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新家园!

幽暗的峡谷一侧亮起火光,猿猴的怪叫和鸟雀的哀鸣在谷中回响。

勤劳勇敢的女人们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马不停蹄地取下行囊,开始操持晚饭。

所有的背篓都已潮湿变形,所幸在篓筐底部的备用绳子和皮革的隔绝下,里头的东西都还保持干燥完好。

沿途采集的食物放在最上层,下面的旅行备用粮也依然密密包裹,基本都是干的。

女人们取出所有干燥保存的食物,摊放在铺盖卷上。

黑莓、蓝莓、山桑等各种浆果已经搅碎晒干成饼状,其余有甜味的品种也已经制成糖分满满的果干,这些全都能直接食用,也可以泡水或烹煮,用以调味。

蔬菜也都晒干了,包括茎、芽和淀粉含量特别高的块根,同样已经熏干串好的还有各类蕈菌,某些可食用的地衣则蒸干成条状。

女人们还保存了种类繁多的熏肉、熏鱼,另外还有不少碎肉干、肉肠和纯净精炼的脂肪。

这些食物都还没有腐坏的迹象,能够保障众人在紧急情况下的用粮。

枭从背篓里取出一块巴掌大的木板,木板上刻满了一道道细密的划痕,他用骨刀在最下面那道划痕后面刻下一道新痕,嘴里同时报出一个数字:“一百。”

从离开河谷营地的那天起,枭便在张天的授意下记录天数。

第一百天。

今天其实和之前的九十九天并无不同,说起来,还不如火山喷发和兽群袭击的那两个夜晚来得震撼,但不知为何,枭就是觉得这个数字更有意义,和太极图,和他们在这期间看到的四次满月一样,给他一种圆满充实的感觉。

还要走多远才能到达森林的尽头?

历经百日的跋涉,所有人都很疲惫了。

比起身体上的疲惫,张天和林郁所承受的更多是来自精神上的压力。

快入秋了。

时间不允许他们永远在路上,他们必须秋天过去之前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安顿下来,并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建造营地,储备过冬的食物。

按照现在的行进速度,应该是到不了黄河流域了,顺利的话,可以在首都附近转转,倒是和他们一开始设定的北纬40度的目标一致。

关于新家园的面貌,桃源之说只是忽悠之词。

华北平原被大规模开发成耕地,是唐宋以后的事了,原始先民受限于落后的生产条件,改造环境的能力非常低下,再怎么折腾,也无法对整个生态造成剧烈的影响。

换句话说,那里必定还是一片蛮荒之地。

虽然还没有踏足那片土地,但林郁和她的导师曾经研究过有关历史时期华北平原的植被变迁,能够还原出上古时期华北平原大致的模样。

由于气候比现代更加湿润,加之地面也较低洼,因此华北平原上分布有众多湖泊和沼泽,是湿生植被的天堂。

在水热条件较差的北部林草分界地区应该分布有一些稀树草原,这些草原上栖息着繁多的食草动物,羚羊、野牛、野马、野驴成群。

在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的河流阶地或丘陵附近,会有茂密的森林存在,树木种类繁多,一些在现代已经南移的植物如竹子、女贞、皂角等,在这片土地上仍然占有一席之地。

在水源附近的漫坡或阜丘上,或许能见到人类的聚落,譬如在华北平原中南部以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为代表的诸多史前遗址,大多分布在昔日平原的高地上。遗址中多发现螺器与蚌片,也佐证了这一地区湖沼密布的现象。

总的来说,华北平原在这个时代很可能是湿地与森林交错,直到人类文明繁盛以后,原生植被才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农田与聚落,以及少量的次生植被。

早在决定迁徙之前,张天就已充分了解到这个情况,他很清楚,他们此次迁徙的终点不是享受,而是拓荒,说不定,他们正是华北平原的第一批拓荒者。

条件和环境不会太好,至少跟世外桃源沾不上边,但气候肯定要比东北那旮旯强,历史上受新仙女木事件的影响也较小,不至于被冻死、饿死。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华北平原的土壤相当肥沃,适合种田。

沿燕山、太行山、伏牛山等山地边缘的山前洪积-冲积扇和山前倾斜平原,发育有黄土或潮黄垆土,平原中部为黄潮土,是华北平原最主要的耕作土壤,耕性良好,矿物养分丰富,在利用和改造上潜力很大。

“我知道大家都很累了,再咬咬牙,加把劲,我们就快走出森林了!新的家园就在前方等着我们!”

