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吴天民拜托的事

吴天民咯吱窝依旧夹着那个黑色人造革公文包,满面春风。

“吴导,请进。”方明华热情将他招呼进房间,还倒上一杯茶然后才说道:年过的好啊,看你这春风满面的样子,是不是有喜事?”

“算是吧。”吴天民呵呵一笑:“中影公司那边来消息了,《隐入尘烟》拷贝卖的还算不错,准备给我们结账108万。”

“不错嘛,吴导,恭喜恭喜,那你可是大赚了啊。”方明华立刻表示祝贺。

“算是赚了,没亏。”

方明华没提票房两个字,因为这个年代根本就没这一说。

全国16家电影制片厂生产的影片都由中影公司统购包销、独家垄断发行。

中影公司根据发行需要所印制的拷贝量按照一定的单价和制片厂事后结算,而且可以按拷贝基数浮动10%。

但无论制片厂影片的制作成本是多少,怎么浮动,中影收购价都保持在80-120万之间!

至于是80万还是120万,这就与电影拷贝数量挂钩,你拷贝卖的越多,自然后期结算定价越高。

别小看这40万,放在八十年代初可是个大数目!

根据吴天民曾经给他透露,《隐入尘烟》成本大约在63万左右。

现在中影出价108万,赚了整整45万,绝对能算的上是大赚

“吴导,伱要请客。”方明华立刻开玩笑。

“是要请,我今天找你就是这事,今天晚上六点,五一饭店,我把剧组几个主要负责人都叫来,大家热闹热闹,也算是过年!”

“行,我到时候按时来。”方明华立刻答应。

有人请喝酒啊。

稿子暂时放一边。

“小方,还有件事,我也想请林达。”吴天民又说道。

“可以啊,你不是和林达很熟吗?再说咱俩认识还是林达穿针引线认识的。”

的确是这样。

前年冬天,吴天民想拍这部《隐入尘烟》,当时不认识方明华,自己名气又不大,担心方明华拒绝,就让陆遥的妻子林达做中间介绍,最后两人才合作。

所以请林达很正常,再说人家也是西影厂的职工。

不过吴天民又说了一句话:“我还想请林达的丈夫陆遥。”

想请陆遥?!

方明华看他这有些欲言又止的意思,立刻想起一件事。

是不是看中陆遥的那篇《人生》,想改编成电影了?

但这是他的猜测,对方没明说,方明华也不能直问,于是就说道:“那你给林达说说,陆大哥这人为人豪爽,喜欢结交文艺界的人士,估计能来。”

“我给林达说了.小方,说实话吧,我是看中他写的《人生》想拍成电影。”

果然如此!

“这是好事啊,你可以直接找陆遥或者林达,当初林达说过,让你直接拍《人生》吗?”方明华感到奇怪。

不用这么郑重给我说吧?

但吴天民后面的话让方明华有些吃惊:“哎,你不知道,我昨天给林达说了,结果你猜怎么着?林达说,陆遥正在和上影厂的领导商谈这部小说的事,已经有眉目。”

啊?有这事?!

方明华有些不相信。

“我准备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在酒桌上向陆遥提起这事。”吴天民继续说道:

“小方,我想请你能不能找下陆遥,再给我谈谈口风?我听林达说你俩关系特好,帮我再说几句好话?老哥算是求你了。”

看着吴天民一脸着急的样子,方明华点头同意。

“行,我现在就过去找他。”

“多谢啊,小方,不管这事成不成,我都要好好谢谢你!晚上一点要和你多喝几杯!”吴天民恢复了豪爽的神态。

我滴神哪。

就是这样对我?!

等吴天民走后,方明华从抽屉里取出几块宋棠棠送的大白兔奶糖,这才出了大门往作协那边走去。

历史上是这样吗?方明华边走想。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历史上还真是这样。

当时几家电影厂都在争《人生》的电影改编版权,最终版权被上影厂拿到,并准备交给厂里一位资深导演拍摄。

当然几经波折,最后还是落到吴天民手里。

方明华走进作协,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温暖,来到后院就看到陆遥坐在她那张破藤椅上晒太阳,他的女儿茗茗正在玩耍。

看到方明华过来,小丫头立刻叫着“小方叔叔”跑了过来。

方明华笑着把她抱起来,顺手就把口袋里的大白兔奶糖塞给她。

小丫头立刻眉开眼笑,说了声谢谢叔叔,很熟练剥开一块糖塞到嘴里。

“哎,小方,你嫂子说了,少给茗茗吃糖,小心吃坏牙!”

