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 二相之争

在曹操积极备战时,唐帝国在秋天迎来丰收。

“朕闻今秋丰收,不知关中谷价几何?”

宫墙上,张虞远眺农田,见周边士民往来市井,问道。

庾嶷笑吟吟,说道:“陛下,司隶丰收,谷价大降。今臣问仆人,谷一石约三十小钱,合大钱十五!”

“三十钱!”

张虞面浮笑容,谓左右道:“昔汉末时,朕在关中任郑县令,时粮一石值三十钱。乱世初起,一石贵达百钱,蝗灾时谷价万钱。今岁粮价三十钱,乃渐有盛世之兆!”

单从粮价来衡量两汉盛世时期的话,西汉的汉宣帝时期可以说是两汉巅峰盛世,彼时一石粮价五钱,比今下便宜六倍。

当然了,用粮价评判两汉盛世不太直观,因为这与五铢钱的发行数量有关。如汉武帝时期,汉朝才推行五铢钱,至宣帝时期,五铢钱尚未大规模流通于市,故相对会保值些。

但到了东汉时期,天下流通的五铢钱多达五、六百亿,平均到每人头上至少有千枚,且还不算私铸钱币。钱币流通于市场的数量,与商品价值挂钩。市场上钱币充裕时,商品经济越发达。

亦或是李唐王朝,其在安史之乱前可谓盛世,然因李渊在开国时期废五铢钱而行通宝之故,故在中晚期前,李唐处于钱荒状态,商品经济受到不小影响,物价受钱荒影响颇大。

如在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因朝廷钱荒,不得已下‘自今以后,内外官料钱,并宜停给,唯留禄米而已。’

李唐的钱荒不仅影响到朝廷俸禄发放,更影响到了社会经济运转。为了有足够的货币去流通,朝廷与民间默认用绢帛缴赋税,并渐渐让绢帛成为流通货币之一。故在李唐时期,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

李唐饱受钱荒的情况,张虞其实并不晓得!

但张虞却有后世的经济知识,知道新钱不可能直接取代旧钱,不仅是唐通宝的产量不够,更是因为五铢钱流通于社会几百年,需要有一个取代的阶段,在未来数十年大体依旧是新、旧钱币并行。

如今新、旧钱并行的影响之一,便是张唐天然拥有大量流通货币,能用五铢钱的价值衡量今下物价情况。谷钱价值与东汉时期相比,直观反应张唐的治理情况。

更关键的影响便是商品经济活动不会受到通宝不足的影响,能够让民间不再以物易物,而是视大、小钱为流通货币。

“是啊!”

庾嶷笑吟吟,说道:“自汉末动乱十余年,兵吏官府无不忧患粮谷不足,往后如能风调雨顺,将弗受谷粮匮乏之困。”

“谷贱伤农啊!”

钟繇说道:“百姓以耕作、纺织为生,不生钱币。故谷价越低,百姓贩于市井所得钱币越少,此乃谷贱伤民之事!”

“钟相所言不无道理!”

庾嶷沉吟少许,说道:“仆闻两汉时行平准均输法,前汉凭此法得以充盈国库。后汉章帝欲复行平准均输,然遭诸卿反对,遂不再复设。陛下开辟新朝,为充实国库,不如复行平准均输法!”

平准均输法非一法,而是分为平准、均输二法,其中包括一系列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

如平准法,主要在于维护物价调控,如收购或抛售物资平衡市场供需,维护京师与地方郡县的经济稳定,大体是'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平准法最典型的操作,便是与太仓令合作,在谷物低时收购粮谷,在谷价高时贩卖出去,以平衡市场粮价,此便是平准仓法,限制了富商对市场的操纵。

而除平准仓法外,便是与均输令相互配合。

何为均输?