张天日常激励他的族人。

这次不再是画饼,是真的快到森林的尽头了,狼孩、狼蛛和蝰蛇都这么说。

众人备受鼓舞,重新振作起精神,安静地享用晚餐,恢复体力。

第二天,众人早早拔营,迫不及待地踏上旅途。

翻过山,迎接他们的是一片挺拔的竹林。

走不多时,竹林中响起一声咆哮,一道橘红色的庞大身影闯入众人的视线。

猎人们凝神戒备,呜呜兴奋大叫,小苍发出预警:“巨猿来了!巨猿来了!”

巨猿看起来恢复得不错,四足着地,不疾不徐地靠近,俨然一辆猴形坦克,压迫感十足。

张天没有感知到敌意,于是让猎人们保持友善。

巨猿走到近前,同狼孩交流两句,张天听得明白,是在问为何进入它的领地,是不是来看望它的。它好像很期待狼孩的到来,但这波属实有点自作多情。

狼孩表明来意:她要和狼群回自己的领地,还要带这群不速之客穿越森林。

巨猿有些失望,它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一圈,最终落到林郁身上。

它朝林郁走来,猎人们立刻举起长矛和弓箭,挡在林郁身前。

巨猿停下脚步,它吼叫着,伸出比人脑袋还大的拳头,张开,五彩斑斓的石头顿时如雨落下。

张天替它翻译:“它喜欢好看的石头,这些都是它的收藏品,现在,这些石头都归你了,为了感谢你让它好起来。它不喜欢人类,不想平白接受人类的帮助,你收下石头,你们就扯平了。”

林郁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照单全收,太多了,而且没什么用,徒增负担。于是她走上前,挑了块鸡蛋大的青金石,举起来挥了挥,示意对方一块石头足够了。

巨猿高兴极了,它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舍得送出这些宝贝,它已经做好失去它们的准备了,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连忙将剩下的石头拢至怀里,像个守财奴一样一块块捡起来,紧紧攥在手里,嘴里叫嚷着。

“它说它可以为我们带路,这片竹林是它的领地,就连老虎见了它也得绕道走!”

巨猿昂首阔步在前领路,盛情难却,众人只好跟上它的步伐。

张天问狼孩:“森林里有多少巨猿?”

“它的兄弟死了,现在只剩它了。”

张天一惊,想到这大块头可能是这世上最后的巨猿,等它死后,一个物种便就此灭绝,心情不禁有些复杂。

狼孩倒是十分平静,她只在乎她认识的同伴,或许在这头巨猿死去的那一刻,她会感到悲伤,但不是为这个物种的殒灭,而是为一个同伴的逝去。

“走出这片竹林,便进入我们的领地了。”狼孩说。

张天察觉到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怒意,想了想问:“岩堡人的地盘是不是也在附近?”

“是!”狼孩的愤怒表现得更加明显,“正是他们烧毁了我们的领地,害得大家死的死,逃的逃,不剩什么活物了,我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家园。”

“你们找到了吗?”

“没有,等送走你们再找吧。”

“或许,你们不用寻找新的家园。”

狼孩一愣,下意识问:“为什么?”

张天没有回答,只露出一丝略显神秘的笑容。

狼孩看着他的笑容有些来气,她大多数时候都在和森林里的动物打交道,习惯了直来直去,这种说话说半截的家伙还是头一回遇到,气得她想扑上去咬他。

张天倒不是故意卖关子,他不知道狼孩的领地有多大,不知道被烧毁的森林的具体情况,因此不确定凭林郁的力量是否足够。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最好不要轻易许诺。

巨猿在这片竹林里可是远近闻名的大佬,它领着一群两脚兽在竹林里穿行,回头率少说也有百分之三百,就连一向高冷的黑白熊也忍不住频频回头!

