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第665章 平虏

第665章 平虏

方妃的话,更使周氏和张皇后来了兴致。

香皂、香水,还有这一股清香,周氏和张皇后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这几个新词,却在她们的心底,投入了几分涟漪。

弘治皇帝顿时觉得无趣,早知不在此久侯了,现在反倒是走又不是,不走又不是,极尴尬的听这三个妇人,说什么洗涤,说什么护肤,弘治皇帝尴尬的竟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般,还不如听朱厚照在自己当面,胡说八道呢,朱厚照说的话,虽偶尔刺耳,却也比这个强。

片刻之后,孩子醒了,被乳母抱了来,这乳母是西山来的,而今,换上新衣,装束一新,哪里还有半分庄稼人的痕迹。

方妃见了孩子来了,顿时再顾不得什么,将孩子抱住了,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顺眼。

初时,这孩子还只是大老鼠,可如今,已像一只小猫了,蜷在襁褓里,双目风淡云轻,很有任他风起云涌,我自屹立不动,吃饱喝足,便双目对着虚空,爱咋咋地的怡然自得感。

方妃的眼泪,却如断线珠子一般落下。

弘治皇帝终于有了插话的机会,方妃乃他儿媳,他很想凑上去,逗弄孩子一番,只是碍于方妃,却不好上前了,只含笑道:“朕问了礼部,取名朱载墨,墨者,黑也,此字虽有不好,可礼部上下的官吏们却说,圣贤引墨而书,正因为有墨,方才经典大道得以流存万世,用墨修书,而天下明。朕取此孙为墨,便是要使他照亮天下之意。”

“父皇取的名儿,自是极好的,朱载墨……”方妃凝视着孩子,朱载墨依旧还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悠然自得,管别人去死的模样。

张皇后笑道:“小藩去岁的时候,也只比他大一些而已,方小藩调皮一些,爱哭闹,可你瞧瞧他,气定神闲的模样,万事高高挂起,事不关己的模样……”

红着眼圈的方妃便破涕为笑,抱了好一会儿,等这朱载墨唧唧哼哼起来,乳母便操起了衣襟……

弘治皇帝不忍卒读的模样,悲剧啊,这个乳母什么都好,奶水足,一看就知道是个本分的人,可唯独有一点,就是……

弘治皇帝将眼睛别到了一边,起身:“好了,朕该去暖阁了,皇祖母,孙臣告退。”

…………

次日一大清早,便有宦官飞马而来,气喘吁吁的到了西山。

“都尉,都尉……奴婢奉太皇太后和张娘娘的旨来……”

“噢。”方继藩漫不经心:“啥事?”

宦官急的要跺脚:“问你香皂和香水的事。”

“香皂和香水……”

果然……自己没有看错太皇太后和张娘娘啊。

她们果然是讲究人。

听说昨日方妃入宫,此后又送了一些香水和香皂入宫去。

这太皇太后和张娘娘,想来已经试用了吧。

至于效果……嘿嘿……

方继藩道:“这个……因为原料不足,香皂还好说,倒是有不少,只是这香水,却是稀罕之物,用的,乃是西域奇花薰衣草所制,我就只这几瓶,本是要给公主殿下用的,不妨如此,香皂,我让公主殿下入宫时,送十个八个去,至于香水,却只能送两瓶入宫,再多,真没有了,我也不是变戏法的人,这香水,可是和黄金等价的奇物啊,想买都买不着。”

宦官一脸失望。

香皂用来洗涤,确实很干爽,这一点,太皇太后和张娘娘都赞不绝口,这香皂倒是有多少能制多少,工坊很快就可以建起来,高档的可以用鲸油来制,低档的,用猪油即可。

而香水……须知薰衣草才是制香水最好的原料,其他的花卉,总是差了许多意思,可这薰衣草,关内根本没法培植,因为薰衣草这玩意,和其他的花卉是反着来的,越是湿润和雨水充沛的地方,它越是难以生长,等将来自己在河西之地站稳了脚跟,再大量的培育吧,现在……只能意思意思,先将招牌打出去。

朱厚照就站在一旁,听着太皇太后和母后急着要这个,便乐了。

财路啊,这就是一条财路啊。

朱厚照现在需要银子,他穷。

人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朱厚照遇到的情况,就是如此,这天下,有这么多妇人,哪怕是十个人,有一个妇人肯消费这个,就发大财了。

他在一旁傻乐。

香水和黄金等同……且要制香水,还得在关外培植花卉,嗯嗯……本宫的父皇,真是没出息啊,愧对祖宗,居然将河西之地,平白丢给了鞑靼人,痛心疾首,痛心疾首啊……

宦官已匆匆回去复命去了。

朱厚照却是拉着方继藩到一旁:“老方,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方继藩看着猴急的朱厚照,已经大抵明白他的心思了。

“买卖啊,咱们的香水啊,想想太皇太后,想想母后,想想这天底下,这么多还没用上香水的妇人,你心……不会疼吗?”

