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2章 癞和尚(神墓篇,开始!)

“咻!”

一支穿云箭,划破山林的寂静,惊起飞鸟无数。

箭上带火,撕开迷离的黑夜,照亮崎岖的山路,还有山路上疾速窜跳,慌不择路的身影,赫然是个胖大邋遢的和尚。

说是和尚,却又留着短短的寸头,头发里还长满了癞子,看着令人作呕,身上油腻腻分不清是袈裟还是百衲衣,一边跑,一边有花生,猪蹄,狗腿,牛肉,酒囊之类的零碎掉下来,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去捡,捡起一条狗腿,顺手就塞进嘴里。

看样子,就算真是个和尚,也是个不守清规戒律,吃肉不要命的癞和尚。

喝酒吃肉已是不该,更叫人目瞪口呆的是,这癞和尚的背后,竟然背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妙龄女子,身上穿着殷红的嫁衣,跑得急了,女子的绣花鞋都掉在半路,露出玉贝般的脚趾,即便在茫茫黑夜,都白得吓人。

——夜半三更,山林野外,一个不受清规戒律的癞和尚背着一个穿嫁衣的女子,真是成何体统!

“妖僧在那!”

“抓住那疯僧!”

“杀,给我杀了那癫僧,碎尸万段,把他碎尸万段啊,哇呀呀呀呀!”

半山腰上,上千名虎背熊腰,孔武有力,太阳穴高高隆起的江湖中人,张牙舞爪,追赶上来,穿云箭一箭快似一箭,距离背着女子的妖僧越来越近。

这些三山五岳的豪杰,都是刀口舔血的凶人,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比箭术,就连朝廷的“飞羽卫”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若非担心伤了妙龄女子,又不想妖僧死得这么痛快,早就将这妖僧做了串糖葫芦,扎个透心凉了。

不过,整座“苍狼山”都被七大派团团围住,连只蚂蚱都别想跳出去,纵然这妖僧真如他的诨号所言,是什么“灵鹫”,也休想飞出去!

果然,妖僧被各路豪杰越逼越紧,无路可退,只能不断攀登,不一时,便来到苍狼山最陡峭的“狼牙峰”上。

狼牙峰,高万丈,终年迷雾笼罩,谷底罡风盘旋,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险恶所在,即便以轻功著称的“花蝶派”,都无人敢从狼牙峰下山。

前面便是万丈悬崖,已经没有路了。

身后是星星点点的火把,如同咬牙切齿的群狼瞪大了眼睛。

妖僧进退维谷,终于将穿着红嫁衣的女子从背上放下,怔怔看着前方,迷雾深处,没有路的路。

这是“鲲鹏王朝”西部,江湖七大派围攻妖僧“灵鹫上人”的一幕。

这灵鹫上人,是鲲鹏王朝最近十年新崛起的高手,说是和尚,却不知出自哪一宗哪一庙,来历神秘,手段狠辣,云游天下,平素疯疯癫癫,行事只顾自己喜好,是个亦正亦邪,无法无天的家伙。

他心情好的时候,可以为了一帮无足轻重的灾民,就劫了“灵火派”的粮车,抢走大批白花花的粮食,送给那帮饿死鬼去恣意糟蹋。

也可以偷走“百宝楼”珍藏,连皇宫大内都没有的奇珍异宝,却是统统拆碎了,随手丢进暗无天日的贫民窟里去,沦为流浪儿的玩具。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更可以为了一个青楼女子的哭诉,短短一个月内穿州过县,踏遍半个鲲鹏王朝,杀了四百四十七个江湖好汉,只为了捣毁什么——按他那门佛家的说法,“特大拐卖妇女儿童团伙”,把整个青楼联盟“迷天教”杀得分崩离析,元气大伤。

即便江湖上赫赫有名,在鲲鹏王朝根深蒂固的七大派,这妖僧都毫不在乎,时不时就无端挑衅。

七大派兵强马壮,人多势众,自然不怕区区一个妖僧。

不过,妖僧光脚,他们穿鞋,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能井水不犯河水,就最好不过。

这不知来历的妖僧,手段的确狠辣诡异,七大派好几次暗中试探,都被他打了个稀里哗啦,因此,面对他的百般挑衅,居然硬生生忍了下来。

但这妖僧,竟然将他们的忍耐当成了软弱,蹬鼻子上脸,骑到他们脖子上拉屎来了!

