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4章 十六章「世界烧成我的颜色(7)。」

十一点五十分。

一位蓝发青年站在冰原上。

他身负三对鱼鳍似的羽翼,蓝色长发飘扬,脸部缀满了蓝宝石般的鳞片,怀里捧着一滩鲜血淋漓的肉块。

他的前方,是一处地下避难所,铁质的楼梯通向地底。

罗瓦莎的人们为了防范末日,在很多地方都建造了地下避难所。但这只是心理安慰。即使躲到地下几千米,也无法在红日中幸存。

路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侥幸捡到了海洋天使娜迦莎的神格,具有一定的抗性。

吞掉娜迦莎的神格后,排异反应没有像吕树那样强烈。但他感到自己的情绪愈发暴虐,娜迦莎的蛊惑之音始终伴随着他的大脑。

捡到恶魔线苏明安坠楼的尸体后,他把剩余的血肉抱在怀中,等待着苏明安「生长」出来,就像之前在海里一样。

但不知为什么,这次苏明安一直没有「生长」出来。

「沙沙,沙沙。」他踩着雪,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一路上,他没有看到任何幸存者,街头只剩下一堆堆冻结的骨灰,彷佛整个文明都化作了凝固的塑像。无论是生前不可一世的龙族,还是卑微怯懦的韭菜族,此刻都一样。

他试图找到幸存者,找了上千个避难所……可没有一个人,回应他的呼唤。

眼前,这是他找到的第1012个避难所。

顺着铁楼梯走下去,他望见了一扇铁门,铁门早已烂糊,寒风无休止的流入。

推开门,房间内坐着三个依偎在一起的人形,两个宽大一点的人形,把小一点的人形护在身下。

他们的骨骼都已经烧化,只能隐约看出相拥的姿态。冰霜将他们快要融化的骨形冻结在了最后一刻。

红日很少会破坏物品,于是骨架周身的物品大多都留着,诸如小熊手串、银戒指、儿童画……都留在了三具骨架身边。

路蹲下身,捡起了那副还能看清笔触的画,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爸爸妈妈中间,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支羽毛笔。画幅最上方的红日,被划了重重一个叉叉。

旁边一行小字,写着歪歪扭扭的罗瓦莎语:【我要当最厉害的创生者,我要当司鹊·熬里未斯!马上,我九要把红日抹掉了!爸爸妈妈不要害怕!我们躲在这里,会平安的ヽ()】

「……」路干瘪发紫的手指,在纸张上摩挲。

心中鼓噪着什么。

没有打扰依偎在一起的三具骨架,他转身离开。

这样的情形,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甚至可以说,他一路走来见到了很多。

有狼族和羊族的骨架,没有吃掉彼此,依偎在一起,彷佛突破了食物链的限制。也有虎族与鹿族的骨架牵着手,平静地等到了最后一刻。还有许多个宽大的骨架,层层迭迭堆在一起,几乎堵得密不透风,找到缝隙一看,才发现里面坐着一个幼小的骨架……

高维无情,神明冷漠。站在宇宙的视角来看,世界永远显得渺小。

司鹊·奥利维斯的羽毛笔何其宏观,一笔挥下,万物生花,整个世界都是一块任人摹写的橡皮糖。

可当他走在人群之中,亲眼望见人们的最后一刻,才察觉到,这是一场多么庞大而深刻的末日。

十一点五十二分,路又发现了一处避难所。

但这个避难所里,竟然传出了歌声。

——有人还活着,还在一起唱歌?

这怎么可能?

除了苏明安和司鹊等少数知情人,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世界会重置,他们认为这就是末日,等到十二点的极夜,所有苟延残喘者也会被冻死。包括路自己也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只剩下几分钟。

但,居然有人在毁灭面前迎头高歌?

那歌声却越发响亮了,顺着寒风飘出来:

「无翼鸟啊,鸟儿啊,

「你以何作翼。

「又飞向哪片天堂?

「那天堂由何所造?

「苦难、悲剧——亦或光辉灿烂的死亡?

