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姊妹

下晚时分。

李兰肩背一篮子猪草回来了。

没有意外,她也没逃过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摧残,湿漉漉的衣服贴紧曼妙身段,把上半身圆润的轮廓、下身完美的户型展现的淋漓尽致。

张志勇只来得及偷瞥两眼,就被李兰敏锐地捕捉到了。

只见她立在原地不动,右手握着一把割猪草的镰刀,刀口还在滴着雨线,用死亡之眼凝视着他。

这缺心眼号称天不怕地不怕,敢上山斗豺狼,敢下地和狗对咬,却唯独怕漂亮姑娘。

而且女人面相生得越好,他就越惧怕。这真是奇了怪了。

正因为这个缺陷,上辈子这二货在女人手里吃了大亏。

受不住李兰的泼辣气场,从小就被她毒打过来的张志勇最终还是没能走出儿时的恐怖阴影,心里犯怵,选择跑路。

李恒在背后喊:“老勇,快到饭点了,吃个晚饭再走。”

张志勇仓惶出门,哆嗦着头也不回:“还吃个屁饭,小命要紧吼!”

张志勇逃了,堂屋瞬间只剩下了面面相觑的姐弟俩。

说起来,李恒和李兰虽然是亲姐弟,但儿时的关系并不融洽。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他们很多时候是不说话的。

缘由嘛,十分简单。她从小就觉得亲妈田润娥重男轻女,偏心弟弟,每当有好吃的都是紧着弟弟先吃。

东西多还好,李恒没吃完,她最后还能捡一口剩下的;要是东西少,她全程就只能干瞪眼。

时间长了,她的小宇宙就彻底爆发了。

如果田润娥在家,李兰心情不好就会故意激怒李恒,等他忍不住骂脏话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把他暴打一顿。

假若父母不在家,嘿!她都不带装的,随意找个借口就开揍。

李恒也不是受气的主啊,被打了自然是奋起反击,可惜没卵用。

因为女孩子从小长得快,李兰年岁又大些,双方总是隔着身高差距,他每次都被残酷镇压,心里头过得那叫一个苦哇!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些年,直到她读初中时才有所收敛。

但由于早些年的姐弟感情基础薄弱,导致两人在整个中学阶段都比较陌生。

那时候他不懂二姐为什么总是欺负自己?

后来长大了才明悟:离开上湾村,二姐在面对外人时总是落落大方,处事圆滑,情商拉满。但在母亲这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一份和自己同等的母爱。

可在这封建思想作怪的年代、在这穷乡僻壤的土旮瘩里,想要获得一份同等的爱是何其艰难?

以至于后世年过半百了,她偶尔还会拿这事出来唠叨。

说起来,两姐弟的感情转折点发生在大学毕业后,大约是96年。

那时候在大城市工作的李恒想在城里买房安个家,可手里头比较紧张一直没能成行。

后来李兰得知这一消息,背个黑包坐火车送了8万块钱给他。

这可是96年的8万块钱啊,对大多数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

而这笔巨款竟然是二姐送来的!

解了他燃眉之急的同时,对他内心造成了很大冲击。

前生这8万块钱李恒一直想找机会还回去,但她始终没收。

直到她35岁生日那天,她喝多了时才醉醺醺地对李恒说了心里话:小时候对不起你,是二姐的错。

前程往事像放电影的一样在脑海中快速掠过,早已经解开心结了的李恒主动搭话:

“二姐,你快去换身衣服吧,这个天冷,别着凉了。”

???

一排排问号在李兰脑门上浮现,她愣愣地斜瞅着李恒,暗暗在思忖:

这小子今天是哪根神经搭错了,敢主动和我说话?

是被自己打蠢了?

还是持之以恒地胖揍,揍出感情来了?

过去不是一见到自己就扭头装没看到么?今天怎么还学会关心人?

这场景真真是铁树开花,破天荒头一遭。李兰总感觉不对劲,却又找不出哪里不对劲。

观察一会,见他脸上的神情不似作假,她缓了缓,没了之前的冷漠,问他:“爸妈怎么跑去了对门?”

李恒回话:“陈叔亲自登门来喊了。”

李兰扭过头,用瞧傻子似地眼神看他,“咱妈为你受过陈家那么大的气,你还喊他陈叔?”

嚯,瞧这攻击性强的!

这真是印象中的二姐啊,嫉恶如仇,爱恨分明,只要跟李家有过过节的人,她能记一辈子。

不过前生陈高远对自己态度一直挺不错,要他学二姐那样直呼人家名字的事情,他还真开不了那口。

见弟弟没吭声,李兰撇撇嘴,牙尖嘴利地气骂了句:“窝囊废生窝囊废,一窝没骨气个种!”

