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森林的尽头是

第233章 森林的尽头是……

不仅要传授技术,更要传播文化,张天仍然将一块绘有太极图的兽皮交给巫女铃兰,告诉她这是同天空沟通的重要媒介。

铃兰珍而重之地收下,赞美天空的仁慈。

最后的夜晚,河流两岸都在为明早的出行忙碌着。

大地忽然一阵剧烈的晃动,白天离去的林郁一行人乘着月色归来,长途驾驶累坏了三个女娲后人。乌鸦也吁吁喘着粗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倒是不怎么累,不过吓坏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坐女司机的车。

“怎么样?找到山上部落了吗?”张天问。

于是林郁讲起今日的见闻。

简单来说,山上人已经找到新的家园,正忙着修建营地,紫烟远远观望了许久,最终也没有在她的族人面前现身。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这样就可以了。”紫烟说,“知道他们过得很好,足够了。”

“你的族人找你找了很久,要是知道你还活着,他们一定很高兴。”

“不,大祭司的确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紫烟。”

张天略有些意外地看向紫烟,她神情平静,看来是彻底放下了,或者说,自她出生起就束缚着她的名为责任的枷锁已经随那场大山的怒火逝去,接下来的人生,她要为自己而活。

或许她一直都很羡慕狼孩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吧。

他心里想着,嘴上问:“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森林的尽头看看吗?”

“好啊!”

紫烟一口答应,清亮的眼睛里跳动着兴奋的光。

“那你呢?”张天切换到森林语,扭头问狼孩。

“我是狼的孩子,我当然要在森林里生活。”狼孩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狼是很强大的动物,适应能力也很强。”张天送上一句马屁,“狼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甚至可以和人一起生活,成为人类最好的伙伴。”

狼孩一愣,随即捂住肚皮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满地打滚。

其他人面面相觑,他们听不懂森林语,不明白张天说了什么。

好一会儿,狼孩才忍住笑,见张天不苟言笑,一脸严肃地盯着自己,皱眉道:“你认真的?”

“我看起来像是在逗你玩吗?”

“别开玩笑了!”狼孩有点生气,“你以为我为什么要驱逐岩堡人和河畔人?难道因为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伙伴?”

“那是为了争夺地盘和猎物,如果愿意分享地盘,合作捕猎,人和狼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你应该见过和我们一起生活的猞猁吧?”

张天将黑尾从背篓里掏出来。

猞猁和狼是世仇,双方位于森林食物链的同一层,属于竞争关系,经常上演相恨相杀的戏码。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成年的猞猁凭借速度上的优势可以把狼吊起来打,小家伙虽然已经长得膘肥体壮,但还万万不敢招惹恶狼。

这附近狼的气息之浓郁,简直到了堪比恐怖片的程度,这几日,三只小猞猁都老实巴交地缩在窝里当宅猫,安心等着人类妈妈投喂,连头都不敢冒。

张天把黑尾抓出来营业,小家伙被狼孩的目光扫过,吓得呲呲大叫,挣扎着直往张天头上爬,基因里传承的记忆告诉它,狼不会爬树,先占据制高点再说。

“别吓坏人家!”

林郁抬手打了下张天的胳膊,像个宠溺的后妈一样抱过小猞猁,将它放回隐蔽的背篓里。

张天对狼孩说:“看林和猞猁相处得多好,她连猞猁语都不会呢!既然猞猁可以,狼为什么不行呢?”

狼孩无言以对,但她的神情表明她并不服气。

张天也不逼她接受,轻笑着岔开话题。

次日一早,众人吃过早饭,收拾好行囊,整装待发的双方在河流两岸喊话道别,然后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森林的尽头是什么呢?”

人们好奇地询问狼蛛和蝰蛇,岩堡人住在森林南部,他们见识过森林尽头的风景。

狼蛛用客人们能够听懂的简短的单词回答:“森林、草原、湖泊和沼泽。”

众人便跑去问巫师大人:“狼蛛说的那个地方是桃源吗?”

林郁给出的答案令众人摸不着头脑:“可以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可以是?