「我诵唱悲剧与死亡,亲笔写下哀伤,

「等待命运之光辉,亦或是那一刹那的痴妄。

「只应创生,而不必给予注视……

「只应赋予其灵魂,而不必共情其陨灭……

「只应等待其极致光辉之展现,而不必悲悯其生命之消亡……<div class="txtcenter"><script>loadAdv(11,0);</script></div>

「无翼鸟啊,鸟儿啊,

「你以何作翼。

「又飞向哪片天堂。

「那天堂又是否会是,

「图书馆的模样……」

……

路走了进去。

他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群养尊处优的高等种族,或是拥有崇高信仰的神职者。

——但他只看到了一群穿着破烂的男男女女。

他们头发凌乱,面黄肌瘦,嘴唇青紫,分属不同的种族。

在毁灭面前,种族的隔阂也显得微不足道。

至于他们活着的原因——是一位白发红瞳的少女。她端坐在人群正中央,手里握着一枚小太阳,小太阳的热度保护着人们。一旦她收手,这些人就会瞬间冻死。

听到脚步声,少女看向他:「坐下吧,一起等待最后的九分钟。」

「琴斯?」路惊讶道:「你还活着?你怎么能护住这些人?」

琴斯不过是一个榜前奶妈,她凭什么能护住这么多人?

路听过「队友琴斯死亡」的系统提示。可琴斯却活着出现在了这里,她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

琴斯淡淡道:「反正八分钟后,你们都会忘记一切,知道这些又有什么意义?不如把你怀里的食物给大家分享。」

路抱紧了怀里的肉块,摇了摇头。

这时,琴斯似有所感,忽然隔着厚重的墙壁,望向北方极地的方向。

「……」她的红瞳闪过凝重。

这一瞬间,路的心里也隐隐闪过一丝预感,但他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流逝。

天空闪过一缕漂亮的极光,万千辰星闪烁着光辉。

「琴斯,你在看什么?」路问。

「在看一只小馋猫。」琴斯说。

「小馋猫?」路听不明白。

这时,这群人中,有几个玩家尖叫起来:「苏明安的生命反应不见了!我靠!发生什么了!!」

「什么?」路立刻走了过去。

一个中年男玩家起身,拿出了一个罗盘:「这是个追踪道具,可以记录一个玩家的生命情况,我之前远远看过一眼苏明安,就绑定了他。刚刚他的生命反应还一直亮着的,虽然很微弱,但现在突然暗掉了!」

路倏然起身,望向北部方向,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往那去。

「你去不了的。」琴斯却说:「你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出去再走几步,就会倒下。」

「那也要去。」路的翅翼张开。不管哪个是苏明安,他都不能坐视不管。

但他刚走到地面上,就感到彷佛全身都被冻结了,一股死亡感传来。最后几分钟,极寒竟已到了这地步,令人寸步难行。

路只能回到地下,看向琴斯。

「你到底是谁!?」路质问。

「回去把罗瓦莎二十七诸神的名字背一遍。」琴斯摇了摇头,手掌虚空一推,把他推进了一个房间:「好好休息吧,别到处乱跑了。」

「嘭!」

房门猛地合上,路立刻踹门,但门的表面蒙着一层红金色的光辉,他无法踹破。

「……别白费力气了,她上了禁锢,以你的实力绝对打不开,还是和我一样,安安心心等到十二点的终结吧。」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路回头,看见一个紫发青年静静坐在椅子上,戴着一张银色面具,露出一双金色眼眸,身着坠着金色流苏的黑色军装,懒散地斜倚着一座灵感之神的神像。

