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明朝那些事

程旭远不知道,自己刚刚和名义上的妻子擦肩而过。

送了稿子的程旭远,骑着车来到了大栅栏。

这只有三百多米长的胡同,可是聚集着很多的名牌。

比如六必居的酱菜,比如张一元的茶叶,比如……

只不过这些知名的品牌,此时都叫着其他的名字!

他在这里逛,也只是一饱眼福而已。

毕竟很多东西,他都没有票。

虽然有钱,但也只能看看。

今天虽然不是星期天,但是新华书店的人依旧很多。

这里的书,现在还是分九大类,其中六大类,都是程旭远不感兴趣的,至于其他三大类,他感兴趣的也很少。

逛了半天,从新华书店来到前门大街,程旭远最大的感受只有一个,那就是全聚德的烤鸭真贵。

一只鸭子八元!

想一想都肉痛。

要知道,他现在的工资,也才四十多元。

也就是说,光靠工资,他一个月不吃不喝,还不够买六只鸭子。

所以,在吞咽了一番口水之后,程旭远最终也只有老老实实回到了文化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他程旭远虽然不能说一分钱没有,但是这几天的吃饭和购买生活物品,已经让他压箱底的一百元钱,变成了八十三。

烤鸭暂时吃不成,但是晚饭还是要吃的。

程旭远骑着老李的自行车先来到国营饺子馆,给自己要了四两饺子。

对于程旭远这个经常来吃饭的年轻人,女服务已经熟悉了。

在将一大盘子饺子端过来的时候,四十多岁,看上去有点胖乎乎的女服务员道:“小伙子,你这一直下馆子可不行啊。”

“下馆子偶尔来几次还行,天天来谁受得了啊!”

“你那些钱自己做饭吃,至少能省一半。”

听着这满是质朴的规劝,程旭远心中感慨不已。

如果放在后世,哪有饭店的服务员主动劝顾客少下馆子的?

可是在这个朴实无华的年代,这种规劝就很正常。

毕竟,人家国营饺子馆的服务员,拿的是固定的工资,旱涝保收啊!

程旭远迟疑了一下,就一脸感激道:“姐,谢谢您为我着想,您这心地可真善良!”

“我也不想天天出来吃馆子。”

“可是我们单位没有食堂,我刚来报到,锅碗瓢盆都没有置办齐,只好出来吃。”

“您放心,等我把住的地方收拾好,就自己做饭了。”

那中年大姐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道:“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年轻人不知道轻重,光想吃好吃的。”

“哎,伱们单位也是,怎么就没有食堂呢?”

“对了,你在哪上班啊?”

程旭远道:“我在区文化馆。”

中年大姐撇了撇嘴道:“你们文化馆听起来名头不错,可是论实惠,还不如咱们旁边的塑料厂。”

“小伙子,要是家里有人的话,活动活动,趁早换个地方吧。”

吃着猪肉酸菜饺子,程旭远突然觉得这饺子有点不太香了。

文化馆就这么丢人吗?

好在这大姐只是临时关心一下,闲聊了两句之后,就回到厨房,和正在包饺子的另一个服务员闲聊起来。

快速的将饺子吃完,程旭远就回到了文化馆。

门岗上,老李头正在吃饭,铝饭盒里,也是饺子。

看到程旭远,他笑着道:“小程,吃饭了没有,我老伴儿今个儿包了饺子,猪肉白菜馅的,要不要尝尝?”

看着老李头饭盒里并不是太多的饺子,程旭远赶忙道:“谢谢李叔,我刚才在外面吃过了。”

“车子我给您放这儿了,您先吃着,我回去了。”

说话间,程旭远又递给了老李头一根牡丹烟。

老李头一边接过烟,一边笑着道:“小程,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你去亲戚家用车子不?用车子只管找我借。”

去亲戚家?

程旭远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请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饭。

当时老李头也在。

自己还答应了。

看来,要去见一趟啊!