三天前,是七大派之首的青龙帮帮主,嫁女的大喜之日。

而迎娶青龙帮主之女的,便是七大派中历史最悠久,实力也相当雄厚的“江南霹雳堂”堂主的大公子。

这对新人不但是天作之合,这场婚姻更代表着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结盟,一个江湖上史无前例的庞然大物正式崛起,真是风起云涌,万众瞩目。

大喜之日的盛况自不必说,非但江湖中人蜂拥而至,就连朝廷都派人贺喜,整个江南都为之骚动,这原本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最风光的一天,结果,新人还没有拜天地,新娘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灵鹫上人这个妖僧劫走了。

妖僧!妖僧!真真是个妖僧!

是可忍,孰不可忍,要是被妖僧带着新娘子逃之夭夭,非但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就连七大派和整个江湖,还有人能抬得起头么?

“杀,今天一定要杀了这个妖僧,把他剥皮抽筋,大卸八块,杀啊,杀啊!”

青龙帮射出了“怒龙旗”,霹雳堂发布了“雷霆令”,发出重金悬赏,号召整个江湖,围歼妖僧“灵鹫上人”!

灵鹫上人这些年疯疯癫癫,原本就得罪了大半个江湖,七大派一声令下,江湖中人哪怕不要赏金都要“共襄盛举”,谁能格杀妖僧,就能得到青龙和雷霆两派的赏识,瞬间平步青云,自然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终于将妖僧逼到逃无可逃的绝境。

为了围歼妖僧,七大派总共出动数千精锐好手,还有数万“共襄盛举”的英雄好汉,江南霹雳堂更是拿出了连军中都没有装备的五十具“霹雳火弩”,纵然那妖僧有出神入化的手段,都在劫难逃了

半山腰上,一个个江湖豪杰,或是咬牙切齿,或是横眉怒目,或是桀桀怪笑着。

狼牙峰上,灵鹫上人将半葫芦残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砸吧着嘴,恋恋不舍地看着眼前大好天地,笑道:“好啦,小姑娘,就送你到这里罢,你的情郎就在狼牙峰下,狼毫谷中等你,这是最后一次问你,想清楚,你是否真愿意放弃锦衣玉食和过往的一切,和他长相厮守,平淡一生?”

“愿意,一百个愿意!”

那新娘子连连点头,用力撕扯着身上的嫁衣,仿佛江南霹雳堂的嫁衣,在身上多穿一刻都忍受不了,只是,看着从半山腰上越逼越近的火把,她的脸色一片惨白,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道,“狼牙峰上,插翅难飞,哎,大师,您为何要如此莽撞地帮助小女子,却是要小女子连累大师一条性命了!”

“也不全然是帮你,现在朝廷弱而江湖强,你爹和霹雳堂主都有野心,两大帮会的合流,有问鼎天下之意,一旦刀兵四起,不知又有多少腥风血雨,生灵涂炭。”

灵鹫上人撕着狗肉,将油脂揩进嘴里,吃得满嘴流油,含混不清道,“出家人慈悲为怀,虽然知道大势不可改变,但能改多少算多少,我问心无愧,你们自求多福吧!”

“是,大师是真正的高人,整个鲲鹏王朝人尽皆知,只可惜您终究不是神仙,我们逃了三天三夜,还是要被他们抓回去的,青龙帮和霹雳堂的联盟,谁也改变不了。”

新娘子咬着嘴唇,下定决心,抬头道,“大师放心,回去之后,小女子一定以死相逼,决不让父亲坏了大师的性命!”

“呵呵,有小姑娘这句话就够啦,狼牙峰高,但和尚未必不是真正的神仙呢,虽然擅自篡改法则的后果很严重,但……偶尔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改一次,倒也无妨吧?”