「紫发金眸,你难道是……司鹊·奥利维斯?」路讶异道。

「你们只看发色眸色认人吗?只要发色眸色一样,就必须长得一样吗?」世主的手指骨节敲打着桌面,不耐道:「我乃世主,文君。」

「原来是世主,你的凶恶之名,我略有耳闻。」路说。

「凶恶如何?名声传遍大陆又如何?还不是只能缩在这小小的房间里,等待着一切终结。」世主耸耸肩。

路心急如焚,但无法外出,只能望着墙上的挂钟。

滴答,滴答,滴答。

时间并没有停止,仍在向下流逝。

门外的歌声愈发响亮,平凡的生命们在对着死亡高歌。

「噗。」

这时,路听到了一声刺破血肉的声音,他立刻警觉地看向世主。

只见世主伸出右手,插入了他自己胸口,扒开皮肉,露出砰砰作响的心脏,拿着一支羽毛笔,在心脏上写字。

路感到震惊:「你在做什么?」

世主并不理会,鲜血顺着他的皮肤涌流,而他全然不顾。片刻后,他停笔,瞳眸露出满意。

他是为数不多知晓重置的人,这是他经过漫长的时间,研究出来的能保留一些记忆的办法——灵魂摹写。他看似在心脏上写字,实则是在灵魂上写字,且只写了几个关键词。每一次重置,这些关键词都会在他灵魂中留下一定的墨迹,只要重置次数足够多,量变达成质变,他能从关键词中体悟,进而唤醒一定记忆。

这时,世主看向路,突然问道:

「……海皇,如果给你重来一次人生的机会,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路不理解世主为何突然问这种哲学问题,他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我或许……会远离我四岁时捡起的第一把枪。你呢?不试着改一改吗?」

「如果给我重来一次。」世主望着自己心脏的墨迹,关键词大多是【冷酷、统御者、掌权人、杀伐果断、厌恶替身、草根逆袭】:「我还是会做一个残酷的人,一个凶名传遍罗瓦莎的世主。」

只有手中握着武器,才能好好活下去。

这就是他从罗瓦莎底层摸爬滚打而来,领悟出的生存法则。所以每次为自己镌刻关键词,他没有一次离开了这种「人设」。

到了现在,连他自己也分不清,在无数次的重置中,究竟是这种「人设」源自他的本貌,还是这些自己亲笔写下的「人设」重塑了他?

「你没有试着改变一下吗?」路似乎明白了什么:「比如,在下一次中,帮帮我们。又或者,不再做世主,而是文君。」

世主嗤笑一声:「不需要。软弱只会致人灭亡。」

但看见路怀里的肉块,世主的眼神暗了暗,在心脏的关键词填了几笔:

【关注苏明安】。

这是一个值得投入的课题。或许,能帮他改变点什么。但他隐隐感觉到,这将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关键词。

不过,没关系。他只是感觉……很有趣。

他们安静地坐在房间里,秒针滴答着。

十一点五十八分。

时间仍然没有停止。

……

「嗒,嗒,嗒。」

无机之神来到了世界树下。

世界树摇曳着水晶色的枝叶,树顶茵茵如盖,垂下千万条枝叶。即使在末日之下,世界树依旧生机勃勃。

杂乱的血迹洒在四周,有苏凛留下的,茜伯尔留下的,苏明安留下的……

无机之神望向世界树,身体发出「咔咔」响声,周身缭绕的机械液体凝成了一门巨炮,祂对准树皮,狠狠开了一炮!

「轰——!!」

五彩斑斓的黑从炮口冲出,夹杂着莹莹闪烁的火光,炸开了树皮,露出了里面的景象。

树内剑痕交错、遍地焦痕,明显经过了一场大战,几乎不剩下几条完整的枝叶。

但此时,战斗早已结束。一柄断裂的金剑掉在地上,几片染血的长衫碎片随风飘荡,巨龙的尸体血流满地。

无机之神缓步走入。

见外人进入,世界树的枝叶瞬间涌来,想抗拒无机之神的靠近,却被无机之神一掌轰开。

无机之神径直走到世界树中心,身上「咔咔哒哒」出现了数杆巨炮,冷淡道:

「世界树,把世界之源交出来——从现在开始,罗瓦莎归我掌管。」

世界树颤动着,显然并不愿意。

就在无机之神打算动手之时,老板兔拨开枝叶走来。

「嚼嚼嚼……」

它咀嚼着一颗金色的眼珠,吃得津津有味。

第1365章 十七章「世界烧成我的颜色(8)。」

无机之神黄澄澄的眼睛看向老板兔:

「兔子?你为什么会出现在罗瓦莎?」

「嚼嚼嚼……」老板兔嚼完了金色眼珠,又拿出一颗黑色眼珠往嘴里塞:「怎么?你可以钻空子过来,我就不行?」

「你不是在对世界游戏进行维护吗?」

「可是有人抽到了人家啊。这么好的机会,人家连忙屁颠颠地进入罗瓦莎了。」老板兔露出无辜又可怜的神情:「至于世界游戏这玩意……人家恨不得它早日消失呢。」

「可世界游戏一旦消失,我们也会……!」无机之神说。

下一刻,赤血般的瞳眸,在祂眼前放大。

大白兔子紧紧盯着他。

「……我早就不想活了。」它冰冷的瞳眸没有一丝生命的柔软:

「只想早点解脱。」

片刻后,它后退一步,脸上瞬间恢复了笑嘻嘻的神情,嘎嘣嘎嘣嚼起眼珠子。

「苏1被你吃了。苏2抽出了人家的卡牌,被人家吃掉了。苏3跳楼摔死被海皇捡走吃了几口。」老板兔歪着脑袋,似乎十分困惑:

「好奇怪啊,三个都死了。那应该会……会……会内个呀!为什么没有内个呢?为什么呢,难道真的没有内个吗……」

它指的「内个」,意思不言而喻。

——为什么没有回档?

为什么时间还在一刻不息地继续向前?

难道苏明安给他们展现的,一直是一场空城计?

它摸着肚子,想起了下午的事:

……

数小时前,明溪校园,第三关。

沈雪头戴白纱,身着镶钻长裙,一副婚礼扮相,站在舞台上。

「这里是我的故事!这是属于我的故事!!」沈雪面貌微红,高声道:「《沈雪梦游仙境》,这是我故事的名字,我是女主人公沈雪,我选定男主人公为苏明安,最后的结局是我们在幸存者的祝福中终成眷属,是圆满美好的HE!谁也更改不了,你们只能见证这一切!!」

苏2见此,回头喊了一声:「那个白毛苏!我去打赢沈雪的故事领域,让她失去战斗力。你找机会掀翻礼堂,结束第三关!」

「好!」苏1应道。

苏2冲上舞台,迈步上前。

踏入沈雪的故事领域这一刻,眼前景象骤然大变——

……

「叮咚!」

【你已进入故事领域·《沈雪梦游仙境(创生者:沈雪)》】

【通关条件:找出逻辑错误、吃书、人设不合理的问题。】

……

白光大放。

温暖的阳光洒上额头,空气中传来栀子花的香气。

进入沈雪的故事领域后,苏明安听到了一个声音:

「——明安,两年后高考完,我们就要填志愿了。你明明很喜欢弹钢琴,也有很棒的钢琴天赋,为什么不成为一名钢琴家呢?」

下一刻,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算了吧……钢琴对我来说已经有点陌生了,文科还是老老实实学金融法律吧。」

他睁开眼。

站在自己的面前的,是一个留着寸头、眼睛圆圆、面容和善的男同学。

——是他高中时的铁哥们,博龙。

这段对话,应该发生在他们高二的时候。

校园的梧桐叶片落下清透的阳光,夏蝉在枝头鸣叫,他们趴在教室门口的栏杆上,望着漆红色的塑胶跑道。

这里是苏明安的高中校园。

……原来沈雪的故事,不是战神龙王风格,也不是凤傲天风格,而是校园回忆录,讲述的是高中的真实经历。

故事领域的进程一般很短,像个非常短小的剧本,很快就能结束。

赢下故事领域的条件,是解开故事的某个秘密,或指认出敌人有逻辑错误、吃书、人设不合理等问题。

「要是成为有名的钢琴家,一场演出就好几万,总比一个月四五千的死工资好吧。」博龙建议道。<div class="txtcenter"><script>loadAdv(11,0);</script></div>

苏明安眼神恍惚,他记得这场对话,令他印象深刻。

当时的他们这样对话:「博龙,那我如果有一天弹不好了,或者根本就没能成功,那时与社会脱节的我……该怎么办?那时失去了应届生身份,又没有实习经历,我该怎么办?」

「你这么有天赋肯定能成功的,不会弹不好,相信自己。」博龙鼓励道。

「可我还有赵叔叔,我不能拿亲人的命作赌。而且,我现在也很少弹钢琴了。」

「但你这么有天赋,不能浪费啊。难道你就这样沦为平庸了?」

「……可我不敢赌。」

「唉,而且你这么喜欢心理学,平时也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你很有潜力成为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啊!这也要放弃吗?」

