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代课上英语的李丽

八十年代的春节只放五天假,大年初六正式上班。

冷清的单位热闹起来,方明华依旧在门卫室履行自己的岗位。闲暇读书,另外就是周末还要去西大上函授班。

今天正月12,又是一个周末,方明华一大早骑车赶往西大,学校还没开学,勤奋好学的妹妹也只能呆在家,但依旧叮嘱方明华要按时去上课。

独自一人骑车赶到西大校园,进了教三楼的教室,就发现一个穿着蓝色滑雪衫的青年坐在后排。

是赵红军。

于是方明华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空位,问道:“吆,好几周上课都没到你,今天不翘课了?”

“老爸逼的,说再翘课就要揍我。”赵红军懒洋洋回答了句,又反问道:“你现在成大作家了,竟然还来上课?”

“什么大作家不大作家的,我说哥们你就别埋汰我了。”方明华回答道:“其实我也不想,我妹逼的。”

两人都笑起来。

这节课是英语课,两人打开课本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短发漂亮女生走了进来。原以为是上课的学生,却走到讲台上面。

是她?!

这不是文学社的李丽嘛。

今天摇身一变成老师了?

只见李丽拿出课本,对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很大方的说道:“我叫李丽,是外语系英语专业大二学生,杨老师因病休息,所以这节课由我代她上,请翻到课本第四课对话练习,请大家跟我朗读,Where is Mr Green?/Where is Mary?

开始台下同学议论纷纷,但随着李丽标准的发音,一个个停止议论跟着朗读起来。

“这姑娘声音很好听啊,长的也漂亮。”赵红军低声开始品头论足。

“别说了,赶紧读!”方明华提醒道。

没想到赵红军振振有词:“我一个堂堂的中国人,学什么英语?再说了学这玩意有啥用?”

“目光短浅!伱将来不想做生意吗?难道不想和外国人做生意?不懂英语怎么行?”方明华反驳道。

“哦,你这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看来我得好好学。”赵红军立刻拿着书本跟着老师念起来。

Sorry,I dont know

由于函授班好多同学根本没学英语,所以教的都比较简单,基本上是初中课本教材为主,这对于李丽来说没有难度。

她曾经跟着父亲学过俄语,上大学遵从父母的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能把俄语学好英语自然不在话下。

她一边带着大家朗读,一边目光扫视下面的同学,很快就发现坐在后面的方明华。

果然是函授班的同学。

哼!

上课竟然还敢和同桌说话?!

想到这里,李丽停下朗读,看着方明华:“坐在倒数第四排穿军大衣的那位同学就你,请站起来!”

“明华,老师叫你呢。”赵红军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方明华只好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李丽问道。

“方明华”

啊?

方明华?怎么和作家方明华同一个名字?

李丽感到很惊讶。

人家可是作家啊,怎么会跑来上什么中文函授班?

肯定是重名!

这个名字很普通,如同自己叫李丽这个名字,学校就有好几个。

想到这里李丽恢复镇定:“方明华同学,请你把我刚才朗读的英语重新朗读一遍!”

方明华只好把刚才读的重新读了一遍。

嗯.

发音还挺标准。

李丽很满意点点头。

“下面,我们继续”

在课堂上,李丽边讲边提问,特别喜欢叫方明华,搞的他很无语。

难道我这名字好听?

很普通吧?

不过提问也很简单,方明华都很顺利回答。

“喂,这女生是不是看上你了?怎么老盯着你?”看到方明华回答问题坐下,赵红军立刻小声开起玩笑来。

方明华瞪了他一眼,还没等开口回答,就听到李丽说道:“那位同学,就是坐方明华同学旁边的,穿牛仔裤的,请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啊?!

赵红军只好站起来。

当然是回答不上来,最后只好灰溜溜的坐下。

英语课结束,李丽又布置了一大堆作业总算下课。

“走,出去透透风,憋死了。”赵红军说完站起来。

方明华跟着走出去。

所谓透风,就是抽烟而已。

来上课的都是社会上的青年,一个个烟瘾都大站在楼道吞云吐雾起来。

方明华不抽烟,也不爱闻二手烟,干脆出了楼道来到教学楼外面。

现在还没开学,校园显得有些冷清。

方明华站在路边,就看到一个姑娘骑着一辆轻便自行车过来,是刚才上课的李丽。

李丽骑车要回家,看到站在路边的方明华,就下车停在他身边:“方明华同学,你的英语基础很好嘛。”

“我前段时间自学了一阵。”

李丽听了点点头。

其实函授上课时间比较少,主要靠学生业余时间自学,老师通过考试检验学生水平。

“方明华,你的文学素质也挺高,将来一定能顺利毕业,加油!“李丽鼓励道。

“谢谢。”

“你上课去吧,有时间我们再交流文学.再见!”

