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小李的诡异反应

冯君也打心眼里希望,自己能长得再高一点,此前他以为,今生都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了,最好的选择,也不过是跟某个小明一样,买双内增高鞋来穿。

可是现在,他竟然能二次发育,不得不说,这令他颇为心动。

然而,不管再怎么心动,他现在最感兴趣的,还是自己的变现能力。

所以他回到宿舍,翻出两件秋衣,又翻出了厚夹克和厚长裤,再翻出一个可以充电的小手电,统统塞进了拉杆箱里。

最令他感叹的,是一副红外望远镜,那是他大学时候买的,学生期间,他除了学习和锻炼,还是一个半吊子驴友,虽然没有出过什么远门,可是相关的装备,也买了一些。

真的有点怀念那些上学的日子啊,可以肆无忌惮地放飞梦想,张扬青春……

当时跟红外望远镜一起买的,还有一把狗腿刀,不过毕业的时候,他把刀卖给学弟了——带着这玩意儿走南闯北,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

将必需品全部塞进拉杆箱之后,冯君拿起手机才要操作,门一响,秦涛推门走了进来。

冯君等了一等,发现这厮竟然坐在床头,拿手机玩起了游戏,只能郁闷地撇一下嘴,拖着行李箱向外走去。

秦涛出声了,却是头也不抬,“你要走了?”

冯君看他一眼,发现这厮的注意力全放在手机上,就轻描淡写地回答,“出去转转。”

秦涛不出声了,对他这种宅属性的人来说,能问刚才那么一句,已经是破天荒了。

冯君拖着行李箱下楼,路过一个便利店,停下来想一想,又走进去买了两瓶1.25升的矿泉水,还有几盒巧克力。

当他拖着行李箱走进鸿捷会所的大门,前台小李正好在对着门打哈欠,见他进来就是一怔,“你这是……要去哪儿?”

冯君的谎话张嘴就来,“拉杆箱有点脏,拿过来擦一擦。”

“嗯,”小李点点头,她是那种不爱动脑子的人,很轻易地相信了这话,然后她想起一件事,“现在我不用手机,借给你半个小时够吗?”

冯君愣了一愣回答,“这个,要不……算了?”

“算了?”小李闻言,禁不住柳眉倒竖,气呼呼地发话,“我删了网银和支付宝,聊聊的零钱也全转给了别人,现在你跟我说……算了?”

“好吧,”冯君听得头皮直发麻,只能郁闷地点点头,“我还以为你不方便呢,我现在就用,十分钟就够了。”

“十分钟?”小李狐疑地看着他,把手机递了过来,“你这……打算去哪儿用?”

冯君想也不想地回答,“卫生间。”

“卫生间?”小李先是一愣,然后一抬手,奇快无比地将手机抢了过来。

她划开屏保,迅疾地点开相册,白皙的手指在屏幕上跳动了起来,灵活得令人眼花缭乱。

她不假思索地连续点了七八十下,然后又点了删除键,才将手机再次递过来,似笑非笑地发话,“好好地找个女朋友不行?搞这种歪门邪道!”

尼玛!冯君苦恼地一拍额头,“你不是以为,我要对着你的照片……那啥吧?”

“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小李傲然回答,“剩下的都是美食和风景照片了。”

冯君很无语地看着她,好半天才说一句,“你……真的想多了。”

哥们儿有那么饥不择食吗?

冯君提着行李箱进了隔断,把小李的手机摄像头打开,又将手机架在水箱盖上——她的手机居然有小支架,调整角度非常方便。

他把行李箱的提手揽在右肘上,左手划开了老年机的屏幕,冲着空白处一点,“走你~”

下一刻,他再次来到了那片戈壁滩上,果不其然,他的拉杆箱挂在手肘上,也被带了过来。

此刻的太阳,依旧没有落山,在这个空间里,他一旦离开,时间似乎也是停止了。

一阵寒风吹来,他不由自主地打个哆嗦,忙不迭打开行李箱,开始往身上套衣服。

秋衣秋裤暂时不用穿,厚厚的夹克和长裤套上,就已经相当暖和了,然后他打量一下四周,又看一眼左手腕上的印痕。

果不其然,这时的印痕,已经很淡很淡了,似乎比第一次握草之后还要淡,也就是说,如果不充电的话,下一次他不可能再进入空间了——无论是这里,还是聊聊农场的空间。

看来这次带了一些物资进来,能量消耗得有点大。

那么,带物资进来所需要的能量,有必要做一个量化的指标!