「……心理学太不稳定了,我也不敢赌。」

「那你就准备去做个小职员吗?」

「应该吧。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能考虑追逐梦想的,那不是理想主义,而是莽撞。赵叔叔每个月买药都是一大笔钱,还有父亲治病留下的欠债,如果我未来还不上,就全完了。我或许会在大学直播一些游戏,但只能当业余爱好……」

「可惜了,你真的很有天赋,要是更有勇气一点就好了。」

「谢谢,我真的不敢赌。也许,这不是勇气的问题……」

博龙性情很好,也很照顾他。他们的缘分起源于博龙打游戏很菜,于是博龙经常会求助苏明安,咨询一些游戏方面的问题,二人渐渐熟了。

博龙一直很羡慕苏明安,觉得苏明安和他简直是两个层次的人。

他完全弹不来钢琴,气得家庭教师暴跳如雷,但苏明安只是去他家弹了一次,就让家庭教师赞不绝口。

他玩游戏菜得抠脚,但苏明安明明没什么时间玩,却能大杀四方,利用游戏实况赚钱。

成绩不错、作文好、游戏打得好、钢琴天赋超绝……苏明安简直处处碾压他。他一直觉得,将来苏明安一定会成为超级了不起的人,完全碾压他各个方面。

所以他也不明白,苏明安为什么不肯追逐梦想。

这么有才华的人,最后竟然还是给他这样的层次打工。

「你再考虑考虑吧,真的可惜了。」博龙惋惜道。

「……」苏明安沉默着。

很快,放学铃响起了,故事领域的推进极快。下一瞬,苏明安发现自己已经揹着书包走出校门。

旁边,博龙很小声地在打电话:

「喂,喂?姐,啥事?啊?我都说了我要的是07版的球鞋!你怎么给我06版的落后款……什么?爸妈不给买?我都好几个月没有新球鞋穿了……」

苏明安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缝缝补补了三年的破球鞋。

他记得自己的高中时期,是最困难的一段时期。

父母留下的存款基本花光,唯一的监护人赵叔叔工资不高,供他读书极为不易。至于班上贫困生的名额,都落到了一些不是很贫困的学生身上。

苏明安曾有一台很珍视的手卷钢琴,但为了维生只能卖掉。

不过,没过几天,这台手卷钢琴又回到了他手中。因为他发现这台他珍视不已的宝贝,被人粗暴地玩坏,丢进了垃圾箱里。他捡了起来,耐心地擦了擦,把它的「遗骸」重新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

「沈雪是这个故事领域的主人公,必须找到她,看看她哪里有破绽……」苏明安不知道沈雪家在哪里,所以回到了他目前的家——赵叔叔的家。

赵叔叔并非他血脉相连的亲人,而是愿意照顾他的监护人。

这一瞬间,他产生了恍惚……对了,他有这个监护人吗?应该是有的吧。

越是靠近家门,他越是产生了「近乡情怯」的情绪。即使知道这是虚假的情景再现,依然无法心绪平静。

一开门,是个三十多平米的家,卫生间紧挨厨房,厨房紧挨卧室。

一个身影宽大的男人,约莫五十多岁,正在扎草编玩具,听到声音擡起头,朝苏明安笑:「回来啦?」

他额头宽大,眉目凹陷,鼻头肥硕,嘴唇厚实,脸颊由于长期外出而偏向朴实厚重的颜色,像红土地,两鬓有几分白发。

苏明安的呼吸停滞了片刻,轻声回应:

「……嗯。」

男人编着小玩具,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明明是大夏天,但他连电风扇都没开,手指编着草叶:「瞧,我最近在琢磨这些小玩意,夜市经济不是挺火吗?我寻思下班之后,把这些小玩意放到夜市上卖,肯定能多一笔收入!」

