深呼了几口气,试图继续对自己那堆图书进行分类,却感觉索然无味。虽然还有很多疑问,日记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他激动的心情还是难以马上平息。

即使日记真实,还是有很多问题困扰着他,比如该配什么辅药,多少剂量,日记中没有记载,再如这个药剂似乎有一定的危害性,该如何避免,等等问题他还没想好。

后面一周,艾斯镇定的继续白天分类图书晚上编纂字典的生活,他悄悄查看了登记记录,并向罗蒙打听了出卖日记的人,正巧罗蒙认识,他们人生经历类似,都丢失了公民权,只是那个人更加一蹶不振,是个鳏夫,每天只会饮酒度日。

艾斯确定了来源没问题后,把日记上的重要内容抄录下来,将日记扔到无价值废书那,看着它被烧成灰烬。又过一周,他查阅《低级魔物图鉴》,找到了对打人柳和恐慌乌鸦的描述。

打人柳,图片,低级植物类魔物,枝条会主动攻击靠近它的生物,一旦不幸落入它的攻击范围,只有狠狠击中它树冠上的块茎,才能使狂暴的打人柳安静下来。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打人柳的大脑,狠狠击中块茎会让它头晕。

恐慌乌鸦,图片,低级鸟类魔物,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狡猾的魔物,它本身没有其他魔物的特殊能力,但是智慧或许就是它特殊之处,一旦成群出没,危险性极大。

这两种材料,似乎都和魔物的脑子有关,或许是用这种方式能刺激人的精神,使得精神能突破凡人的极限?艾斯不确定的想着,看来,需要做一些实验。

正值休息日,艾斯来到了城西的第三街区,这是猎魔人聚集的地方,他随意的逛着,很多猎魔人在这里出卖低级魔物身上的材料。他看到了几只恐慌乌鸦被绑着出售,眼睛微微一亮,缓步走去。

“这几只乌鸦看着挺好玩,哥哥你怎么卖?”

年轻的猎魔人低头一看,是个半大小子,“这可是低级魔物,黑暗乌鸦,有特殊能力,能让人短暂失明呢!已经训练好了,你买回去当个宠物,在朋友面前非常有面呢。”

“哥哥你不要看我小,就和我开玩笑,这明明是恐慌乌鸦,没啥特殊能力。不过我挺喜欢的,能不能跟我说个靠谱价,我没多少钱。”

年轻人一看忽悠不了,也顺势说,“我也就逗逗你,这乌鸦可聪明了,和你一样,一口价,五十个银塔勒。”

艾斯当然不肯,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二十个银塔勒买了一大一小两只乌鸦。两人都觉得自己赚了,皆大欢喜。

艾斯捆着恐慌乌鸦,继续逛了一会,看到有打人柳的枝条做的鞭子,但没看到打人柳的块茎。他想了想,决定回去,今天这乌鸦,已经是意外收获了。

至于打人柳的块茎,艾斯准备拜托父亲去打听,罗蒙年轻时砍过不少蛮族的脑袋,也杀过魔物,他这方面的战友多,路子也广,做这个事情正合适。

至于劝说他就更容易,自从艾斯得到文教厅的表彰,他对艾斯算是彻底服气了,逢人就说自己有个好儿子。

只要告诉他是学习医药需要,又有手里的金塔勒做底气,罗蒙肯定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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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3章 精神干涉物质

“没问题,我估摸着出一两个金塔勒,大概花两周就能弄来。不用你出钱,老爹我有钱。”

罗蒙似乎毫不在乎的大手一挥,脸上闪过一丝肉疼。

“打人柳在城邦北部靠近拉尔山脉的地方很常见,只是很少有人需要那玩意的块茎,它很难缠又没什么大用,一般的猎魔队都直接绕着走。”

正如艾斯预料的那样,罗蒙爽快的同意接下打听并收购打人柳树冠块茎的活。

他卖全身重甲的钱还剩下不少,艾斯也没多矫情,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等他把字典编纂好,争取到公民权,就带全家搬到第一街区,让罗蒙重新过上公民家庭的生活。

罗蒙常去的酒馆里。酒馆本身没有名字,老板叫康尼,是个干瘦的老头。

老康尼年轻时候和魔物拼杀,被咬掉了条腿,装了个木质的假腿,因为经常阴雨天疼痛,需要经常喝酒镇痛,在战友的鼓动下,干脆开了个小酒馆。

“康尼老哥,我来敬您一杯。”罗蒙坐在吧台上,拿了瓶酒,给老康尼倒了杯。

“你罗蒙啥时候请过我喝酒,又有什么传家宝想出手?”康尼接过酒,大声说道。

“小点声,小点声。老哥,说来挺不好意思,我想搞块打人柳树冠上的块茎尝尝。”

“那玩意有啥好尝的,打人柳可是个麻烦玩意,整一个块茎不便宜。”

“老哥我说了,你可不能笑话我。”

康尼脸上写满了好奇,就他那大嘴巴,估计保守不了啥秘密。

“快说,快说,老哥我出了名的嘴巴严。”

“原来如此,没问题,没问题,家庭和谐第一。就是价格不便宜,你准备好金塔勒。”

“那就麻烦老哥了。”

罗蒙和康尼又胡侃了阵子,晃晃悠悠的离开了酒馆。

“老哥,你和罗蒙说啥呢。”几个老兵见罗蒙走了,上前打听。

“不能说,不能说。”

“老哥,那咱们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后。

“你们几个可不能外传,罗蒙那方面不行了,听说打人柳块茎有用,要弄个尝尝。”

“这玩意弄起来麻烦,肯定不便宜啊!”