下一刻,冯君摇摇头,他暂时顾不上考虑这一点,现在最该做的,是耐心打探一下周边,不要浪费了这一次的辛苦进入。

他用了两个多小时,绕着村子走了一遭,没有发现任何的活物。

选了一处背风的地方,他开始换衣服,将秋衣秋裤换上,外面是厚实的夹克和长裤。

他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才开始尝试进入村子,又用了四五个小时,将整个村子走了一遍。

村子里真的没有活物,倒是遇到了一些散落的骨骼,看起来是人身上的。

甚至他在一个浅坑内,还发现了一个骷髅头,上面有被咬噬的痕迹。

冯君的胆子不算小,这次也是来发掘奇遇的,但就算是这样,大半夜的在荒郊野外,遇到一个骷髅头,也足够吓得他浑身发抖,失魂落魄好一阵。

原本,他还带了一张薄薄的毛巾被,打算万一有什么意外,可以在这里过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野外比他想象的还要冷很多,毛巾被很难抵御这种寒冷。

更别说,他身边有多具死人骨骼,若是这种情况下都能入睡,那得有多大一颗心脏?

冯君的心脏就算稍微大一点,也终究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不知道捱了多久,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远,太阳终于升起来了,看到天边出现一抹红霞的时候,冯君忍不住热泪盈眶。

尼玛,你终于出现了,再不出现,哥们儿真的扛不住啦!

他已经吃掉了自己携带的所有巧克力,水倒是没喝多少,1.25升的矿泉水,一瓶都没喝完,没办法,这水实在太凉了,喝到嘴里冰牙,咽进肚子里,身体会打寒战。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准备好大量的物资!

太阳升起来了,温度很快也上来了,冯君活动一下身体,开始在村子里做最后的探查。

找来找去,他没找到任何有意义的东西,陶罐和粗瓷碗的碎片倒是有一些,但是这玩意儿……估计卖不了多少钱。

哪怕是有点银子……或者铜板也好啊,我也不至于白来一趟。

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在一面残破的墙上,他发现了两幅画,一个人物的画像,还有是一只类似于兔子的动物。

画的水平不高,用的是炭条,在学过速写的冯君眼里,并不比儿童的涂鸦高明多少。

但是通过画上的人物,他依旧能确定,这里人的服饰装束,大约是夏朝左右的水准,上衣和下衣已经分开了,两截的装束,而且衣襟也是右衽。

“大约是穿越了?”冯君摸着下颌,皱着眉头琢磨。

然后,他又发现一块残破的石板,上面有浅浅的文字,有点类似于繁体字,却又不尽然。

真的穿越了也不怕,冯君坐在一个石头墩子上思索,反正哥们儿回得去,这是双向门。

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

冯君四下扫视起来,他打算回了,下一次再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他有必要再仔细观察一下,以免有所遗漏。

下一刻,他隐隐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抬起左手看一下,手腕上的印痕,已经淡到几乎不可辨识。

但是为什么……我感觉这印痕有点发热呢?

冯君抬起右手去摸左手腕,果不其然,印痕所在之处,还真是有点热。

很快地,他就找到了发热的原因——来自于屁股下面这个石墩子。

当左手摸上石墩子之后,印痕上的热度提升了。

这个石墩子有问题!

石墩子不大,一尺见方,高有尺半,其中有半尺左右已经陷入土中。

冯君用了小半个小时,将石墩子挖了出来,伸手抱一抱,抱不动,起码有三四百斤。

他相信,这么重的货物,他是带不到现实社会的,抱得动抱不动先不说,起码自己就没那么多能量,将它带出去。

更别说,他还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上个厕所而已,竟然从卫生间抱出块石头来?

他抬腿一脚,就踹倒了石墩,“真是火大……咦?”

(本章完)

第9章 是灵石?

冯君踹倒了石墩,石墩的底端,有红光一闪。

他凑过去一看,才惊喜地发现,石墩的底部有个凹槽,里面嵌着一块鸡蛋大小的红宝石。

冯君生长在小市民的家庭里,对红宝石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可以发誓,这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迷人的红宝石——没有之一!