走出竹林,巨猿恹恹地打个响鼻,嘱咐狼孩记得来找它玩,它只剩下她一个玩伴了。

巨猿扭头返回竹林,它那魁梧的背影显得有几分落寞。

众人继续前行,爬上山丘又翻下山丘,直至那片焦黑、破败、死寂的大地映入眼帘,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住,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这一幕令松果想起了当初在有谷部落看到的景象,他知道这是火焰肆掠后的惨状。

触景生情,狼孩更加愤怒,冲岩堡人的“余孽”吼道:“看看你们的族人干的好事!”

被一个野兽养大的女人数落,狼蛛和蝰蛇心里很不痛快,但更多的是羞愧。这件事他们毫不知情,岩堡人火烧兽群的时候,他们正在河畔部落吃香喝辣。

“怎么样?”张天问林郁,“做得到吗?”

“不知道,试试看吧。”

张天把葵、紫烟和狼孩叫过来,说:“火焰焚毁了树林,但森林并没有就此死去,它们化作泥土滋养大地,那些埋藏地底的种子会长得更加茁壮,更加繁茂!”

草木燃烧的灰烬能够增加土壤的肥力,葵再清楚不过了。

狼孩说:“森林会重新长出来没错,但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就像我们受了伤需要很长的时间恢复一样。”

紫烟深以为然,她身上的烧伤现在还没痊愈呢!

张天递给葵一个眼神。

葵收到信号,取出青石,展示给二人看。

紫烟和狼孩大吃一惊,立刻联想到五色石的故事,瞧这石头的形状和色泽,显然便是……

“青石?!”

两人异口同声,看向葵的眼神惊疑不定:“难道你也……”

“嗯,我也可以使用五色石。”

看表情就知道两人想问什么,葵坦然承认,随后补上一句:“但我的力量不强,远远比不上林。”

“一样。”

紫烟和狼孩一副找到知音的模样,宽慰她说:“我俩加起来都没她厉害。不是我们不强,而是她太强了!”

这番对话听着耳熟,林郁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在她被奉为学神的青葱岁月,听到过许多类似的褒奖。

她很想谦虚两句,最终没有吭声。

张天说:“青石可以促进植物生长,合你们四人的力量,说不定可以让这片森林焕发生机。”

狼孩眼睛亮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张天话锋一转,“就算森林重新长出来了,动物也不可能立刻回到这里,或许要等到下一个暖天,这里才会变得和从前一样热闹。这个冷天,狼孩,不如带着你的狼同伴跟我们去森林之外度过。”

“这是条件吗?”

“不,这是邀请。”

狼孩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里满是真诚。

“但你的族人害怕狼群。”她说。

“是,我会改变他们的看法,也会改变你的。”

张天的脸上挂着他招牌式的微笑,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笃定让狼孩很不爽,也激起了她的好胜心。

“你改变不了什么!”她梗起脖子,“我们走着瞧!”

张天知道,她这是答应的意思了。

“那么,看你们的了。”

葵摊开手,碧绿的青石静静躺在她掌心,林郁率先将手搭上去,紫烟和狼孩紧随其后。

当四人的念头达成一致,毫无征兆的,大地上响起窸窣的动静,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地底蠕动,下一刻,临近土壤里的种子率先破土而出,抽出青翠的嫩苗。

这一点青翠之色转瞬变成燎原之势,向四周蔓延开去,十粒、百粒、千粒……无数粒种子争相破土而出,以匪夷所思的速度生长!向着天空,向着阳光,生长!长出强壮的枝干,长出浓密的树荫!

几乎在眨眼之间,焦黑的大地便换上了新皮肤,盎然的绿意盈满双眼,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哪里还有半点野火燎原的模样?

众人看得呆了,他们已经见识过巫师大人撒种成林的神迹,这种神迹无论看多少次,都让人有种想要顶礼膜拜的冲动。

狼蛛和蝰蛇直接给跪了,为新生命的诞生献上膝盖,两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知道一定是那四个女人的手笔!

真是可怕的力量!

他们原本厌恶狼孩,瞧不起她,但现在,两人看向狼孩的眼里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敬畏。

不多时,四人便被抽干力气,相继撒手,张天眼疾手快,一把搀住林郁,借给她可依靠的肩膀,另三人都跌坐在地,呼呼喘着粗气。

狼孩很想顺势躺下,但她不舍得这样做,她还想多看几眼失而复得的风景。

森林回来了!她的家园回来了!

