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狐狸

在战场上,札八儿火者总是骑着高大的骆驼,跟随在成吉思汗身边。很多时候,众人抬眼看到他披挂铠甲的身影,就知道了成吉思汗大概的位置。

他注意到了成吉思汗的视线,于是也往东面高坡眺望了一会儿。

回过头来,他笑道:“大汗,那应该是金军的前部哨骑。我们的阿勒斤赤,就是因为发现了他们,才找到了金军主力的位置。”

成吉思汗没有答话。

从局促在克鲁伦河上游的不尔吉之地,到威势覆压万里草原,成吉思汗用了整整三十年。

这三十年里,他与泰赤乌部作战,与蔑儿乞惕部作战,与乞颜部作战,与他的安达、号称众汗之汗的札木合作战,与他的义父、克烈部的王罕作战。这三十年里,他摧毁了数以百计的部落,杀死了数以万计的敌人,亲自出生入死杀敌,被公认为无数蒙古勇士中最勇敢无畏者。

但在刚毅果断的外表下,他又同时是个谨慎异常的人。他总是不断征询同伴的意见,总是用鹰隼般的视线观察着身边的一切。

他做任何决定的时候,内心深处都疑虑重重,非得把一切都置于掌握,才能放心。

过了好一会儿,成吉思汗慢慢地道:“放哨的山羊已经发现了狼群,羊群却没有动作,依旧向着狼群的方向奔来?你不觉得,这很奇怪么?”

“这……”

成吉思汗继续思忖。

他还是第一次深入金国腹地,这周边的地理形势,虽然已经从降人口中一遍遍地确认过,但终究不似对蒙古草原那般熟悉,所以,想事情难免慢一点点。

在此番大军南下的军议上,所有人都认可,河北北部的塘泊地带,人少而贫瘠,非是蒙古大军的目标,而是他们深入河北、中原的一条通道。

大军越过燕山、抵达遂州以后,下个目标,当是金国的军事和漕运重镇河间府,以及河间府周边漕仓所囤积的粮秣物资。

自遂州到河间府的官道,分为东西两路。一路沿着边吴淀的东岸,从安肃州到葛城,高阳,最后直趋河间府。这一路的直线距离近,但地势低洼多水泽,道路处在边吴淀和五官淀两片大水的环绕之下,沿途须得哨骑反复探查。

另一路则是沿着边吴淀的西岸,从保州的金台驿到博野,然后渡过唐河,经肃宁县转入河间府;这一路道路远一些,但地势平坦,易于大队骑兵奔驰。

两条道路之间,被横广三十余里,纵百五十里的茫茫边吴淀和大量的沼泽、湿地阻隔。

金国降人比如石抹明安等,此前都建议过,说大军南下,利在速决,自然是走东路为佳。

只消沿途攻破小城小堡以补充资粮,三日之内,就能攻占河间;进而以物资充沛的河间为基地,横扫金国最富饶的核心地带,掐断中都漕运;最后,再合围金国的国都。

但成吉思汗抵达遂州以后,听说五官淀的西面保州方向,出现了大队金国骑兵急速北上。

在他眼中,谋求野战破敌是永远不变的原则,所以他立即下令,大军转由西路南下,先破敌军。

此时果然撞见了金国的骑兵,也果然将获得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可是……成吉思汗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原本以为,金国骑兵急速赶来,是为了抢在蒙古大军深入之前,阻击本方于塘泊地带。可现在……

成吉思汗微微闭眼,再一次聆听战场上的厮杀。

他听不懂女真人在说什么,但全天下的失败者在濒临失败时,发出的惊恐喊叫都是一样的。听这些可笑的哀嚎声就知道,他们根本没有做好大战的准备。

金人难道如此愚蠢?他们是存心来送死的吗?

又或者,有没有可能,这些女真骑兵们,并不是冲着我们来,而是为了……

正想到这里,成吉思汗忽然听到拖雷在低声嘀咕。

他也不抬眼,随口问道:“拖雷,你在说什么?”