李恒无语,这回好了,连亲爸亲妈都给骂了。

等李兰洗完澡出来时,他已经打好米,开始煮饭烧菜。

趁两老不在家,没人阻拦,很久没碰荤腥了的李恒咬咬牙,切了半斤肥瘦相间的腊肉下来。

实在是这些日子天天吃红薯饭、吃苞米,嗓子吃得疼不说,还关键是没甚营养,不抗饿,他娘的三天两头饿得没力气了。

把半斤腊肉洗净,切成晶莹剔透的薄片,配合着烟熏笋干和蒜叶,炒了满满一大碗。

这腊肉可是田润娥拿来换钱用的,是宝贝疙瘩,是命根子,平日里哪舍得吃?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见弟弟这样糟蹋,李兰下意识想制止。

但架不住她本身就是个吃货啊,对梁上的腊肉比谁都眼热,最终还是咽了咽口水,屈服在了香喷喷的肉香味下。

她心比李恒更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弯腰从锅底掏出一把乌漆嘛黑的锅灰,涂抹在了白惨惨的新鲜切口上。

这样就不打眼了。

稍后还不放心,她又一脚爬灶台上,把短了一小节的腊肉调个位置,挪移到光线比较暗的角落,换一块大的腊肉挡在前边。

“陈家杀猪了,他们在那有肉吃,我们读书费脑子吃点也不过分。”

自言自语的她跳下灶台,这话好像在安慰她自个,又好像是对李恒说的。

李恒明白,这姐儿没一句废话,目的是统一战线,别露馅。

按她的意思,怎么着至少也得拖到开学。

到时候往学校里一钻,天高皇帝远的,田润娥同志就算知道他们偷吃也拿他们没办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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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5章 ,能手

做完这一切,李兰随意从柴堆里抓过一把松针叶子糊弄下手心的油污,然后迫不及待地抽筷子夹了一块肉片放嘴里。

低头细嚼慢咽,越嚼眼睛越亮,心道看不出来啊,这小子平日里懒得像坨狗屎,手艺却不赖。

于是又夹第二块、第三块…

在他眼皮子底下,不知不觉就连吃了六块。

见势不对,正炒大白菜的李恒面皮抽抽,忍不住开口:

“不是,拢共才二十来片肉,你能不能等会吃饭再吃?”

李兰仿佛没听到,不带看眼他的,继续吃。

“哇!弟啊,你们今天炒腊肉吃啊!”就在这时,门口就传来一个笨笨的声音,大姐李艳挺个大肚子闻风靠了过来。

他半转身问:“大姐,你吃饭了没?”

李艳盯着腊肉眼珠子绿油油地放光,使劲摇头,说冒恰,还冒恰。

晚餐两荤一素,一个烟笋腊肉,一个大白菜,一碗坛子辣椒。

还有让人眼馋的白米饭。

这在1987年的老李家,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一顿了。

搁平时,只有逢年过节、抑或家里来客人了才会这般丰盛。

不过余下的腊肉全进了大姐嘴里,她吃得满嘴流油,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

李恒和李兰默默看着这一切,没出声干扰,很有默契地只夹笋干白菜下饭。

当碗底还剩最后一片腊肉时,后知后觉的李艳挠头呵呵傻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招呼:

“我快吃完了,弟啊、妹啊,你们也吃。”

就一块肉了,还吃个鸡儿吃啊。

怎么吃?

难道自己和二姐分着吃?

李恒如此暗暗腹诽,脸上却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李兰瞟眼大姐的孕肚,又瞟眼桌对面的李恒,夹了两酸红辣椒放碗里,起身端个碗去了外面屋檐下。

二妹的泼辣,李艳也怕,心里直打鼓地低声问:

“弟啊,你二姐是不是生我气了咧?怪我把肉全吃完了。”

李恒把碗里的最后一快肉夹给她,笑着安慰:“没呢,大姐你别多想,咱们是亲姊妹,怎么会生你气?

你来的时候我和二姐已经吃过好多了的,你进门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啊。”

李艳蒙头回想一下之前进门时的场景,好像真看到二妹有在吃肉,顿时不自恼了,低头把最后一块肉放嘴里:

“那我吃了,这肉真好吃,好香嘞。”

