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7章 4029【更优秀一点】

项南也知道黄姝被追求的事,对此他早有预料。

因为美女、帅哥,在大学向来都是最受欢迎的。

一方面,大学生普遍刚成年,正是年少轻狂,荷尔蒙贲张的年纪,对异性的渴望也达到巅峰;

一方面,由于中学严防早恋,很多人的浴望,都被压制了好几年。如今进入大学,终于没人限制,浴望自然开始喷发。

因此无论男生女生,都渴望谈恋爱。而帅哥、美女对异性更有吸引力,受欢迎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黄姝恰恰是美女中的美女,不仅她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而且十几年的舞蹈生涯,也让她的气质格外出众。

亭亭玉立,自信大方,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女性的魅力,这是一般漂亮女生所不具备的,因此自然更容易吸引追求者。

而对此情况,项南并没有歇斯底里,严防死守,像个吃醋的小男人一样,制止她跟任何异性联络。

他了解黄姝的性格,知道她对感情的忠贞和坚守,因此对她给予充分的信任,相信她自己能处理那些狂蜂浪蝶。

当然,如果有人太不要脸,在被明确拒绝之后,还要三番五次的继续纠缠,项南也不介意让他吃点小苦头。

……

另外,项南也决定做点事情,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免得黄姝总被人调侃,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他随后联系出版社,推出了个人的第一部言情小说——《与你的温暖时光》。讲述身世孤单,备受歧视的男女主,在中学开学时邂逅,并温暖彼此的故事。

项南前两年就开始不断的发表文章,好像《知音》、《萌芽》、《读者》、《故事会》、《青年文摘》等等,都有他的作品发表。

其中大多是中短篇小说,还有一些是散文和诗歌,而他的笔名就叫“项南”。

如今经过两年积累,“项南”这个笔名在出版界,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很多出版社都曾向他约过稿,只不过之前他没答应而已。

原因说起来很复杂,主要因为他不想出名。

太优秀的人,就像一轮红日,很容易灼伤靠近自己的人。他当时已经是国际奥赛一等奖,光彩夺目。如果再成为大作家的话,那就太耀眼了,会让周围的人感觉自惭形秽。

比如王頔,他最可自豪的就是他的写作能力。如果项南成了大作家,那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变得非常尴尬。

比如黄姝,其实她的内心一直很自卑,毕竟摊上那样的爸爸,那样的妈妈,那样的舅舅,不自卑都不正常。

她刚转到育英中学,就能跟项南结成朋友,也是觉得他们都是身世凄苦,无依无靠的同路人,所以才能抱在一起取暖。如果项南太过优秀的话,黄姝也会下意识的疏离。

不过现在就没关系了。因为黄姝考入了东北大学,也足够优秀了。王頔、冯雪娇也考入了燕京大学,更是天之骄子。

那么项南再优秀一点,也就不算什么了。

……

十二月十号,黄姝生日,项南带她在必胜客庆祝。

“黄姝,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项南把一台诺基亚手机递给黄姝道。

“送我的?”黄姝惊讶的道,“太贵了吧,我不能收。”

千禧年,手机对普通学生来说,还属于是奢侈品,一台少说也要好几百块。如果是高级款的话,两三千都打不住。

“干嘛不收,是我买的,又不是偷的,抢得。”项南摆手说道,“拿着,我给自己也买了一支,以后咱们联系都方便了。”

“可是太贵了吧,你哪有那么多钱啊?”黄姝摆手道,“要不还是退了吧。”

她知道项南会写些稿子赚稿费,但是上千块的手机还是太贵了。

“别替我担心,几万块钱,我还是拿得出来得。”项南摆手笑道,“偷偷告诉你说,我写得小说出版了,拿了十万块稿费呢。”