拖雷有些走神,在同伴提醒下,才急步出列,向着成吉思汗躬身:

“别勒古台叔父方才告诉我,金人的前哨斥候十分善战。我又注意到,那些金人的斥候后来都往东面的高坡去了。父汗,或许金人在坡地后方,另有一支潜伏的精锐。而且,他们和前头那些蠢货不是一路。我们须得提防着!”

拖雷的言语,一下子点醒了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猛然睁眼,眼里有燃烧的怒火腾起。

没错了!还真不是一路!

怪不得今日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原来今日的行军作战,主动权并没有掌握在我们手里,而是被外人有意诱导的结果。

那支消失在高坡后的军队,此前大张旗鼓行军,又多派斥候反复与我方绞杀。当时诸将都以为,这支金军莽撞异常,不知死活。

但现在,成吉思汗明白了,他们和前头鏖战的金军全不相干,甚至还是敌人!

他们并非羊群外围放哨的山羊,而是狡猾的狐狸!

他们是用某种方法,调动了女真人的骑兵,然后又拿背后的女真骑兵为诱饵,来调动蒙古勇士!他们是把我成吉思汗当作了工具,当做了他们手里杀人的刀!

成吉思汗一时间怒血上涌,面庞变得通红。而发怒的同时,他又觉得有趣。

好得很,好得很。

草原上的猎手,最看中的,当然是肥壮的黄羊和麋鹿。但如果,能够在痛快捕猎的间隙,遇见一只两只狡猾的狐狸,不也是很愉快的吗?

狐狸的肉不好吃,可皮毛却很有用。

出色的猎手,会与狐狸慢慢周旋、设计圈套,待到抓住狐狸,将它们色彩斑斓的皮毛做成帽子!

成吉思汗环视左右。

自从他成为了大蒙古国的汗,部下们对他愈发恭敬了。他皱一皱眉,身边的人就会跪倒,他咬一咬牙,勇士们就会像拔出刀来,随时准备扑向敌人。

便如此刻。前方的战事太顺利了,根本提不起勇士们的劲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关注着成吉思汗的神情。

见到成吉思汗忽然面露不快,好些人都围拢上来,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

“打败了前头的金军之后,我们就抓紧向南,要赶在天黑前抵达唐河,让我们的马群可以尽情饮水休息。另外……”

成吉思汗指了指拖雷:

“东面那处高坡后头,一定有女真人的精锐在。但我不知道,他们是羊?是狐狸?还是狼呢?拖雷,你去一次,为我看一看他们的底细!……给你三天时间,我们在河间府会合!”

成吉思汗对这个儿子很是宠爱。早前曾答应拖雷,若他在攻下德兴府、宣德州的过程中立功,就让他继续作全军先锋。但到了跨过燕山以后,成吉思汗却依旧把拖雷留在身边。

拖雷早就有些不耐烦了。这时候听闻军令,他昂然抽刀在手,大声道:“敌人是羊,我就砍下羊头回来。敌人是狐狸,我就剥下狐狸皮回来。如果敌人是狼,父汗,请你允许我拔下狼的牙齿,给我的长子蒙哥做项圈!”

“那就去吧!”

(本章完)

第100章 追击(上)

