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有人欢喜有人忧

程旭远还不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但是沈瑜墨却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分数。

看着手中的稿纸,沈瑜墨的神色很平静。

语文65,数学32,史地43,政治56,总分196。

这个分数和自己预料的差不多,自己的数学,差的实在是太多了。

按照哥哥打探来的消息,这个分数应该能上大专。

只不过上这个大专,就是浪费时间,毕竟大专毕业之后,分配的工作,也不见得比现在好。

还不如一边上班,一边参加大学的自学招生。

这样以来,工作和拿文凭两不误。

“瑜墨,你这已经考的很不错了,你知道现在的录取率有多低嘛,我给你说,不到百分之五。”

“这其中,还有很多是中专的招生。”

沈玉林看着垂头丧气的妹妹,极力安慰道:“实际上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考生,只不过,以你现在这个情况,再去上大专并不值得。”

“我听说,现在有很多大学,已经准备恢复成人班的招生,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去上成人班。”

“这样工作学习两不耽误。”

沈瑜墨点了点头道:“哥,我知道了。”

知道沈瑜墨已经想开了,但是沈玉林还是忍不住安慰道:“瑜墨,人和人的能力和机遇都是不一样的。”

“你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参加高考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是这种事情要是落在……落在程旭远的身上,他能改变吗?”

用程旭远来比喻,沈玉林一来是说顺嘴了;这二来嘛,实际上也是一种潜移默化,让妹妹不要觉得还欠程旭远。

毕竟,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非常少。

他们让程旭远随迁到燕京,并且安排了工作,单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家真的不欠程旭远什么。

沈瑜墨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她想要告诉哥哥,他喜欢的那篇《当幸福来敲门》就是程旭远写的。

可是看着哥哥的模样,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哥,二姐,你们聊什么呢?”穿着红色小袄的李瑜菲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和沈瑜墨相比,她的身材更加的高挑,那一张青春靓丽的面孔,吹弹可破,浑身上下显得活力四射。

李瑜菲姓的是母亲李雪玲的姓,但是这并不影响她是家中最受宠的孩子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小妹妹,沈玉林非常的宠爱。

他笑了笑道:“正说你二姐高考的事情呢!”

李瑜菲问道:“二姐,你考的怎么样?”

“只是够上大专的。”对于小妹,沈瑜墨也很宠溺,和她说话时,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李瑜菲愣了一下,随即道:“二姐你已经很厉害了,这几年你一直在劳动,根本就没有上过学,一考就能考这么多分。”

“我几个好朋友的哥哥姐姐,都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连中专都没有考上呢。”

“我听我朋友说,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已经选择了放弃。”

“姐,你太厉害了!”

听这个善解人意的小妹如此一说,沈瑜墨笑着道:“行了,不用想办法安慰我。”

“我知道自己差的太多,回头就将心思放在工作上。”

李瑜菲好奇的道:“姐,你这编辑当的怎么样?我听老师说,一个合格的编辑,最少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作者,是不是这样的?”

“你老师说的不错,我们编辑部的几个编辑,都很厉害。”

“他们的文章,很多都获得了读者的认同。”

沈瑜墨放下手中的成绩单,笑着道:“就拿教我的德宁姐来说,她写的东西就非常好。”

“我和她比,差的太远了。”

李瑜菲道:“姐,你也不用妄自菲薄,我觉得只要你熟悉了工作,一定能迎头赶上的。”

“对了,姐,你不是说《当幸福来敲门》的作者徐凌云要去你们编辑部改稿吗?你见过他吗?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说到这里,李瑜菲不等沈瑜墨回应,就抓住自己姐姐的手臂,满是期待的道:“姐,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

本来还一脸笑容的沈瑜墨,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她沉吟了刹那,最终还是道:“小妹,作者本人和小说中的人物角色,你要分开来看,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你可以欣赏书中的人物角色,那毕竟是作者一种美好的设想,他会把角色塑造的很理想,但是呢,现实生活中,你不能把对这个角色的幻想或者欣赏,代入到作者身上。”

李瑜菲愣了一下。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一句话,二姐竟然如此严肃的和自己说话。

她忍不住道:“二姐,我就是问一下徐凌云的情况,你这,也有点太大惊小怪了吧!”

沈玉林对于沈瑜墨的反应虽然有点不解,但是他并不吭声,两边都是他的妹妹,他可不想参与。

毕竟参与进来,那是出力不讨好。

沈瑜墨好像也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太过严肃,笑着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失态,这才道:“我刚才说的话,都是邹老师给我说的。”

“至于徐凌云,他来的时候我去送材料,没有看到。”

“听张德宁老师说,他已经把稿子改完了,并且连稿费都已经提前领走了。”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去我们编辑部了。”

李瑜菲听到这回答,有点可惜的道:“我还说和他探讨一下《当幸福来敲门》呢,这一下没有机会了。”

看着妹妹失落的样子,沈瑜墨的嘴唇绷得更紧了。

……

坐在一条腿有些瘸的书桌前,程旭远看着稿纸上写了差不多两万字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升起了一丝不舍。

虽然这里只是单位的仓库,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住的时间最长的地方。

这里虽然很是简陋,可是就这么离开,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啊!