“就是不便宜,才可能真有用,要不咱们也整点,回头可以试试,嘿嘿……”

几天后,打人柳块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消息在酒馆传开。罗蒙无视他人异样的眼神,他早就想好了,儿子调配的药剂,配方肯定得保密,自己搞点烟雾迷惑迷惑别人,还是有必要的。

两周后,艾斯收到了一大块打人柳树冠块茎,放在干燥阴暗的地方保存。

他这段时间没有闲着,通过阅读相关书籍,了解一些安神药剂的配方,去市场采购了不少安神醒脑的药材,抓了很多的小老鼠,全部绑起来,准备开始做实验。

他按照药性,组合了十种不同的配方,把块茎切下来小块,杀了恐慌乌鸦取出来的结晶磨成粉末,按照三比一的比例,混在一块,用不同的辅料熬制成糊状,有四个是绿色,其他几个颜色发黑。

艾斯把这些糊状物强行喂给抓来的老鼠,三个当场一命呜呼,另外几个吃了发黑的糊糊也没挺过半个小时。

吃绿色糊糊的四个小老鼠,暂时没有死亡,艾斯把他们绑好用长绳子挂在房梁上,留下来观察效果。

图书馆的工作已经结束,他获得了十个银塔勒的报酬和记同斩首功劳一次。现在除了白天去彼得老师那编纂字典,晚上都是回来做实验。小老鼠们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发烧,最终一个都没撑住。

艾斯用羊皮纸详细的记录了实验的情况,根据现有的实验数据分析,发黑的配方是错误配方,可以记录下来作为一种毒药使用。

发绿的配方应该有用,具体是配方比例需要再调整,还是减少剂量,需要再次实验。

随后一段时间,艾斯的房间经常性的出现死老鼠,他每天一早都小心翼翼的将死老鼠拎出去焚烧然后掩埋,第八街区的邻居开始流传罗蒙家喜欢吃老鼠的传说。

终于,艾斯配出了色泽翠绿的胶状药剂,小老鼠食用后,虽然有轻微发烧,但没有死亡。

他进行了分组测试,对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和未食用药剂的小老鼠测试相同内容。

发现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反应更敏捷、记忆力更强、也更加聪明,随后又来了几组实验,确保药剂效果稳定后,艾斯决定自己食用。

他先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了一口,确认没什么影响后,坚持每天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三次,就这样大半个月过去,艾斯的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反应速度、联想能力快速提高。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字典编纂工作进展迅速,再有大半个月,就能把常用词汇部分完成了。

秋高气爽,最炎热的时节已经过去。每天的周日都是休憩日,也叫神王日,传说世界形成后第七天,神王克诺安斯的诞生日。

艾斯今天哪都没去,在家中悠哉午睡,迷迷糊糊醒来后,他熟练的喝了一口翠绿色药剂。

咽下去后,艾斯突然感觉到身体燥热无比,头痛欲裂,呼吸不畅,他如同溺水一般,挣扎了很久,眼前似乎一片漆黑。

“呼!呼!”良久,停止挣扎的艾斯突然大口的喘气,终于能呼吸了,他感觉口干舌燥,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想端起陶杯喝点水,却看到陶杯飘飘晃晃的飞起来了。

“哐!”

陶杯摔到地上,杯口摔出了个缺口,里面的水流出一滩。

艾斯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早就忘记自己口干舌燥,集中精力尝试着让陶杯飞起来,陶杯像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蹒跚的飞着,渐渐熟练,围着艾斯一圈圈的转,艾斯的嘴角几乎咧到了后脑勺。

随着陶杯在房间里飞舞,所到之处,小件的器物都跟着飞了起来,像是在演奏一曲欢快的小夜曲。

“哗啦!”

正在欢快飞翔的器物突然坠落,欢快的小夜曲戛然而止,摔碎了一地。艾斯在床上抱着脑袋四处打滚,他感觉头痛欲裂,犹如有人拿着重锤使劲的不停砸他脑袋。

过了很久,外面天已经黑了,艾斯才有所缓解。这时玛丽娜进来了,她看到一地的破碎,很是惊讶,不明白自己这一贯早熟稳重的儿子怎么了,“是不是受了委屈,别憋在心里,跟妈妈说说。”

玛丽娜越过一地破碎,一把抱住抱着脑袋的儿子,心疼的搂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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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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