林郁笑着解释:“那里有肥沃的土地,有温暖湿润的空气,适合我们生存,但能不能成为桃源,还要看我们自己,取决于我们如何发展,如何建造家园。”

众人既恍然又茫然,巫师大人的话他们听明白了,但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巫师大人之前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眼看着迁徙的终点临近,林郁不动声色地修正说辞,之前为了忽悠族人上路,用语稍微夸张了些,现在得往回收一收。

众人跟着狼孩在密林深处穿行,森林里本无路,因为岩堡人走得多了,也就变成了路。

见狼孩对这条路线如此熟悉,狼蛛和蝰蛇的脸色都很有些难看,当初返程途中遭遇的袭击,显然便是经她授意,想起惨死的同伴,心里顿时升腾起熊熊怒火。

无人在意他俩的感受,大家的心情都很不美丽,密密层层的树冠不仅阻隔了阳光的直射,也令地面的辐射无法散逸出去,越往深处走,越是闷热潮湿,除此之外,更有无数双眼睛觊觎着这群香喷喷的没毛的两脚兽。

饥饿的雌蚊子在空气中舞动,它们被哺乳动物的气味所吸引,前赴后继地冲向众人的胳膊、大腿和胸膛,然后停下来进行穿刺。

众人赤裸的皮肤无疑进一步刺激了它们:在女士们看来,这张餐桌上居然没有覆盖厚实的皮毛垫!唾手可得的美食,若不抓紧机会饱餐一顿,简直是对生命的辜负!

一只飞蛾在张天汗湿的皮肤上移动着黄褐色的脚,它伸出六条舌头,用附着在舌头上的成千上万个化学探测器品尝着他的气味,仿佛张大嘴巴泡在美酒里游泳。

张天这壶陈年老酿显然颇合飞蛾的意,因此它展开喙,用那张皮搋子一样的嘴给了他一个湿乎乎的吻。

张天屈指一弹,将这个一言不合就强吻自己的下头蛾从肩头弹飞。

头顶忽然响起窸窣的动静,树影摇曳,猴儿吵闹的叫声由远及近。

送上门来的食物!

男人们张弓欲射,却被天空祭司制止。

张天听见猴儿喊的是:“老大!”

一团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张天肩头,随即亲昵地缠住他的脖颈。

是呜呜。

它呜呜地叫着,扒开张天的头发替他捉虱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在猕猴一族中同样适用。

“怎么的,想跟我混?”张天不顾族人惊异的目光,当众猴叫起来。

“包不包吃住?”

“可以包。”

“走着!”

呜呜高兴极了,搂着张天的脖子荡啊荡,一副要不是我没这功能,就给你生猴子了的娇羞模样。

“别扒拉我,下来自己走!”

张天把呜呜赶下地,本来就够闷了,脖子上再多个挂毛茸茸的挂件,怎受得了?

众人在地上走,呜呜便在树上飞,时不时弄点嫩芽、果实什么的,孝敬大哥。

小弟一番心意,张天没有拒绝。

他拿到手里还没捂热,就听见“兵兵兵”一阵清亮的鸣啭,一只灰头红肚皮的燕雀轻盈落到张天肩头。

鸟类的视网膜上分布着比人眼致密两倍的感应器,具有高度敏锐的视觉,能够捕捉到人眼所不能见的各种细节,同时,它们的眼睛能看到四种原色,十一种主要的组合色,精准的色彩接收器能探查到极其细微的破绽。

发现某个男妈妈手里攥着诱鸟的食物,一路尾随的小苍立刻现身,张开喙嗷嗷待哺。

张天便借花献佛,将呜呜供奉的嫩芽和果实喂食小苍。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狼群。

狼群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只是不远不近地跟在左右,张天感知得到。

这些狼是从森林各处响应狼孩的号召而来,这时打完了仗,便沿来时的路返回各自的领地。

地表蔓生的植被严重阻碍了他们行进的速度,无处不在的毒虫毒蚊子每时每刻都在发起冲锋,防不胜防。

这些嗜血的蚊虫携带着流行于暖温带的病菌,这是来自遥远北方的迁徙者不曾接触过的。

疾病是自然界里最出色的杀手,尤其是在医疗水平极端落后的蛮荒时代,虽然林郁每天都会为大家熬制增强抵抗力的汤药,但仍然有人染疾,倒下,一蹶不振。

照顾病患同样拖慢了他们的脚步,令本就漫长的迁徙之路更加举步维艰。

有人永远地长眠途中。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出发之前,所有人都已做好有可能无法抵达终点的心理准备。

但每当看到同伴掉队,还是免不了会感伤,会落泪。

他们就地挖坑,将死去的同伴埋葬。

每一次,张天都会激励大家说:“他已经回归天空的怀抱,他会在天上注视着我们,指引我们到达新的家园!我们不能让他失望,我们要带上他的那份心愿,更加坚定地前行!”