七年前,成吉思汗击败了蒙古草原上最后一个强敌乃蛮部,遂于斡难河源召集各部的首领、那颜,举行忽里勒台,即大汗之位,建立了大蒙古国。

当时蒙古各部的兵力,合计九十五个千户。

其中,不同氏族、部落的俘虏混编成若干千户,比如对乃蛮部的胜利,给成吉思汗带来了二十余个千户。

重要的亲附部落和氏族自成独立的千户,比如成吉思汗的母族弘吉剌部、主动投靠的汪古部。

再有某些功臣或近臣,得到成吉思汗授权,将原已分散的本部落成员重新收聚,编成千户,比如近臣失吉忽都忽,便重召了塔塔尔部的后裔。

在这九十五个千户中,有五个千户归属于拖雷的兀鲁思。其规模同于功勋卓著的兄长窝阔台,而远高于同样追随成吉思汗东征西讨的叔父合撒儿、帖木格和别勒古台等人。

拖雷的心思比一般的蒙古人细腻。所以他很早就知道,草原上的那颜、首领们,有许多都妒忌自己。

他也能感觉到,就在这五个千户当中,那些来源于各处,凭借战功摆脱俘虏身份不久的部民们,也并不真的服膺于自己。

但这个局面很容易解决,草原上的道理,只有弱肉强食、强者为尊,拖雷深信,自己一定能够在此次南下攻金的过程中立下大功,让所有质疑的人都恭敬俯首。

得到成吉思汗的命令以后,拖雷立刻派了两名那可儿纵骑飞奔,勒令自家的部属加速行军,从大军本队中脱离出来,转而向东。

动作最快的,是一个主要由俘虏们组成的百户。

百夫长纳敏夫,是个体格雄壮的蒙古人。他年轻时,在十三翼之战中受过伤,胳臂上的筋被挑断了,所以手臂伸不直;他右侧的眉骨上有道可怕的刀口,因为刀伤的影响,眼皮和眼睑都已经萎缩了,显得眼珠子非常凸出。

他摇摇晃晃地骑着一匹黄褐色的马,轻快地前进。在马匹的左右,跟着两头矫健的猎犬。

纳敏夫是资历很深的百夫长,获得过成吉思汗亲赐的黑五角旗。

他的一个年轻奴隶,名叫钱不花的,举着这面旗帜,策马跟在他的身后。

钱不花是蒙古军前一次兵围西夏中兴府时,降伏的奴隶,虽然出身西夏,却是个汉儿。纳敏夫记不得他的汉儿名字,只记得头一个音读作钱。

这钱某平常替纳敏夫放牛。蒙古语里,牛读作不花,是很常见的名字。所以纳敏夫就叫他钱不花。

黑五角旗之后,纳敏夫的部下们人人催马。

他们紧随着百夫长,快速踏过原野,与诸多百户汇合。

这个百户实际的丁口数量,超过二百二十人,规模非常大,如果算上那些勃斡勒、还有地位稍高些的兀剌赤们,总数要将近四百。

这会儿被编入军中的,合计一百一十三人,其中奴隶占了半数。如果能活过此番攻金之战,并立下功劳,那么奴隶们的地位就能得到提升,拥有财产、牲畜和女人。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纳敏夫的心情就会变得很糟。

因为他的部民大半都是奴隶或俘虏出身,赤条条地投靠过来,既没有家人,也没有财产。所以整个百户里,男人很多,女人很少,而且非常穷。去年,他的百户又没轮上攻打西夏,所以也没能分配到女奴或者财产。

好在这一次,攻打的是金国。所有人都说,金国的财富像是沙砾一样取之不尽,而且女人比羊群还要多,比绵羊还要驯服,身段比最好的羊毛还要软……

纳敏夫盘算过好几次,才下定了决心,首先要多抢些女人,这很重要!

道理是很简单的。有了女人,百户里头才能有多多的小崽子。小崽子长大了,有了力气,才能继续去抢夺杀戮。所以,女人比什么财产、马匹、武器都重要!

不过,这些美好的期待,都维系在尊贵的拖雷王子身上。

想要什么都可以,首先得让拖雷王子见到战功才行。那就得靠大家出力厮杀了!