方继藩气定神闲:“不急,不急。”

朱厚照皱眉:“啥意思…河西啊,你不是说,这香水,需在河西之地栽种花卉,方才能自花卉中取其精华,制成香水,咱们得想办法,去河西种植花卉才是………”

方继藩淡淡道:“再等等看。”

朱厚照却是急了:“等什么?”

方继藩感慨道:“等我至爱的爱徒江臣,我这做恩师的,无时无刻都在念着他。”

“……”

…………

江臣一行人,自京师出发,一路西行,他们穿越了关中,随后,自关中出关,一路沿着峡谷西行。

整个河西,就是一条走廊,几乎是沿着浑浊的黄河,穿行于峡谷,两侧,是连绵的山峦,这重重山峦,几乎没有尽头,一个山谷挨着另一个山谷,最终,汇成了巩固关中的咽喉之地。

再往前,便是兰州,那无数叠起的山峦,因为前些日子下了一场雨,雨不大,却导致,那不知堆砌了多少年,光秃秃的黄土上,突然多了一点绿意,顽强的杂草,自土石的缝隙里钻了出来,一丛丛的。

从前这里,还算繁华。

因为这里是西域入关的必经之路,西域诸多,想要朝贡,就必须自这里入关。

而所谓的朝贡,其实就是官方的贸易罢了,大明会限定各国入关的规模,而各国的官方,再招募一群商贾,带着各种货物穿行西域,经过河西走廊,一路抵达大明的京师,大明再赐予各种丝绸和瓷器,令他们满载而归。

因而,这也带动了整个河西走廊的繁荣,那些打着各种名目的西域商贾,牵着骆驼、马匹,偷偷夹带着各种私货至此,在兰州等地,进行贸易,曾经在这里,有无数的汉民,因为这丝绸之路,抵达兰州等地,在这附近,安顿下来,兰州城外,汉人们修筑起一个个军事的堡垒,建立起了一个个军卫,军民百姓们,则在这堡垒之外,开垦田地。

这里土地虽是贫瘠,可沿着黄河附近的灌溉土地,依旧会有收成,来往于此地的西域商贾,给这里的军民们,也同时带来了财富。

也正因如此,鞑靼人对这里,虎视眈眈。

在这里,既曾有丰美的草场,也曾有塞外江南一般的谷地,有沙漠,也有山峦叠起的黄土。

只是……现在这一切的繁荣,如今,却已消失殆尽。

无数开垦的田地,而今沧海桑田,曾经修筑起来的军事堡垒,现在却只剩下了残桓断壁,曾经一个个升起炊烟的村落,却早已是人去楼空。

这里……变成了荒芜,开垦出来的田地,成了草场,那曾经的人烟之地,现在却成了牧人们夜里遮风搭帐的所在。

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兰州城,坚守与此,城外……只有漫漫黄土,此时……已是冬日,天突然下起了雪絮,雪絮飘飞着。

西行的队伍里,江臣从繁华之地,一路西行之后,看到的,乃是数不尽的苍凉,以至于,他的心,也沉了。

他毅然决然的以巡按的身份,带着人,继续穿过了兰州,继续西行。

再往西,就没有人可以保护他们的安全了。

他们数十人,有上百匹马,有的马上骑着人,有的马上带着各种工具,人人带着武器,他们穿着毛衣,外头罩着一层披衣,披风裹着,迎着这漫天的雪絮,艰难而行。

再往西,就是各种的军卫,它们曾经都有名字,有的叫平虏卫,有的叫镇西卫,不一而足,这一个个曾经声名显赫的军卫,都代表了当年的峥嵘岁月里,在太祖高皇帝和文皇帝时,无数的男儿奉旨出关,用血肉,在一个个峡谷,一个个旷野,一座座古老的城池里,与当时的北元血战。

这黄土之下,埋着无数森森的白骨,这些白骨,已经无人记得姓名了。

江臣皱着眉,他看着满天的雪絮,口里呵着白气,突然,他想吟诗,却突然,又如鲠在喉,那冷风,如刀子一般,刮在面上,当夜,他们就在平虏卫的断壁残垣之中升起了篝火,暂时歇下。

在这断壁之下,有一座已被积雪覆盖,早已面目全非的碑石,江臣抹开了积雪,依稀看到了这斑斑点点的碑石上书着:“洪武十三年,宋国公冯胜奉旨平贼,于此击贼万人,取首级两千七百余……”