他们已经进入燕山一带的山地和丘陵,这是横亘在东北平原和华北平原之间的唯一一道屏障,翻过燕山,即是坦途。

起伏的地形十分考验体力,不过,林木逐渐变得稀疏了,气温似乎也有所下降,这令所有人都松一口气。

“哞唔!!”

“猛犸象!”

有人指着远处的庞然大物惊呼。

“不是猛犸象!”有人反驳。

它们的确和猛犸象长得很像,但它们身上没有浓密的长毛,亚洲象和人类一样,是为数不多的没毛的哺乳类动物,深受蚊虫追捧。

一群由年老的母象率领的亚洲象从峡谷东边而来,为首的母象仰起长鼻,发出响亮的警示,示意附近的动物象群临近,诸君好自为之,被踩扁了不要怪我。

狼孩立刻止步,勒令众人退到一旁,安静地为象群让路。象群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这亦是森林里的规矩。

众人望着那群姗姗而来的庞然大物,感受着脚下传来的轻微震动,心里也不禁生出几分敬畏之情。

回想起狩猎猛犸象的那些日子,猎人们只觉得手中的长矛和弓箭蠢蠢欲动。

他们立刻忍住了这股冲动。

他们曾经也只敢狩猎落单的猛犸象,这可是一群象,受到惊吓发起狂来非常可怕!而且现在食物充足,没必要冒这个险。

并非所有人都见过猛犸象。

在此之前,许多人见过最大的动物是巨猿。

大象比巨猿大了不知多少倍!

象鼻的灵巧与强健令孩子们惊奇,他们看着一头大象用象鼻下半部发达的肌肉,环绕着收拢一束生长密集的高草,猛力将草拉出地面,连根拔起,甩掉部分尘土后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拔更多的草。

幼象一会儿将象牙抵在岩壁上不断摆动脑袋,一会儿又用象鼻卷起一截断木高举着挥舞,每每伴随着咆哮、喷气、跺步和鸣叫,看起来好像在玩耍。

猎人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象群却不管不顾,就这样边吃边玩,慢慢悠悠地从众人面前走过,追逐着落日往西边去了,自始至终也没有看这群两脚兽一眼。

众人在峡谷里扎营。

傍晚惨淡的日光映照着峡谷另一边朝西的山坡,大树的树皮上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光线反射回来,给森林增添了一抹紫灰色的光辉。

落日西沉,一条光明与黑暗的交界线从山坡上扫过,这条线沿着山脊一路往上爬,直到阴影抵达顶峰时,明亮的阳光在瞬间殒灭。

就在这时,藏在东边林坡上的狼群开始放声嚎叫。它们吠叫、哀嚎了半分钟,然后陷入沉寂。狼群合唱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人和狼或许都在观望山坡上灿烂的场景,也都因太阳的消失而心潮澎湃。

小苍兵兵叫着飞到一块岩石上,它发现了一只被杀害的蜗牛,几片半透明的蜂蜜色碎壳躺在岩石表面。

这是一只鸟吃完补钙餐残留的痕迹,从气味判断,对方也是一只苍头燕雀,雌的。

这只被压碎的蜗牛,只是经由土壤流向天空的浩瀚钙质洪流中的众多支流之一。生育期的雌鸟在森林中到处搜罗蜗牛,急于得到蜗牛背上大片的碳酸钙,以便合成石灰质的蛋壳。

小苍发出有如失恋般的痛苦哀鸣,它来晚了一步,错过了一位刚补完钙正值生育期的美少女。

鸟和猴的悲喜并不相同,呜呜只觉得它吵闹。

呜呜娴熟地攀上岩壁上的一株高大松树,站在树梢上朝远处眺望。

它已经远离家乡,满眼陌生的风景,不过它敏锐的鼻子嗅到一丝微不可闻的熟悉的气息,众猴之王的气息。

(本章完)

第234章 新家园!