程旭远和老李头应付了两句,就闷头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

一边走,他心中一边思索本主关于沈瑜墨父母的记忆。

沈瑜墨的母亲好像是一名医生,听说医术很不错,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记忆,好像是有钱人家出身。

至于沈瑜墨的父亲,本主的记忆则比较模糊。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亲要比他母亲厉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这次能够回京,都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或者说前岳父的光。

本主对于进城见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么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个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离婚,更不要说这个负心人的名头,好像应该由沈瑜墨来承担啊!

不过,不管咋说,毕竟现在不用在河堤上战天斗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这次人家请自己吃饭,怎么都要带一些礼物。

可是带什么呢?

来到宿舍,程旭远拿出了一个放在床头的小铁盒,盒子里是程旭远现在有的各种票。

粮票二十多斤,这东西当上门礼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两张,酒票一张,肉票一张,还有肥皂票一张……

虽然票不少,但是用来当礼物的,没有一个合适的。

看来,只有明天另想办法了!

程旭远打开煤球炉,用搪瓷缸子烧了一缸子热水,又将昨天吃饭时买的高碎茶叶给自己添了点,就坐在了简陋的书桌前。

答应了孟德志的稿子还没有写呢!

这两天程旭远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说,现在小说写完了,也该把这个事提上日程了。

写什么呢?

万历十五年!

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没有记错,人家已经写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这个时候写出去,那不是尴尬嘛!

思索了刹那,程旭远就打定了主意,干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志说,他要这个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适了!

下定决心,程旭远就拿起钢笔在稿纸上写了起来。

说实话,钢笔写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没有圆珠笔啊!

一页,两页,三页……

开启手动抄写模式的程旭远,也就是两个小时的功夫,就足足写了三千多字。

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写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写的稿子看了两眼,程旭远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给五块钱,现在这三千字,就给十五块钱。

能吃两只全聚德的烤鸭!

想到全聚德那喷香的鸭子,程旭远就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精神头儿更足了!

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写点……

明天去沈瑜墨家,应该没啥时间了。

(本章完)

第13章 当幸福来敲门

没有手表的坏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几点睡的。

反正稿纸已经抄了一大摞!

多少字程旭远没数,但是睡觉之前,就觉得自己的手有些发麻!

挣钱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

生物钟这东西,真是一个奇特的玩意儿。

虽然晚上睡的比以前晚了不少,但是第二天程旭远还是准时醒了过来。

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觉得肚子造反的程旭远,还是借着煤球炉带来的那一丝温暖,挣扎着起了床。

打开煤球炉的塞子,往印着两条红鲤鱼的搪瓷脸盘里倒了两缸子水,程旭远就朝着公厕走去!

虽然是迷迷瞪瞪,但是程旭远这次进厕所,第一时间并没有走向坑位,而是先四周打量了两眼。

孟德志还真的在!

这位大侠几乎每次都准时在早晨蹲坑,每次都比程旭远早。

“小程,你来的可是越来越晚了,今天比昨天晚来了三分钟。”孟德志一边抽烟,一边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梅花表。

我蹲坑来晚关你什么屁事!

我又没有让你等我。

伱来这里让我给你讲万历十五年,一点报酬都没有,还怪我起床太晚。

看来,是我太给你脸了!

程旭远一边解开腰带,一边道:“老兄啊,我这实在是家穷,买不起手表,不知道时间。”

孟德志听着这硬邦邦的怨怼,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被怼两句不要紧,要是小程不讲历史的话,那自己这一天都过不好。

所以他赶忙笑着道:“小程啊,只要你将我给你的任务多写点,买手表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这样吧,到时候我给你弄一张手表券。”

手表券很抢手的!

毕竟当时的年轻人,想要结婚,那就需要三转一响。

程旭远结婚的时候,按说家里也应该安排上。

但是沈瑜墨三年感情培养的要求,让老程家干脆把三转一响给省了。

毕竟他们不知道这个儿媳妇能不能长久下去,所以也就没有尽力置办。

而沈瑜墨当时也没有要求。

“我要上海牌的。”程旭远想到自己已经写好的稿子,当下顺坡下驴道。

孟德志笑呵呵的道:“行,那就上海牌的。”

“小程,快点儿,接着说万历十五年,海刚峰你才说了一点,我对他还是非常好奇的。”

于是,文化馆的公厕内,就再次响起了程旭远的声音。而伴随着这声音,还有一股烟气,在袅袅升起。

十多分钟之后,程旭远提裤子起身。

而孟德志虽然有点不情愿,却也只能跟着走出了厕所。

“小程,今天星期天,要是没有什么安排的话,去我家吃顿饭吧。”孟德志发出邀请道:“我昨天弄了一条鱼,咱们炖鱼汤喝如何?”