灵鹫上人嘻嘻一笑,随手捡起一片金黄的枯叶,在掌心捏碎了,往悬崖深处一抛。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粉碎的枯叶竟然在迷雾和罡风之间,变成了一条蜿蜿蜒蜒,温润如玉的金光大道!

“这——”

新娘子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如果不是幻术,就是真正的仙家手段了。

“此宝名为‘滑滑梯’,去吧,小姑娘,快乘着滑滑梯和你的情郎相会,没羞没臊地幸福去吧!”

灵鹫上人含笑道,“和尚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那,那您呢?”

新娘子还没接受和尚是神仙的事实,下意识问道。

“万事万物皆有缘分。”

灵鹫上人看着天空,漆黑的眼眸映照着漆黑的夜幕,仿佛洞穿夜幕和天空,看到了更高处的东西,他喃喃道,“最近几年,和尚想起了越来越多的东西,想起了……自己究竟是谁,看来,我和这个世界的缘分已尽,是时候去了。”

说话间,他油腻腻的大手一推,新娘子顿时跌入那座枯叶炼制而成的仙家至宝“滑滑梯”上,顺着金光闪闪的滑梯,一路尖叫着坠入云雾之中,人迹罕至的山谷里。

只剩下一个胖大邋遢的癞和尚,回过身来,满不在乎地面对数千江湖豪杰。

“妖僧在那!”

“束手就擒吧!”

“别跑,乖乖受死!”

“小姐呢,快把小姐交出来,留你一个全尸!”

“七大派群豪在此,今天就算你有通天彻地之能都跑不掉了,跪地求饶吧,臭和尚,我们的账也该好好算算了!“

众多江湖豪杰连声怒骂,一支支熊熊燃烧的利箭在和尚周围,如火雨般落下。

山风猎猎,吹得和尚宽大的僧袍鼓荡起来,火光冲天,把他映照得如一尊古古怪怪的大佛。

看着群雄激愤,怒气滔滔,灵鹫上人咧嘴一笑,忽然做出一件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情。

他竟然一把扯开僧袍,掏出那家伙,冲着下面的群雄,酣畅淋漓、痛痛快快地放起尿来!

(本章完)

第2983章 一道彩虹

“这……”

整座苍狼山鸦雀无声,只有猎猎山风和灵鹫上人稀里哗啦的尿声。

三山五岳的豪杰,杀人如麻的好汉,都被他的胆大妄为,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山风自上而下,正冲着群雄的方向吹拂,尿骚味扑面而来,隐约还夹杂着几个腥臭的雨点,群雄的脸色渐渐由白转青,由青转紫,由紫转黑。

和尚不慌不忙撒完好长一泡尿,慢条斯理系上了裤腰带,笑嘻嘻看着怒发冲冠的群雄,仿佛不知道,自己即将死得何等凄惨。

“太,太放肆了!”

“疯了,疯了,这妖僧真的疯了!”

“奇耻大辱,简直是奇耻大辱,这妖僧是以一己之力,侮辱整个江湖啊,他岂敢如此,岂敢!”

群雄气得发抖,五十具霹雳弩,数百张强弓,近万冷飕飕,明晃晃的刀剑,纷纷闪耀锋芒,对准灵鹫上人。

“死到临头,还敢放肆,妖僧,受死吧!”

群雄逼近,吼声如雷。

灵鹫上人依旧满不在乎地笑着。

天穹之上,忽然黑云滚滚,电闪雷鸣,一场倾盆暴雨,瞬间就要落下。

灵鹫上人把脸一抹,顿时变了神色,竟是说不出的大威严和大恐怖。

“究竟是谁死到临头,你们还不醒悟么!”