幽暗的峡谷一侧亮起火光,猿猴的怪叫和鸟雀的哀鸣在谷中回响。

勤劳勇敢的女人们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马不停蹄地取下行囊,开始操持晚饭。

所有的背篓都已潮湿变形,所幸在篓筐底部的备用绳子和皮革的隔绝下,里头的东西都还保持干燥完好。

沿途采集的食物放在最上层,下面的旅行备用粮也依然密密包裹,基本都是干的。

女人们取出所有干燥保存的食物,摊放在铺盖卷上。

黑莓、蓝莓、山桑等各种浆果已经搅碎晒干成饼状,其余有甜味的品种也已经制成糖分满满的果干,这些全都能直接食用,也可以泡水或烹煮,用以调味。

蔬菜也都晒干了,包括茎、芽和淀粉含量特别高的块根,同样已经熏干串好的还有各类蕈菌,某些可食用的地衣则蒸干成条状。

女人们还保存了种类繁多的熏肉、熏鱼,另外还有不少碎肉干、肉肠和纯净精炼的脂肪。

这些食物都还没有腐坏的迹象,能够保障众人在紧急情况下的用粮。

枭从背篓里取出一块巴掌大的木板,木板上刻满了一道道细密的划痕,他用骨刀在最下面那道划痕后面刻下一道新痕,嘴里同时报出一个数字:“一百。”

从离开河谷营地的那天起,枭便在张天的授意下记录天数。

第一百天。

今天其实和之前的九十九天并无不同,说起来,还不如火山喷发和兽群袭击的那两个夜晚来得震撼,但不知为何,枭就是觉得这个数字更有意义,和太极图,和他们在这期间看到的四次满月一样,给他一种圆满充实的感觉。

还要走多远才能到达森林的尽头?

历经百日的跋涉,所有人都很疲惫了。

比起身体上的疲惫,张天和林郁所承受的更多是来自精神上的压力。

快入秋了。

时间不允许他们永远在路上,他们必须秋天过去之前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安顿下来,并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建造营地,储备过冬的食物。

按照现在的行进速度,应该是到不了黄河流域了,顺利的话,可以在首都附近转转,倒是和他们一开始设定的北纬40度的目标一致。

关于新家园的面貌,桃源之说只是忽悠之词。

华北平原被大规模开发成耕地,是唐宋以后的事了,原始先民受限于落后的生产条件,改造环境的能力非常低下,再怎么折腾,也无法对整个生态造成剧烈的影响。

换句话说,那里必定还是一片蛮荒之地。

虽然还没有踏足那片土地,但林郁和她的导师曾经研究过有关历史时期华北平原的植被变迁,能够还原出上古时期华北平原大致的模样。

由于气候比现代更加湿润,加之地面也较低洼,因此华北平原上分布有众多湖泊和沼泽,是湿生植被的天堂。

在水热条件较差的北部林草分界地区应该分布有一些稀树草原,这些草原上栖息着繁多的食草动物,羚羊、野牛、野马、野驴成群。

在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的河流阶地或丘陵附近,会有茂密的森林存在,树木种类繁多,一些在现代已经南移的植物如竹子、女贞、皂角等,在这片土地上仍然占有一席之地。

在水源附近的漫坡或阜丘上,或许能见到人类的聚落,譬如在华北平原中南部以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为代表的诸多史前遗址,大多分布在昔日平原的高地上。遗址中多发现螺器与蚌片,也佐证了这一地区湖沼密布的现象。

总的来说,华北平原在这个时代很可能是湿地与森林交错,直到人类文明繁盛以后,原生植被才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农田与聚落,以及少量的次生植被。

早在决定迁徙之前,张天就已充分了解到这个情况,他很清楚,他们此次迁徙的终点不是享受,而是拓荒,说不定,他们正是华北平原的第一批拓荒者。

条件和环境不会太好,至少跟世外桃源沾不上边,但气候肯定要比东北那旮旯强,历史上受新仙女木事件的影响也较小,不至于被冻死、饿死。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华北平原的土壤相当肥沃,适合种田。

沿燕山、太行山、伏牛山等山地边缘的山前洪积-冲积扇和山前倾斜平原,发育有黄土或潮黄垆土,平原中部为黄潮土,是华北平原最主要的耕作土壤,耕性良好,矿物养分丰富,在利用和改造上潜力很大。

“我知道大家都很累了,再咬咬牙,加把劲,我们就快走出森林了!新的家园就在前方等着我们!”

张天日常激励他的族人。

这次不再是画饼,是真的快到森林的尽头了,狼孩、狼蛛和蝰蛇都这么说。

众人备受鼓舞,重新振作起精神,安静地享用晚餐,恢复体力。

第二天,众人早早拔营,迫不及待地踏上旅途。

翻过山,迎接他们的是一片挺拔的竹林。

走不多时,竹林中响起一声咆哮,一道橘红色的庞大身影闯入众人的视线。

猎人们凝神戒备,呜呜兴奋大叫,小苍发出预警:“巨猿来了!巨猿来了!”