其实《与你的温暖时光》十一月份已经出版,首印二十万册已经销售一空,如今出版社正在加紧印刷,而项南也已经赚了百万稿费。

加上他的炒股所得,如今他的身家已超过三百万。只不过,他怕吓到黄姝,所以才收敛着说得。

“你的小说出版了?太厉害了吧。”黄姝一听,惊讶的道。

“没什么好惊讶的,我那本小说写了好久了,前后修改了好几遍才过,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火呢。”项南摆手笑道。

其实他的小说一投稿就过审了,而且出版社的编辑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只不过项南怕吓到黄姝,一个劲儿的收着说呢。

“别这么说嘛,能出版已经很了不起了啊。”黄姝笑着安慰道,“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但愿如此,借你吉言。”项南笑道,“所以,手机你就收下吧,不用刻意替我省钱。”

“嗯,好吧,这份生日礼物我就收下了,不过下次不许买这么贵的礼物了。”黄姝想了想道。

“这哪算贵啊。只要是钱能买到的东西,都不贵,真正贵的是你我之间的感情。”项南笑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把全世界送给你都嫌不够。”

听他这么说,黄姝都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

“黄姝,你男朋友不就是穷小子,他哪来的钱帮你买手机啊?”

“对啊,你男朋友不像有钱人啊,可是这台手机起码也得一千多吧,他怎么那么有钱啊?”

“你男朋友不是说父母双亡,跟爷爷相依为命的么,日子应该过得很苦才对吧,哪来的钱给你买这些?该不会是偷得他爷爷的吧?”

“黄姝,看人一定要掌准了眼,绝对不要误交损友。你男朋友的钱来得正当么,千万别是偷鸡摸狗来得。”

等黄姝把手机待回宿舍后,同宿舍的女生得知是项南送的,全都有些羡慕嫉妒恨的道。

毕竟一台手机上千块,而当时普通人月工资,也还不到一千,因此对学生党来说,手机真的是稀罕物。

黄姝随即将项南小说出版的事说了出来,“其实他从高中时期,就开始写文章了,像《知音》、《读者》、《萌芽》、《故事会》、《青年文摘》等等,都有他的文章。所以我男朋友不穷,只是他不好张扬而已。”

第4028章 4030【把大哥找回来】

“你男朋友写小说,还出版了?真的假的?”听黄姝这么说,众人纷纷惊诧道。

“当然是真的。”黄姝坚定的道,“其实他还有很多本事,你们都不知道呢。”

除了写文章之外,项南还会正骨,还会唱歌,还会做饭,还会自己做玩具,甚至高考押题都是一绝,足以比肩最好的教育机构。

她如果不是有项南帮忙,都不可能考入这么好的学校。所以那些女生瞧不上项南,根本是她们有眼无珠,其实项南的长处是她们看不到的。

随后,有不信邪的同学真的上网搜了一下,果然见到《与你的温暖时光》出版的消息,而且这本小说似乎还很畅销,首印二十万册已经售完。

但是她们还是不愿相信项南有那么出色。

毕竟就算有这本书,也不能证明是项南写得。

不过很快她们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

由于《与你的温暖时光》首印销量不俗,因此出版社为了帮项南造势,安排了多家媒体对项南做采访,准备将他打造成韩寒那样的新锐作家。

在当时,韩寒因为《三重门》而声名鹊起,令八零后作家成为华语文坛备受瞩目的一代。无论是出版社、评论家还是读者,对此都很关注。

因此许多新锐作家被发掘,被捧红,诸如张悦然、孙睿、郭敬明、李傻傻、饶雪漫、明晓溪、安妮宝贝等等。

就好像当年《鬼吹灯》小说走红后,像《盗墓笔记》、《盗墓之王》、《西夏死书》等同类型小说也蜂拥而出,一个道理。

关键是项南出来的时间太巧了。零一年,八零后新锐作家赛道还比较空,像郭敬明、张悦然、孙睿等作家还未出来。再加上市场渴望八零后作家,因此项南得以脱颖而出,及时的填补了这一空白。