和尚胸膛中的暴喝,更甚天地间的雷霆,给群雄都来了一记狠狠的当头棒喝,所有人都如遭雷击,眼前一片红红绿绿,耳边尽是嗡嗡作响,不知不觉中堕入幻境,仿佛看到数年后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联手起兵造反,对抗朝廷,杀得天崩地裂,血流漂杵,造成浩劫无数,在推翻鲲鹏王朝之后,又彼此残杀,令朗朗乾坤变成无尽魔域的画面。

今天在苍狼山围攻灵鹫上人的群雄,明天就将变成反叛朝廷的主力,一个个威风八面的大将,而在造成深重罪孽之后,又在劫难逃,沦为彼此刀剑下的死尸,一具具无处掩埋的枯骨。

除了拖累无数百姓,为他们的野心沦为孤魂野鬼之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好一个栩栩如生的黄粱一梦,直做的所有人都冷汗涔涔,心痛如绞,分不清眼前是梦是真。

这才知道灵鹫上人是有大法力,大道行在身的世外高人、陆地真仙,即便最负盛名的江湖高手,和他都有云泥之别,一时间吓得心胆俱裂,噤若寒蝉。

更有机敏过人之辈,暗自想到,原来这位高人不是抢人家的新媳妇,而是借这个由头将诸多杀业深重的英雄好汉聚集到一起,用这种方式来点化他们。

却不防有人心尖和指尖一起发颤,“崩崩崩崩”,上百支吃足了劲的霹雳弩竟然离弦而出,呼啸着朝灵鹫上人攒射过去。

“大师!”

群雄陡然色变,特别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高手,更是吓得整张脸都扭曲了。

眼看上百支连城墙都可以洞穿的劲弩穿胸而过,灵鹫上人竟然在刹那间化作无数枚七彩纷呈的羽毛,羽毛被山风裹挟,又变成一束束耀眼的流光,流光凝聚成了彩虹,冲天而起,没入漫天螺旋的乌云中,不见了。

——灵鹫上人就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化作一道彩虹,彻底从鲲鹏王朝消失。

只剩下满山群雄,纷纷跪倒在地,冲着悬崖峭壁之上,螺旋乌云之间,统统痴呆了。

……

“轰!”

贼兵的攻城锤又一次给城门造成重创,就连在城门后面死死顶住的士兵,都被震得五脏移位,鲜血狂喷,飞跌出去。

“哗啦!”

守军礌石和滚油齐下,火焰和箭矢如雨,终于将这柄攻城锤撕个粉碎,令贼兵再次抱头鼠窜,四散溃逃。

但更多百倍的贼兵,却是在后方组建新的攻城锤和云梯,摩拳擦掌,嗷嗷乱叫,预备厮杀。

贼兵的数量是守军的三五十倍,谁都看得出,“血鹰卫”辉煌的起点,也是最后的据点,这座孤城是守不住了。

破败不堪的城楼,最多只能再承受一次冲击,城楼之上的残垣断壁之间,一名胡子拉碴,满脸风霜的将军远眺天边,沉默不语,就连头盔上振翅欲飞的血鹰,都裹上了黑烟,折断了翅膀。

“大人!”

血鹰将军的亲兵同样身受数疮,满脸硝烟,连滚带爬过来,声音里带着哭腔,“整整百日,朝廷还是没有援军,明明数支大军都近在咫尺,却始终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咱们被贼兵围攻!怎么会这样,咱们血鹰卫明明为朝廷,为陛下立下汗马功劳,怎么会这样!”

“不会有援军了,陛下就是要看着咱们和贼军同归于尽,毕竟,血鹰卫立下的功劳太大太多,早已封无可封,赏无可赏,成为陛下的心腹大患。”

血鹰将军笑了笑,道,“咱们这位陛下,耳根太软,心眼又太小,他还以为本帅要和他争抢这片天地,却不知道天外有天,天地之外的天地,是何等辽阔,又何等精彩啊!”

“大人,您……”

亲兵微微一怔,忽然觉得今天的血鹰将军,和往日格外不同。

“赵闯,跟随本帅多久了?”

血鹰将军忽然问道。

“自小河堡起兵,历经七七四十九次生死大战,已经一十九年了!”