巨猿看起来恢复得不错,四足着地,不疾不徐地靠近,俨然一辆猴形坦克,压迫感十足。

张天没有感知到敌意,于是让猎人们保持友善。

巨猿走到近前,同狼孩交流两句,张天听得明白,是在问为何进入它的领地,是不是来看望它的。它好像很期待狼孩的到来,但这波属实有点自作多情。

狼孩表明来意:她要和狼群回自己的领地,还要带这群不速之客穿越森林。

巨猿有些失望,它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一圈,最终落到林郁身上。

它朝林郁走来,猎人们立刻举起长矛和弓箭,挡在林郁身前。

巨猿停下脚步,它吼叫着,伸出比人脑袋还大的拳头,张开,五彩斑斓的石头顿时如雨落下。

张天替它翻译:“它喜欢好看的石头,这些都是它的收藏品,现在,这些石头都归你了,为了感谢你让它好起来。它不喜欢人类,不想平白接受人类的帮助,你收下石头,你们就扯平了。”

林郁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照单全收,太多了,而且没什么用,徒增负担。于是她走上前,挑了块鸡蛋大的青金石,举起来挥了挥,示意对方一块石头足够了。

巨猿高兴极了,它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舍得送出这些宝贝,它已经做好失去它们的准备了,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连忙将剩下的石头拢至怀里,像个守财奴一样一块块捡起来,紧紧攥在手里,嘴里叫嚷着。

“它说它可以为我们带路,这片竹林是它的领地,就连老虎见了它也得绕道走!”

巨猿昂首阔步在前领路,盛情难却,众人只好跟上它的步伐。

张天问狼孩:“森林里有多少巨猿?”

“它的兄弟死了,现在只剩它了。”

张天一惊,想到这大块头可能是这世上最后的巨猿,等它死后,一个物种便就此灭绝,心情不禁有些复杂。

狼孩倒是十分平静,她只在乎她认识的同伴,或许在这头巨猿死去的那一刻,她会感到悲伤,但不是为这个物种的殒灭,而是为一个同伴的逝去。

“走出这片竹林,便进入我们的领地了。”狼孩说。

张天察觉到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怒意,想了想问:“岩堡人的地盘是不是也在附近?”

“是!”狼孩的愤怒表现得更加明显,“正是他们烧毁了我们的领地,害得大家死的死,逃的逃,不剩什么活物了,我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家园。”

“你们找到了吗?”

“没有,等送走你们再找吧。”

“或许,你们不用寻找新的家园。”

狼孩一愣,下意识问:“为什么?”

张天没有回答,只露出一丝略显神秘的笑容。

狼孩看着他的笑容有些来气,她大多数时候都在和森林里的动物打交道,习惯了直来直去,这种说话说半截的家伙还是头一回遇到,气得她想扑上去咬他。

张天倒不是故意卖关子,他不知道狼孩的领地有多大,不知道被烧毁的森林的具体情况,因此不确定凭林郁的力量是否足够。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最好不要轻易许诺。

巨猿在这片竹林里可是远近闻名的大佬,它领着一群两脚兽在竹林里穿行,回头率少说也有百分之三百,就连一向高冷的黑白熊也忍不住频频回头!

走出竹林,巨猿恹恹地打个响鼻,嘱咐狼孩记得来找它玩,它只剩下她一个玩伴了。

巨猿扭头返回竹林,它那魁梧的背影显得有几分落寞。

众人继续前行,爬上山丘又翻下山丘,直至那片焦黑、破败、死寂的大地映入眼帘,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住,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这一幕令松果想起了当初在有谷部落看到的景象,他知道这是火焰肆掠后的惨状。

触景生情,狼孩更加愤怒,冲岩堡人的“余孽”吼道:“看看你们的族人干的好事!”

被一个野兽养大的女人数落,狼蛛和蝰蛇心里很不痛快,但更多的是羞愧。这件事他们毫不知情,岩堡人火烧兽群的时候,他们正在河畔部落吃香喝辣。

“怎么样?”张天问林郁,“做得到吗?”

“不知道,试试看吧。”

张天把葵、紫烟和狼孩叫过来,说:“火焰焚毁了树林,但森林并没有就此死去,它们化作泥土滋养大地,那些埋藏地底的种子会长得更加茁壮,更加繁茂!”