“再见!”

姑娘骑着自行车走远,方明华也回到教学楼。

第二天上班,方明华又接到女笔友李丽的来信。

在信中,李丽说方明华对于“苦难”的理解和认识让她感到很新颖,后来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信的后面,姑娘还说出自己的烦恼。

“明华老师,我非常喜欢文学,本来是报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让我学英语,说将来英语肯定很吃香哎,虽然我英语学的也不算差,但是从内心深处不喜欢。”

方明华看到这里笑了笑。看来这姑娘的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界挺开阔的。

在八十年代,英语绝对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国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懂外语能和外国人交流的人才,这可比什么计算机电子吃香多了。

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恼,专业和兴趣不对口实在太多太多。

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李丽同学,其实你不必为此烦恼,学英语和爱好文学并不冲突,因为英语也是打开外国文学的一扇大门,你英语就可以读莎士比亚全集的原著,还有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夏洛蒂《简爱》、雪莱的《西风颂》.感受外国文学之美,甚至可以翻译成汉语,让国内更多的人读到,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

再当一次知心姐姐吧。

今天是开学日,李丽骑着自行车刚到学校,还没进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员叫她:“李丽,有你的信!”

“谢谢。”

“是明华老师的!”李丽看到信封,赶紧拆开就站在路边看起来。

啊,当翻译家?翻译名著?

我怎么没想到呢?老想着父母说的学好外语将来出国或者搞外交?

明华老师果然是好老师!

谢谢你!

姑娘顿时感到很开心。

小心翼翼将信纸塞回信封,放进自己的背的绿挎包里,然后继续骑车向宿舍方向驶去。

哇.春天来啦。

李丽看到路边的小草已经冒出嫩芽。

(本章完)

第21章 陆遥去燕京领奖

春天真的来了。

街上的姑娘都脱掉臃肿的棉袄,换上春装,穿喇叭裤人多起来。种在杂志社围墙角的迎春花也开了,金灿灿的。

中午时分,还没到上班时间,方明华干脆将椅子搬到门卫室外面,拿着张报纸看着,阳光晒在身上感到暖洋洋的很舒服。

这时候他看到陆遥胳膊夹着公文包,手里夹着一支烟从外面匆匆走进来。

“陆大哥!”方明华笑着招呼。

“小方啊。”陆遥脸上露出笑容:“今天该你值班?”

“对!陆大哥,这还没到两点上班时间,你这是?”方明华奇怪问道。

“还没到两点?哎呦.忘了!那估计财务室还没开门。”陆遥一拍脑袋,停下脚步。

“陆大哥,你到财务室有事?”方明华好奇问道。

“哦,借点路费,准备出差去燕京。”

“去燕京?”

“我去年写的那篇《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首届优秀中篇小说奖二等奖了嘛,评委会让我去燕京领奖。”陆遥解释道。

“恭喜恭喜啊,陆大哥,回来要请客啊。”方明华笑着说道。

“没问题!羊肉泡,管够!”陆遥很是爽朗。看到一支烟马上就要抽完,就习惯性从兜里烟盒里取出一支烟想续上,才发现烟已经灭了。

一摸裤兜,竟然没带火柴。

“小方,伱有没有火柴?”

“宝福那有,不过屋里炉子里火没灭,不嫌弃你可以点。”方明华说道。

“我不讲究。”陆遥说完钻进门卫室,拿开煤炉上的烧水壶,凑到跟前将烟点燃美美吸了一口。

突然桌子上一个精美的茶叶盒引起他的注意,走过去一看,里面装着半盒茶叶,拿起来闻了闻。

好茶!