看她大口嚼吧嚼吧腊肉的样子,李恒心酸的不得了,把碗里的一些碎肉沫子全挑给了她。

大姐嫁给了一本分老实人家,大姐夫目前还是学徒工,在隔壁怀化跟木匠师傅学手艺,平日里只能勉强自个糊口,没什么工钱。

而去年大姐的婆婆上山挖草药被野猪给拱了,落一身残疾,如今还在抓药养着呢,欠了一屁股外债。

这也是为什么大姐往娘家跑得勤的缘故,因为田润娥心疼她,每回来总会做些好吃的给她补充基本营养。

晚饭过后,吃好吃撑了的大姐主动揽过洗碗洗筷子的活计,李恒不让,有心让她歇着,却被她横竖推出了厨房。

大姐就这样,犟脾气一根筋到死,把肉吃完了总想找点事弥补,那样良心才安。

李兰拿扫帚把左边屋角落打扫干净,铺一块猪草板子放地上,剁起了猪草。

家里喂了四头猪,两大两小,大的接近三百来斤,小的七八十斤样子。

另外还有一头黄牛,春耕时用的。

别看二姐凶残,却是个勤快的主,只要她着家,猪啊牛啊什么的都被她伺候得舒舒服服,手脚比田润娥还利索,怡然一副老农民的样子。

说来也是怪事,凡是经她喂的猪就是比别个家长得快,长得好,疯长,猪苗往往半年就能出栏。

因此人送外号养猪能手。

甚至好几户家庭条件非常不错的人家都打起了她主意,反复上门做田润娥的思想工作,想谋做儿媳妇。

但李兰压根瞧不上那些三瓜两枣啊,一句“我要做城里人”就给回绝了。

当然,人家孜孜不倦地对她有想法,美貌也是一个很大加分项。

她和田润娥年轻时候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生得漂亮,十里八乡搁谁见了都得夸一声:这姑娘好看。

两姐姐在做事,李恒也没歇着。

先是在灶膛里烧一堆半湿半干的柴火,然后拿块板子堵住灶门,上头架一铁丝网,把今天搞回来的鱼虾摊上面,再盖几张旧报纸,最后用木柴压好报纸的边边角角。

这样算是大功告成了。

鱼虾烟熏一晚上就能干个七七八八,中间每隔一两小时就得检查一回,防止熏焦。

傍晚时分,破裂的窗缝“呜呜”往里灌着寒风,吹得人面皮生疼。

奶奶个熊的!

这贼老天说变脸就变脸,鬼天气又来了。

挑俩张完好的旧报纸,从抽屉角落翻出十来个图钉,李恒骂骂咧咧地做起了缝补匠。

没心没肺的李艳跑去了对门陈家,凑热闹看把戏的同时,和十字路口其他人一样,记挂着凌晨12点的那碗哨子面。

习俗里,像这种白喜事,每晚12点主家都会免费提供哨子面,给乡村邻里打打牙祭。

这年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又缺衣少粮地紧巴巴过日子,遇上这种好事那自然是全家老少一起上嗬,不带客气的,能吃的可以吃三大碗。

就算屁大的孩子,也没有后世那种斯文,一碗是绰绰有余。

何况陈家是村子里有名的大户人家,下午不仅杀猪宰牛,还大气的买了4只山羊,哨子特他么丰富,大伙觉也不兴睡了,都眼巴巴盼着呢。

瞧人群中大姐那个快活样,李兰拧巴个脸本想叫她回来,可瞄一眼挺起来的滚圆孕肚,好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最后李兰气得嘟囔一声“又一个没骨气的”,回了屋。

三间土屋住着六口人,奶奶现在被大姑接走了。

以前还小的时候,李建国和田晓娥带着李恒住一间,奶奶带着两个孙女住一间。

后面大了,长个了,李恒和李兰被迫去了狭窄的二楼,姐弟俩一个东、一个西,靠墙用木板隔开,做成了简易的单间房。

而俩单间之间堆放的主要是一些柴草。还有一口黑得瘆人的寿棺。

寿棺是奶奶的。

李恒弯腰钻进简易房里,坐在硬板床上十分憋气,睡不着,过惯了惬意的中年生活,他一时很难再适应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旧时代。

他感觉任务艰巨,要改变居住条件,要挣钱给父亲治病,要把母亲在陈家丢失的脸面挣回来,要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这一切都要钱,要大钱,心慌慌地一分钟都不愿意等下去。

这穷糟糟的光景啊,是多看一眼都觉着磕碜。

时不待我,分秒必争。

抱着这种信念的他开始努力从记忆中搜刮各种读过的小说杂志。

前生他当过公务员,后面从事的也是教育行业,时间非常充裕,受父亲影响,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看报。

当然,时不时还打打羽毛球、篮球和练练拳之类的。

为了讨宋妤欢心,还曾半路学了一手钢琴。

可以说,他涉猎甚广,古今中外的名著和文学作品过他眼的起码不下千本,挤满挤满了整个书房。

只是根据当下的社会条件,根据他的生活环境,他又开始犯难了,挑来挑去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比较好啊?

报社投稿他都不带考虑的。

前生好歹也是存款几千万的人。如今重生,几块十几块的稿费,鸡零狗碎没什么劲,李恒愣是提不起一点精神。

不是名篇不要。

都说出名要趁早,知晓后世是一个怎样繁花锦簇的大时代,家里的落魄窘境又急需改变,他没那么多时间去耗。

思来想去,他脑海中最终定格在了三本小说上。

分别是《废都》、《人生海海》以及《活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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