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多情的毛衣(感谢安麒麟的打赏)

考完期末考试的第三天,小柱儿专门去了丁屯小学一趟,考试成绩出来了。

跟这个时候的很多学校不一样,丁屯小学每年的期末考试成绩都是考试之后三四天之内,就由王校长组织老师们阅卷完成,当年就发放给学生们,而不是等待下学期的开始再告诉大家。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王校长对工作的认真敬业,当然地区组织的考试除外。

何平看着卷子上的红色笔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上学的时候,老师也是用这样红色的笔迹批改作业和阅卷,这几十年来都是如此啊!

语文91、数学95,两门课程小柱儿的成绩排在了全班第二名。

何平对此非常高兴,他之前答应了小柱儿如果他考进班级前三名,就给他奖励,也该兑现承诺了。

这天何平去参加读书会,这个活动已经算是何平在这个年代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了。

读书会结束之后,大家都没走,冬天了无论是公家单位还是生产队都是闲得冒油,就聚在一起唠着闲磕。

朋友们问起何平小说的事,何平前一段时间又“创作”了三篇小说邮寄了出去,杂志社那边还没来信。

手机里的短篇科幻小说已经被何平薅了个遍,何平打算把“创作”的事先停一停,薅羊毛不能光可一个薅不是?

估计这几篇小说的稿费应该又能有一笔不菲的稿费收入,再加上年底养鸡场也要分红了,何平的手里又要宽裕了。

何平准备来年开春把院墙修好,再把水井打上,把院里的小凉亭和葡萄架子弄好,自己的乡间小院就算是齐活了。

又聊了一会儿,朋友们陆续都离开了。毛春华见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就从家里衣柜里拿出了一样东西递给何平。

“这啥呀?”

“最近三九天了,我看你每次来的时候都冻的够呛,就给你织了一件毛衣。”毛春华有些害羞的说道。

何平拿着毛衣有点不知该说些什么,姑娘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何平要是再没啥表示就有点不是人了。

“那啥,我这衣服还挺厚实的,暂时用不着这东西,谢谢你的好意了。”何平思前想后的婉拒道。

毛春花的脸色霎时间白了几分,何平的意思很明显,她一时间不该如何是好,只觉得内心直欲痛哭一场。

刘爱霞是全程见着毛春华是把这件毛衣织出来的,想到好友织毛衣时那嘴角洋溢的幸福笑容,刘爱霞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好友一把。

“嗳,你别说这毛衣织的真不错,穿上去肯定暖和,何平你穿上试试。”

刘爱霞说着话就推着何平往毛春华就得里屋走。

“爱霞,你干啥,别……”何平被刘爱霞紧推着,反抗道。

“你试试,不要你试试。”刘爱霞嘴上说着话,给一旁站着的李峰使眼色。

最近李峰可能是觉得自己跟毛春华是没什么希望了,于是就把目光从毛春花身上转移到了刘爱霞身上,没事就往刘爱霞身边凑,这会儿见刘爱霞的眼色,哪里会不明白。

上来跟刘爱霞一起把何平推进了里屋,“你就试试嘛,别辜负了春华的一番好意。”

何平心里妈买批,要不说年轻人靠不住呢。前段时间还叫人家小甜甜,转脸就管人家叫牛夫人了,李峰这小子还真是见异思迁的货。

他就没想过,毛春华一门心思全拴在了他的身上,只要是毛春华身边熟悉的人,傻子都能看出她的心思,李峰这种心思活络的年轻人怎么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你们这是干啥呀!”何平看着门被关上,叹息着说道。

刘爱霞把门关上,回头一看毛春华,一双秀目盈盈欲泪。

“爱霞,你别……”

刘爱霞一把搂住了毛春华的肩膀,小声道:“没事,男人嘛,都是贱皮子,有的时候就是要强扭一下。”