主要是政府参与经济活动,收购一方低物价产品,向一方高物价售卖,代替大贾商人在贸易中的作用,旨在增加财政收入。

如巴郡产橘,橘子价格低廉,官府设置橘官,负责收购橘子。而下游的南郡不产橘子,其价格较贵。于是巴郡橘官将收购来的橘子,贩卖至南郡,从中平衡两地物价,及赚取其中差价。

以上均输省去商贾赚取暴利虽好,但同样存在不小的弊病。如向百姓强行贱买商品,以满足均输盈利要求,或是均输官在购买与出售产品阶段造假,从中赚取利益。然纵有弊病,但却架不住均输的暴利,汉武帝因此而才有钱发动征讨匈奴的战争。

后来,在盐铁之议期间,民间士儒攻击均输法与民争利,最导致均输法与盐铁官营被罢,仅留存平准法。

东汉时期,汉章帝担忧田赋不够政府运转,试图恢复均输法与盐铁官营以充盈官库。最终因得利阶级的反对,不得已搁置不议。

其中平准法虽被西汉保留,但到了东汉时期其有名无实,负责调控物价的平准令,只能‘掌知物价’,而不能直接从事商业活动。

在无官府介入商业活动,东汉时期的商业贸易虽说发达,但受士族影响颇大。几乎每个大家族都参与商业贸易,甚至联合操控物价。

如羌乱时期,关中谷价一度高达万钱,其中很难说没有大族操控物价,从中赚取暴利。

而今庾嶷提出平准、均输法并非突如其想,而是计司内部商讨多时的方案。毕竟计司作为张唐王朝介入民间经济运转的机构,官吏为了立功,自然是希望扩张手中的权利。

平准均输法如能施行,其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不亚于盐铁官营,计司中的官吏数量与机构将会进一步膨胀。

钟繇瞄了眼庾嶷,说道:“平准平天下粮价可行,但均输法与民争利,臣以为不可行。况前汉行均输法,大有官吏贪腐,此败坏吏治之政莫能为也!”

庾嶷毫不退让,说道:“陛下,均输法与大族、商贾争利,非与市井小民争利。后汉自羌乱之后,饱受府库匮乏之困。而前汉伐匈奴,行均输法,大富府库,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岂不乃利国之策?”

近年来,计司机构与属吏的膨胀及权利外拓,极大影响了钟繇行使丞相权。

如之前盐铁官营、审计度支,钟繇见乃利国之策故尚能接受。而今庾嶷领导的计司不断要蚕食地方行政权,且深度干预地方经济,这让钟繇不能坐视不管。

尤其均输法利弊皆莫大,不止所谓的官吏贪腐,更会令市场物价动荡。如因是官营市场物品,岂不任由官吏私自定价。其常常指定的价格或会高于市场自由竞争时期的价格,极大挫伤民间贸易活力,反而影响商业贸易中所得的商税。

“均输法乃利国、利官之策,但绝非利民之策!”

钟繇淡淡说道:“商贾奔走,低买高卖,均输物价。而陛下从中商税,便已得均输之利。若依计相之意,繇恐此乃杀鸡取卵之策,不宜长久推行,仅能暴利一时。”

“陛下初开基业,正宜收复人心之际,与民争利之事,不可大为啊!”

见庾嶷又要反驳,张虞抬手止住二人纷争,说道:“均输法利弊皆有,今先设平准仓,调控天下粮价,不可令谷贱伤农。”

说着,张虞看向庾嶷,说道:“平准仓乃大司农所属职责,但因审计度支,计司遣吏入驻,与之并行平准令。”

“遵命!”(本章完)

第585章 诸葛之均输法

神武元年时,张虞进位唐王,为限制相权,特设计司,长官为计司使。朝官因计司权大,拥有审计诸署之权,遂私称计司使庾嶷为计相。

其称谓本来自于张苍。时张苍以列侯身份在相府任职,统领诸郡国上计事,故众以计相称之。因此计相名为相,但却无相权之实。

从计司初期职责来看,单纯拥有审计财政与官营盐铁二权,计司权利谈不上大。然随着张虞允许与默认,近年来计司管辖范围渐渐扩大,如拥有司法权及干预行政审批权,已经能对相权形成制约。