“没关系,吃完以后去漱口或者刷牙。”方明华笑道。

“你呀就爱惯茗茗,等你结婚有了娃,我估计惯得不成样子。”陆遥笑道。

两人闲聊了几句,陆遥又说道:“小方,你的小说写的怎么样了?”

“写了一大半,估计月底就能完工。”

“唉,我真没想到,你竟然有如此天马行空的想法。”陆遥叹口气:“如果是我,别说写,我想都想不到那些。”

“陆大哥,咱们不同,你擅长的可是现实主义写法。”

“现实主义写法?你也说过,慢慢过时喽。”陆遥一副自嘲的口吻。

“别人写的有可能过时,但你写的,绝对不过时。”

“呵呵,小方,你又恭维我了。”

我可不是恭维你,你那部《平凡的世界》过了快三十年依旧被人拿出来翻拍成电视剧,获得好评一片,怎么叫过时?

还有这部《人生》,不过《人生》改编的有些烂。

方明华把小丫头放下,搬了个椅子坐在边上问道:“陆大哥,问你个事,你那篇《人生》有没有人找你改编成电影?”

“小方,你不知道,我为这事生气!”

陆遥的回答让方明华有些吃惊:“改编成电影是好事啊,你生什么气?”

“哎,是好事,上影厂的和我联系,说想将这部小说交给他们厂一个资深导演拍,我一听确实是好事啊,这样拍出来影片质量有保证,可是我和他谈的时候,他竟然提出改编方案,外景拍摄要放到九寨沟!”

“为什么要放在那里?”

“听说那里虽然也落后,但是风景好,拍出来好看。”

“这不是扯嘛你写的是黄土高原山的事,自然要放到秦北区拍合适。”方明华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导演不同意,正僵持着呢。”

这不机会来了吗?

嘿嘿。

(本章完)

第112章 又要请客

“陆大哥,有一位导演也想拍你这部小说,他绝对能满足你的要求,摄制地点会放在秦北。”

“谁?”

“西影厂的吴天民。”

“哦,就是拍你那部《隐入尘烟》的导演?”

“对!他也是咱们老秦人,《隐入尘烟》拍的还算不错吧?最重要的是,他拍摄地绝对不会跑到九寨沟这种八竿子打不到的地方!”

“真的?”陆遥有些怀疑。

“伱看,《隐入尘烟》的背景是在甘省,他二话没带着摄制组到甘省的民勤,那破地方比秦北还穷,一去就是两次,一呆就是半年。你想如果拍《人生》不会去秦北?!”

“那也是”陆遥听了点点头说道:“我听你嫂子也说过这个人,干事很认真。”

看见陆遥有些意动,方明华于是说道:“实话给你说吧,刚才吴导找过我了,说是想拍你这部小说,让我探探你的口气,晚上他要请客就是庆贺《隐入尘烟》这部卖了个好价钱。”

“他也请嫂子了,说是请你一块去,嫂子回来估计也要给你说这事,你去给他谈谈,成最好,不成也算交给朋友嘛。”

“那行,我考虑考虑。”

陆遥话并没有完全答应,方明华的话也只能说到这地步。

又聊了会别的,方明华就告辞。

虽然当场没答应,但方明华估计,以陆遥豪爽的性格,晚上估计要来。

果然,晚上快下班时候,方明华骑车出门就也看到路遥也骑着一辆自行车,后面带着媳妇林达,二八大杠前面横梁上坐着小丫头茗茗。

八十年代标准的一家人出行方式。

一打招呼,果然都是去五一饭店参加吴天民的宴请的。

五一饭店在大差市附近,距离杂志社不远,三人边骑说说笑笑到了饭店,吴天民正在大厅里等候,看到几人到来,就立刻迎上来。

吴天民和林达以及方明华都比较熟,但和陆遥可是第一次正式接触,经过介绍双方握手后,吴天民就笑着让陆遥一家人先上去。

“林达,就在二楼最东边包厢,杨中文他们都到了。”

看到林达夫妇带着孩子上去,吴天民赶紧拉住方明华,低声问道:“你找陆遥说了吗?情况怎么样?”

