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延河》刊登的小说文风有了微妙变

姑娘穿着这时代很流行的白色运动短袖和蓝色运动短裤,脸上还有汗珠,胸脯一起一伏。

李红颖看着方明华光着膀子出来,不禁有些害羞,向后退了一步,赶紧从书包里掏出一沓文稿。

“方老师,这是我新写的小说,你看看。”

见到方明华接过自己的文稿,李红颖转身就向楼道口跑去,心里还砰砰直跳。

方明华被李红颖这一打岔,也没了睡意,起来洗漱然后去食堂打饭,吃完后回到宿舍就看李红颖这篇小说。

讲的是一个少女成长故事,一个关于重庆的故事。

白沙镇、塘河镇、图强村、长江、朝天门码头、趸船和长江两岸建筑,这些老码头、老街道、老医院,在小说中一一呈现。

嘉陵江边,家庭叙事,母子,贫穷的生活,自有想象中的飞翔。窦小明和秦佳惠的故事,是骨子里那种喜欢,每个男孩青春期的向往和幻觉。

方明华突然想起九十年代姜纹拍的那部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也是讲男孩女孩成长青春故事。

但和这部电影里所呈现出的青春理想,革命、暴力和激情,恣意飞扬相比,李红颖这本《罂粟花与白月光》里少年的青春则显得普通平淡的多,就如嘉陵江里缓缓流淌的江水。

但这才是普通人的青春啊,有几个能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帮青年们的父母身居高位,他们能在燕京”老莫”餐厅吃饭,能开着吉普车横冲直闯去打架?

《罂粟花与白月光》主人公小明只是一個普通人,一如他的名字一样普通。但是一次意外的邂逅让小明激起了内心的那份悸动。

少年的感情最初是完全纯粹的小明被女主人公秦佳惠的美丽和善良所吸引,深度介入了秦佳惠的生活:他将秦佳惠的工作证件照偷走暗自珍藏;他极力维护秦佳惠,当他发现秦佳惠的丈夫——混混头子钢哥实施家暴,无惧年龄悬殊,勇敢与之对抗;他也曾不经意间窥见钢哥对秦佳惠身体的恣意索取…

秦佳惠是窦小明的白月光也是他的罂粟花。

写的不错,不过有些稚嫩,里面某些情节和遣词造句需要好好斟酌。

方明华坐在书桌边,拿起钢笔就在原稿上开始修改起来。

李红颖早上一直有课,听着老师的讲解,但有点心不在焉,老想着自己那篇小说。

方老师会有什么看法?

会不会直接拒绝?说写的太幼稚?

或者,干脆就没看,还在是睡大觉?

患得患失了一早上,中午吃饭强忍着自己想去找方明华的冲动,直到下午上完课后实在忍不住,又去方明华的宿舍。

门锁着,敲门。

方明华忙着一早上中午正在呼呼大睡,结果又被敲门声吵醒,只好穿着大裤衩光着膀子开门。

又是李红颖。

姑娘看着他又是光着上身,一副打着哈欠的样子,知道他在睡觉,自己来的又不是时候。

不过既然来了,李红颖硬着头皮问道:“方老师,我那篇小说你看了吗?”

“看了,进来说。”

方明华让姑娘进屋,又套上背心,然后将抽屉的稿件还给他。

李红颖接过来一看,吃了一惊,几乎每页上都有方明华修改后的痕迹。

“总体还不错,但有些情节略显幼稚,我给你修改了下,你看看合适不?”

方明华说道。

李红颖听完,坐在沙发上认真看起来。

果然,这已修改正的小说显得成熟多了,字里行间还有一种淡淡的哀愁。

“方老师,谢谢你。”李红颖感谢道。

“没问题?那你回去重新誊写一遍交给我,我准备在六月份的《延河》上刊登,稿酬呢,千字十元。”

“好的,等稿酬下来,我请你吃饭!”