草木燃烧的灰烬能够增加土壤的肥力,葵再清楚不过了。

狼孩说:“森林会重新长出来没错,但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就像我们受了伤需要很长的时间恢复一样。”

紫烟深以为然,她身上的烧伤现在还没痊愈呢!

张天递给葵一个眼神。

葵收到信号,取出青石,展示给二人看。

紫烟和狼孩大吃一惊,立刻联想到五色石的故事,瞧这石头的形状和色泽,显然便是……

“青石?!”

两人异口同声,看向葵的眼神惊疑不定:“难道你也……”

“嗯,我也可以使用五色石。”

看表情就知道两人想问什么,葵坦然承认,随后补上一句:“但我的力量不强,远远比不上林。”

“一样。”

紫烟和狼孩一副找到知音的模样,宽慰她说:“我俩加起来都没她厉害。不是我们不强,而是她太强了!”

这番对话听着耳熟,林郁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在她被奉为学神的青葱岁月,听到过许多类似的褒奖。

她很想谦虚两句,最终没有吭声。

张天说:“青石可以促进植物生长,合你们四人的力量,说不定可以让这片森林焕发生机。”

狼孩眼睛亮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张天话锋一转,“就算森林重新长出来了,动物也不可能立刻回到这里,或许要等到下一个暖天,这里才会变得和从前一样热闹。这个冷天,狼孩,不如带着你的狼同伴跟我们去森林之外度过。”

“这是条件吗?”

“不,这是邀请。”

狼孩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里满是真诚。

“但你的族人害怕狼群。”她说。

“是,我会改变他们的看法,也会改变你的。”

张天的脸上挂着他招牌式的微笑,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笃定让狼孩很不爽,也激起了她的好胜心。

“你改变不了什么!”她梗起脖子,“我们走着瞧!”

张天知道,她这是答应的意思了。

“那么,看你们的了。”

葵摊开手,碧绿的青石静静躺在她掌心,林郁率先将手搭上去,紫烟和狼孩紧随其后。

当四人的念头达成一致,毫无征兆的,大地上响起窸窣的动静,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地底蠕动,下一刻,临近土壤里的种子率先破土而出,抽出青翠的嫩苗。

这一点青翠之色转瞬变成燎原之势,向四周蔓延开去,十粒、百粒、千粒……无数粒种子争相破土而出,以匪夷所思的速度生长!向着天空,向着阳光,生长!长出强壮的枝干,长出浓密的树荫!

几乎在眨眼之间,焦黑的大地便换上了新皮肤,盎然的绿意盈满双眼,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哪里还有半点野火燎原的模样?

众人看得呆了,他们已经见识过巫师大人撒种成林的神迹,这种神迹无论看多少次,都让人有种想要顶礼膜拜的冲动。

狼蛛和蝰蛇直接给跪了,为新生命的诞生献上膝盖,两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知道一定是那四个女人的手笔!

真是可怕的力量!

他们原本厌恶狼孩,瞧不起她,但现在,两人看向狼孩的眼里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敬畏。

不多时,四人便被抽干力气,相继撒手,张天眼疾手快,一把搀住林郁,借给她可依靠的肩膀,另三人都跌坐在地,呼呼喘着粗气。

狼孩很想顺势躺下,但她不舍得这样做,她还想多看几眼失而复得的风景。

森林回来了!她的家园回来了!

她扬起脖子发出嘹亮的狼嚎,树林里传来狼群的回应,即便是不懂狼语的众人,也能从它们的欢呼声中感受到它们的兴奋与畅快。

四人成功催生出一片次生林,却也因此透支了体力,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没恢复,连站起来都困难,更别提翻山越岭了。

张天便指导男人们用木头做了三副担架,抬着她们行进,紫烟和其他人不熟,只好劳烦乌鸦和豹肝,两人很乐意效劳。瘦小的狼孩则由她的狼同伴交替驮着。

张天已经告诉众人,狼孩和她的狼同伴将和他们一同前往新家园,在那里度过这个冷天。

有人担忧,有人恐慌,但没有人出言反对,他们的人数远远超过狼的数量,就算害怕,也该是狼群害怕,他们怕什么呢?谁也不想表现得怯懦。

眼见离自家部落越来越近,狼蛛和蝰蛇越发紧张不安,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在两人心头。