她扬起脖子发出嘹亮的狼嚎,树林里传来狼群的回应,即便是不懂狼语的众人,也能从它们的欢呼声中感受到它们的兴奋与畅快。

四人成功催生出一片次生林,却也因此透支了体力,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没恢复,连站起来都困难,更别提翻山越岭了。

张天便指导男人们用木头做了三副担架,抬着她们行进,紫烟和其他人不熟,只好劳烦乌鸦和豹肝,两人很乐意效劳。瘦小的狼孩则由她的狼同伴交替驮着。

张天已经告诉众人,狼孩和她的狼同伴将和他们一同前往新家园,在那里度过这个冷天。

有人担忧,有人恐慌,但没有人出言反对,他们的人数远远超过狼的数量,就算害怕,也该是狼群害怕,他们怕什么呢?谁也不想表现得怯懦。

眼见离自家部落越来越近,狼蛛和蝰蛇越发紧张不安,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在两人心头。

那座耸立在谷地尽头的岩壁已经遥遥在望了,他们却没有看见哪怕一道人影,没有听见哪怕一声人语,山林里如同死一般的寂静。

要前往岩堡人的营地,必须经由一条非常狭窄的谷地翻越山岩,在正常情况下需要花费半天的时间,而路上所有人都将暴露在位于制高点上的岩堡人的眼皮底下。

岩堡人经常在这里设伏,驱赶和引诱大象、麋鹿、羚羊等动物进入这条羊肠小道,然后从两侧岩壁上抛掷石块、投掷长矛,屠杀猎物。

而如今,这处屠宰场已被屠夫的骸骨填满,当然也不乏野兽的骸骨,乱石和倒木散落得到处都是,很显然,就在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空气里腐臭的气息尚未完全散去。

狼孩没有说谎,她从不说谎。

狼蛛和蝰蛇感觉有些喘不上气,这个结果,其实从一开始两人就想到了,只是不愿相信,直到现在,他们仍然不愿相信看到的一切,仍然心存侥幸。

“我们要回去看看。回部落里去。”

张天“嗯”了声,没说什么。

他知道狼蛛和蝰蛇并不是在征求他的许可,也不是在询问他的意见,只是出于礼貌的告别,他不需要做出回应。双方只是结伴而行的关系,张天没有要收留他们的打算,毕竟,他已经选择了狼孩。

且不论对错,在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岩堡人就算不仇视狼孩,也绝不可能同她和睦相处。

两人失魂落魄地离去,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光是赶路就够累了,人们无暇顾及两个无关紧要的外族人。

开始走下坡路了,林木也渐渐变得稀疏。

这表明他们即将离开高海拔的山地,进入低海拔的平原地带。

终于,在踏上迁徙之路的第107天,众人登上了阻挡视线的最后一座高山,抵达了狼孩口中的森林尽头。

视野顿时变得开阔,精神也随之一振。

和后世常年被雾霾、沙尘侵扰的情景截然不同,这个时代的华北平原,空气干净得像是用雪水洗过,一丝尘埃也无,能见度极高,凭借远超现代人的视力,放眼望去,数百里之外的景色也尽收眼底。

近处的林草交界区,草原取代森林成为优势植被,林木稀稀落落地点缀其间,河流在其上蜿蜒蛇行,大型食草动物悠闲地啃食着草甸。

远处是交错纵横的水系和星罗棋布的湖泊,树木丛生,水草丰美,共同构成无比辽阔的湿地生态系统,不必问,那里一定是生命的天堂。

看清了前路,众人振奋不已,心知终点就在眼前,不禁加快了脚步。

关于新家园的选址,张天和林郁很早就讨论过了。

这件事至关重要,马虎不得,需要进行精心的勘察和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热、地势、交通便利、生活资源的获取、洪水防范等等因素。

首先淘汰草原,土壤和水热条件较差,无法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远处的湿地和森林区,气候适宜,有发达的水系,可以发展水运,资源更是肉眼可见的丰富,不过得避开地势低洼的平原沼泽,最好依山傍水,山中藏有各种矿产资源……

视力再好,终究有限,往远了看只能勉强辨认出全貌,细节就看不清了。

张天现在急需一张地图,再不济也得来个高倍望远镜……这个还真有!