李峰也在旁边附和:“就是就是,该强就得强。”,那架势还真有点像旧社会某个颜色楼里面的角色,也充分证明了刘爱霞说的话。

不提刘爱霞在外屋安慰着伤心的毛春华,被硬关进里屋的何平看着手上的毛衣,真有点骑虎难下了。

换上吧,相当于暗示人家姑娘两人有戏;不换吧,自己都被关进来了,这要是不换毛衣现在出去,就相当于跟大家撕破脸了。

想想人家毛春华无论是相貌、人品、家事样样都不差,一个姑娘家为了感情做到这一步也算是够大胆的了。

要是搁在后世没结婚的时候,自己面对这样一个美女的倒追,哪里会抵抗的住,早就缴械投降了。

可现在的何平知道,毛春华心里喜欢的是那个文采飞扬的何平,而不是自己这个不学无术、为生活“创作”的何平。

唉!

何平坐在炕上,一时间无所适从。

隔了不知道几分钟,外面响起刘爱霞的声音,“何平,你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何平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心里一发狠,算了不管了,穿就穿,先出去再说吧。

囫囵着套上毛衣,连外套都没有脱掉,何平就从里屋走出来。

“你可真是的,怎么连外套都没脱掉就换了。”刘爱霞没好气的埋怨道,“白瞎了春华给你织的这么好的毛衣。”

“忘了。”何平敷衍了一句。

刘爱霞转头问毛春花,“春华,你瞧瞧,何平穿上是不是特别合身,特别精神?”

没等毛春华说话,李峰就抢先道:“可不是咋地,真精神。”

何平狠狠剜了一眼李峰,你个狗腿子,搁几十年前就是个汉奸的材料。

毛春华打量了何平一眼,见何平看向她,不好意思的把眼光转向别处,低低的应了一句:“嗯!”

“是吧,我们春华的手艺真是没得说。何平你说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你还不知足。”

刘爱霞一语双关的对何平说道。

何平看着毛春华,那双刚刚哭过的眼睛还带着雾气,润红的眼睛煞是好看。

没来由的心里一软。

(本章完)

第78章 小说配插画(感谢各位的打赏和月票,

在刘爱霞的撮合下,何平收下了毛春华送的毛衣,两人之间似乎也捅破了一层窗户纸。

刘爱霞临走前跟毛春花咬了一会儿耳朵,也不知道在说点啥,反正毛春华本来红润的脸色,红的更加艳丽了。

何平告别了对他依依不舍的毛春华,骑上自行车往县城去。

今天他要兑现答应小柱儿说的话,给小柱儿买书。

县城东关的新华书店是唯一的去处,何平骑上自行车熟门熟路的找过来。

进门之后营业员还是不死不活的态度,有人进门也不问个好,就等着顾客先开口。

“同志你好,我想买点给孩子看的书,十岁左右。”

“要科普类的,还是文学类的啊?”

“《十万个为什么》有吗?”这个是何平来的时候就想好的,孩子年纪还小,字还没认全呢,卖小说诗歌散文类的书,也欣赏不来。

《十万个为什么》这种青少年的科普读物正好,虽说有些字还不认识,就当是认生字了嘛。

“你们这有童话书吗?”

“有《闪闪的红星》《小英雄雨来》。”

你管这叫童话故事?

何平内心吐槽了一句,这年头单纯给儿童看的童话书还真少啊,后世好歹国内还出了个郑渊洁呢。

咦!这倒真是一个方向哈,短篇科幻的羊毛薅完了,可以薅一薅童话小说的羊毛嘛!

省得过完年小院扩建完之后,再没钱了又得向老队长开口借钱,老头儿属貔貅的,想让他出点东西可太费劲了。

挑来挑去,何平选了一套少年儿童出版社62年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和一套《小兵张嘎》的连环画,现在的连环画就相当于后世的漫画书了,《十万个为什么》小柱儿看到不一定会喜欢,但《小兵张嘎》的连环画他肯定喜欢。

何平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小柱儿已经提前做好了饭菜。

“真能干。”何平夸奖了小柱儿一句,见孩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就知道小家伙在盼什么。

“给,答应给你的书。”

小柱儿接过厚重的两套书,没顾上有多重,张口甜甜的说道:“谢谢爸。”

“好好看,但别忘了写寒假作业。”

“嗯!”