在媒体的宣传之下,他很快成为韩寒一般的“八零后新锐作家”代表,声名鹊起,迅速走红。而且,他的小说在这样的宣传之下,也同样取得了更加红火的销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而眼看关于项南的报道充斥网络、纸媒,黄姝的那些同学自然也都不再怀疑。而且由于项南的一炮而红,日进斗金,她们不仅不再轻视项南,反而羡慕黄姝如此幸运,找到这么出色的男朋友。

……

“秦理,行啊你,你居然写书了,我还真没想到。”王頔见到项南的报道后,都特地打电话给他道。

“我不过是乱写的,找了几篇言情小说、言情剧、爱情片,胡乱凑了凑而已,根本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项南谦虚的道,“要不是为了赚生活费,我才懒得费这种脑筋。”

“别谦虚了,你写得挺好的。”王頔笑道,“比我强多了,我到现在,还什么都没写呢。”

“那你就写啊,你不是最喜欢写文章的么?”项南笑道,“王頔,别浪费自己的天赋,好好写,你肯定比我写得好。”

“行,我试试吧。”王頔点点头,随后又道,“到时候你也帮帮我,看看我写得怎么样。”

“放心。”项南点了点头。

冯雪娇也特地打电话,对项南表示祝贺。

她也没想到他能写小说。在她看来,四人之中最聪明的是项南,但最有才华的是王頔,文章写得最好的也是王頔,还拿过全國作文比赛一等奖。

因此四人之中,该是他最早出书的。但没想到,却是项南先行一步,而且居然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真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秦理,祝贺你。”冯雪娇笑道。

“谢谢。”项南点点头。

……

写书一举成名,赚了百万之后,项南把这好消息告诉了爷爷秦百顺。

秦百顺知道后都很惊讶,没想到孙子还有这才华,居然还会写书了,他们家还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乖孙子,做得好,爷爷真没白疼你。”他开心的向项南道。

“爷爷,我现在有钱了,咱们搬家吧。”项南又向秦百顺道。

他们家现在还住那种老式筒子楼,是七零年代铁路局盖得家属楼,面积只有不到六十平米,还被分成两室一厅,可以说相当的逼仄。

而且经过近三十年的使用,房屋也显得非常陈旧。像水电、煤气、家具、家电等,都该换新的了。

“搬家?”秦百顺一愣,随后摆摆手,“不用了吧,这房子都住习惯了,搬来搬去的多麻烦。”

“爷爷,居移气,养移体,住在大房子里,对人的身体有好处。”项南劝道,“而且去到新的地方住,也不用再被人指指点点。”

虽然这些年由于项南奥数比赛拿奖、保送进大学等事迹,使得秦家的口碑得到改善。但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羡慕项南的出色,就有人讨厌项南出风头。

所以秦家的口碑是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还是有人看不惯,丢个白眼,说个闲话,也都是免不了的事。毕竟人民币那么好,还有人不喜欢呢。

秦百顺一愣,随后点了点头。

其实他不想搬家,毕竟这地方他住了半辈子,早就习惯了。现在搬家,实在有些舍不得。但他也愿意为孙子着想。

周围人没人不知道他家的事,他儿子秦大志实在太混账,给秦家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名,连带孙子都被人瞧不起。

既然如此,搬家也好,这样到了新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就不会被人小觑了。

……

“而且,爷爷,我想买所大房子。到时候,让大哥也回来,好不好?”项南又跟秦百顺商量道。

秦理有个一奶同胞的亲大哥名叫秦天。当年秦大志夫妻离婚时,两个儿子一人分了一个,秦天就跟着妈妈去了南方。

妈妈改嫁之后,秦天成了继子。因为他从小左手残疾,干不了重活,又不像弟弟那么聪明,没有什么文化,所以并不受继父喜爱,在南方也享不了什么福。

项南早想把他接到沈东来,只是一直没什么像样的借口。毕竟之前他的身份还是学生,如果他说自己要养秦天,别说秦百顺不答应,就算秦天也不会答应。

但现在他是知名作家,身家过百万,要帮帮自己的亲大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把你大哥找回来?行!”秦百顺愣了片刻,随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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