好家伙,50点信仰值!抢劫呢!

张天恨得牙痒痒,但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确定目标和之后的行进方向,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碰运气可不行。

天气已入秋,时间不等人,他们必须尽快定居下来,储备过冬的食物。

他背转身体。

【信仰值:1528】

一只高倍望远镜落在张天手里,这玩意儿买来放家里吃了有一段时间的灰,想不到能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当天空祭司转过身来,众人惊讶地发现他手里多了个漆黑的双筒状物。

“这是天空的恩赐。”张天面不改色道,“叫望远镜,可以帮助我们看清远方的事物。”

他说罢,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举起高倍望远镜眺望。

远处的地貌经由高倍望远镜放大之后,之前看不见的细节现在也清晰可见了,哪里有低矮的山丘,哪里遍布着水系,一目了然。

张天自西向东仔细观望,不放过每一处细节,一边看一边默默评估和记忆。

众人虽然不理解天空祭司的操作,但都很默契地保持安静,耐心等待。

许久,天空祭司终于放下那个名为望远镜的东西,露出兴奋的笑容,道:“走吧,去我们的新家园!”

(本章完)

第235章 桃源

天空的恩赐不仅珍贵,而且自带神圣属性,尽管所有人都对这个奇形怪状看起来十分厉害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心底的敬畏令他们不敢生出染指的念头,只有枭没什么顾忌,很快学会了望远镜的使用方法。

看着登高远眺,不时发出惊呼的枭,众人都有些羡慕。

倒不完全是羡慕他可以使用天空的赐物,更是羡慕他和天空祭司的关系亲近。

枭和天空祭司是同一天出生,吃同一个女人的奶长大的,打小就形影不离,亲如手足,这早已不是秘密。

一路走来,众人能够察觉到天空祭司对枭的偏爱,这小子确实也机灵,好学,而且学什么都快,就是总爱往女人堆里钻,不似天空祭司那般稳重。

“桃源在西边吗?我怎么看着都差不多?”

无论朝什么方向看去,枭都只能看到被绿色植物覆盖的大地和反射着银光的江河湖水,天说桃源在西边,他看了许久也没看出桃源的不同寻常之处。

张天说:“西边有两条比较大的河流,看见了吗?林说过,桃源附近有两条十分宽阔的河流,我想,应该就是那两条了。”

“林说过吗?”枭挠挠头,“我忘了……”

林郁没有说过,张天现编的。

之所以前往西边,是因为那边地势更高,水系更密集。对所有动物来说,水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水的富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生态的繁盛程度。

不管那里有没有适合耕种的大块沃土,起码这个冷天不愁没食物。

众人继续赶路,新家园在望,走起来脚步都生风。

花一天时间走出燕山南部的山地,花一天时间走出位于过渡带的稀疏草原,又花一天时间穿越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便是张天之前在山顶看到的南北流向的大河。

这条河流比他们在来的路上看到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大得多!河畔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姐姐河和妹妹河加起来都不如这条河宽阔!

众人一时呆住了,只有孩子们指着不时跃出水面的银色鱼儿欢呼雀跃:“鱼!好大的鱼!”

枭忍不住问:“这叫什么河?”

林郁没吭声,直到枭点名道姓地又问了一遍,她才没反应过来是在问自己。

也是,在族人眼里,这里是我曾经的家园,我应该知道这条河流的名称……

霎时间,尘封已久的地理知识在脑海里浮现。

京津冀位于海河流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超过1000条,光她知道的大河就有漳河、滏阳河、滹沱河、拒马河、桑干河、潮河、白河、大运河、清水河……

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这期间河流改了多少次道没人说得清,她连自己身在何处都无法确定,上哪儿得知这条河是哪条河?

想到这,林郁发觉自己一不小心落入教条主义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还纠结那些学名作甚?

或许是因为迟疑了太久,林郁察觉到枭狐疑的目光,赶紧说:“这条河叫大河!”