拿起钢笔,程旭远准备接着写下去。

可是,想到自己连下下个月的稿子都已经写完了,顿时没有了写下去的动力。

孟德志说的那个杂志,更新实在是太慢了。

一个月才出一期,等这本书写完的话,这就是七八年之后了。

可是不写《明朝那些事儿》写什么呢?

要想吃得饱,就得多出稿!更何况,写东西对自己来说是最容易的。

就算自己现在有很多的奇思妙想,可是都不适合做啊。

“咚咚咚!”

就在程旭远思索着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深更半夜,在单位的仓库里听到敲门声,这也……

就在程旭远脑海中出现了一些恐怖画面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小程,小程,我是老李,你在屋里吗?”

听到这话,程旭远松了一口气。

他听出来喊自己的人是老李头。

当下他就打开门,请老李头进屋。

老李头站在门口道:“小程,我就不进去了,今天中午牛馆长让我告诉你,你家里出了急事,让你快点回电话。”

听到这话,程旭远的脸色就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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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44章 渴望

家里打电话,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程旭远想着家中的情况,就有一种想要去打电话的冲动。

但是很可惜,邮局已经下班了。

而单位里的电话,要开长途的话,不但要提前写申请,还要让人专门将长途功能打开。

更何况文化馆的两部电话,现在都在办公室锁着呢。

他们写作组的办公室,根本就没有电话。

“李大爷,说什么事情了吗?”程旭远朝着老李头问道。

“没有。”老李头思索了一下道:“牛馆长没说啥事,不过他好像说打电话的人,叫什么来着?”

拍了一下脑袋,老李头忍不住道:“程……程什么东。”

程什么东?

自己家的亲戚里,好像没有叫东的。

程旭远突然想到了小叔程家栋,现在的电话变音厉害,是不是老李头他们没有听清楚。

“是不是程家栋?”程旭远问道。

“对,就是这个名字。”老李头有点激动的一拍手道:“就是这个名字。”

“小程,就算家里有事,也不能着急上火,等明天上了班再回电话吧。”

听说打电话的是程家栋,程旭远顿时不着急了。

程家栋给自己回电话,应该是高考成绩出来了。

自己对于这个有信心不说,成绩已经出来,自己就算再怎么着急,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谢谢大爷,我明天就回电话。”

老李头朝着仓库扫了一眼,带着一丝感慨的道:“小程,说起来我还真的有点舍不得你走。”

“你在这住,晚上我还有个伴儿。”

“你这一走,整个单位又剩下我一个人了。”

程旭远笑了笑道:“大爷,我就算搬走,每天还是要过来上班的。”

“等回头我去买点酒,咱爷俩儿喝二两。”

老李头闲聊了几句,就和程旭远告辞离去。

重新关上房门,程旭远越想越觉得,程家栋打电话,应该是为了高考分数的事情。

对于自己考多少分,程旭远有一个估计。

想来程家栋如此着急的让自己回电话,也和见到自己的分数有关吧。

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水有点凉,程旭远觉得自己回头应该买个暖壶,要不然,喝热水都是问题。

可是,暖壶的票现在没有。

将目光再次落在了空白的稿子上,一个酝酿了一段的想法,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迟疑了刹那,就在稿纸上写下了两个字:渴望!

《渴望》是一部引得万人空巷,创造了收视神话的电视剧。

引发了无数人的共鸣!

虽然现在从时间线上而言,《渴望》的后续好像有些问题。

但是既然当了作者,谁还不会调整一下啊!

对于《渴望》,程旭远不准备按照小说原著刘惠芳来写,而是准备以电视剧为基础写一个长篇。

毕竟50集的电视连续剧,如果自己还是写个两三万字,那实在是有点浪费啊!

更何况,这里面的几个主人公,如果写的太仓促,说不定就会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

坐在椅子上,脑海中就出现了《渴望》的电视画面。

作为一个喜欢电视剧的社畜,想当年,程旭远可是将一些经典电视剧都仔细看了一到两遍的人。

而重生之后对前世的超强记忆,更是让他对电视剧中的每一帧,都记得清清楚楚。

很快,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快速的写道:在厂子里,刘惠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见到王沪生……

写东西,有时候就是一写开,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程旭远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刚刚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昏暗的电灯却突然灭了。

如果是前世,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灯泡坏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可能却是停电。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伱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呵呵就是后世的意思。

孟德志虽然不明白后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从程旭远的笑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意思。

他没有继续刚刚的话题,而是一本正经道:“小程,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故事,实际上也可以发表出来。”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儿》差。”

“而且还更有深度。”

程旭远摆了摆手道:“《明朝那些事儿》我写的都有些累了,这个就算了吧。”

发表,开什么玩笑,人家都已经写出来了,撞书可就不好了。

作为一个文抄公,最大的问题就是怕撞书吧。

孟德志叹了一口气,很是哀叹这个年轻人的不争气,他有心整理,可是虽然听了不少,却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停顿了一会,孟德志突然道:“小程,这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吧。”

“你还没有来过我家呢!”

程旭远道:“好啊,你家住在后面那栋楼的几楼,我一定准时拜访。”

“不是后面那栋楼,是出了前面胡同口的那栋白楼,我家住在三楼东户。”孟德志郑重的说道。

听孟德志如此说,程旭远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楼距离文化馆,可有五六百米的距离。

老孟,你上个厕所,值当的跑这么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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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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