亲兵顿时挺立如标枪,下意识回答。

“十九年,原来本帅已经在这一方世界修炼了十九年啊,真像是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梦,算算外面也过了好一阵子,那么,就是今天,你我缘尽了吧!”

血鹰将军微微一笑,阻止亲兵发问,继续道,“无需多问,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此间虽好,终究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你们的。

“十九年金戈铁马,大家兄弟一场,接下来,本帅为你们开路,赵闯,带着血鹰卫残余的兄弟们突围吧,逃出贼军重围,一路向西挺进,度过‘铁线河’去,然后是归隐山林也好,浪迹江湖也好,还是……鼓起勇气,和咱们那位听信谗言,是非不分的陛下争一争这片天下,都随你,随你!

“只是,无论你怎么选择,记住本帅的一句话——生命并不是一切,死亡也绝不是终点!”

“大、大人……”

亲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血鹰将军,只觉得自家大人周身释放出了无比强烈又非常陌生的气息。

一时间,他竟然忘了问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贼兵近十万,血鹰将军只有一个人,又该如何掩护血鹰卫的残兵败将突围?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血鹰将军就留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竟然长啸一声,踏破城墙,跃至半空。

他明明没有骑马,速度却比驾驭汗血宝马更快,甚至快到融化在空气中,在敌我双方十万大军惊骇欲绝的注视中,变成一道最闪耀的火光,最绚烂的彩虹,彻彻底底地,燃烧,绽放,升华!

……

乞丐已经在这个路口连续乞讨了二十年。

在钢筋水泥打造的城市森林中,他的同行还有很多很多,行色匆匆的路人们从没注意到这样一个乞丐,仿佛他只是路边一颗会移动的石子。

乞丐也无所谓人们的注视,过得自由自在,我行我素。

春天,他欣赏花儿的开放,夏天,他聆听知了的嘶鸣,秋天,他捡来落叶做成口哨,冬天,他缩头缩脑地欣赏着雪花飘落的美景。

有人给钱,他笑容可掬,有人给两个馒头吃,他连声道谢,有人嫌他挡路踢他两脚,他一声不吭地爬开,还有一次,几个同行要抢他的地盘,对他拳打脚踢,他抱着脑袋,夹着裤裆,默默忍受,等别人打完了,又一边吐血一边蜷缩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久而久之,乞丐已经和路口融为一体,变成和灯箱、电线杆子差不多的东西。

这样一个平平无奇,随处可见的乞丐,原本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更不要说各大新闻媒体。

在那辆失控的货车,撞向正过马路的小女孩之前,更没人想到,这样一个邋遢、窝囊、臭不可闻的乞丐,会见义勇为,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不过,仅仅“乞丐见义勇为,牺牲性命拯救了小女孩”这样的事,仍旧不够轰动,最多上上地市级别的报纸,在人咬狗都不是新闻的网络上,更别想激起半点波澜。

令各大媒体和万千网民都大感兴趣,引起热议的是另一件事。

乞丐不见了。

就在他把小女孩推了出去,自己被大货车狠狠撞上的一刹那,他不见了。

没错,一个字都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没了,不见了,消失了。

大货车上没有半点撞击的痕迹,地上也找不到半滴血迹和半根毛发,警方的档案册里也没有这样一个乞丐的资料,就好像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这么个人一样。

就连现场附近的七个监控探头,都不知出了什么毛病,同时泛起了雪花,以至于没有记录下乞丐见义勇为,货车撞飞乞丐的那一幕。

这怎么可能?

很多人都记得这个乞丐的存在,早几天的监控视频也显示有这样一个人,就连惊魂未定的货车司机和逃过一劫的小女孩也证实,是有这么个乞丐,才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一个明明白白的大活人,怎么可能彻底消失不见,就算被撞死,总也有尸体留下来吧?

一时间,众说纷纭,议论纷纷,成为无数都市怪谈中的一个。

而货车司机和小女孩的说法,更为这段怪谈增添了几分妖异的色彩。

——司机和小女孩都说,他们亲眼看到,消失之前,那个在路口枯坐了二十年的乞丐,变成了……一道彩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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