今庾嶷向张虞提出平准、均输二法,其目的想为朝廷充盈国库,但其在实现目的之同时,必然是在寻求权利的的扩张。

钟繇作为行政首脑,州郡及中央政务本由他负责,然计司寻求权利扩张势必影响到相权行使。故出于维护权利,钟繇对庾嶷寻求权利扩张自然没好感。

当然了,维护相权仅是钟繇反对平准、均输法的原因之一,更重要是平准均输法将会极大影响商税,以及严重挫伤民间经济活力。

在张唐税收体系中,商税包括缗钱税、市租、车船税等。为了更好征收商税,朝廷在邺城、南郑、陈留、长安、太原等大都市遣吏直管市场,余者市场由州郡自设市啬夫征收税务,其商税独自上交到州郡,再由州郡运输至中央。

因此商税与田赋相同,不受计司直辖,而今若执行均输法,商税势必会大幅度下降,这将极大损害了州郡的利益。

毕竟在产出恒定的情况下,钱不会凭空出现,只会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均输法无非是代替了商人贸易,赚取商人的利润,民间商贸锐减,意味着商税大幅度减少。

在此背景下,钟繇反对庾嶷施行均输法乃必然之事。

二相见解的不同,极大影响了朝廷舆论走向。或士卿抨击均输法为恶法,尽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国如行均输法乃与民争利。为此有计司属吏上疏,均输法充实国库的重重好处。

然官僚权利的冲突对张虞来说并不重要,他作为帝国的创立者关心的是政策是否是于国于民有利,若是执行下去,富官伤民岂不讽刺?

望着案几上的奏疏,张虞迟迟不语,思虑其中之利弊。

“文和、公则,你二人有何见解?”张虞忽问道。

郭图说道:“均输夺商人小民之利,以充实国库。然其中是否能行,图不敢妄言经济之法。古言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商法收取于商贾,均输夺商贾之利。二者本意不同,实难论断!”

郭图作为大族,自然有涉及商业贸易,然郭图却不敢直言均输法不好,恐会引起张虞的猜忌。毕竟他侍奉张虞十余年,算是摸透了张虞的性情。

“陛下!”

贾诩沉吟少许,说道:“郭侯橘、枳之论,诩以为精妙。商税无非因商贾暴利而收税取之,而若代行商贾事则恐官吏难为商贾。毕竟为官与为商乃不同之事,官商勾结乃民间之一大害。”

“以诩之见,橘、枳之差当问农人,均输、商税之别在问善政者。”

“何人可以咨询?”张虞反问道。

贾诩摸着胡须,说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陛下欲问利弊,不如诏青年俊杰问政。”

“青年俊杰?”

张虞笑了笑,心中有了人选,说道:“诸葛孔明有经济之才,先至蜀中献蜀锦官营法,今便招诸葛孔明进宫!”

说着,张虞看向郭图,问道:“今日可是诸葛孔明值班?”

“明日当值,今可唤其入宫!”郭图说道。

“善!”

诸葛氏自与上谷王张杨结亲,诸葛氏在国中地位不断跃升。

如诸葛瑾本为降人,但因被张虞赏识,及弟弟诸葛亮为张杨女婿,于是诸葛瑾便被任命为济北郡守。亦或是诸葛亮在去年进仕,直征为侍郎,在张虞的安排下,随行计司南下巴蜀。

诸葛亮南下优异的表现让庾嶷颇为欣赏,欲招其入计司中任官。然尚书台不愿放行,最终诸葛亮留在尚书台里,负责户部财政相关工作。

未过多久,在侍从的连声催促下,诸葛亮急忙入宫面见张虞。

“臣户部侍郎诸葛亮拜见陛下!”

诸葛亮整理衣冠,恭敬而拜。

“免礼,赐座!”

张虞招呼诸葛亮坐下,说道:“孔明可知朕为何招卿进谏?”

诸葛亮正襟危坐,说道:“户掌州郡田、商赋税,近来朝中为均输法多起纷争,故陛下招亮进宫,应是为均输法之事!”

“哈哈!”

“孔明智计达众,朕今实为均输法而忧!”

张虞笑了几下,问道:“卿自言有管仲之才,然不知卿对此有何见解?”

诸葛亮说道:“禀陛下,臣以为均输法可行,可不行!”

“何出此言?”