纳敏夫握了握拳,环顾他的部下们。

前年蒙古军攻破了长城,大掠金国缘边军事重镇,获得了大量的武器装备。纳敏夫的百户也参予其中。

此时几乎每一名骑士都穿着甲胄,有些得力的勇士还穿着铁甲。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甲胄反射的光芒简直森寒可怕。

他们大多数人都拿着精良的武器,主要是从金军手中缴获来的长枪、长矛,而惯用的环刀挂在腰间。很多人在马鞍边上挂着皮袋,里面放着短柄的斧头或者套索。

而马鞍另一侧则是装满了轻箭和重箭的箭袋,还有他们自己用得顺手的,长长短短的弓。

被挑出来服役的,大都是三十岁上下,骑术和胆量出众的精壮战士。

纳敏夫的副手,以勇猛著称的十夫长阿布尔跟在后头不远处。这是一个喝醉了酒就能歌善舞的汉子,非常擅长徒手格斗。

他和纳敏夫一样,脸上有旧伤,伤在左右面颊,因为以前被箭簇穿透过,伤势好了以后,两颊都留下了高高鼓起的伤痕,当他嘎吱嘎吱咬着羊肉干的时候,伤痕还会发红。

因为即将厮杀的缘故,阿布尔的眼神格外冷漠,看着周围的人,就像看着死人一样。这一来,步行跟在阿布尔身后的随从,那个名叫忽噶的大傻子,也努力瞪起眼睛,摆出很凶悍的样子。

忽噶是草原最北面,靠近北海一带的韈劫子人。他长着一头脏乱的黄发黄须,眼睛是绿的,像个鬼怪。

大约十年前,韈劫子部落被蒙古大军荡平,成年的族人全都被杀死了,扔到野外喂了狼群。阿布尔便是挥刀屠杀之人。

成年人被杀尽以后,韈劫子一族的孩童全都成了奴隶。忽噶从那时候就跟着阿布尔,十年功夫,从一个小小孩童长成了巨汉,但他的脑子始终不好使,也不会说话,干什么都学着阿布尔的样子。

纳敏夫向阿布尔点了点头。

他的神色比阿布尔轻松很多,毕竟是跟着四王子出阵杀敌,据说要对付的,也只是一支躲藏在战场边缘的金军小队。

这几年下来,蒙古军以少胜多的仗打过太多次。有时候数十名蒙古轻骑就能杀得上千金军毫无还手之力,赶着他们狼狈逃窜。何况此刻以多击少?

纳敏夫对胜利毫不怀疑,而且坚信,那一定会是场轻而易举的胜利。

此时远方传来悠长的号角声,那是贵人要来了。纳敏夫等人都赶紧下马,跪伏在地面。

顷刻之后,骏马如狂风般卷过,踏起的泥泞溅了纳敏夫等人一头一脸。

拖雷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众人听得清楚,他大声喊道:“不要耽搁了,跟我往东面去,拔出刀,准备好箭矢,做好杀敌的准备!”

于是所有人一齐上马狂奔。

整支骑队,大概有骑士两千出头。五个千户都各自出了人,各部按照所属的千户排列成长队一直走,绕过了那处高坡。

高坡后头很安静。战场上厮杀的声音仿佛忽然被隔绝了,周围也没有人影。

但众人稍稍探看,便发现了明显的脚印蹄印,还有为数不少的车辙印迹。因为高坡后头接近沼泽,地面非常潮湿,车辙印迹里积了水。

顺着脚印,骑队继续往东追逐。走了约莫两三里地,视线越过一人多高的芦苇,就能看到波光辚辚的湖泊。

湖泊深处,一定是有路的,但估计不好走。只五六里开外,便有几十匹马正踏过水面。马上的骑士,作金军打扮,有人一边前行,一边挥刀砍开横生的灌木。

双方的距离不远,如果是平地里,那只是战马一次冲刺的距离。但这会儿,有湖泊、沼泽、灌木和林地层层叠叠地挡着道路,似乎很难追击?

拖雷兴冲冲而来,这时候却有些犹豫。

他勒着马,在水面边缘来回走了两趟。

纳敏夫的两条猎犬,这时候汪汪地叫了两声。

拖雷眼前一亮,招手问道:“纳敏夫,你的狗,聪明么?”

兀鲁思:人民、封地。

勃斡勒:奴隶。

兀剌赤:牧马人,当时多由俘虏和奴隶担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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