这块宝石晶莹剔透,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明亮而又柔和的光芒,瑰丽却不失温润。

一时间,冯君有点隐隐的明悟:这个村子,没准就是因为这块红宝石遭殃的!

这么大一块红宝石,带到现实中的话,别的不说,卖上个几百万没问题,当然,如何解释宝石的来路,这是个问题,更是个麻烦。

冯君家祖上也阔过,据说出过进士啥的,但是,他依旧不可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然而,宝石仅仅是宝石吗?冯君不这么认为,要不然,他的石环印痕为什么会发烫?

既然这宝石未必要变现,冯君毫不犹豫地伸出左手,按向宝石。

哥们儿已经有了储物空间,挣大钱是早晚的事儿,现在的任务,就是尽量发掘奇遇的真相。

他没敢左手全部按住宝石,只是用最小的小拇指搭了上去。

下一刻,他的身子猛地一震,只觉得一股莫名的气劲,顺着左手的小拇指,直接涌进了他的身体,无比的汹涌澎湃。

这气劲是肉眼看不到的,但是对他肉体的冲击,又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到狂野无比,真实到撕心裂肺。

“呃~”他忍不住低声闷哼一声,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左手要炸了,要不是担心被人发现,他的惨叫绝对会惊天动地。

然而紧接着,他的手腕处猛地传出一阵清凉,石环的印痕,竟然清晰了起来。

石环能带来清凉,小拇指尖处,却是暴躁的气劲,冯君用力咬着牙,疼得直哆嗦,他觉得左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嗯?怎么红宝石的颜色,有点减弱?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红宝石那瑰丽的红色,逐渐暗淡了下来,倒是他手上的石环印痕,变得清晰了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红宝石褪掉了最后一丝红色,由粉红转为灰白,紧接着就破碎开来,化作一堆白色的粉末,从石墩上扑簌簌地掉落下来。

而冯君左手腕的石环印痕,却变得越发地清晰,青得有点发紫了,看上去就像一幅刺青。

遗憾的是,这刺青的造型,有点……那啥。

冯君愣了好一阵,才伸右手摸一摸手腕,那股燥热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是……灵石?”

他实在不能解释,这红宝石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用网络小说的定义来分析,能提供类似于电力的石头,是蕴含了能量的,大概就是灵石了吧?

莫非哥们儿穿越的不是古代,而是……仙侠?

这时候,他无比地渴望能出现一个系统,虽然传说中的系统,有各种各样的恶趣味,经常令主角痛不欲生,但是……起码省了自己摸索不是?

慢着,这身上,竟然又涌出了这么多的油腻?

不管怎么说,手上的石环印痕加深了,他暂时不用考虑进出空间的能量问题了。

于是下一刻,他用手挖了一个坑,将灵石的碎屑扫进去,撒上砂土,埋得严严实实的。

检查了几遍,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他就默念“出去”。

然而,没过一秒钟,他的身形又现了出来,一弯腰,将地上的拉杆箱挎在手肘上,“尼玛,这丢三落四的习惯真不好。”

回到现实社会中,冯君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换上清凉的夏装。

然后,他拿起小李的手机,重新播放一下,果不其然,在整个摄制过程中,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变化,不过……挎在右手肘的拉杆箱,诡异地不见了。

下一刹那,拉杆箱又出现了,挪移了差不多五厘米的位置。

若不是翻来覆去地观看,他甚至会以为,拉杆箱仅仅是滑动了一下。

删掉刚才拍摄的视频,他提着拉杆箱走出卫生间,将手机放到前台,“谢谢。”

小李才待笑话他一句,说没想到你是快枪手,却发现这厮拎着拉杆箱,就冲进了员工更衣室。

冯君迫切地感到,自己需要洗个澡,因为连他自己都闻到了身上的臭味。

这个澡,他洗了足足半个小时,等他出来的时候,赵旗正在打开窗户,“这尼玛什么味儿,谁踩上狗屎了?”