那座耸立在谷地尽头的岩壁已经遥遥在望了,他们却没有看见哪怕一道人影,没有听见哪怕一声人语,山林里如同死一般的寂静。

要前往岩堡人的营地,必须经由一条非常狭窄的谷地翻越山岩,在正常情况下需要花费半天的时间,而路上所有人都将暴露在位于制高点上的岩堡人的眼皮底下。

岩堡人经常在这里设伏,驱赶和引诱大象、麋鹿、羚羊等动物进入这条羊肠小道,然后从两侧岩壁上抛掷石块、投掷长矛,屠杀猎物。

而如今,这处屠宰场已被屠夫的骸骨填满,当然也不乏野兽的骸骨,乱石和倒木散落得到处都是,很显然,就在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空气里腐臭的气息尚未完全散去。

狼孩没有说谎,她从不说谎。

狼蛛和蝰蛇感觉有些喘不上气,这个结果,其实从一开始两人就想到了,只是不愿相信,直到现在,他们仍然不愿相信看到的一切,仍然心存侥幸。

“我们要回去看看。回部落里去。”

张天“嗯”了声,没说什么。

他知道狼蛛和蝰蛇并不是在征求他的许可,也不是在询问他的意见,只是出于礼貌的告别,他不需要做出回应。双方只是结伴而行的关系,张天没有要收留他们的打算,毕竟,他已经选择了狼孩。

且不论对错,在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岩堡人就算不仇视狼孩,也绝不可能同她和睦相处。

两人失魂落魄地离去,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光是赶路就够累了,人们无暇顾及两个无关紧要的外族人。

开始走下坡路了,林木也渐渐变得稀疏。

这表明他们即将离开高海拔的山地,进入低海拔的平原地带。

终于,在踏上迁徙之路的第107天,众人登上了阻挡视线的最后一座高山,抵达了狼孩口中的森林尽头。

视野顿时变得开阔,精神也随之一振。

和后世常年被雾霾、沙尘侵扰的情景截然不同,这个时代的华北平原,空气干净得像是用雪水洗过,一丝尘埃也无,能见度极高,凭借远超现代人的视力,放眼望去,数百里之外的景色也尽收眼底。

近处的林草交界区,草原取代森林成为优势植被,林木稀稀落落地点缀其间,河流在其上蜿蜒蛇行,大型食草动物悠闲地啃食着草甸。

远处是交错纵横的水系和星罗棋布的湖泊,树木丛生,水草丰美,共同构成无比辽阔的湿地生态系统,不必问,那里一定是生命的天堂。

看清了前路,众人振奋不已,心知终点就在眼前,不禁加快了脚步。

关于新家园的选址,张天和林郁很早就讨论过了。

这件事至关重要,马虎不得,需要进行精心的勘察和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热、地势、交通便利、生活资源的获取、洪水防范等等因素。

首先淘汰草原,土壤和水热条件较差,无法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远处的湿地和森林区,气候适宜,有发达的水系,可以发展水运,资源更是肉眼可见的丰富,不过得避开地势低洼的平原沼泽,最好依山傍水,山中藏有各种矿产资源……

视力再好,终究有限,往远了看只能勉强辨认出全貌,细节就看不清了。

张天现在急需一张地图,再不济也得来个高倍望远镜……这个还真有!

好家伙,50点信仰值!抢劫呢!

张天恨得牙痒痒,但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确定目标和之后的行进方向,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碰运气可不行。

天气已入秋,时间不等人,他们必须尽快定居下来,储备过冬的食物。

他背转身体。

【信仰值:1528】

一只高倍望远镜落在张天手里,这玩意儿买来放家里吃了有一段时间的灰,想不到能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当天空祭司转过身来,众人惊讶地发现他手里多了个漆黑的双筒状物。

“这是天空的恩赐。”张天面不改色道,“叫望远镜,可以帮助我们看清远方的事物。”

他说罢,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举起高倍望远镜眺望。

远处的地貌经由高倍望远镜放大之后,之前看不见的细节现在也清晰可见了,哪里有低矮的山丘,哪里遍布着水系,一目了然。

张天自西向东仔细观望,不放过每一处细节,一边看一边默默评估和记忆。

众人虽然不理解天空祭司的操作,但都很默契地保持安静,耐心等待。

许久,天空祭司终于放下那个名为望远镜的东西,露出兴奋的笑容,道:“走吧,去我们的新家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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