话一出口便后悔莫及,这名字也太随意了!

林郁略显心虚地看着枭,担心对方怀疑她是瞎掰的。

“大河……”

枭反复念叨几遍,咧嘴笑了起来:“果然够大!”

林郁也笑了,暗暗松一口气,枭提醒了她,她得多编一些山水的名称,以后族人问起,她要能不假思索地答上来才行。

在河畔部落停留期间,不少族人都已学会游泳,但也只是刚入门,水性远远算不上好,这条河少说也有百米宽,除了阿巴,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游到对岸。

这次没再制作木筏,有更省时省力的方法:走地下通道。

林郁等四人合力使用黄石,分批次将人和狼送到对岸。

比预想中的费劲许多,不是距离的问题,百米的距离一脚油门就到了,费劲是因为要绕过大河,必须下潜至非常深的地底,而下潜所耗费的力气远比横向移动高,尤其是还要维持一个相当大的空间。

到达河对岸后,四人都有些踉踉跄跄,男人们立刻上担架。

平地比山路好走多了,四个女人一个比一个轻巧,抬担架的男人在荣誉感的驱使下,反倒比之前走得更快更稳。

这时,远处的山丘已经遥遥在望。

“看见那些山了吗?那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园!”

众人精神大振,朝着目标发足疾行,长途跋涉的疲惫仿佛在这一刻消散殆尽。

……

“是这里吗?”

“是这里了。”

终于……

没有震耳欲聋的欢呼,也没有兴奋的大叫,只有沉重的喘息回荡不休。紧绷了近四个月的神经彻底松弛下来,疲惫立刻趁虚而入,将所有人吞没。

落日橙红色的余晖照进这处被山水环绕的无主之地,照在或坐或躺的众人脸上,照亮一张张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在天黑前抵达了。

这里就是巫师大人口中的桃源吗?

众人抬眼四望。

他们现在处于某座山的山脚下,整个西部是一片绵延起伏的低矮的山丘,巫师大人称之为“遮目山”,向东则是敞开的平原地区,发源于遮目山的溪流,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最终注入他们之前路过的大河。

“巫师大人,这里就是桃源吗?”有人问。

她的神情和口吻透着些许失望,虽然这里草木繁盛,动物繁多,比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环境优渥不少,但和巫师大人描述的桃源显然有不小差距。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抱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林郁说:“桃源非常大,我们这几天路过的所有地方都是桃源。我曾经居住在桃源最富饶的地方,不,应该说,是因为我们居住在那里,所以那里成了桃源最富饶的地方。”

张天顺着她的话说:“林和她曾经的族人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创造了最富饶的桃源,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我们当然也可以做到!难道你们认为自己不如他们吗?”

“我们不比任何人差!”

“我们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激将法的效果显著,众人被激起了斗志,大声表态,先前的那点失望转瞬便抛诸脑后了。

张天说:“天快黑了,我们先在这里扎营,等明早再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更适合定居的地方。”

“我们以后还住在洞穴里吗?还是像河畔人一样住在树上?”

“既不住洞穴,也不住树上,我们要在地面上安家。”

“像草原人一样?”

“以后会比他们住得更好!”

众人高兴极了,对未来充满期待,耗尽的体力仿佛也恢复了些许,于是振作精神,爬起来忙活。

女人们难得罢工一日,今晚不做饭,把应急的干粮取出来分给大家食用。

饭后,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明天我和巫师会带一些人去山里看看,你们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们回来。暖天正在过去,可以着手储备冷天的食物了,我们会在这一带定居,这件事已经确定,之后就算再迁徙,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

在来的路上,张天无时无刻不在留意周围的环境。

这里靠近遮目山东北端,不仅地势高,还可以利用石料、木材等山地资源;面临广阔的平原,平原上水系纵横,一直连通到大河,水运便利,今后无论是开展农业活动,还是向外扩张都很方便。

此地宜居,不过张天还想进山里转转,深入考察之后再做决定。

一是摸清楚山里的资源分布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选址自然要优先考虑距离石料、木材和其他矿产资源近的地方;二是登高俯望,对附近的地形地貌有一个全局的把控。

还有另一个目的,附近是否存在本地土著,这也是眼下必须弄清楚的。

虽然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但谁知道山里有没有呢?这个时代的人类绝大多数都还没有离开洞穴和森林,说不定这时候正在哪个山旮旯里窝着呢!