“有戏!”

方明华将下午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谢谢,谢谢。”吴天民顿时喜形于色:“吃饭的时候,我就向陆遥提这事,你说还要注意点什么?咋让他能同意?”

方明华沉思了下,说道。

“喝酒!”

“喝酒?”

“对,喝酒!陆大哥酒量好,而且也喜欢喝酒,我想只要今晚你让他喝高兴了,再有前面我的铺垫,这事八九不离十。”

“哈哈,喝酒?好,我也喜欢这个,今晚咱们就喝个痛快!”

吴天民也是舍得,直接让服务员搬了两箱西凤酒,一晚上,12瓶酒竟然被在场的七个男人喝光了!

喝到最后。方明华、吴天民和陆遥三人勾搭着肩膀,相互称兄道弟,陆遥更是放言:“吴哥,这部小说我就交给你了,别人谁来我都不给,天王老子来也不行!”

OK,成功!

当然,对于方明华而言,代价也是惨重的。

勉强骑着自行车回单位,在路上冷风一吹,胃里顿时感到恶心,强忍着回到后院宿舍,进了院子再也忍不住,自行车一扔就跑到围墙角下哇哇吐起来。

晚上吃的饭菜全部吐完,最后直接就是绿色苦胆水。

折腾了好长时间,才勉强回到宿舍,漱了下口,连脸也不洗,就这么爬到床上,合衣竟然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起来,勉强去收拾昨晚吐的,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鼻涕长流,感冒了,

又折腾了一天,第二勉强去上班,连饭都没吃,就看到白苗拿着一张报纸兴冲冲走了过来。

“小方,你要请我喝酒!”

一听“喝酒”两个字,方明华就感到恶心,差点又要干呕,勉强维持住自己的形象,问道:

“怎么了?啥事?”

“你看看,该不该请?!白苗说着,将报纸放在他眼前的桌子上。

是一张《人民日报》。

第四版刊登着第二届优秀中篇小说和82年度优秀短篇小说待选名单。

方明华写的《隐入尘烟》《芳华》《太阳照常升起》以及短篇小说《街上流行红裙子》赫然在列!

“你看,你写的四个中篇,竟然有三篇进入候选名单!据听说那篇《驴得水》是因为《燕京文学》不好意思同时推荐你两部小说参选,只好去掉,你说,你该不该请客?!”

白苗说的大义凛然。

“该,不喝酒行不行?”方明华问道。

“不喝酒,那叫什么请客?!”

“白哥,饶了我吧”方明华把这几天的“遭遇”说了一遍,白苗听了哈哈大笑。

“酒量不错嘛,能喝一斤多?行,这次放过你,等你养好了,我请客,咱俩喝!”

额滴神哪

秦省人咋都这么能喝?!

虽然自己身体没恢复不能喝酒,但该请的客还是要请的,现在还算过年时间,就把陆遥、陈中时他们叫来上馆子搓了一顿。

当然,平时见到酒就眼睛亮的陆遥,这次看到酒瓶也是一脸惊恐,说明原委后,被贾平娃大大嘲笑了一番。

酒量不行啊,喝了一斤多就怂成这样?

没办法,这个几个作家中,如果说酒量最好,还是非关中汉子,出身秦巴山区的贾平娃。

没法和人家比。

据贾平娃说,他们家乡的人大早上起来不吃饭先喝一碗酒,喝的是自家酿的包谷酒,当地人称这叫“早烧”。

《人民日报》刊登了优秀中短篇小说候选名单,又经过《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自去年底第一届茅盾文学奖颁奖之后,文坛上又掀起热潮。

按照中短篇小说评选规定,采取读者来信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一时间,各地热心读者纷纷寄信给评委会,对自己喜欢的作品投上宝贵的一票。

方明华琢磨着。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票?

按照规定,每封信只能写上自己喜欢的一篇中篇和短篇小说名字,多着无效。

那?

干脆自己一口气寄上三封信,分别写上自己候选的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

反正自己也不缺这三张八分钱的邮票和两分钱的信封钱。

但,是不是有点无耻?

这个年代的人相对单纯的。

最起码是对待文学,这个大众眼里还是很神圣的字眼,表现的很单纯。

花自己的钱寄信过去,那是真心喜欢。

不过,有人就不这么想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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