对于性格爽朗的孟德志,程旭远还是非常愿意交往的。

而且喝鱼汤也是很吸引人的。

可惜他今天有事。

“回头吧,今天我去一个长辈家里吃饭,已经约好了。”程旭远婉拒道。

孟德志有点失望的道:“行,那就下星期,咱可说好了。”

“对了,刚才你说我让你写的稿子,你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了,走,咱们去看看。”

程旭远也没有推辞,就带着孟德志来到自己的住处。

对于程旭远住在仓库的情形,孟德志倒也没有太多的感触。

毕竟当时的条件就是这样,比这更艰苦的情况,孟德志也见过。

不过当他拿起程旭远放在桌子上的稿子,神色顿时一亮。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

“当时明月在,应照彩云归,这名字起的不错。”孟德志说话间,就看向了第一章。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

生卒:1328-1398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这个好像没得选)

社会关系:

父亲:朱五四,农民

母亲:陈氏,农民(不好意思,史书中好像没有她的名字)

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看着这简洁而非同一般的开头,孟德志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这两天,因为程旭远的讲解,让他对明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前些时候,更是找了一本明史来看。

但是此时程旭远这别具一格的写作方式,还是让他在震惊之余,心中更是升起了一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这个历史的通俗写法,一定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一口气,孟德志就看了四五页。

程旭远在请孟德志坐下后,就用炉子上的热水洗漱。

大冷的天,滚烫的热水敷在脸上,还是蛮舒服的。

虽然昨天睡得晚,但是一番洗漱,却让程旭远瞬间觉得神清气爽。

“哥,怎么样?”

虽然很有信心,但是程旭远还是朝着孟德志问道。

孟德志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放下稿子道:“小程,你真的是大才。”

“我本来以为你会写万历十五年的事情,却没有想到,你竟然弄了这个。”

“这个更好看哪!更适合普通人看。”

“这样吧,我先拿回去,这应该有一万多字,正好赶上这一期出版。”

说到这里,孟德志道:“小程你加紧写,再有两万字,我觉得你的手表年前就能买了!”

说话间,他就和程旭远探讨起了洪武大帝的这份简历。

程旭远此时虽然也有点口干舌燥,但是看在钱的份上,他也只能郑重的(敷衍的)和对方探讨起来。

这一探讨,时间快速的飞逝。

“老兄,你快点回去吧,我今天还要去拜访亲戚,回头咱们再聊。”半小时之后,程旭远脸上满是僵硬笑容的说道。

孟德志虽然有些不舍,但是程旭远的理由很正当,他没有强留的理由。

不过在临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的他道:“小程,你吃早饭吗?”

“吃啊,不吃早饭肚子可不愿意。”程旭远随口道。

“那我请你吃早饭吧,这附近有一家炒肝还不错,咱们弄两个包子一吃,岂不是更舒服?”

孟德志说完,一副期待的样子。

有人请吃早饭,这自然很不错,可是老孟这人吧,还没有刷牙洗脸,跟他一起吃早饭,程旭远感到别扭。

所以他还是道:“老兄,你还是先回家吧,要不然家里该担心了。”

“要是他们去茅坑捞您,您的面子可就没有了……”

一间整洁的小屋内,沈瑜墨刚刚起床,就在她推开门准备去洗脸的时候,就见二嫂子马晓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有点红肿。

“嫂子,你这眼是咋了,和我哥吵架了?”沈瑜墨回京后,和马晓丽很亲近,关心的问道。

马晓丽抬头道:“我才没时间和他吵架呢,是看昨天你拿来的几个稿子。”

“那一篇《当幸福来敲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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