绝对不是自己喝的劳保茶相媲美的。

“小方,你这是什么茶?好香。”陆遥冲着外面喊了声。

方明华闻声进来。

“是龙井,我一个朋友送的。”

“真香啊给我倒点?也让我尝尝这高级茶。”陆遥笑道。

“没问题。”方明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陆遥也不客气,倒了些茶叶然后装进自己公文包里。

“去燕京路上,好好品尝。”

两人闲聊着,就看到职工陆续来上班,陆遥和方明华打了个招呼出了房间。

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看着陆遥的背影,觉得他走路都轻快很多。

方明华哪里知道,陆遥的这篇小说投稿也是费尽周折。

稿子写好两年间,接连投了当时几乎所有的大型刊物,在“周游列国”后,都被一一客气地退回。

陆遥甚至有点绝望,最后他将稿子通过朋友转给最后两家大刊物中的一家,结果稿子仍没有通过,原因仍是与当时流行的观点和潮流不合。

朋友写信问陆遥怎么办?陆遥写信告诉他转交最后一家大型杂志——《当代》,如果《当代》不刊用,稿子就不必寄回,一烧了之。让自己彻底忘掉这件事,从此自己不再拿笔写小说。

但《当代》刊登了。

还获得获得了1980年全国首届优秀中篇小说奖和《当代》年度文学荣誉奖!

从此奠定了陆遥在秦省文坛的地位。

一周后,陆遥从燕京回来了,意气风发。

“走,小方,今晚我请客!羊肉泡!”在门卫室里,陆遥对方明华说道。

“好啊.还叫谁?”

“这次谁都不叫,就请你!”陆遥呵呵一笑:“你的龙井茶,可是让燕京好多同行羡慕啊。”

“是吗?你喜欢干脆都给你得了。”方明华笑着说道。

“诶,君子不能夺人之所爱,你那点也不多。走,这不快下班了吗?吃饭!”

张宝福来换班,方明华叮嘱了几句,就推着自己自行车和陆遥说说笑笑离开单位,向北走去。

依旧是原来吃的老孙家羊肉泡,一人一碗外带两个馍,开吃起来,当然忘不了开一瓶西凤酒。

两人边吃边聊,陆遥喝的有点微醉,说道:“小方,你知道我为啥单独请你吗?”

“不是我送给你了一点茶叶吗?”方明华给对方倒的杯子倒满酒说道。

“那只是一方面,我觉得你的写作理念和我相似。”

“怎么说?”

陆遥又掏出一包烟,取出一根点上,抽了口缓缓说道:“其实我这部《惊心动魄的一幕》能刊登也是相当坎坷,我投了许多杂志是都被拒稿,你知道是什么原因?”

“什么原因?”方明华问道。

“好多编辑说我写的这本小说,不是纯粹的伤痕文学。”

“我明白了。”方明华呵呵一笑:“因为你这篇小说虽然是伤痕文学,但并不是一味发泄,批判社会,而是塑造了马延雄这个在特殊年代非正常时期具有崇高献身精神的人。”

“对,就是这个!”陆遥一脸赞赏:“所以好多杂志社拒收,还好《当代》编辑部最后要刊登了。”

“我想起你写的那部《隐入尘烟》同样也是这个道理,你虽然写的那些人生活的很苦,但并没有过多控诉社会,反而着力发掘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亲情,让人感到很温暖。作家嘛总要在绝望困苦中给人一些希望是不?“

“陆大哥,你理解的深刻!”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呵呵,我比你大几岁,吃的苦也比你多,好多东西都看开了。”陆遥感慨了句,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小方,我准备暂时离开西京一阵,去甘泉搞写作!”陆遥突然说道。

方明华知道,陆遥是准备写他的代表作之一《人生》了。

“陆大哥,你为什么要去甘泉写?”这一点方明华很是好奇。

“在西京杂事太多,老有人打扰,得找个安静地方,他们县的主要领导是我朋友,可以给我提供方便。”

原来如此。

“陆大哥,那我祝你笔下生花,写出自己的满意的作品,早日发表。”方明华恭维道。

“我也希望如此,希望这次顺利一点。”

“一定会的!来,陆大哥,敬你一杯!”方明华说着端起酒杯,两人一饮而尽。

“对来,陆大哥,你要少抽点烟,还有,酒也少喝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方明华想起什么,突然提醒道。

“哎呦.小方,你怎么变得跟我婆姨一样,婆婆妈妈的.我身体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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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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