「当心手。」苏明安看到赵叔叔的手指有几道划伤。

「我会小心的,要是流了血,落到草编玩具上,可就白弄了……」男人应道:「炉上烧着火,你去看看。」

苏明安放下书包,放在家里唯一完整的家俱上——是一张褐红色的原木桌,遍布漆黑斑块和裂缝。这台桌子,兼具了写作业、吃饭、缝衣服等诸多功能,堪称家里的大忙客。

他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

瘦弱的身躯,咕嘟咕嘟叫了出来。

「……鸡汤?」他侧头看了眼:「今天为什么炖鸡汤?」

「半只鸡,死了一段时间了,李大娘不要,我就拿了回来,有点味儿,不过我洗得很干净,不会吃坏肚子。」赵叔叔的眼神依旧不离开手中活计:「好久没给你吃过好东西了,补补,你都长不高了。」

苏明安一边端着鸡汤,一边注意窗外有没有沈雪的身影:

「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什么日子?」男人装傻。

「不是重要日子,我不信你会买鸡。」

「你小子,都说了是捡漏……哼,哼哼,好吧,被你瞧出来了。今天不是光棍节嘛,给你过一下。」

「……你什么奇奇怪怪的节日都要过?」

「那可不。那谁说过『生活总要有点仪式感』。我们虽然呢,过得……不算太富足吧,但仪式感可不能丢!你爹我教你的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学会自爱!给自己一点活的盼头!」

「……爹?」

「咳,咳咳咳……监护人,监护人!」

「……」

「自爱可是很重要的,只有爱自己,你才会觉得世界都亮了。要是不爱自己,天天就晓得吃苦,那很快就活不下去啦。」

「我知道了。」

「总之呢,你的未来还很长,现在吃苦只是暂时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好日子……还在后头吗?」

「对。你想想啊,上了大学,可是多风光一件事。我就没上过大学,上的职高。不过我们那时候,职高可比高中还厉害……」男人又开始「忆往昔峥嵘」。

他们坐下来吃饭,菜很简单,只有一碗鸡汤。

地上洒着几滴血,男人掩了掩手指的划伤。犹豫了一会,小声说:

「那个……明安啊。」

「嗯?」

「今天你们学校音乐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想让你走音乐这条道,成为什么艺术特长生……正好你高二了,也该做选择了。」

「哦。」

「你……还是想做正经的文化生吧。」男人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

「嗯。」

「那就好,那就好。」男人顿时舒出一口气,摩挲着染血的手指:

「听我的话,好好上个大学,读个好就业的专业,拿个五六千的工资,单位还帮你交社保,多好。你要是剑走偏锋啊,等你找不到工作,这个音乐老师可早就不见了!」

「我知道你钢琴弹得好,但爱好是不能当饭吃的。画画啊、弹乐器啊、唱歌啊,到最后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有门路,可是很难走的。」

「热爱归热爱,有多少人凭热爱成功的?咱们普通人啊,就死心一点,这世上也轮不到咱们挑大梁,也轮不到咱们做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以后还能吃很多碗热气腾腾的鸡汤……」

苏明安听着,勺子搅着鸡汤,他望向窗外,忽然看见了一抹红色的影子。

——沈雪!

故事进行到这里,应该是中期了,她果然出现了。

在故事领域中,苏明安和沈雪都有需要扮演的角色,不能毫无逻辑地突破角色限制,否则会被判定为「吃书」。

「我离开一下。」苏明安起身。

「哎?天黑了,上哪去?」赵叔叔跌跌撞撞追出来,手里拿着个手电筒:「门口那条沟沟,当心别踩着!」

圆圆的手电筒抛了过来,苏明安「啪」地一声接住,他略微留恋地看了赵叔叔一眼,轻盈地一跃。

家门口的水沟太宽了,总是踩到水,整整困扰了他三年。

但此刻,他轻而易举地,就跃过了这条困扰了他三年的沟壑。

「……!」

昏黄的灯光洒下,巷口传来几道喝骂声,似乎有沈雪的声音。

苏明安关了手电筒摸过去,在黑暗之中,望见了一只白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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