歪歪斜斜的碑石,此后的话,已经看不清了。

…………

这一章不好写,晚了,抱歉。

(本章完)

第666章 发现金脉

“江先生,这上头写了什么?”邓健凑了上来。

一路西来,很苦。

邓健想哭。

从前在方家为奴,虽是少爷总是嫌弃自己,可至少那里舒适,可来到了这里,邓健黑了,也瘦了。

这一路来,想哭,哭了出来,又想哭,泪流满面,可泪水流干了才发现,这没有意义,因为该赶的路还是要赶,于是,擦干了泪,一路风尘滚滚,披星戴月,头上顶着雪絮,裹着披风,冻得受不了,可他还是觉得……习惯了。

江臣微微一笑:“没有什么,不过是一些碑文而已,里头所记录的,都是陈年旧事。”

邓健感慨道:“我看那些大老爷,立了功绩,都会建石坊,刻碑文,记录他们的功绩,少爷就是这样了不起的人,他已有三座石坊了,我看他这辈子,会有七座。”

江臣却避而不谈这些问题。

因为这些碑文,确实记录了功绩,只是这些功绩,却如如烟往事,除了自己,在此看到这一场大捷,从而,明军在此驻扎留守,并且在这里建立了平虏卫之外,还剩下什么呢?不过是遍地的黄沙罢了。

“明日我们就进山里去。”

“噢。”邓健颔首点头。

江臣凝视着邓健:“会很辛苦,你要有所准备。”

“噢。”邓健又点头。

当天夜里,邓健哭了,躲在自己的帐篷里,又是以泪洗面。

他真的不愿来此啊,少爷平时对自己虽是恶劣,可自己的日子,过的好好的,自己还要娶个婆娘,还要生娃,怎么就来了这里呢,这里天寒地冻,没有人烟,天知道会不会遭遇鞑靼人,他呜咽着,不断抽泣,少爷看来是不要自己了,可自己除了照顾少爷之外,什么都不会啊。

他暗自伤神,哭着,哭着,便带着泪痕,裹着被子便睡了过去。

次日上山。

这里的山和关内的山不同,光秃秃的,雪停了,却又泥泞湿漉,上头几乎没有高大的树木,至多,也不过是一些灌木罢了,这连绵起伏的大山,几乎没有尽头。

而方继藩所标注的位置,很是笼统,想要寻觅矿脉,谈何容易。

一些煤矿的工人开道,他们对于挖掘山石很有经验,早就预备了镐头,在山上,行走自如。

这山上多岩石,再加上山腰上积雪开始增加起来,这般漫无目的的寻找,实是大海捞针。

可既然都尉有令,谁也不敢闲着,他们已跋涉了数千里,断没有空手而归的道理。于是乎,众人以三五人为一组散开,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的试着采掘。

江臣让人在山中营建了一个简单的营地,众人白日便带着干粮,各自出去,每人都拿着罗盘,标注了营地的位置,而后,再将附近地方的山石采集回来。

足足半个多月,几乎所有人都已筋疲力尽。

带来的干粮,几乎已经吃完了。

而江臣却不甘心,他每日出发,夜里才回,一日又一日。

对他而言,勘探虽然枯燥,可只要恩师说这里有矿脉,那么自己就非要找出来不可,因为自己是方继藩的门生,方继藩的门生,绝不会空手而回。

他让人下山去百里之外的兰州城采购粮食,可去的人,再没有回来,于是不得不,亲自去一趟,在沿途上,他看到了此前派出去的人,此人本是自己雇佣的几个向导之人,可现在,身上的衣物却已脱了个精光,他的马匹和身上的钱粮,统统不见踪影,整个人吊在了一颗光秃秃的树下,活活的冻死。

有鞑靼人……

江臣并没有觉得意外,将人从树上放下来,挖了坑,葬了,做了标记,他凝视着那坟茔上插着的一根棍子,伫立了很久,而后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又过了一个多月,营地里的人,几乎已耗尽了所有的气力,大雪下的越来越厉害,这附近的山峦,俱都成了雪山,人们变得越来越沉默起来,昨日,有一人脚滑,摔下了山去。

邓健的眼泪又哭干了,想回关内去,做梦都想。

而在这一日,终于有人无法忍受了,一个矿工大叫道:“这里根本没有任何的矿脉,这是骗人的,若是有,为何此前无人察觉,我们在此已耽搁了一个多月,这里有鞑靼人,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这里的人迹,他们会找上我们的,留在这里,继续耗下去,便是死,我们回去。”

所有人都心动了。

大家想回家。

邓健也几乎脱口而出,大叫着我们该回去。

只有江臣阴沉着脸,他大叫:“不能回去。”

“为什么,这里什么都没有,这该死的地方。”那矿工不满的嚷嚷。

江臣悄然的要去握腰间的剑柄,而后,他厉声道:“因为恩师说过。”

恩师二字,江臣故意的提高了音贝,也只有这恩师二字,才一下子给江臣徒增了勇气,他更加坚决起来:“你们之中,有谁想要辜负我的恩师吗?有谁?”