吃完午饭,小柱儿迫不及待的钻进书房去看书了。

何平也开始了他的“创作”,想当初他为了给儿子睡前读童话,可是在某逊的商店里买了不少的童话书,他挑来挑去选中了苏怀的一篇小说《蟋蟀冒险记》。

《蟋蟀冒险记》是以一只蟋蟀自述的口吻,描述了主人公和他的朋友在动物和人类世界里的历险过程。他每经历一次磨难,就得到一次珍贵的教训,明白一些道理。

在这个过程中,他从刚开始的傲慢鲁莽、好勇斗狠逐渐成长为一只充满善良、富有爱心、拥有梦想、追求和平的蟋蟀,并和朋友一起,共同努力实现了让动物世界走向“大同”的理想!

这篇小说是当时朋友给推荐的,说实话当何平听到作者是南蛮人的时候,何平的内心是拒绝的,但他试着读了一遍之后,发现这篇小说的视角确实非常独特,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场面描写细腻又动人心弦。整部作品,读来引人入胜,他一个大人都能从中感到乐趣和启迪,更遑论孩子了。

虽然作家是有国籍的,但好的文学作品真的是没有国别之分的。

选好作品,何平便开始了他下笔如有神的创作。

《蟋蟀冒险记》虽然是一篇童话小说虽然是一部童话小说,但好歹也是长篇小说,以何平手写的速度,也要几天的功夫才能写完。

何平正在家里潜心“创作”呢,公社的邮递员阚立军来了。

“霍!你这房子盖的可真够豪横的。”

这半年多的接触,两人也算熟人了,阚立军也没客套,直接进屋来把信递给他。

“还成吧,就是想住的舒服点。”

阚立军羡慕的说道:“你这哪是住的舒服点啊,城里的房子也没这个好啊!”

两人说了几句话之后阚立军告辞,他还得继续去送信。

信还是杂志社寄来的,信的内容倒是没啥,一如既往的用稿通知,言语间非常尊敬,何平现在已经成为《科幻世界》杂志的供稿大户了,无论是责编还是主编都是客气的称一句“何老师”。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里面没有什么读者粉丝送礼物,光写信有什么用啊,说两句好话就想让我加更了?想得美呦!

信里面夹杂稿费的汇款单,625块。

算是何平投稿以来收到的最大一笔稿费了,毕竟是三篇短篇小说的量。

像《科幻世界》这种不差钱的杂志以后不给他们供稿了还真有些舍不得,可谁让咱库存空了呢。也不是手机里没有科幻小说了,手机里剩下的都是后世比较著名的长篇了,暂时何平还没打算拿出来,只是放在《科幻世界》上连载着实有些可惜,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前前后后花了十多天的时间,何平才把《蟋蟀冒险记》这篇小说写完。

何平写完之后总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对比了手机才发现,他之前看的都是插画版,里面的插画画的非常之精美,配上情感充沛的文字阅读体验一级棒。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文字,总觉得差了那么点意思。

何平挠了挠脑袋有些纠结插画的事,光是文字阅读体验是差了点,但也只是对于他这个看过原版的读者来说,其他人又没看过原著,哪里会有这种对比的感觉,貌似也无所谓。

他突然想起来,前一段时间他去邮局打电话的时候看见过毛春华无聊时的画作,貌似这姑娘的画技不低,反正把何平这个外行人唬的一愣一愣的,当时毛春华来说过自己的老师还是鲁美的,可以算名师出高徒了吧。

要不请毛春华帮忙画点小说的插图?

何平低头看看身上的毛衣,事已至此,好像再麻烦她一次也没什么。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感谢当修仙文明遇见科技时代、远看成峰和郑飞羽的打赏和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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