“不用。”方明华婉拒,笑着说道:“好了,昨晚熬夜没睡好,我还想补会觉。”

“老师,你熬夜干什么?”李虹颖好奇问道。

“和伱一样,写小说。”

第二天中午,方明华将自己写的《站台》和李红颖写的《罂粟花与白月光》以挂号信的形式给白苗寄回去。

从邮局出来,方明华一身轻松。

不错嘛

就这段时间,陆续给白苗寄去包括自己的写的一共四篇小说,除了余桦那篇之外,其余三篇都可以归类到新写实小说范畴之类。

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遥远的北国,还有一个姑娘,同样准备把一篇小说寄往西京。

自古兴安春来晚。

五月下旬别的地方已经进入初夏,但小兴安岭春意正浓,白桦林刚刚吐绿,映山红也不甘示弱,漫山遍野花团锦簇,红遍了这一山那一坡,山坡上白色绿色,粉红色交织在一起,仿佛一副绝美的画卷。

就在小兴安岭深处一座小城的的师范学校,一个姑娘骑着自行车出了校门,向邮局方向走。

她叫迟子建,是小兴安岭师范学校的一名教师。

3年前曾经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作家班,开始文学创作,86年又应邀参加了《延河》杂志社中青年作家座谈会,签署了“大神约”。

今天是把刚刚写好的一篇短篇小说寄给《延河》杂志社,名字叫《北国一片苍茫》,讲的是一个叫芦花的姑娘的故事。

故事干净,纯粹,犹如北国的雪,文风疏离带些冷漠,犹如北国的冬天。

虽然,现在文坛上流行先锋类小说,但迟子建觉得自己写不来,还是喜欢这种发生在自己家乡小人物的故事,那些琐事。

方主编会不会要呢?

不管啦,写好就寄出去啦。

迟子建想着,加快骑车速度。

时间淡淡的流淌着,到了六月中旬,《延河》杂志发行今年第六期刊物。

自从去年四月,方明华接手《延河》杂志编辑部,身边汇集了莫岩、余桦、残雪等一大批新锐作家,《延河》上刊登的小说风格也为之一变,先锋味道十足。

有人戏称,要想了解国内文坛先锋小说的最新动向,那就要看《延河》,每期《延河》的出版,立刻引起广大读者以及文学评论家的目光。

不过这期,《延河》刊登的小说文风似乎有了微妙的变化。

李坨首先发现了这个问题。

(本章完)

第369章 出去的是身体,走不出去的是灵魂

李坨是《燕京文学》副主编,1982年前后停止小说写作并转向文学和电影批评,是文坛上很有名气的文学评论家。

《延河》杂志现在风头正旺,刊登的小说先锋味道十足,作为一名文学评论家,自然是他关注的对象。

今天上班忙完工作,他就拿起最新出版的《延河》杂志,一边喝着茶一边看起来。

他首先看的是主编推荐这个栏目。

这是《延河》杂志的“重头戏”,刊登的小说都是这期杂志重点推荐的,而且作为《延河》杂志主编的方明华都会对其进行详细点评。

看方明华对小说的点评也是件很愉快的事。

不同于上一期,这期《延河》主编推荐栏目竟然刊登了两篇小说!

第一篇是余桦的《四月三日事件》。

余桦这个名字,李坨并不陌生,先后写了好几篇很有质量的先锋类小说,是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

这期杂志刊登他写的这篇《四月三日事件》亦如他以前发表的小说一样,对人性尖锐冷酷的审视,先锋味道十足。

这家伙,竟然是个怎么样的人?本人是不是和他写的小说一样,不苟言笑,冷冽?

李坨端着搪瓷缸边喝边想。

当他看到第二篇推荐的小说《烦恼人生》时,看着看着愣住了。

作者池莉?