一下子,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个个低下了头。

在矿工眼里,江臣的恩师,就是他们的恩公,没有恩公,他们十之八九,就已死了。

在西山书院随来的一些学生看来,江臣的恩师,便是他们的师公,谁敢欺师灭祖?

那本是咆哮的矿工,脸上没有了血色,他突然捂着脸,哭起来:“这里没有矿脉啊,我们一个个山头都寻了,都是石头,到处都是不值一钱的石头。”

江臣厉声道:“那就再找,就算是在石头缝里,我们也要找出来!”

……

邓健想到了自己的少爷。

离少爷越远,少爷对自己的恶劣态度,他便忘的越厉害,更多的,是自己跟在少爷身边,那种心安的感觉。

看着茫茫的大山……他有一种想死的感觉。

可他还是打起了精神,对……要找出来。

次日清早,他照例,提着水桶,要去附近的湖里取水。

这湖或许是从前黄河泛滥时冲入山涧里的产物,又或者,是因为地势而产生。

邓健照例,到了湖边,卷起了裤脚,他心里想,自己很佩服江臣啊,他为何对少爷忠心耿耿呢,他又不是吃方家米长大的,可我邓健不一样,我的爷爷吃的就是方家的米,我爹也是,到了我,哪怕将来我生了娃娃,还是吃方家的米。

这样一想,邓健觉得很羞愧,耻辱啊,我还不如他,好,下一次再有人敢说回去,我也按着剑,问一问有谁敢。

到了湖泊边,邓健提了水桶,这河畔的水比较浑浊,不得不脱了靴子,知足慢慢的走到湖水之中去,他提着桶,赤足的步入了刺骨的湖水里,一步一步的陷入淤泥,接着慢慢向前,走了几丈路,湖水快要到膝盖了,他方才预备提起水桶舀水,他冻得哆嗦,看着湖水倒影中蓬头垢面的自己,便下意识的将水桶任其漂在湖水里,弯腰,要捧一些水洗洗脸。

可就在他弯腰的时候,突然,他身躯一震。

在这膝盖高的湖床之下,混杂着淤泥里,似乎有什么东西……

像是沙子,却又不像……

邓健一疏神,于是卷起了袖子,伸出胳膊,自湖底抓了一把淤泥。

这淤泥里里有一个米粒大的东西,一下子膈了邓健的手,邓健忍不住龇牙咧嘴,口里叫骂,等他将这硬物上的淤泥徐徐的抹开,一个米粒大的橙黄之物,便出现在了邓健的眼帘……

这是……

邓健一呆……

他已不在乎这刺骨的湖水了。

他仔细的观察着这米粒大小的事物,最终,他几乎可以确定……这……是金子。

金子……是金沙!

邓健的脑袋几乎要炸开,湖水里,居然有金沙。

他疯了似得,在湖水里淘着,片刻之后,又发现了一个,这个更大,呈不规则之状,他瞳孔张开,接着,也顾不得水桶了,疯了似得爬上岸。

找到了……金子……

这里……居然有金子。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金矿或是能淘金的河流、湖泊里,基本上从古到今都有人淘金,淘了这么多年,这金的产量,早已没多少了。

可在这里……这里竟有如此多的金沙,这里,数千数万年以来,只怕,都没有人发现这湖泊之中的巨大价值。

且这是湖泊,或许这里曾经是一条河流,最终因为地形改变而形成了湖泊,里头含有这么多金沙,那么极有可能,上游定有金脉。

邓健疯了似得,死死的握着金沙到了营地,营地里,除了留守的人之外,其余人早已不见踪影。

邓健疯狂的大喊:“快,快升起狼烟,快,将附近的人,统统招回来,我发现了,我发现了金子,哈哈……是金子!”

一下子,留在此进行炊事造饭的几个人,纷纷涌了上来,人们围着邓健,邓健骄傲的将金沙自手心里展示出来,两颗金沙,露在所有人的面前。

发大财了!

人们欢呼雀跃了起来。

金子啊,眼下这关内,哪里还能去寻什么金矿,即便是有,经过长年累月的开采,产量也几乎低的令人发指了。

…………

还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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