“商贾南北奔走,无非以低买高卖,赚取其中差价,故国家欲夺商贾之利可行。”诸葛亮说道:“然商贾之能在于随机应变,而官府之职局促受限,且因是为国家盈利,必会滋生贪腐之事,故不能夺商贾之能。”

“夺商贾之利而不能夺商贾之能!”

诸葛亮言辞虽充满深意,但张虞却能明白其意,无非是政府机构呆滞,充满官僚主义。而商贾目的在于盈利,手段自然会灵活多变。因此最理想的状态,国家机构干预市场不会扼杀商业贸易的活力!

“孔明可细言方略!”

诸葛亮拱了拱手,说道:“均输法可行,但不可依照武帝时所为,在郡内设商官,如河东郡设枣官,巴郡设橘官之类。而今更改旧策,当跨州连郡设转运之官,察州郡物价起伏,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之策,统收统运!”

“旧者,州郡赋税皆需上供京师,而今如魏郡地方粮高,可抽粮谷以济魏郡,从中所得财货便是国家之所有。统收为州郡之职,统运为漕运负责,统卖为商贾之事。以此行事,州郡多得钱粮,而商贾莫能操控物价,百姓不受剥削之害!”

“孔明之计颇好,但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张虞评价道。

诸葛亮与桑弘羊的均输法看似一致,都是低买高卖,但内部其中执行细节与整体框架不同。汉武帝时期,为了充实国库以便北伐匈奴,郡国官吏奔着短期暴利为目标,时常出现强买强卖。

但诸葛亮从整体市场体系去思考民生物价,冀州魏郡粮高而幽州渔阳粮低,那么便能让渔阳官府收购粮草,将粮漕运至魏郡,让商贾收购粮草,再贩卖于百姓。

其中所得利益由上级分配,渔阳郡得百分之五十,漕运得百分之二十五,剩余百分之二十五归由魏郡所有。而魏郡商贾依靠渠道,向低价米流通至市井,维稳魏郡的粮价。

中央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多是跨州调度物资,至于小幅度的物价拨动,政府不会兴师动众干预,而是会准许地方商贾自行贸易。

因此依照诸葛亮的方案,朝廷需要在州郡之上设立调度使,掌握区域生产情况和州郡物价浮动,才能做到以上这些内容。

诸葛亮说道:“陛下点评得当,政因人而兴,政因人而亡。计相所言均输法夺商贾之能莫能为,但为民生考虑出发,但却能行均输法,令大族莫能操控物价。”

张虞笑眯眯道:“此法当由计司执行,还是归由尚书台、少府掌管。”

“陛下,河北漕运由各州自筹,但以亮之见宜当由京畿统筹漕运使,负责河北赋税供给之事,保障军需自给,因此不如让漕运使兼任转运之职。”

诸葛亮说道:“陛下在河北设漕运使,在河南再设漕运使,关西设陆运使。中国三使直属于京畿,如关西遭遇饥荒,便能令二河漕运使急调粮草,平复粮价。漕运之事涉及众多,甚至能让三使负责盐、铁、绢之物调度。”

“那依孔明所言,莫非欲让计司负责漕运兼转运之事,而州郡统收粮物,以便漕运使调度获利?”张虞问道。

“陛下英明!”诸葛亮道。

张虞凝眉不语半响,今不得不说诸葛亮所献均输法周道,将诸多利益都考虑进去。

如计司欲扩张税收来源及自身权利,而行政方不愿让渡商税与地方行政利益。而今诸葛亮设计的体系下,将漕运、转运二职交由计司负责,地方州郡属于是躺得赚钱。且行政方在意的行政权并未被计司侵入,而是以一种合作方式互利共赢。

不仅于此,地方商贾收购计司商品,省去计司直销百姓的成本,并维护到了民间商贾的利益。

一系列宏观设计中,利益受损者便是大户商贾,他们无法操控物价,无法赚取大额商品的暴利差价。

“此策容朕与二相商议!”

诸葛亮出色顶层设计能力让张虞满意,说道:“如若此略可行,卿便出任河北漕运使。”

“谢陛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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