没有最好,毕竟在冷天来临之前,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工夫同本地土著纠缠。

“你们要去多久?”兰花问。

“最多十天。不必担心,我会带上林、狼孩和她的狼同伴。”

“林的力量确实可靠,但是狼……”

“从离开河畔部落的那天起,狼群就一直跟我们同行,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是吗?”

岂止是相安无事,林郁已经跟狼孩和她的狼同伴打成一片了,每次去都带着众人吃剩下的骨头和食物残渣。

狼群起初还一脸警惕和敌意,连吃了一个月的嗟来之食,越发觉得林郁慈眉善目,也渐渐发觉这种生活似乎还不错,虽说没啥肉吧,起码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一向骄傲的头狼也不得不承认,人类捕猎的效率高出它们太多了,这群两脚兽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松果疑惑道:“为什么一定要带上狼呢?多带几个猎人不就行了吗?”

这也是众人共同的疑惑,持有武器的猎人不比狼厉害?

张天正色说:“狼的鼻子可以辨别出最细微的气味,可以通过气味追踪非常远的目标,这是我们不如狼的地方。我需要它们的帮助。”

花豹坦率道:“我不认为狼值得信任。”

“所以我还会带上狼孩,狼孩虽然被狼养大,但她到底是人,她不会伤害我和林。”

酋长们不吭声了,对于狼孩,他们同样持保留意见,不过天空祭司相信她,他们看得出来。

兰花说:“你们明天多带几个猎人,我还是不放心。”

人类和狼竞争了几万年,远的不说,阿妈的妈妈和哥哥就是死于恶狼之口,对狼的恐惧和憎恨早已深植基因,不是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的。

张天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由张天、林郁、狼孩和六名猎人、一只猿猴、三只猞猁和十一头狼组成的队伍朝山林进发,或许还有一只燕雀,虽然它没有现身,但张天猜它应该就在某处树梢头暗中窥伺。

狼群昨晚就在附近的山林里转过一圈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体液和气息,对这块无主之地宣誓主权。

小猞猁也已经克服对狼的恐惧,当它们察觉到狼的数量锐减后,胆子就逐渐大起来了。

尽管这群狼仍然占有数量上的优势,但它们迟缓的动作无法给小猞猁造成实质的威胁,龇牙咧嘴看起来很凶猛,却是外厉内荏,试探几次后,小猞猁便不再怕了。

令林郁郁闷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猞猁的野性也与日俱增,经常白天溜出去,晚上才回来,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这还没成年呢,成年后只怕更无法无天!

亏她辛辛苦苦调教了一个冬天,还不如张天随手捡的猴子听话呢!

这不,刚一进森林,就又跑得没影了。

“白眼狼!”林郁气得跳脚。

“什么?”狼孩依稀听到了狼这个单词,还以为在叫自己。

张天笑道:“没什么,她在训斥猞猁呢!”

狼孩“哦”一声,又听见林一连骂了好几声“白眼狼”,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不禁有些纳闷:明明是训斥猞猁,怎么感觉在骂我们狼?

众人在狼群的带领下朝山上走去。

山中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这里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又未经人类砍伐,树木长得相当粗壮繁茂。

地上积满落叶堆,死去的老树倾倒在地,化作森林的养分,并让出它已经霸占多年的天空。这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一众植物争相破土而出,各显神通,为争夺这一小片天空铆足全力生长。

充满生命力的森林,但给众人的行进增加了不少难度。

狼群昨夜在山林各处标记,虽然没有嗅到人类的气息,但它们嗅到了另一种熟悉的气息:大熊猫!

在人类崛起之前,大熊猫几乎遍布整个华北平原,这群吃货逐竹林而居,只要有竹子的地方,就有野生食铁兽的足迹。

反过来说,狼群嗅到了大熊猫的气息,说明山中分布着竹林。

张天对大熊猫不感兴趣,既无法驯化,吃嘛,又下不去口,那便各自安好吧。

他想找的是竹子。(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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