名不见经传。

不过现在文坛上这种青年作家太多,他没听说过自然也很正常。

只是她写的这篇《烦恼人生》显得有些另类。

很明显,不是先锋类作品而是现实类小说,可是和传统的现实类小说有所不同。

没有传统现实类小说里的惊心动魄或者缠绵缱绻,而是挣扎于原生态的日常琐事之中。

在这篇小说里没有高大上的英雄,也没有大奸大恶之辈,只是如主人公印家厚这种普通人,普通人一天的生活流程。

但读起来却让人津津有味。

李坨认真读了一遍之后,又看方明华的点评。

他是这么说写的:

《烦恼人生》是青年女作家池莉的最新作品。

她以质朴而富有韵味的语言叙写主人公印家厚一天的平凡经历,刻画他在生活的重负下不胜烦恼而又不失希望、隐忍不言而又愤慨抗争的复杂心态,真实地展示了处于改革时代的普通中国公民的生存处境,是一篇意蕴深邃的新写实主义小说。

新写实主义小说!

李坨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想想。

方明华起的这个名字还很贴切。

有意思。

中午吃完饭后他又阅读了其它几篇小说《走进意外》《站台》《罂粟花与白月光》《北国一片苍茫》,越看越惊讶。

几乎是同一类型的,新写实小说。

特别是方明华亲自写的《站台》,几个县文工团青年的故事,就是这样一群小人物的际遇,在整个八十年代的过程中历经青春和成长的迷惘与困惑,最终皈依平静的世俗生活的生命历程。

这让李坨突然想起方明华在前几年前写的那部小说《芳华》,同样是描述文工团的故事,但却如此不同。

前者是革命英雄主义,一群用热血和青春铸就的芳华岁月,而这篇《站台》里的文工团成员们跟随着大时代的潮流苦苦挣扎,

出去的是身体,走不出去的是灵魂,小说中的这座城市,如同卡夫卡的城堡,如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

有意思。

这是不是一种新的小说写作潮流?

李坨突然激动起来。

他准备写一篇文学评论,针对池莉的《烦恼人生》、方明华的《站台》。

方明华看到李坨写的这篇文学评论,是发表在《文艺报》上的。

《文艺报》在文学评论方面很权威,而且作为报纸发行频率要比一般杂志高,所以能及时洞察当今文坛新动向。

现在已经进入夏天,喝热茶似乎有些不适宜,但方明华依旧还是喜欢,喝着热气腾腾的龙井,浑身出汗,他干脆脱掉上衣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反正在自己宿舍也没人看到。

嗯,李坨的洞察力还是很高的。

很快文坛上就会崛起另一种类型的小说啦。

只是文章中对自己写的《站台》评价颇高,而对池莉写的《烦恼人生》评价一般。

或许是《烦恼人生》里的主人公印家厚生活过于窝囊?

半夜儿子跌下床,老婆恶声恶气地与他争吵,早晨在拥挤的公共卫生间排队洗漱,焦急而无奈带着儿子上班挤公共汽车,遭女青年嘲侮,接着是抢上渡轮,匆匆吃早餐、急急送儿子上幼儿园、慌慌跑步去车间

其实这才一个生活在底层的普通中年男人真实的生活啊。

而对于《站台》,李坨对于文工团几个男女的遭遇,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无可奈何的奋斗,令人唏嘘。

最后还引用了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一段话评价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

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文章写的不错!

难怪后世在文坛上被尊称为坨爷呢。

方明华津津有味看着报纸,突然听到有人在敲自己的门。

“门又没关,进来就是。”方明华头也不抬说了句。

大热天的,谁关门?

怎么没声音?

方明华一抬头,看到的是余桦,笑嘻嘻站在门口。

“你来还敲什么门?进来得了呗。”方明华没有动,又看报纸。

结果余桦站在门口也没直接进来,一歪头,后面竟然跟着两个姑娘。

“你们这是?”

方明华赶紧穿上外套。

“是这样,最近不是在上映西影厂吴天民拍的《老井》吗?好多人看说这部电影拍的特别好,所以我们也请你今晚看那这场电影。”余桦说道。

听了余桦的话,方明华瞅了他一眼。

这部电影是拍的挺好的。

方明华在穿越前网上看过一遍,不过早就没印象,来这个时代自然是想看看。

但问题是,为什么咱们四个?

是不是伱这小子主动买票的?

你将来是要换老婆的,我可没这个打算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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