冯君的衣服也很臭,刚换上的夏装还好一点,那秋衣秋裤和厚实的皮夹克,简直能熏死人。

他不得不走出门,将拉杆箱里的衣物,送到了洗衣店……那臭味熏得,他自己都不想洗。

洗衣店的女老板也是一脸的嫌弃,总算是看在小钱钱的份上,她没说什么难听话。

冯君则不然,他来到服装店,又买了一身夏装,花了五百多——哥们儿马上要走上人生巅峰了,这点钱不算啥。

买完服装之后,他也没着急回鸿捷会所,而是拿着身份证,找个快捷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接下来他要做很多测试,再在会所待着,有诸多的不便。

如果很快能弄到第一桶金的话,他甚至想自动离职了。

开了房间之后,他又出去大肆采购,主要是厚实衣服和食物,甚至他还买了个煤油炉子,去工地上买了根一头削尖了的螺纹钢撬杠。

楼层的服务员,看到这位客人搬着各种古怪的东西,不住地往房间里运送,心里也颇感奇怪,当她发现那根螺纹钢撬杠的时候,主动汇报了领班。

比大拇指还粗的螺纹钢,削尖了一头,说是凶器也不为过。

领班沉吟一下,缓缓发话,“你看着点,等他再出来的时候通知我,我问他一下。”

冯君再出来,就是一个小时以后了,他眉头紧皱,头发也是湿漉漉的,一脸的不开心。

领班闻讯,匆匆地赶了过来,“这位先生,你带进房间很多东西?”

冯君一摆手,有气无力地发话,“都不要了,你扔掉吧……拉杆箱给我留着。”

他实在没什么兴趣说话,别人看他是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小时,他却是在那个空间里,待了整整的四天三夜。

他翻遍了村子的每一个角落,再也没有感受到能令印痕发热的东西。

虽然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但是他还是难免沮丧——明明第一块灵石是很轻易找到的。

此刻他手腕上的印痕,已经淡了一些,如果说那块灵石为他充了一百个点能量的话,他现在已经用掉了十几个点。

没错,就在这四天三夜里,他已经将相关的指标数据化了。

虽然冯君是文科僧,似乎不该对数据太敏感,但是在他获得的双学位里,有一个学位叫工商管理,没有数据,谈什么管理?

就连古代的秦始皇,都知道统一度量衡,从此为大一统的中华奠定了基础,他身为现代人,有什么理由忽视这一点呢?

然而,冯君现在虽然还拥有八十几个能量点,但是……也不能这么浪费下去了。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想要再寻找灵石的话,自己还得准备更多、更好的装备。

他必须在现实世界多待一些时日了,赚上些钱,他手里仅剩的万把块钱,真的不够用。

原本他还想着,自己可以不去上班了,从此就天高云淡,但是最终他也只能感叹:理想很丰满,可现实真的很骨感。

既然要上班,就要有个上班的样子,看看时间不早,他骑了一辆公交自行车,赶到了会所。

在门口的时候,他碰到了前来上班的秦涛,秦涛上下打量他一眼,嘴巴动一动,最终还是没忍住,“我怎么觉得,你长高了?”

我当然知道我长高了,冯君对此再清楚不过了,在现实社会里,他一个多小时前买的裤子,现在都遮不住脚踝了。

总算还好,他的脚没有再往大长,否则的话,他连鞋都要穿不进去了。

健身会所里有测量身高和体重的仪器,冯君脱了鞋站上去,量了一下,禁不住愕然地张开嘴巴:这就……一米七六了?

终于超越“三等残废”的界线了?

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的体重,也减轻到一百四十斤了。

在他路过前台的时候,小李忍不住出声了,“我说,你咋一眨眼,就瘦成这样了?”

不过,想到自己马上是要踏上人生巅峰的主儿了,他还是克制住了内心的恶趣味。

成功人士,当然要有素质。

于是,他略带一点惊喜地反问,“真的?我只是换了一身衣服……看来这卖得这么贵,还真是有道理。”

只是换了一身衣服的缘故吗?小李上下打量着他,觉得怎么也不像,却又不好再问了。

当天下午,冯君的活儿也不多,不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下午的时候,他居然发展了一个会员。

那是一名三十出头的大姐,相貌勉强能打七十分,但是肥胖异常,腰不算太粗,两条腿却粗得像大象腿,身高差不多一米六五,体重绝对不止一百六十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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